符合条件的中医西安医疗机构设置条件如何办理国家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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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中医药部门.doc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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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08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通过项目实施,为县级中医医院培训一批中医药专科人才,初步形成一批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较为显著、管理水平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村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期间,专科业务量每年上升10%以上,到建设期末,专科业务量上升30%以上。通过项目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水平提高,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优质、低廉、有效的中医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只能安排一个项目
单位,已安排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本次不再考虑。(具体名额见附件2)
(二)项目内容
人员培训:每个项目医院选派5名医师以上职称
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或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进修1年。除个人负担部分培训费用外,中央财政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2、临床经验总结和规范:临床病例资料收集,文献资料整理和调查研究,临床经验总结、编辑和印刷,制定诊疗规范等。中央财政每个专科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3、单病种质量管理:建立数据库,进行各项数据储存、单病种质量管理、成本-效益分析、医疗质量监测等。中央财政按照每个专科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4、补充诊疗设备:根据中医特色专科的特点,配备必备的诊疗设备,提高专科能力。每个专科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三)申报条件
1、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2、具有较好的开展特色专科专病的基础条件,门诊量所占比例较高;3医院运行机制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4、有特色专科(专病)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建设经费落实;5、医院重视行业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良好。
项目组织实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项目申报条件,审核确定项
目单位名单,并对项目实施进行宏观管理与效果评价。省中医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各设区市卫生局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派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2008年每个专科补助经费30万元,用于项目单位开展
人才培养、临床经验总结和规范、单病种质量管理、补充诊疗设备。
各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确定专科设备种类、型号等报省中医管理局后,由省中医管理局和财政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成立招标采购小组,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项目执行时间
确定的所有项目建设单位2008年12月底前报设备种类、型号等, 2009年10月底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人员培训任务必须在2010年年底完成。
项目监督与评估
  1、项目单位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制定培训工作的考核办法,引进绩效考核机制,经费补助要与培训效果挂钩。
  2、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项目单位将项目总结报省中医管理局,由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并将评估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
六、联系人: 省中医管理局 黄斌
电话:029-
设备型号类型报陈静 电话:029-
附件1-2
2008年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提高中医医院中药特色制剂质量和配制水平,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满足中医医院临床治疗和人民群众对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的特殊需求。具体目标包括:1、通过支持地市级中医医院制剂室,使其达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要求,有效提升中药制剂的服务能力。2、通过对中药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必要的设备配置,进一步提高中医医院中药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中药制剂能力,提高中药制剂的临床疗效。3、开发和注册一批新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4、在中药制剂基础上,加强科学研究,促进中药研发。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政府举办的地市级中医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项目内容
1、人员培训
加强对现有中药制剂质量检测、制剂操作技术和药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省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或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培训项目单位选派的一名药师以上职称配制人员和一名药检人员,培训时间为半年,除个人负担部分培训费用外,中央财政按照每人0.6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培训三名药士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为3个月,除个人负担部分培训费用外,中央财政按照每人0.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培训内容包括国家药事法律法规和中药制剂原理、技术、操作规范、质量检测控制等。
2、设备配制
项目单位根据制剂品种、剂型需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
则配制必要的设备。中央财政按照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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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对于中医在社会办医、执业注册、公卫服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都给予了各种利好措施。
作者:于小渔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ID:jicengyishi)
10月18日,深圳市卫计委发布了“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对于中医在社会办医、执业注册、公卫服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面都给予了各种利好措施,其中提到的“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适当补助”、“全面放开中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施中医师执业注册一址注册全城通用”,更是为中医药事业打下了“强心剂”!
方案很长,小编把其中一些重要的点提炼了出来,一起来看看:
一、到2020年,100%社区医院设立中医馆
《方案》的总体目标中规定 ,到2020年,90%以上区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85%以上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100%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所有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Ⅰ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相当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
相比2016年国家版的《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深圳这次在总体目标方面更加严格,标准更高。
二、中医诊所有望得到财政补贴
在补助方面,政府不仅仅考虑了公立医院,对民营(社会办医)医院也有了投入。
《方案》提到“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适当补助”,因此,中医诊所在基本诊疗上有望得到补助!这无疑是吸引社会办中医提供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手段。
三、中医师执业注册 一址注册全城通用
《方案》指出,“鼓励支持社会办中医、营造公平开放社会办中医环境。”
在规划方面,要求“全面取消对社会办中医在选址、距离、数量和医保定点协议机构数量限制”;
在执业地点方面,提出“全面放开中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施中医师执业注册一址注册全城通用”;在今年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明确执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但政策虽然出来了,却是有的地区落实快,有的地方落实慢,此次深圳明确提出,国家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同时,对于资金来源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境内外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国内外医疗健康集团企业来深投资举办名中医诊疗中心”,引入境外资金,社会办中医力量更加多元化。
四、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在公卫方面,中医药会发挥更大作用。《方案》中提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率。
同时,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制定的《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40%。
五、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
在家庭医生方面,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
今后,全科医生和中医师会成为家庭医生团队的“标配”,这对于分诊医疗的推进至关重要,中医师和全科医生一样,都属于目前基层迫切需要的医疗人才资源。
六、5年内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方案》要求5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七、严格监督实施进程
这次《方案》规定了具体的验收时间,要求“2021年3月底前,对我市各区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对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区进行通报表彰,对达不到目标的区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
另外,市、区每年度组织一次检查,督查覆盖辖区内1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争5年内完成我市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没有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一切好政策都是空谈,有奖励有惩罚,确保所有项目按计划进行。
在昨天的党代会中,“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赫然在列,中医药事业的辉煌正大步走来,可以想见以后各种有关中医药利好政策将会层出不穷,基层中医药事业也会迎来崭新面貌!(原标题:开办中医诊所、医院,政府给补助!)
深圳市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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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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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部级),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我局职责如下:
    (一)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六)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七)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八)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
 一级预算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二级预算单位
中华中医药学会
 二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二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三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二级预算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3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按功能分类)
一、财政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其中:政府性基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600,467.22
四、公共安全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其他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九、医疗卫生
603,275.59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702,599.23
本年支出合计
677,423.5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757,467.21
757,467.2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不含政府性基金)。25行=(1+3+4+6+7+8)行;29行=(25+26+27)行;54行=(30+31+……+52行);58行=(54+55+56)行。
2013年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702,599.23
600,467.22
 国际组织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
 高等教育
 机构运行
 社会公益研究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
 科技条件专项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文化创作与保护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628,261.64
582,931.89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机关服务
617,719.21
580,424.10
 中医(民族)医院
615,234.22
580,424.10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其他中医药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其他制造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1栏=(2+3+4+5+6+7)栏。
2013年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
677,423.50
596,234.86
 国际组织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
 高等教育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
 机构运行
 社会公益研究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
 科技条件专项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文化创作与保护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603,275.59
553,195.91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机关服务
591,888.86
548,086.78
 综合医院
 中医(民族)医院
589,068.93
548,086.78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其他中医药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1栏=(2+3+4+5+6)栏。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国际组织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
 高等教育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
 机构运行
 社会公益研究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
 科技条件专项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
 文化创作与保护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机关服务
 综合医院
 中医(民族)医院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其他中医药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其他制造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1栏=(2+3)栏。
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单位: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6栏=(1+2-3)栏;3栏=(4+5)栏。
说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单位:万元
2013年预算数
2013年决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注: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第三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一、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收支总决算757,467.21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757,467.21万元。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89,136.52万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直属(管)单位当年中央财政拨款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7,329.12万元,增长8.96%,主要是科学技术类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600,467.22 万元,为直属(管)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91,704.41万元,增长18.02%,主要是我局直属(管)中医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业务收入增加。 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394.16万元,为我局所属中国中医科学院三级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收入和北京广安中医门诊部按有关规定上缴我局所属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管理费,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220.5万元,增长126.97%,主要是北京广安中医门诊部上缴我局所属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管理费增加。 4.其他收入12,601.33万元,为直属(管)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2,591.52万元,增长25.89%,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培训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增加。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52.13万元,为直属(管)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232.09万元,降低39.73%,主要是我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2012年因为新增土地转让费一次性支出等原因,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入的缺口,2013年不存在上述一次性因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 6.上年结转和结余54,515.85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645.37万元,降低1.17%,主要是2013加大了对年初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
    (二)支出总计757,467.21万元。包括:1.外交(类)支出 258.31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相关国际组织会费、国际组织的捐赠等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9.55万元,降低3.57%,主要是人民币汇率上升的影响,国际组织捐赠支出相应减少。 2.教育(类)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研究生院培养学生经费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3.13%,主要是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专项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类)支出59,323.2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所属科研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实验室相关设施运行维护、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技重大专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5,166.21万元,增长9.54%,主要是2013年增加安排“我国代表性区域特色中药资源保护利用”、“中国中医科学院科研综合楼公共类开办费”等一次性项目支出。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53.3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改制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1,232.31万元,增长557.61%,主要是新增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646.91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291.92万元,增长5.45%,主要是人员变动相应增加了相关支出。 6.医疗卫生(类)支出603,275.5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中医医院和民族医院)、中医药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83,145.2万元,增长15.99%,主要是我局直属(管)中医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业务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7.住房保障(类)支出7,452.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322.67万元,降低4.15%,主要是人员变动相应减少了相关支出。8.结余分配27,951.4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13,739.44万元,增长96.68%,主要是我局直属(管)六家中医医院2013年度中医医疗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事业收入(主要是医疗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因此事业收入结余资金较大幅度增加,按比例提取结余分配相应增加。 9.年末结转和结余52,092.2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2,275.16万元,降低4.18%,主要是2013加大了对年初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 二、关于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702,599.2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9,136.52万元,占 12.69%;事业收入 600,467.22万元,占85.4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394.16万元,占0.06%;其他收入12,601.33万元,占1.79%。
    图1:收入决算构成三、关于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 677,423.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234.86万元,占88.02%;项目支出80,926.36万元,占11.95%;上缴上级支出262.27万元,占0.04%。
    图2:支出决算构成
    四、关于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754.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14%。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外交(类)支出258.31万元,占0.27%;教育(类)支出13.2万元,占0.01%;科学技术(类)支出41,400.42万元,占43.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53.31万元,占1.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1.58万元,占5.81%;医疗卫生(类)支出39,676.58万元,占41.44%;住房保障(类)支出7,391.06万元,占7.72%。
    图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外交(类)国际组织(款)支出258.31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69万元,降低2.89%,主要是:国际组织会费(项)支出14万元,和201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国际组织捐赠(项)支出244.31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69万元,降低3.05%,主要是人民币汇率上升的影响,国际组织捐赠支出相应减少。
    2.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13.2万元,和201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科学技术(类)支出41,400.42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199.87万元,降低2.82%。其中: 基础研究(款)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支出6.12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动用“中药研究所中药质量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应用研究(款)支出33,060.10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65.19万元,降低2.26%,主要是: 机构运行(项)支出12,293.27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8.78万元,增长0.23%,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19,893.89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72.11万元,降低3.74%,主要是2013年年中按照财政部要求,统一压减预算,相应支出减少。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支出872.95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1.85万元,降低2.44%,主要是2013年年中按照财政部要求,统一压减预算,相应支出减少。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8,189.13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55.87万元,降低5.27%,主要是2013年年中按照财政部要求,统一压减预算,相应支出减少。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145.06 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06万元,增长11.58%,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453.31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383.31万元,增长1,976.16%,其中: 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53.31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6.69万元,降低23.84%,主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针灸”保护费项目正在执行,有关延续性工作任务需跨年度协调执行。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1,400.00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3年年中财政部追加预算项目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5,561.58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36.31万元,增长2.51%,主要是: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60.64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2.68万元,降低8.48%,主要是经国管局批复,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刚刚运转,部分活动尚未开展。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068.29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3.79%,主要是2013年年中财政部追加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85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32.65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01万元,降低15.55%,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人员退休和调整变动、工作相应调整等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略减少。
    6.医疗卫生(类)支出39,676.58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611.88万元,增长31.97%,其中: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支出2,045.59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18万元,增长0.35%,主要是: 行政运行(项)支出1,208.05万元,和201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804.82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18万元,增长0.90%,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机关服务(项)支出32.72万元,和201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立医院(款)支出32,522.95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8,138.06万元,增长33.37%,主要是:综合医院(项)支出20.42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0.4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动用“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29,703.02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8,018.13万元,增长36.98%,主要是动用“东方医院(方庄部)消化内镜诊疗中心暨消化内镜研究所项目”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2,799.51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9.51万元,增长3.69%,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中医药(款)支出5,108.04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64万元,增长40.28%,主要是: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4,891.64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64万元,增长42.82%,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216.4万元,和201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支出0万元,和201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是2013年年中财政部追加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高分辨率卫星支持下的道地药材栽培信息服务应用示范项目,因项目尚未完成研制,该项目结转下年继续实施。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7,391.06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8.94万元,降低0.5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102.27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0.07%,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提租补贴(项)支出832.41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41万元,增长0.29%,主要是动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购房补贴(项)支出3,456.39万元,比201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3.61万元,降低1.25%,主要是新进公务员购房补贴待试用期满后,经核定再予发放。
    五、关于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84.0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40万元,占49.5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 18 万元,占3.7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25.08万元,占 2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1 万元,占20.86%。
    图4: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构成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49.58%,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万元,中国中医科学院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万元。我局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完成与中医药行业有关的国家外交任务,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执行多、双边合作项目,参与重要多边国际组织涉及中医药或传统医药发展战略、标准制定等重大议题的国际会议、谈判和磋商,与其他国家政府在中医药临床医疗、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保健服务、产业合作、文化传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及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短期培训等方面的支出。按照批准因公出国(境)计划,2013年共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数56个,105人次,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7个,92人次;中国中医科学院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数9个,1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3.08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29.56%,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3.08万元,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是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是外事接待费用和公务活动费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1 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20.86%。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支出81万元,中国中医科学院支出20万元。外事接待费用主要用于与重点国家驻华使节开展外交活动,接待重点国家和重要国际组织官方及民间代表团来访。
    六、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
    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汇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年度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969.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外交(类):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国际组织(款):反映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捐款、联合国维和摊款以及股本金、基金等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我国政府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八、教育(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算中主要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个款级支出科目。(一)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二)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三)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款):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指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给部属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三)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支出。 制造业(款):反映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提租补贴(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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