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澳洲出租房屋租金税率给政府部门租金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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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怎么租赁
农村土地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哪些情况下不能出租,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除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擅自出让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擅自转让、租赁。集体土地上建成房屋的转让,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受让一方必须为本乡镇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此外,居住房屋的转让,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农地承包经营权(又称农地使用权)、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关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我国《》和《农村》均有详细规定,至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因不具有营利性,实践中相关纠纷不多,所以本文不再述及二者的出租问题。下面主要分析一下宅基地使用权、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关于此,目前只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但是否允许出租宅基地使用权呢?从实务上看,因农民建住宅完全可以申请到免费的宅基地,从而很少存在承租别人宅基地使用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从法理上看,既然法无禁止,应理解为是允许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而且允许出租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从而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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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租农家院养老 政府得伸把手
第07版:北京·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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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到乡下颐养天年,吃住行却遇愁事——
租农家院养老 政府得伸把手
&&&&本报记者&祁梦竹&&&&农村环境好、空气好,越来越多的城里老人去村里租房颐养天年。但看病难、取暖难,吃住行都有麻烦事,愁。&&&&一边是农村有闲置农居,但没有好的经营项目;一边是大量城市居民有养老需求,但城里养老床位“一床难求”,原本是一拍即合的好事,这些吃住行的烦心事该怎么解决?&&&&“到冬天就得回城避寒”&&&&原来家住朝阳区大北窑的裴军,已在怀柔区桥梓镇北宅村住了10年。&&&&“2003年退休,我和老伴就打算到农村养老。”她说。当时,北宅村正好有套闲置院落,老两口就正式在村里安了家。5间北房、4间西房,俩人还在院子里种了些菜,“吃不完就送给街坊们。”&&&&农村最吸引她的就是环境和空气,“景色好,空气好,有山有水,人少车少。交通也方便,村里有公交,一天20多趟。现在郊区高速路也多了,孩子们开车到村里来看我们都方便。”&&&&正是这些优势,到村里来的城里人渐渐多了。“在我们村,有好几家人都是城里搬来养老的,”裴军说,“村里有活动中心,我们去唱歌跳舞,文化生活不比城里差。”&&&&一个院子,一年2万元左右的租金,让这些城里老人享受到了乡村的恬静和悠闲。&&&&但问题也随之而来。&&&&首先是看病难。“村里只有医务室,看大病肯定不现实,但即使是小病,这里也走的是新农合,市民的医保用不了。”她说,回城里看病更远,“要是能在村里看病,那多好?”&&&&其次则是取暖。“村里没有暖气,烧炉子又麻烦。”她告诉记者,很多老人都要回城里过冬,“10月份回城,春暖花开再回村里来。”&&&&老人们成了“候鸟”。&&&&此外,还有些老人表示村里能够提供的服务还跟不上,尤其是为老服务;出租房屋合同也不正规,租赁双方的利益都无法有效维护,毁约现象也有发生……民间自发、没有政府扶持的乡村养老,麻烦多多。&&&&政府出手,吃住行不再犯难&&&&面对农民“单打独斗”无法突破的瓶颈,政府层面的探索尝试将打开新的局面。&&&&昨天,记者来到怀柔区田仙峪村。这个位于渤海镇东北部的小村庄,是本市盘活闲置农居发展休闲养老产业的首家试点。村里住着297户农民,有闲置农居35处,面积都在200平方米左右。还有具备盘活利用潜力的农民房屋30余处。记者看到,这些农家小院既有装修不错的新房,也有相对破旧的老房。&&&&站在村中,可以望见箭扣长城,景色壮丽。且其四面环山,还有怀沙河穿村而过,堪称山水相依。&&&&田仙峪村支书孙建昆介绍,该村将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的经营模式,其流程简单说就是,村里先成立农民房产经营专业合作社,农民将闲置房屋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社员取得租金收入。合作社与企业合作,在每年取得收益分配时对社员进行分红。企业则负责投入资金改造房屋,建设公共食堂、商店等配套设施,将闲置房屋改为养老场所进行经营。初步计划在明年进行试运营。&&&&在这里,通过市、区、镇三级政府的扶持,过去无法解决的问题将迎刃而解。&&&&首先,取暖将不再是难事。&&&&“区里计划对该村进行煤改电的建设。”怀柔区有关负责人说,“房屋外墙也将进行保温改造,让来养老的市民不用再回城里过冬。”仅这一项就将投资4000余万元。&&&&看病难也将解决。据了解,渤海镇卫生服务中心为医保定点机构,如果老人想转到镇卫生服务中心或区医院,只需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村卫生室目前不是医保定点机构,但在升级改造后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审批后就能成为医保定点机构了。”该区有关负责人说。&&&&其他的吃穿住行问题都会得到解决。政府将投入资金改造房屋,建设公共食堂、洗衣房、商店等配套设施,推出送餐到户、保姆、保洁等服务体系,还将组织老人进行农事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休闲生活。&&&&解决了老人的烦恼,农民也将不再是简单地“吃瓦片”,而是经营一项朝阳产业。村里计划围绕“养老”,成立多种服务性专业合作社,比如家政合作社、照料合作社、餐饮合作社等,农民经过培训成为社员,领取工资。&&&&农家院养老还得有服务&&&&政府伸把手,很多困难会得到解决。但未来还将遇到哪些问题?&&&&首先是租金价格的“高低定位”,这一问题不仅农户关心,有养老需求的人也关心。&&&&由于这些闲置农居每户改造费用达20万元,显然不能再以普通的农居价位出租。但像其他村一样每年2万元的租金,企业又无法经营,农民也增收有限。有关方面建议可以面向中等收入人群开展服务。&&&&消费者的意愿如何?和老伴两人每月退休费共8千元的裴军告诉记者,每年3万元的租金是她的“心理上限”,“3万元一年,10年就是30万元,不是小数目了。”记者在东城区朝阳门街道随机采访了10余位老人,大家基本持这一看法。&&&&租金的预期差异如何弥补?市老龄产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可以与“以房养老”结合。这一建议得到了裴军的认同,“把我家在大北窑的房子出租,租金肯定高于农民房,用租金抵租金就不会有压力了。”&&&&一些城区养老机构的经营者建议说,可以考虑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农居,“没有必要搞一个规格,可以拉开不同档次,面向不同消费人群。”&&&&其次是利益保障问题。市老龄产业协会负责人建议应当“设立进入门槛和退出机制”,“对于出租房屋的农民和来养老的市民来说,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要与市场挂钩,进入要具备条件,不合条件的要引入退出机制,保障项目良好运行,也是对租赁双方利益的保障。”&&&&还有经营定位及方向的问题。该负责人建议以“健康休闲养老”为方向,吸纳60至75岁、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健康老人,“提供的是养老服务,不是卖房子,农民要经过培训成为服务人员,参与产业发展。”&&&&“‘9064’养老体系,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6%的老人在社区享受养老服务,4%的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休闲养老则是介于这些形式之间的新模式,”该负责人说,“因此既要具备居家的悠闲和自由度,又要有机构养老的服务水准。农村养老产业的发展,除了硬件设施,服务也是关键。”&&&&农家院办养老,不能简单地“一租了之”,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推广”的发展之路是未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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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昆明市城郊结合部农民出租房屋管理暂行规定-[地方法规类]【1】
&&&&【提要】法律知识农民 : 昆明市城郊结合部农民出租房屋管理暂行规定-[地方法规类]【1】
&&&&昆明市城郊结合部农民出租房屋管理暂行规定&&&&(日昆政发〔号)
为搞好我市城郊结合部农民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加强城郊结合部的治安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一条
昆明市城郊结合部(地区划分详见附件一)的农民、乡镇、合作社的房屋租赁,均适合本暂行规定,城郊结合部农民利用房屋兴办旅馆业的,按旅馆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
各区人民政府、办事处、乡政府在审批农民建房用地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省、市政府制定的相应的实施办法,严禁乱占耕地(含河堤、沟埂道路)和毁自留地建房。&&&&建房者应按批准的范围建盖房屋,对非法多占地建房出租者,由各级政府及房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其非法所得,由所在地乡政府没收。&&&&第三条
出租房屋的租金要合理,一般可略高于房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但住宅租金最多不得超过公房租金标准的一倍,非住宅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公房租金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个别住房条件较好,经租赁双方协商,所在乡政府批准,可以再高一些,但住宅最多不得超过公房标准租金的两倍;非住宅最多不得超过公房标准租金的一点五倍。禁止任意提高租金标准,不准收取押租或其它额外的费用。违者,由所在乡政府没收其非法收入。&&&&第四条
农民出租房屋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签定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租约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关鉴证后,方可到所在地乡政府办理有关手续,乡镇、合作社出租房屋,还必须经办事处批准。&&&&第五条
承租人需持下列有效证件之一,方可租赁房屋。&&&&1、本市居民须有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未发居民身份证的,可持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2、外地来昆的民工、临时工,须持有本市雇用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3、外地来昆从事经商、办服务业的,须持有当地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外出的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证明。&&&&第六条
办理租赁手续时,租赁双方应向所在地乡政府领取并填写统一印制的《租赁房屋申请表》,并交验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及经房管部门认可的租约;从事商业、工付业的,还需交验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经批准正式发给《租赁证》后,建立租赁关系,外地来昆的承租人,还应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市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或《寄住证》后,方可租赁房屋。&&&&办理租赁手续时,由房主向乡政府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和管理费(按房租的百分之五计算)。&&&&第七条
凡在本市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一般不得租用农民房屋,因特殊需要租用农民房屋的,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租用农民房屋。&&&&1、无任何证明或证件的;&&&&2、证明或证件与其身份不符合的;&&&&3、以夫妻关系申请租房,但无结婚证或其它证明夫妻关系证件的。&&&&第九条
租凭双方应信守契约,出租人不得随意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交租,不得拒交或拖欠房租。&&&&第十条
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转租或留宿不明身份的人,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包庇窝藏或参与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乡政府收取的管理费和手续费,百分之二十给当地派出所用于业务开支,百分之八十专款用于农房出租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者,由公安部门或者房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论处。&&&&第十三条
城效结合部的治安、环境卫生、市场管理,按市政府原定的责任区划不变。管理出租房屋的责任区划分参照“昆明市城效结合部治安管理责任区划”(详见附件二)执行。&&&&第十四条
本规定报市政府同意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昆政发〔号文《关于整顿城效结合部农民出租房屋的意见》即行废止。&&&&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房管局&&&&一九八六年九月&&&&附件一:
昆明市城效结合部地区(暂定划分)&&&&西山区:东风办事处近华乡、明波乡、红联乡、洪园乡。&&&&官渡区:金马办事处的大营乡、福海办事处的吴井乡、永联乡、河北乡、河南乡、联盟办事处的虹山乡、长青乡、胜利乡。&&&&五华区北门、西站、大观、西坝、王桥、虹山派出所管辖范围与西山区交界地段。&&&&盘龙区珠玑、环城、东华、东站、太和、董家湾派出所管辖范围与官渡区交界地段。&&&&附件二:
昆明市城郊结合部治安管理责任区划&&&&1、五华分局与西山分局责任区划分:&&&&西北面:变电所南围墙以南,电力修试所和金属回收厂东围墙以东由五华分局负责,西北面由西山分局负责;国防公路向西接汽车客车厂东围墙到昆畹公路口,以东由五华分局负责,以西由西山分局负责。&&&&西面:以昆畹路汽车客车厂南围墙起,向东南延伸至市开关厂宿舍围墙,向南接昆明木材厂围墙,顺菱角塘东延接林运司车队围墙,省种子公司围墙,环
特别声明:2014年农村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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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村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来源: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1
  出租单位:****村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
  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平湖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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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起征点对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的问题,因各地区存在差异,以下我们以北京为例为大家介绍:北京个人房屋租赁税率:1、营业税=租金收入×3%;2、城建税=营业税×7% ;3、教育费附加及教育地方附加费=营业税×4% ;4、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10% ,当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上述800元扣除额改为租金收入的20% ;5、房产税=租金收入×4% ;6、土地运用税=应税面积×单位税额;7、印花税=租赁合同金额×0.1% 。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运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运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由于你出租的是门面房所以属于非居住用房,应申报纳税如下: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的问题,因各地区存在差异,以下我们以北京为例为大家介绍:北京个人房屋租赁税率:1、营业税=租金收入×3%;2、城建税=营业税×7% ;3、教育费附加及教育地方附加费=营业税×4% ;4、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10% ,当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上述800元扣除额改为租金收入的20% ;5、房产税=租金收入×4% ;6、土地运用税=应税面积×单位税额;7、印花税=租赁合同金额×0.1% 。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运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运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由于你出租的是门面房所以属于非居住用房,应申报纳税如下: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如何计算?一、出租用于居住的: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二、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是对个人出租房屋行为应当缴纳的各项税收的统称,地税机关过去一直在征收。针对成都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流失的现象,2009年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征收管理办法》,来规范成都个人出租房屋市场的税收秩序。按照该办法,综合成都市的个人房屋租赁市场实际情况,成都市地税局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实行综合税率。具体来说,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0%。凡是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将自有房屋出租,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其他经济利益行为,都要缴纳相应税额。现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成都市地税局对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进行了调整。把5000元以下的税率调整为4%,把5000元至20000元的税率调整为8%,相较过去调低了2%。租金明显偏低的,将按核定金额征收按照办法规定,该项税收为综合税,包含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目,在缴纳该税款后,将不再单独征收税金。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报当地政府审批: 一、城乡结合部的失地农民、拆迁农户,出租房屋月租金在500元以下的;二、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1000元以下,且租金收入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三、其他缴税困难的情形。在成都,出租房的基数很大,哪些房屋是出租的?房东是谁?这些情况随时都在变化,地税局规定可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采取委托代征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租人收讫房屋租金收入的当天。出租人应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原件等资料。对于可能发生的房东偷逃税的情况,税务部门也有应对措施。比如,房东申报的房屋租金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房租,税务部门将根据房屋所在位置、周边房屋租金等情况,核定相应的应纳税额。如果出现不纳税、少纳税等情况,税务部门在追缴税金、滞纳金的同时,还可以处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税率降低,对成都租赁市场影响不大成都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陈雪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成都市目前中心城区的多层套三住宅月租金一般超过两千元,电梯公寓套二住宅一般也超过了两千元,此次调整对这些出租屋的税收有些影响,每月纳税额有所减少。但对于成都的租赁市场来说,影响不大,因为“成都租赁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是十分紧张,紧俏区域供需比也只有大约0.8:1,而北京这样的城市,通常供需比能达0.3:1。由于成都供需相对平衡的特点,缴税高基本不会使得租金上涨,而现在缴税变低,也很难使得租金下降。特别是当前租赁市场正在由春节前的‘冷淡’逐渐转热。”他还认为,今年成都对于租赁市场的管理可能会加速规范化,相比之下,规范租赁市场对于中介行业的影响会比市场更大。在财税[2008]24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确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出租非住房的,应按租金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和12%的房产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缴纳印花税、按出租房屋所在地土地使用税税率(3元-30元)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城建税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1%)缴纳城建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详细咨询对您的适用依据及核定方法。公租房建设运营税收优惠将延续至2015年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日前,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据介绍,该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将起到进一步支持公租房发展,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作用。通知规定,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法规定的,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法规定的,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通知同时规定,公租房免征房产税。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为促进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财税部门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有力地带动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的积极性,有效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自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租房。此次,财税部门在总结现行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并将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15年底。房屋租赁收入税率是多少 个人出租房屋如何缴税?房屋租凭收入税率是对单位出租房屋和个人出租营业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还应按规定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屋租赁的税率市区为7%,县城、镇房屋租赁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其中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出租的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后,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减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还应按规定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屋租赁的税率市区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和教育费附加(房屋租赁的税率征收率为4%)。单位出租房屋和个人出租营业用房所取得的收入,按12%的房屋租赁的税率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减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个人房屋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过户流程不一样,从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注: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房屋租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合同书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个人出租房屋所得该缴多少税?以成都为例,市地税部门对个人房屋租赁税实行综合税率,分三档征收: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综合房屋租赁税率为4%;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2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综合税率为6%;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含)以上的,综合税率为10%。另外,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800元以下,且租金收入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缴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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