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银联钱包转账手续费领款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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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常规事项财务报销操作指南
中北大学常规事项财务报销操作指南
(财务报销手册)
定义:办公费是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通俗讲是指办公场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类别:纸薄类、笔尺类、装订类、归档用品、办公设备的专用消耗品等。
报销凭据:发票、验收单、商品明细、公务卡POS小票、合同(3万元以上)等。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购买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13]1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15]4号)。
第一条:购买办公用品开具发票时,单笔超过1000元(含1000元)必须附购物明细清单,明细清单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或印章。
第二条: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原则上具备使用公务卡条件的千元以下支出也应使用公务卡。
第三条:单次采购、或定点采购超过3万元,需签订采购合同。
(教育经费盖“中北大学合同专用章”、科研经费盖“中北大学科研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办公用品属于政府集中采购A09(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目录范围内或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报财政厅审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单笔超过50万元以上的需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二.差旅费
定义: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或科研课题项目组人员临时到驻地以外出差发生的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和会务费、注册费等。
报销凭据:机票或动车、高铁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审批表、公务卡POS小票(住宿费、机票和会务、注册费等支出等按规定需用公务卡结算)。
政策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号)、《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中北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14]8号文)
特殊情况说明:
第一条:差旅费报销原则上实行一事一报,即异地出差的所有费用必须一起报销;同一次出差的住宿费与车、船、机票、高铁票据不可拆分报销。
第二条:自驾车出差、调研的,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到达任务目的地、往返公里数和里程耗油标准数计算,凭票据报销加油费。报销时必须附上完整的高速过路费往返单据(能够形成完整回路)、期间的加油费票据和目的地住宿费发票。自驾车出差不能确认往返行程的,不计算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自驾车出差调研能确认往返行程的,可以计算伙食补助,但无交通补助。
第三条:出差期间只有单程票据、往返票据不全的,由经办人说明情况并签字,再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加盖本单位公章,随出差地的住宿费发票一起即可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丢失的票据不报);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如果能证明是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依财政部财办行【2014】90号文件,同上述办法处理;外出参加会议、出差由对方接待而无住宿费发票需由主办方提供书面证明或在会议通知中注明,同上述办法处理。
第四条:出差、调研时间周期较长的:如有住宿费发票并且能够清楚记载实际住宿天数、单价的,根据《中北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14]8号)执行。如果有住宿费发票但不能够清楚记载实际住宿天数、单价的,我们将根据规定只计算去程和回程的伙补、交通补(对方出具证明实际住宿天数的除外),出差天数最长不超过15天。
第五条:车票、船票、飞机票遗失,须写出情况说明并经同行人员签字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本单位公章,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报销;若无同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标准报销。住宿票和其他发票遗失,应当取得原出票单位盖有公章的原始凭证存根复印件或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负责人批准后,证按规定报销。
第六条:太原市本地同城出差,执行《中北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14]8号文)。
第七条:携带保密资料出差,应附《中北大学外出公务携带密件审批表》由本单位负责人、保密办和财务处签批并盖章后,可据实报销出租车票。
定义:印刷费是指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排版、复印印刷)支出。
报销凭据:发票、印刷清单(明细)、印刷合同、公务卡POS小票。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13]1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15]4号)
第一条:印刷清单上需注明每笔业务发生的时间、印刷内容、经办人签名。
第二条:单笔3万元以上的印刷项目需提供印刷合同或协议,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需使用公务卡结算和转账支付,原则上具备使用公务卡条件的千元以下的支 出也应使用公务卡。
第三条:印刷费属于部门集中采购C08(印刷和出版服务)目录范围内,按规定报财政厅审批,单笔超过50万元的需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定义:会议费是指在教学、科研过程中为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学术研讨、项目协
调等活动而召开会议所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
场地租赁费、会务费、投影设备费等。
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必要的医药费等与会议有关的费用。
报销凭证: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承办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发票、公务卡结算单(pos小票)等凭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行【2014】5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15】4号)
第一条 :会议费报销限于我校主办、组织的会议,外出参加会议按差旅费报销。
第二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标准内据实报销。召开行政性会议严格执行“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用金额超过1万元需提供举办地点或单位打印的费用明细单;由旅行社开具会议费发票的,需提供会议主办方与旅行社签署的委托承办会议协议及会议开支费用明细。
第三条 :交通费是指与会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费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四条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会;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第五条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七条 :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结算。
第八条 :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各类服务,按照财政厅核定的采购方式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单笔50万元以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五.交通(汽油)费
定义:交通汽油费是指反映公务用车、教学用车、科研课题组用车、后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报销凭据:交通票据及用车清单、汽油票、维修发票及清单、保险票据、公务卡POS小票、奖励表。
政策依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一条:公务用车、教学用车、后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需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
第二条:因工作需要一次性报销2000元及以上租车费用时须提供租车合同或详细用车说明(即提供有关租车事由、地点、特殊情况的租赁说明)。
第三条:横向科研经费报销汽油费(交通费)与邮电通讯费的合计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经费的10%
第四条:科研经费中因科研任务所需使用私人车辆发生的市内停车费用、汽油费,每月最高报销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每课题。使用私人车辆到外地出差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按差旅费报销,并且实行一事一报,不要多次混报。即报销时需附出差地有效住宿票据和往返过路费票据。
第五条:公务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须提供维修保养单位开具的维修保养清单,其中科研经费中不得报销私人车辆维修、保养与保险费用。
第六条:公务员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服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C05目录范围内,按规定报财政厅审批,实行政府集中或部门集中采购,单笔费用超过50万元需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定义:培训费是指我校各单位开展培训业务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
报销依据:培训通知、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等,组织培训应提供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公务卡POS小票等。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通知(晋财行【2014】50号)。
第一条 :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为400 元/人﹒天:即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场地及其他费用1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具实结算报销,
第二条 :会期在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包含报到、撤离的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实际授课2小时以上,下同)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第四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五条 :政府采购有要求的需实行政府、部门集中采购,单笔50万元以上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七. 助研费、评审费及绩效支出
定义:是指在科研项目研发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如研究生)、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以及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该费用据实发放,达到税法规定起征点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我校支付给外单位(含个人)的费用,包括评审费、稿费、翻译费、讲座(课)费、搬运费、清洁费等
报销凭据:1、普通劳务费发放需提供身份证号、姓名、银行账户(个人卡号)、金额、领款人签名、联系方式等。
2、科研野外实验作业雇用当地农民支付劳务费,需提供收款人姓名、联系电话、收款条、并在情况说明中注明工作内容等。
3、外来专家(含外籍专家)来校做学术报告、评审、答辩等支付劳务费时,需提供专家姓名、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来校任务说明、来校时间或校内通知、新闻稿件等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号)
第一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
(二)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
(三)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第二条: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评审开支标准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执行。
第三条: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评审、审稿开支标准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临时工、反聘人员、外聘教师工资一般不超过校内同类人员工资标准人,超过需说明原因,并经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助研费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发放应严格按照 校科[2014]34号文件执行,不得高于项目合同总经费的25%。绩效支出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八.专利费、版面费和邮电通讯费
定义: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审稿费、翻译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描晒图、制版、及购买书籍等可在该预算科目列支。
报销凭据:专利费发票、版面费发票(附录用通知)、专利年费、检录费发票、邮电通讯发票等。
第一条:取得专利证书前发生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等应入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反映;取得专利证书后发生的专利维持费,如授权费、专利年费、应入手续费科目反映。
第二条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应入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反映。
第三条:邮电通讯费主要指横向科研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信函、货物的邮寄等快递业务费用和项目组成员的电话、传真费用。横向科研经费可根据项目合同和有关规定报销因课题工作需要发生的项目课题组成员的个人移动话费,但不得以课题组成员名义挂户报销他人的移动话费。邮电通讯费与汽油费(交通费)的合计不得超过合同总经费的10%。
第四条:纵向科研经费不能报销个人移动话费,移动电话预付卡不得报销。购置通讯器材一律不能报销,如手机等。
九.学生差旅费
定义:是指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临时到外地出差或受科研课题项目组老师的指派到外地 调研、实验、设备调试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
报销凭据:动车、高铁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机票从严控制)。
政策依据:《中北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14]8号)、《中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4﹞34号)。
第一条:受老师委托,学生出差期间,交通工具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普通舱位。如学生出差乘坐高铁/动车一等座、火车软卧或飞机的要从严控制,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必须事先在差旅费审批单中提出申请,并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第二条:学生出差期间,住宿费依据差旅费的规定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依照差旅费的规定按助教标准执行。
十.生产实习费
定义:是指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安排,着重
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而由老师带领学生深入到厂矿企业、
车间、公司、科研院所等所发生的费用。
报销票据:动车高铁车票、汽车票、租车票据、住宿费发票、车间实习费票据、经费核定表、实习(计划)任务书和实习学生名单等。
第一条:我校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需要外出进行认知实习、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的,需由带队老师提出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地点、路线、天数、人数、学生名单等),报教务处审批。
第二条:带队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三条:学生实习乘坐的交通工具为: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普通舱位、租赁大巴车(需附租车协议)等交通工具。学生实习经费,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乘坐的交通工具种类可由院级领导审批自定。
第四条:学生实习的住宿标准:生产实习期间应尽可能借用或租用接受实习单位的住房,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凭据报销住宿费。
第五条:学生生产实习期间,伙食补助费应依照学生差旅费的规定标准执行。如
教务处或学院对实习费进行总额包干使用的,从其规定,不再发放学生补助。
第六条:实习借款如需用教务处经费的,应持有教务处审批的实习经费预算表;借款需用各学院经费的,需持有各学院批示的实习经费借款单;报销时需附实习学生名单,如需支付实习单位课程讲解费,须由实习单位开具证明并盖章。
十一.职工探亲路费、调动旅费
第一条:我校在编、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每四年报销一次。探亲路费由本人负担标准工资(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校内津贴)以内30%部分,超出部分由学校报销;两地分居的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教职工(单身)探望父母的,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城市间交通费。如分居两国只能报销到出境城市的交通费,超出部分自理。
第二条:教职工探亲往返的交通工具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长途汽车卧铺、普通火车卧铺、高铁二等座(非卧铺)和轮船普通舱位,超出部分自理。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不报销托运费、寄存费等。
第三条:教职员工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
第四条:教职工探亲路费的报销由探亲教职工所属的单位和人事处审批,财务处负责审核、报销。
十二.专用材料费
定义:它是指在教学实验和项目研制过程中,由本部门或课题组购买的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实验室用品药品试剂、传感器元器件等耗材,消耗性专用工具、消耗性体育用品、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等。
报销凭据:发票、采购明细、验收清单、采购合同(单笔超过3万元)及公务卡POS小票等。
第一条: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含)元,需另外提供销售单位的商品明细单(发票内容中填开明细的除外)。
第二条: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需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原则上具备使用公务卡条件的千元以下支出也应使用公务卡。
第三条:单价高于1000元(含)且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元器件、传感器、玻璃器皿、配件等,须经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按材料报销并出具入库单。
第四条:单价高于1000元(含)的办公耗材,如硒鼓、墨盒可直接签批报销,需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
第五条:单次采购、或定点采购超过3万元以上的专用材料,需签订采购合同。 10万元以上需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十三.图书资料费
定义: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科技报告、技术标准、视听资料、微缩制品,以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打印、翻拍、翻译等费用。反映一切印刷型(如图书、期刊等)和非印刷型(如光盘、录音带、录像带、数据库等)的文献。
报销凭据:发票、图书入库单、合同(3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审批表。
第一条:将购买的图书和发票送到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报销图书资料等费用时,除发票“商品名称”直接填写了所购书籍完整的书名并列明了数量、单价外,必须提供书籍明细清单(如:电脑小票或其他经售货单位确认的明细清单)作为附件。
第三条:学院图书资料员签字,并前往图书馆办理图书类固定资产验收。
第四条:书籍、课本、词典、百科全书、年鉴、电子图书、期刊、声像、电子档案资料等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A0501范围内,报财政厅审批实行政府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超过50万元实行直接支付。
十四.维修(护)费
定义:它是反映我校各类公用房屋维修改造和装饰,水、暖、电、管网的维修改造,道路维修改造,绿化、安全消防设施改造、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工程项目改造所发生的费用。
报销凭据:发票、合同、维修明细清单(注明材料费、人工费等)、审计报告、工程量结算单、公务卡POS小票。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13]1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15]4号)
第一条:一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项目,统一归口由我校审计处组织实施(通过自审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获得审计报告后,方可到财务处报账。
第二条: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报财政厅审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超过50万元实行直接支付。
第三条: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报财政厅或发改委审批,单项合同单笔200万元以内实行财政授权支付;超过200万元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十五.燃料动力费
定义:是指在教学、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所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报销票据:发票(或我校后勤动力中心的收据)、计费清单。
第一条:电费是指教学、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办公室、实验室的电费支出,不得报销个人家庭用电支出。
第二条:水费是指教学、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水费、污水处理等支出,不得报销个人家庭水费支出,不包括办公室饮用纯净水、桶装水等。办公室纯净水、桶装水列办公费。
第三条:科研实验用燃气、燃料费:做实验用的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凭据销售单位开出的发票、验收清单报账,3万元以上附合同。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向学院(部、处、中心、课题组)按实际用量核定收取。燃料动力费支出应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标准、实际用量等)。
十六.临时出国、国际合作交流费
定义:临时出国是指我校教职工学术交流、访问学者等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组研究人员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出国(出境)调研学习及邀请境外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报销凭据:《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表》、邀请函、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国际往返机票、国外住宿、交通等其他杂费、国际交流处外汇兑换表、公务卡POS小票。
政策依据:
1.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按《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号)。
2.中长期出国(境)(90天以上,含90天)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号)执行;公派出国(境)任教连续半年以上生活待遇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号)标准执行
3.科研课题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依据项目任务预算书核定的比例执行。
十七.设备购置费
定义:是指为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或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用于购置、试制并按财务
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专业专用设备等的支出。
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也可纳入设备购置费。
报销凭据:发票、仪器设备验收清单、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审批表、中标通
知书及货物设备明细表等。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13]13号);《中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2014﹞34号;《中北大学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特殊说明:
1、 本单位采购1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参照执行国资处文件。
2、 本单位购买的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复印件、传真机、硒鼓、墨粉等,均应登陆山西政府采购网,根据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实行协议供货,并提供发票、合同、验收单以及电子货物验收合同。
3、科研经费要根据项目任务书做好设备购置费的预算。 “设备费”科目细分为设备购置费、试制改造费和租赁使用费三类。与设备费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单独购置的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
十八.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根据《山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晋财库﹝2007﹞33号文件和《中北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财﹝2013﹞18号文件,对以下业务内容的支出均强制实行公务卡结算:
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机票、火车票(高铁、动车)费用的支出等。
4.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时境内的住宿费、机票、火车票支出等。
5.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
6.会议费:指会议中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费用、会议用品购置支出等。
7.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
8.公务(业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或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按规定列支的业务接待费用。公用经费的业务招待严格执行《中北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发﹝2014﹞7号文件;横向科研项目的业务招待费严格按照《中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科[2014]34号文件执行,且不得超过合同总经费的10%。外宾接待费用执行《中北大学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校外﹝2014﹞1号文件。报销时原则上需附发票、审批单和公务卡POS小票。
9.专用材料费:指单位购买的日常专用材料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支出等。
11.其他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上述项目中未包括的但适合采用公务卡结算的广告宣传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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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报销规定索引
规&&&&&&&&&&
&&&&&1.工资福利支出&&&&&&&&&&&&&&&&&&
&&&&&&&&&&&&&&& 、&
&&&&&2.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类:、、、、、
&&&&&&&&交通类:、、、、、
&&&&&&&&出版/图书类:)、
&&&&&&&&国际交流类:、费)
&&&&&&&&修缮工程/进口设备类:、、)、
&&&&&&&&境内学习交流类:、、
&&&&&&&&党&
报销规定正文
一、资金支付授权规定
1.现金支付
■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不予报销现金。根据目前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学校暂定单张发票金额在2500元(含)~5000元之间的,经会计核算科科长或经科长授权的副科长签字同意报领现金;单张发票金额高于5000元(含)的,经财务处领导签字同意报领现金,高于10000元应转账支付。
■ 差旅费单笔借款超过2万元(含)须经财务处领导审签;
■ 劳务费单笔借款或报销现金金额超过2万元(含)须经财务处领导审签。
2.转账(银行存款及内部转账)支付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含)须财务处领导审签;
■ 科研经费转账支付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下的可由经财务处核准备案的课题组负责人及经费管理者审签;超过10万元(含)的单笔支付,须由财务处核准备案的学院及部处负责人审签。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含)至500万元须由业务主管校长审签;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含)须由业务主管校长与财务主管校长联合审签。
3.预算外追加经费授权规定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万元以内的,须由财务主管校长审签;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须由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须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须由常委会审批。
4.专项资金支付授权管理规定及禁止列支的项目
■&985&工程专项(除基建财务管理项目)、&211&工程专项由项目管理部门核对预算并审签。
& 教育部《985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985工程&专项经费不得用于基建支出、偿贷、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招待、对外投资,不得用于与&985工程&建设项目之外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与&985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
&&教育部《211专项管理办法》规定:
&211工程&专项不得用于购置日常办公用品;不得用于招待;不得用于发放改善学生生活待遇的各种奖助金、津(补)贴;不得用于资助自由探索科研项目、资助学生科研项目;不得用于教学科研成果和论文成果奖励;不得用于非教学和科研人员的各类研修;不得用于引进人才的配偶安排和子女教育。
■ 修购专项、后勤保障运行专项等在报销前,单据须经财务处专人核对预算并审签。
二、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1.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中央级事业单位的资产,中央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 中央级事业单位申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应当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拟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材料,按以下方式履行审批手续:单项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核销等,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财政部备案;500万元(含)以上的报主管部门审批,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含)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2.固定资产入账规定
■ 设备(通用设备单价超过1000元(含)、专用设备单价超过1500元(含),由实验室与设备处核定为固定资产)入账须在报销时提供以下凭据:
& 采购申请表
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冰箱等)入账需提供采购申请表;
& 采购记录单
(1)超过5万元(含)的单次设备采购需提供采购记录单;
(2)&采购申请表&中实设处核定为&授权零星采购&或签订有政府采购合同的不需提供&采购记录单&。
■ 家具(单价超过1000元(含)并经国资处核定为固定资产)
& 采购申请表:家具入账须提供采购申请表;
& 采购记录单:如果签的是非政府采购合同,单位必须提供采购记录单;
& 总金额超过2万元的家具采购,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免建固定资产入账财务报销程序
■ 需提供实设处审批签字的免建固定资产审批表或在验收单上加盖&同意按器材报销&;
■ 账务处理时根据科研预算书申报时归集的支出内容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4.知识产权入账规定
■&单价超过1000元的知识产权类产品(如商用软件、定制开发软件等)需经国资处审核验收,开具知识产权验收单。
三、纵向科研经费报销规定
1.纵向科研经费列支下列内容时必须经科研院审签
■ 设备购置(包含需经国资处办理知识产权验收手续的软件、实验操作台、配电柜等)由科研院在采购合同上加盖&KY-&标识的印章;
■ 国际交流与合作需由科研院在出国费用结算单上加盖&KY-&标识的印章;
■ 自行举办专题研究或学术会议、评审鉴定会议,需由科研院签发会议通知(持有外部单位签发的会议通知的,不用科研院审签)。
2.纵向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内容(项目计划书中预算已批准除外)
■ 通用仪器设备购置
■ 家具(包括免建固定资产的家具)& ■ 罚款(滞纳金)& ■ 招待
■ 招待&&&&&&&&&& ■ 捐款&&&&&&&&&& ■ 赞助&&& &&&&&&&&■ 投资
■ 集资&&&&&&&&&& ■ 广告&&&&&&&&&& ■ 宣传&&&&&&&&&&& ■ 抵押
■ 担保&&&&&&&&&& ■ 融资
3.国防科工局科研经费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采购货物或服务需按国家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四、票据报销规定
■ 发票必须由依法正式注册并存续的单位开具。
& 如不慎丢失发票原件,丢失人需写明丢失情况,经单位领导审签,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经财务处领导审批,予以报销;
■ 报销人应上网查询发票的真伪,签署&经审验,本发票为真&承诺句,并签字确认;
■ 财政监制票据,开票单位应加盖全国统一规制发票专用章;
■ 税务监制票据,开票单位应加盖全国统一规制发票专用章;
■ 金额大小写不符视为无效发票;
■ 原则上发票不得涂改。若对方开具国税通用手写发票,因错需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 票据上注明&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字样的,为无效票据。
五、报销事项及报销凭据规定(见下表)&
一、工资福利支出
酬金(劳务费)
网上申报单
发放酬金的文件依据(发放说明)
■ 科研会议评审酬金(科研经费列支,取消科研院签字)
& 会议通知(拨款部门或科研院、火炸药研究院会议通知原件)
& 专家酬金签字表
& 领款收据(领取现金)
& 酬金网上申报单
■ 研究生论文答辩费
& 论文答辩费表
& 酬金网上申报单
发放计划内学生答辩费,用研究生培养费经费卡;发放计划外学生答辩费,用委托培养费经费卡。
& 领款收据(领取现金)
■ 外籍专家零用费
& 外籍专家零用费收据(自制或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具)
& 外籍专家护照复印件
& 外籍专家来访活动说明(起止时间、交流内容)
■ 其他类酬金:
& 酬金网上申报单(如领取现金酬金,需领款人在领取金额后签字)
& 领款收据(领取现金)
■ 校外实习讲课酬金:
& 校外实习讲课酬金签字表
& 领款收据(领取现金)
支出证明单
■ 已婚教职工探望京外籍父母的探亲旅费不予报销。
■ 两地分居探望配偶(间隔一年享受一次探亲假)须提供配偶单位的证明,证明配偶当年未享受两地分居探亲假。
■ 单身教职工探望京外籍父母(间隔一年享受一次探亲假)的探亲旅费只报销往来火车硬坐费用及到达父母居住地所需乘坐长途客运汽车的费用。
二、商品服务支出
商品明细单
■& 教学支出1&经费卡(项目号第6、7位是&11&)报销办公用品须提供售出单位的商品明细单(发票内容填开明细的除外)。
■ 大中、苏宁、国美等电器商场发票须开具明细(发票内容填开明细的除外)。
■ 在京东商城、当当网等网上商务平台购买的货物,发票需开具明细或提供商品送货单。
■ 中复电讯、迪信通、金飞鸿等电讯公司发票不予报销。
■ 纵向科研经费卡的支出,发票不能开具&办公用品&名目。
支出证明单
■ 教育经费可列支快递费、邮政费用、单位固定电话费及网费。
■ 科研经费可列支科研任务必须的个人通讯费:
& 个人固定电话费须扣除月租费用。
& 电话费滞纳金不予报销。
& 除网费可趸交外,个人固定电话预存话费不予报销。
■ 科技三项与北京市科委专项不能列支电话费。
■ 5000元以上的印刷项目需提供印刷合同;
■ 20000元以上的印刷项目需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租赁协议或说明
支出证明单
■ 纵向科研经费报销出租车发票应写明科研活动的具体事由及地点;
■ 报销旅行社或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车费用时原则上须提供租赁合同(协议),若有特殊情况,
提供有关租车事由、地点、特殊情况的租赁说明,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 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发票不予报销。
■ 纵向科研经费可报销因科研公出发生的少量停车费用。
■ 运输费发票必须是机打专用发票或地税机打发票、定额发票。
■ 有公车的单位可报销ETC卡充值费。
横向科研经费、结题经费可列支充值费,需在支出证明单内容上填报公车号
车辆保险费
车辆维修保养费
保单复印件
支出证明单
■ 公用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及车船税由横向科研、科研发展或主任基金列支。
■ 机关单位公用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及车船税可由行政办公费列支。
■ 公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须提供维修保养单位开具的维修保养清单。
■ 纵向科研经费原则上不予列支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实验车辆除外)。
校内公车(车牌号码打印在发票上)停车费及嘉宾停车费
申购单复印件
支出证明单
■ 各单位公车停车费报销可由办公业务费、横向科研经费、科研结题经费、科研事业发展基金列支。
■ 嘉宾停车费的报销必须附有正式发票及嘉宾停车票申购单复印件,由办公业务费、横向科研经费、科研结题经费、校内科研事业经费列支。
支出证明单
■ 发票抬头须填开&北京理工大学&
■ 实验车辆进行实验发生的汽油费,在项目任务书中燃料动力费预算范围内列支,可由该纵向科研经费报销。
■ 除上条情况外,纵向科研经费原则上不予报销汽油费。
■ 横向科研经费、科研发展基金及主任基金可列支单位公车所用燃油费,报销时要填写公车车牌号码。
■ 不予报销充值性加油卡预存费。
■ 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含)元须提供售出单位的商品明细单(发票内容填开明细的除外)。
■ 单价高于1000元(含)且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元器件、玻璃器皿、配件等,须经实验设备处设备科加盖&仪器设备验收章&及&同意按器材报销&印章。
■ 单价高于1000元(含) 的办公耗材,如硒鼓、墨盒可直接报销。
■ 单价高于1500元(含)的化工原料可直接报销。
资料费(图书)
■ 学院图书资料员签字。
■ 金额大于1000元的资料费发票须提供销售方售书明细单。
■ 超市及大型商场资料费发票无明细书单,不得列支纵向科研经费及行政业务经费。
■ 一次性报销大额图书资料费,需前往图书馆办理图书类固定资产验收。
出差申请表
差旅报销单
注:出差补助包干=伙食补助(50元)+公杂费补助(30元)
■ 补助时间按照出差起始日期(自然天数)计算。
■ 住宿费标准:
& 教学经费&&150元天/人
& 纵向科研经费&&240元天/人
住宿费用超标,超标部分可由横向科研经费、部门科研发展基金、科研结题经费、院长或处长基金列支(参会且由会议主办方安排住宿的除外)。
■ 交通费标准:
& 火车&&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铁(动车)一等座、软卧]
&&&&&&&&其余人员[高铁(动车)二等座、硬卧]
& 飞机&&副部级及其以上职称[公务舱]
&&&&&&&&其余人员[经济舱]
■ 用教育事业经费出差超标乘坐交通工具,须提供由单位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超标部分可由横向科研经费、部门科研发展基金、科研结题经费、院长或处长基金列支。
■ 出差的城市间往来交通票据不完整并且无住宿费发票的,须提供由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报销时原则上不再享受出差补助(住宿发票清晰记录时间段能证明出差时间的除外)。
■ 出差时间超过一周且无住宿费发票,原则上不再计算出差补助。
■ 无城市间往来交通票据,只有外地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
■ 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乘坐专线客车的费用,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专线客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
■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出差:
& 出差起止日期包含于法定节假日之内,原则上不予报销差旅费(对方单位开具情况证明的除外)。
& 出差起止日期之内包含法定节假日,报销来回交通费,计算差旅补助天数扣除法定节假日天数(对方单位开具情况证明的除外)。
■ 国库财政拨款经费报销出差人员飞机票须由学院或部处正处级领导审批,正处级领导报销机票须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 就业宣传差旅费(据招分字[2007]15号)
& 住宿费不超160元/人天(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 当地交通费实报实销
& 伙食补助50元/人天
& 无公杂费补助
& 如不报销当地交通费,则出差补助80元/人天
■ 招生宣传差旅费(据招分字[2007]15号)
& 住宿费不超160元/人天(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 当地交通费实报实销
& 可凭购买的当地电话卡报销当地手机充值卡(发票)话费不超100元/天
& 伙食补助50元/人天
& 无公杂费补助
& 如不报销当地交通费和当地手机充值卡话费,则出差补助80元/人天
出国费用结算单
政策依据:财行[2001]73号、办外管函[号。
■ 因公短期出国(90天以内):
* (组团)工信部出国任务书
* (参团)工信部确认函
& 教职员工
* (组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国任务书
* (参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确认函
*&因公短期出国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国任务书
*&学生因公短期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 因公短期赴香港、澳门:
* 工信部赴港澳任务书
& 教职员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赴港澳任务书
*&因公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赴港澳任务书
* 学生因公短期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 因公短期赴台湾:
* 国台办赴台任务书
& 教职员工
* 国台办或市台办赴台任务书
* 学生因公短期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 出国费用结算单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导审签。
■ 根据国家规定,住宿费用超标部分原则上自负。
■ 短期出国,第11天起个人零用费每日5美元/人。
■ 因公长期出国(90天以上)
& 在职职工
* 国家公派(财教[号文):
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录取通知书
* 单位公派(财教[号文):
人事处公派出国合作研究(访学)通知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国任务书
*学生因公短期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 教师、学生因公长期出国费用结算说明
& 生活学习费用包括(附一):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保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 艰苦地区补贴(附二):国家对赴高原、多病、艰苦、高温国家(地区)发放的特殊生活补贴
& 生活学习费用和艰苦地区补贴按月或季度发放,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天数发放
& 因故中途回国或提前结束回国,应退还中途回国或提前结束回国期间的生活学习费用和艰苦地区补贴,原则上以天为单位计算;
& 因航班原因造成提前回国的,提前时间在七天之内的,可不退还按天计算的生活学习费用和艰苦地区补贴。
*(附一)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
*(附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
一类: 每人每月100美元
﹡亚洲:蒙古、印度、巴基斯坦
﹡非洲: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赞比亚、肯尼亚、津巴布韦、阿尔及利亚
﹡欧洲:土库曼斯坦、波兰、波黑、亚美尼亚、塔吉克斯坦、白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
﹡美洲:古巴
二类: 每人每月200美元
﹡亚洲: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斯里兰卡、尼泊尔、孟加拉、阿富汗、也门、伊拉克
﹡欧洲:塞尔维亚和黑山、阿尔巴尼亚
﹡非洲:布隆迪、坦桑尼亚、莫桑比克、马达加斯加、喀麦隆、塞内加尔
三类: 每人每月300美元
﹡非洲:埃塞俄比亚、科摩罗、尼日利亚、佛得角、安哥拉、刚果(布)、刚果(金)、加蓬、贝宁、多哥、加纳、科特迪瓦
﹡美洲:墨西哥、哥伦比亚
四类: 每人每月400美元
﹡非洲:几内亚、尼日尔、马里、苏丹、吉布提
支出证明单
(差旅报销单)
■ 会议费用金额超过1万元须提供举办宾馆或单位打印的费用明细单
■ 主办国内会议
& 会议预算表(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的,会议费标准为400元/人&天)。
& 教学会议&&主管校领导审签的请示报告。
& 科研会议&&科研院、火炸药研究院或拨款部门的会议通知。
& 行政会议&&业务主管校领导审签的会议通知。
& 由旅行社开具会议费发票的,须提供会议主办方与旅行社签署的委托承办会议协议及会议开支费用明细。注:会议通知写明由旅行社承办会议的,只需旅行社提供会议开支费用明细。
■ 主办国际会议
& 参会者来自除本国外只有1国人员参加,须提供&校内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原件。
& 参会者来自除本国外有2国及2国以上人员参加,须提供&校内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原件和&工信部批示文件&原件。
& 会议费用预算表。
■ 参会所需材料:
& 会议主办方出具的会议通知。
& 参加国内主办的国际会议,会议注册费用须提供填开人民币金额的国内发票。
& 由旅行社开具会议费发票的,须提供会议主办方与旅行社签署的委托承办会议协议及会议开支费用明细。注:如果会议通知写明由旅行社承办会议的,只需旅行社提供会议开支费用明细。
培训费发票
支出证明单
■ 培训方出具的培训通知。
■ 培训内容须与教学或科研任务关联紧密。
外单位人员来京住宿费
住宿费发票
支出证明单
■ 经费来源为教学、行政经费的,必须由学院、部处提供情况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 经费来源为科研经费的,必须由项目组提供情况说明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旅游景点、健身休闲场馆的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
修缮工程款
工程款发票
采购申请单
采购记录单(20万元以上)
支出证明单
■ 记账凭证摘要撰写规则:单位+人名+报+xx工程款,如机电学院王某某报求是楼电路改造工程款;
■ 结算修缮工程款须由国资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签;
■ 金额超过5万元(含)的工程项目须签订工程合同。
■ 在工程完工后、未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前,工程款最多支付到合同额的80%(含)以内,其余款项须经审计和质量验收后支付。
■ 结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提供审计室审计报告。
■ 结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提供社会审计报告。
论文版面费、会议注册费
支出证明单
■ 论文录用方出具的录用通知。
■ 开具版面费发票的单位须为会议举办方或举办方委托的单位;
■ 注册费与版面费发票必须为原件。
■ 网上注册无法获取通知原件,经本人写明无法获取理由并于打印件注明&情况属实&及签名后,交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代替通知原件入账。
■ 教师及学生在国内主办的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的,论文版面费须提供填开人民币金额的国内发票。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申请表
实习预算单
■ 交通费票据;
■ 住宿地点至实习地点汽车租赁费及租赁协议;
■ 接待实习的单位开具搭伙费收据(接待实习的单位如没有条件提供伙食,由实习带队老师安排固定餐饮地点,开具正式餐饮发票);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30元保费以内);
■ 接待实习的单位开具的实习管理费正式发票;
■ 接待实习的单位开具的实习管理费收据(如由于特殊情况接待实习的单位无法开具管理费正式发票,带队实习部门需提供说明,通过财务处领导审核后酌情报销);
■ 接待实习的单位授课人员签字的讲课酬金表。
■ 实设处技安科审签。
外籍与港澳台人士短期来华工作费用(包含劳务费与国际旅费)
护照复印件
支出证明单
(领款收据)
■ 报销材料:
& 接待部门盖章与签字的报销外籍人士在华相关费用与领取酬金的书面申请(包括:外籍人士信息、来校所从事的工作、工作时限、我方承担的费用)。
& 相关费用的合法票据。
& 外籍人士的护照复印件。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籍专家&经费列支
支出证明单上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导审签。
■ 科研经费列支
提供科研项目任务书准予列支外籍人士在华相关费用的证明(参观费用及与基本生活费用无关的如茶叶、饮料,食品等不予报销)。
党费支出具体内容
(支出证明单)
■ 党员培训或支部活动。
■ 订阅或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 表彰先进党员、先进支部。
■ 补助困难党员。
■ 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分期付款单
■ 非涉密合同
& 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总额款项,借款或报销时需提供合同原件。
& 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付款时需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合同项目付款清单& 并经财务处领导签字;
& 分期付款取得分期金额发票,报销时需提供原合同复印件。
& 取得尾款金额发票,报销时将&北京理工大学合同项目付款清单&与合同原件附入记账凭证。
■ 涉密合同
&&&经办人必须先与财务部门涉密人员办理涉密合同审验及交接手续,然后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 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总额款项,借款或报销时由财务部门涉密人员将&合同涉密另行保存&字样标注于借款单据或报销单据,涉密合同禁止附入记账凭证。
& 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首次付款时经办人依据合同先将约定付款时间及金额全部填入&北京理工大学合同项目付款清单&,再由财务部门涉密人员将&合同涉密另行保存&字样标注于借款单据或报销单据及&北京理工大学合同项目付款清单&,涉密合同禁止附入记账凭证。
& 分期付款取得分期金额发票,报销时只需将&北京理工大学合同项目付款清单&复印件附入记账凭证。
& 取得尾款金额发票,报销时将&北京理工大学合同项目付款清单&原件附入记账凭证。
合同质保金
合同额全款发票
支出证明单
质保金结算凭单
■ 预扣质保金
& &项目合同质保金财务处理结算凭单&一式两张,其中一张附于记账凭证,另一张会计人员填入记账凭证编号并加盖人名章后返还经办人作为质保期满后付款依据。
& 账务处理程序:依据全款发票金额由项目经费全额列支,按照所列支经费性质将质保金金额列支于&0&项目(自有资金)或&1&项目(国库资金),记账凭证摘要需注明合同项目名称及收款方单位名称,如果由国库资金支付需将国库资金支付令填写于返还经办人的&项目合同质保金财务处理结算凭单&右上角。
■ 支付质保金
& 收款单位收取质保金的收据及&项目合同质保金财务处理结算凭单&。
& 账务处理程序:按照所列支经费性质将质保金列支于&0&项目(自有资金)或&1&项目(国库资金),记账凭证摘要需注明合同项目名称及收款方单位名称(与交质保金的账务处理摘要对应一致)。
合同质押金
(收款单位交款)
支出证明单
■ 交质押金
& &缴款书&及&银行进账单&、本单位内部收据。
& 账务处理程序:质押金计入&0&项目,记账凭证摘要需注明合同项目名称及收款方单位名称。
■ 退质押金
& 收款单位收取质押金的收据及支出证明单。
& 质押金缴款书和合同复印件
& 列支于&0&项目,记账凭证摘要需注明合同项目名称及收款方单位名称(与交质押金的账务处理摘要对应一致)。
通过&中仪&或&赛尔网络&、&中图&等采购设备或外文图书
采购申请表
(采购记录单)
设备验收单
图书设备验收单
■ 通过实设处进行境外设备采购
& &中仪&或&赛尔网络&提请付款的通知单。
& &中仪&或&赛尔网络&与外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合同中须注明设备的最终用户为&北京理工大学&。
& 其他经实设处批准的代理采购。
■ 通过图书馆进行境外图书采购
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编:100081
服务邮箱:(网页内容)Webmaster@
(网络服务)service@
京ICP备号 京公网安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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