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涌入德国后就不能成为德国人雷克吗

多元还是同化:欧洲对待穆斯林的难题
[摘要]如何对待穆斯林?是文化多元,还是强制同化?有没有第三条路呢?欧洲所出现的双重困境,同样摆放在中国面前。巴黎的“黑色星期五”震撼了整个世界。从纽约到巴黎,从“9·11”到“11·13”,来自穆斯林极端组织的恐怖主义,不仅没有随本·拉登的击毙而销声匿迹,反而因IS国的崛起而更加猖獗,日益成为欧洲的内部问题。冷战结束之后,许多人曾经相信历史已经终结,但如今更多的人感到迷茫:这个世界怎么了?本期“腾讯思享会·海上文化谈”邀请了对这一问题有密切关注和长期思考的华东师范大学许纪霖、刘擎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郑戈教授,这是他们对话的第三篇。(第一篇: 第二篇:巴黎恐袭案暴露了欧洲内部的伊斯兰化问题许纪霖教授许纪霖:这次巴黎恐袭案,不仅与中东的伊斯兰世界有关,也是一个欧洲内部的伊斯兰化问题。欧洲在历史传统上是一个基督教的世界,随着外来移民的增加,欧洲现在与美国一样,越来越成为一个多宗教、多民族的世界。如何化解世俗化的欧洲与穆斯林后裔的矛盾?英国与法国是不一样的,英国采取的是文化多元主义的方针,而法国是强制同化的政策,但似乎都失败了,欧洲陷入了深刻的困境之中。先说英国,英国在19世纪是头号帝国,它的殖民地遍布世界,被统治的种族、民族和所信奉的宗教也五花八门。英国统治殖民地的经验是造就一个上层法律政治结构,抓住一批上层讲英文的本土精英,但在社会和文化层面,则放任自流,保持你的原生态,相当自由和开放。这一文化多元主义的治理模式英国驾轻就熟,非常有效。但这些年在应对国内的穆斯林的时候,发生了尴尬。十年前伦敦的地铁爆炸案,虽然由基地组织策划,但参与者竟然都是有英国国籍的阿拉伯穆斯林。最近有一个在英国的中国留学生写的《政治正确与文明》文章在网络上疯传。他说,英美旨在保护少数族群和宗教的“政治正确”,对伊斯兰的原教旨主义变得不能批评,一味纵容,最后姑息养奸。他说最好的办法就是采取当初土耳其建国时的凯末尔方式:强制同化!将宗教驱逐到私人领域,在公共领域,强制实行世俗化政策,女人不许戴面纱,男人不许蓄胡子。巴黎恐袭案证明法国的强制同化政策并未成功强制同化是否能够成功呢?法国与英国不同,它一直实行的是同化政策。因为法国人的启蒙传统与英国尊重传统、尊重经验不一样,法国相信人的普遍理性,相信启蒙与教育的改造功能。当年法国管理殖民地的方式,不仅要建构一套政治法律,还要创造新文化,创造新国民,因此法国这些年对外来的穆斯林,花了大量的资金和措施,试图同化他们,让他们融入世俗化的欧洲,但这些巴黎恐袭案,证明这一政策同样没有成功。不仅是第一、二代移民,如今到了第三。四代,穆斯林依然没有被同化,反而出现了极端的原教旨主义。欧洲所出现的双重困境,同样摆放在中国面前,如何对待新疆的穆斯林?是文化多元,还是强制同化?这同样是一个内在于中国国家建构的大问题。有没有第三条路呢?生活处境悲惨的移民更有可能被极端宗教思想俘获刘擎教授刘擎:也不是没有好的例子,比如,穆斯林移民在德国的融入相对而言比较成功。不是说没有宗教和文化的冲突,德国也有反穆斯林的排外运动,但遭到了政治精英和社会主流的谴责,而穆斯林社群面对各种显性和隐性的歧视,虽然有不满和回应,但相对比较克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暴力抗议,也没有发生恐怖袭击。这可能有不同的因素,一方面可能是到德国的穆斯林移民大多来自土耳其,受到世俗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德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安排使得穆斯林移民在就业、医疗和福利等方面有相对而言较好的处境。我想,社会经济的处境与宗教文化的实践,不能完全分离。生活处境越是悲惨,就越是容易失落甚至陷入绝望,也就更有可能被极端的宗教思想所俘获。如果你的处境越好,也就更倾向于温和。德国是一个例子,美国相对来说也比较好,这与美国本身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社会有关。积极同化和多元宽容是政治治理的两种不同思路对于移民的公共政策,大概有积极同化和多元宽容这两种模式,各有不同的论证逻辑。同化多少有些压制,所谓“积极同化”多少有点强制同化的意思,同化派的理由是,严格而不是放任,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极端势力。相反,主张多元宽容政策的理由是,压制会导致反抗。这两种模式各持己见,互相反驳。强制同化者相信,极端主义都是宽容惹的祸,是放任所导致的;而主张多元宽容的论者会反驳,意思差不多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越是强制同化就越会逼迫少数族裔转向极端主义。这实际上是政治治理的两种不同思路。法国的困境可能有许多因素。在思想层面上,法国存在两种不同的传统,彼此之间是有紧张的。一种是法国启蒙主义传统,主张普遍主义的价值标准,这可能倾向于支持同化政策,比如反对在公共场合对女性服饰的特殊限制,这被认为是歧视。另一面,法国有一个很强的左翼知识分子传统,左翼传统一般不敢轻易批评伊斯兰的宗教文化实践。为什么?因为在许多左翼人士看来,当今的伊斯兰宗教力量是在对抗帝国主义的国际强权,如果你批评了伊斯兰组织,好像就站错了位置。左翼知识分子应当站在主流势力的对立面,跟弱者站在一起。如果批评了伊斯兰,就有跟主流勾结的嫌疑,这也是在最近西方思想界争论的问题。移民政策涉及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我看来,自由主义的平等、自由和人权价值原则,可能需要有一个现实主义的政治考量,否则会导致自我挫败的实践。严格按照普遍人权和尊严的规范性道德,我们可能就没有理由限制移民,甚至不能够设定国界。加拿大有一位资深的政治哲学家,就曾论证在道德规范的意义上,国境线应当向所有移民开放。道理并不复杂,因为自由主义主张,任何偶然的或天生的自己无法掌控的因素,在道德上是武断的(morallyarbitrary),不能因此而受到区别对待。人的性别、种族和出生地等等,这些都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偶然因素,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把那些自己无法决定国籍的人拒之门外呢?但无限制地接受移民或难民,是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承受的。所以这里面涉及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当然,做到尽善尽美就干脆不做任何好事,这并不是严肃的政治思考。重要的是如何依据理想的原则制定和实施可行的政策。穆斯林移民可能必须调整和放弃部分与公民身份相抵触的宗教实践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一个人选择移民欧洲,是否应当有所改变和适应?或者说是不是有理由完全保持自己的文化传统?你当然可以不移民,但你要选择移民到欧洲生活,必须接受当地的法律和公共文化,但同时又要坚持像在母国一样完全保持自己的宗教文化习惯,这两者之间一定会存在紧张,不可能有两全其美的事情,这就要求调整和妥协。某些文化习俗,比如一夫多妻,比如强制婚姻、比如“荣誉谋杀”(主要针对女性,如果背弃自己丈夫,就是“令家庭蒙羞”,可以由家族成员实施杀害),诸如此类的宗教习俗,如何可能与欧洲的法律与公共文化兼容?我想是不可能的。政治自由主义(比如罗尔斯的理论)并不是说政治上的正当完全不会影响公民的“整全性信仰”。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是相当“薄”的同时又是相当“强”(具有强制性)的。正因为“薄”才留有足够的空间让公民自己追求个人的人生理想,但也需要“强”,否则多元主义会误解民主政治的公共基础。对于穆斯林移民,认同的关键问题在于真正意识到,自己不只一个宗教信徒,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的公民,而作为公民,可能必须调整和放弃一部分与公民身份相抵触的宗教实践。这当然是极为困难甚至是痛苦的适应过程,但是如果你选择了移民,你可能不得不做这个调整。整合主义以平等公民权建立国家认同以取代小群体认同郑戈教授郑戈:其实谈到欧洲便越来越进入到我们比较熟悉的现代法律制度的话题了,刚才两位老师都提到了如何设计出一种制度模式,能够消解穆斯林的仇恨,使他们去激进化。这在宪法里面,我专门写过一篇长文,论述过相关的制度安排。基本上宪法上面有两种模式:一个是整合主义、一个是兼容主义。整合主义,就是用一种统一的公民身份来取代族群和宗教认同,你既然到了我这个国家,入了籍以后,我们只有义务给你平等公民待遇,而没有义务给你特殊待遇,照顾你这个宗教或民族群体的特殊需求,这基本上是现在世界各国比较主流的模式。当然整合主义也可以分成自由主义的、共和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整合主义基本上就认为族群差异、宗教差异都是伪装了的阶级差异。所以说基本上都是因为财富分配不均所造成的,一旦消灭了剥削,消灭了很严重的分化,就可以消除所有的差异,无论是哪一种整合主义,都是以平等公民权建立国家认同,取代小群体认同。兼容主义认为平等对待不同人群其实构成压迫和歧视所谓的兼容主义,里面包括许老师所说的多元文化主义,其核心要义是对不同的人群给予平等对待其实构成压迫和歧视,国家需要给宗教和民族认同以公共表达和政治动员空间。实际上英国也不是一个奉行兼容主义的社会,也是强调平等的公民权。但是英国作为一个老牌的殖民帝国,在统治殖民地的时候,它确实发展出了一种规范多元主义,就是对不同的、在他们看来不够文明的社会,要先尊重他们的习惯法,然后通过把他们的上层精英教育成英国绅士,再由这样的本土英国绅士教育他们自己的民众,然后慢慢地改变他们的习惯法。穆斯林德国的社会国模式更有利于少数族群融入主流社会刚才刘老师提到德国在整合穆斯林方面比法国成功。从宪法学的角度看,这是因为德国的基本法明确规定德国是一个社会国,它十分所谓重视社会福利和分配正义,不仅仅是给你自由、给你形式上的平等权就可以了。它会使你在社会生活当中得到一定的实质正义,这种制度显然比一个古典自由主义的、仅保障形式平等的制度更为优越,因为后者不管你平等之后实际生活处境怎么样。这种社会国模式更有利于少数族群融入主流社会。德国很多学者都在论证这种社会国模式。比如,现在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的代表人物霍耐特,他提出一个社会自由的概念。所谓的社会自由,说直白一点儿,就是你在一个社会当中生活,应当有“在家”的感觉,不会感到被排斥、被剥削。这和自由主义脉络里的个人自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看来,德国在这些方面确实做得比较好,所以穆斯林激进主义的问题在德国会解决得好一些。而且在这一轮难民潮里面它是唯一一个表态可以接受80万难民的国家,其他的国家都没有这种底气,这在我看来是一种制度自信,觉得自己的社会足够好。强制性同化措施容易导致穆斯林的怨恨法国有一个什么问题呢?法国其实和土耳其一样,是严格的世俗主义国家。它在2004年专门通过了一部法律,在学校,在所有的公共场合不能穿戴具有民族和宗教标识的服饰。这样就导致有很多的穆斯林女孩上学之后因为穿戴那样的服饰被开除了。穆斯林是一个非常难以被同化的族群,你只有先把总体的社会环境、制度环境做得比较宽松,然后慢慢同化会比较好一些,这样比较强制性的措施容易导致怨恨。有了怨恨之后,就会有很多人被吸引到极端主义的阵营里面去。这个说起来比较容易,但真正做起来确实在方方面面需要耗费很大的社会成本。比如说穆斯林甚至不允许男女在同一个游泳池里面游泳,你为了包容这样的穆斯林群体,就需要多修很多游泳馆,不只是增加一倍,因为其他德国人用的男女混合游泳池穆斯林都不会去。这样做不仅耗费的成本比较大,也会导致主流人群的反对,认为这不公平。这个问题确实非常复杂。当我们批评别的国家的政策的时候,往往也要考虑理想化的制度设计实现起来都有很多现实难题。而且,在一个利益和价值多元的社会,对一部分人好的政策,在另一部分人看来恰好是不公的。德国的移民政策还没有真正经受过考验许纪霖:对于德国,我保留谨慎的乐观,因为德国还没有真正经受过考验,因为过去接受的移民主体是比较世俗化的土耳其突厥族穆斯林,但如今大量的叙利亚移民去了以后,阿拉伯的穆斯林经过一代、两代,是否可以像土耳其人那样融入德国社会,这还需要长时段的观察。外来移民核心的问题是认同的问题:我是谁?我们是谁?我属于什么样的文化传统,什么样的文化-政治共同体?认同的最困难部分,是打造一个国家的公共精神。这个国家的公共精神,在美国和欧洲有不同的途径和方式。美国国家的公共认同,按照罗伯特·贝拉的观点,乃是一种“公民宗教”。美国是一个宗教的国家。大部分国民都有宗教信仰,虽然所信的神各有不同,但作为美国公民,他们在政治信仰上,都相信同一个世俗宗教,那就是美国宪法所体现的美国价值:自由、平等、民主。贝拉将其称为叫“公民宗教”,用约翰·罗尔斯的话说,叫做公共理性。“公民宗教”中所说的上帝,也就是美国总统向之宣誓的“上帝”,不是仅仅指基督教的上帝,他是各种宗教共享之“神”,这个上帝,就是美国国家的灵魂。伊斯兰教义中没有公域与私域的区别欧洲比较起美国,相当的世俗化,大部分欧洲白人都不是教徒,欧洲更多地采取“宪法爱国主义”的方式实现国家意志的整合。宪法爱国主义德国人谈得比较多,过去比较多的是针对东西德合并后的的问题,但如今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就是强势的穆斯林。无论是美国的“公民宗教”,还是欧洲的“宪法爱国主义”,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公域与私域的区分。但在伊斯兰教义之中,并没有这样的公域与私域的区别。所谓的世俗化,首先是区分公与私。在公共领域,作为国民,必须是公共的“正当”优先于个人的信仰“善”,你的信仰不能违背“公民宗教”和宪法意志,而在私人领域,你如何理解“善”,如何坚守自己的信仰,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然而,问题就出现在公与私交界的空间,比如穆斯林的女生是否可以在学校里面戴面纱?国家公务员是否可以蓄胡子?游泳池必须分男女吗?在这些不涉及到根本的“正当”的社会公域,究竟是强制同化,还是容许文化多元,就产生了尖锐的分歧与冲突。宗教信仰和文化认同都不是天生的刘擎:刚才郑戈讲的,整合主义中的社会主义一支,将所有问题都视为经济社会阶级的变种,这个当然有点过于化约主义了。但反过来,我们不要一谈到宗教认同就好像是顽石般的难以化解,好像人生下来就如此,是血液、家族和种族传承的。其实没有这么个顽石,所有认同都是建构的,都是社会化的结果。一个人的宗教信仰和文化认同都不是天生的,不是生物性的,不是什么在“血液”里遗传下来的。那种“我身上流着什么什么血液”的说法无非是一套神秘修辞。信仰和认同都是获得的,是社会化过程塑造的。如果你从小开始就生活在一个单一封闭的文化环境中,那么社会化过程也就是那个单一文化的再生产,看上去就和遗传差不多。如果你的社会化过程不一样,你的教育情景不一样,形成的信仰和认同就会不一样。学校教育是一个人社会化的重要环节,如果在学校教育与家庭灌输的内容有所不同,孩子就可能有了不同的视野,也可能导致不同选择。穆斯林的绝大多数都有和平、宽容和温和的品质,甚至欧洲的穆斯林移民中也有少数改宗皈依基督教的。所以克服宗教极端主义,教育可能是一个关键环节。“整合主义”导致的问题或许被夸大了郑戈所说的“整合主义”仍然是较为普遍的政策导向,它有强制性的一面,可能会造成问题,但这个问题严重性或许被夸大了。因为这里可能涉及所谓“举手现象”。在课堂上有问题的学生才举手,而举手才引人注目。我们现在看到了恐怖袭击,这些有问题的少数穆斯林“举手”了,突显出来,我们就怀疑“整合主义”可能失败了。但那些绝大多数不“举手”的人,可能没问题或没有那么严重的问题。法国在学校教育中有一些看上去比较强硬的同化措施,是不是真的失败了?也许,有相当多的穆斯林同化成功了,但他们没有“举手”,也许他们就是第二代、第三段移民中温和的伊斯兰教徒,也许就是在《查理周刊》事件之后,出来加入集会的穆斯林。所以,用比较鲜明和强硬的整合主义政策究竟产生了什么效果,可能还需要更多可靠的社会科学实证研究来评估。郑戈:我还是接着刘擎老师这个来说,我也同意他这个说法,整合主义到底是失败还是成功了,其实我们很难从几个事件当中来判断,比如说刚才许老师也说过德国现在还没有经受考验,万一下一场恐怖袭击发生在德国呢?这样岂不使批评法国模式的人又被打耳光了?所以我们不能根据这些单个的事件来判断一种政策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比如说在法国,很可能因为强行推行世俗化,反倒真的使绝大部分穆斯林都认同了法国的世俗化价值,这也是有可能的。这里我想回到中国的语境,中国宪法在宗教自由这一块是很有趣的,保护的是宗教信仰自由而不是宗教活动自由,这就涉及到刚才两位提到的公与私的区分。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很难接受宗教活动私人化的模式但这样就会导致一个问题,因为就各大宗教来说,基督教里面新教教徒比较容易接受宗教活动私人化的模式,因为他们只要有一本《圣经》就可以直接面对上帝。但是有很多别的宗教,包括基督教里面的天主教,是非常拒绝私人化的,因为天主教的活动大多是集体活动,比如弥撒,要是私人化了,就不存在天主教了,天主教就被新教化了,这是天主教教徒很难接受的。伊斯兰教又是另外一个例子,伊斯兰教大部分的宗教活动都是需要集体完成的,它有很多的宗教仪式,小到每个穆斯林都要完成的“念、礼、斋、课、朝”五功,大到开斋节等宗教节日的大型仪典,都是需要集体完成的。邪教在世俗化所造就的孤独的个人当中比较容易传播许纪霖:在世俗化社会之中,社群非常重要,这个社群不仅包括我们所熟悉的自愿性的社群,也包括穆斯林、基督教这些传统的社群。为什么?你可以看到,邪教在什么样的人群里面比较容易传播?恰恰是那些世俗化以后所造就的孤独的个人当中。我举一个例子,日本的邪教奥姆真理教1995年在东京地铁上释放毒气,这个邪教的成员很多人竟然是日本名牌大学的工科生。这些工科生,一是内心缺乏明确的价值观念,比较虚无,二是生存方式比较原子化,非常孤独,那就很容易被邪教钻空子。如果一个社会社群生活比较完整,无论是家庭、还是NGO志愿性社群,还是宗教团体,都比较发达,而且合法,那么很多人根据自己的价值偏好,从属于某个社群,有归属感,他就不容易走火入魔,进入邪教。一旦正常的社群受到压抑,得不到正常发展,处于某种不合法的灰色地带,那么会将许多感到孤独、有疏离倾向的人被驱使到更为偏激的极端组织当中。基地组织人员基地组织的激进主义是针对异教徒的郑戈:所谓的认同,其实就是说一个人永远不可能是原子式的个人,他永远要找归宿,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同伴。实际上在这里面又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巴黎恐袭之后的马里恐袭。在巴黎恐袭,ISIS对屠杀对象是没有区分的,不管这群人里面有没有穆斯林,都一概予以杀害。但是马里,最近新闻公布说是基地组织干的,不是ISIS干的。基地组织恰恰是为了和ISIS竞争,采取了新的恐怖主义策略,只要你会背《古兰经》就不杀你。所以有人开玩笑,以后大家最好背一下《古兰经》,以备不时之需。基地组织和ISIS这两个组织,在我们看来都是恐怖主义组织,但是他们的策略会有区别,是为了吸引不同的、想寻找不同认同的群体。比如说基地组织现在会标榜自己不会杀自己的穆斯林同胞,可能会吸引穆斯林群体里重视“兄弟情”的人。他们仍然是激进主义分子,但是他们这个激进主义针对的是异教徒。ISIS可能也不会丧失招募新人的能力,它会吸引到更加极端的人,对自己的穆斯林同胞里面,在他们看来不够纯洁、不够极端的人,他们仍然要予以打击。而对于我们来说,应当团结穆斯林同胞当中绝大多数的善良人士,不能搞宗教和民族歧视,歧视只会导致极端主义滋生。回应一下刚才刘擎老师比较乐观的判断,认为ISIS在巴黎恐袭之后是自掘坟墓,我并不如此乐观。美俄之间战略利益的冲突、以及中东各国各自的小算盘,都会导致联合行动难以奏效。比如伊朗很愿意出兵打ISIS,美国就不想让伊朗借此做大。而穆斯林里面的极端主义分子中,还是会有人嫌基地组织比较温和,仍然要寻找更加极端的阵营。有很多关心这个问题的朋友可能知道,实际上现在连基地组织都把ISIS定性为恐怖主义了,他们也要反恐。最狂热的人本身对《古兰经》是不尊重的刘擎:IS也不是说不加区别,在音乐会杀了一百个人,那为什么不区别是不是穆斯林?他不用区别。因为你哪怕会背《古兰经》,但你到音乐会去听这种堕落的音乐就足以证明你已经变成一个异教徒了。许纪霖:我看到一个故事,不知道是真的,还是段子。说是有一对叙利亚来的难民夫妇出逃时,被IS拦下,要求背《古兰经》。于是,那位先生就叽里咕噜地背了一段《圣经》。“好,你走吧。”IS放过了他们。他太太很就问先生:“万一他们听出来你背的不是《古兰经》,不是很危险吗?”。先生说:“假如他们真的读过《古兰经》,他们就不会杀人了!”这就意味着说,这些IS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穆斯林,那些最狂热的人本身对《古兰经》是不尊重的,他们看得起只是自己,以自我为中心,自己不仅是哈里发,而且就是默罕默德的化身,将自己当作了神。本文系腾讯文化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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