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会计梦幻西游丸子挪用公款款,所长怎么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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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南岗乡财政所政务财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情况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所长、副所长、成员共12人。机构设置:设所长室,总账会计岗,涉农补贴会计岗,现金出纳会计岗、税收征管员岗,档案票据管理员岗,资金监管会计岗。职责权限:依据《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所依法组织乡乡财政收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管好财政支农资金,以农为本,为“三农”服务,做好乡乡和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组织的正常运转,监督政府预算单位的收支。主要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财政税收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培植财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实力。三、负责组织和管理乡乡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编制乡乡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定期编制有关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告,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四、加强会计管理,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法执行检查工作。五、负责乡乡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责任制,保证乡政府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有序进行。六、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等工作。七、对预算单位的收支实行管理和监督,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八、做好农业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监督工作。九、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勤政廉洁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推行首问负责制,坚持文明办公,提供优质服务。十、加强对涉农财政政策的调查研究,参与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十一、积极完成乡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办事内容、依据、程序、纪律、时限及服务承诺,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办事内容、依据: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编制乡财政决算;组织、协调乡政府调控收入及其管理;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及核兑;负责乡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乡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乡财政周转金清收及各种政策性债务清理工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代理工作;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财务管理;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程序:1、乡行政事业经费按乡人代会批准预算方案填制拨款申请书,经审核后由乡财政所按月下拨各单位(部门)。  2、乡机关人员经费按上级有关规定经乡长审批后按月发放,公用经费包干使用到各办线,经乡长审批后按月结报,财产物资购置经乡领导同意按市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3、工程及建设资金拨付遵照《连云港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按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经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结算审计,乡长审批后,凭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实行转账支付。  4、行政村及乡属单位补助经费按乡有关文件,书面申请,经乡长审批后实行转账支付。5、乡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类票据,经批准后,向乡财政所领购,实行定期结报核销,专户储存。纪律:(一)爱岗敬业。珍惜本职岗位,自觉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甘做人民公仆;大力提倡奉献精神,保持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奋发努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求真务实;(二)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三)团结共事。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上级指示。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诚相待,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闹无原则纠纷,自觉维护财政形象;(四)勤奋学习。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学习财经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全面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五)文明办公。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安静、有序;待人接物文明礼貌,谦虚谨慎;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六)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财政各项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七)热情服务。牢固树立服务宗旨,遵循“农民的利益无小事”,对前来办事的人员,以诚相待,笑脸相迎,热情服务,规范操作,坚决杜绝“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时限:一、凡属于财政所办理的事项,都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每一项办理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公开栏中做出明确承诺,使服务对象清楚明了。二、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必须按照限时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三、乡财政所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四、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交办的事项要坚决执行,尽快办理,不得拖延。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批件,自受理之日起,应随批件,载明各经办环节办理时间,经办人签字,以示负责。服务承诺: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秉公办事。二、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接触工作或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并负责处理好、衔接好接办的事项。解答问题、说明情况做到理由充分、道理讲透,问多补厌、事烦不躁。三、实行政务公开。以适当形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四、实行限时办结。办理有关事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五、热情接待。做到礼貌、谦和、热情、诚恳、周到。与人交谈、接打电话语言文明。六、遵章守纪,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监督办法:制定了监督反馈制度一、财政所所长是来信、来访及投诉接待和监督反馈的第一责任人。二、财政所应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和客户意见箱,明确专人负责开箱并做好记录,在受理一周内答复。三、对来人及投诉,执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客户意见,设立来信来访登记薄并做好记录,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解释、答复或处理,一时难以答复的事情,应耐心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四、对来电、来访及投诉内容应认真登记、编号,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办事结果:除涉密的工作不对外公开,其他的工作一律向公众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灌财基层〔200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财政所: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会计基层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1.按照《会计法》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2.各项会计事项应按规定及时处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3.按照《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4.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二、原始凭证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取得或填制反映经济业务真实情况的原始凭证。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写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填制单位的公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领款人签字。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要注明各联用途,只能以报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收款证明。4.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将借款凭据附在记账凭证上入账,收回借款时,应开出收据或退还借款凭证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5.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领导批准的各项文件(如:会议通知、经费请示报告、领导批示等),必须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文号及存放地点等事项。6.填制原始凭证应做到字迹清晰、工整,金额数字填写符合规定的要求。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印章,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7.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丢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号、金额和内容等,对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乡镇领导、财政所长批准,可以复印;向外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件人员签名或盖章。三、记账凭证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应做到摘要简明、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金额数字填写符合要求。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财政所长签名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2.填制记账凭证可以根据一张原始凭证编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3.记账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4.填制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应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补充登记、红字冲销等方法更正。5.记账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编号和顺序(记账凭证、支票存根、借款单、报销单、原始发票、领导批示、报告、预算表等),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封面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凭证装订要符合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四、会计账簿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应按照《政府收支科目分类》的规定及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1.启用会计账簿,应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并按账户分别设账。2.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做到登记及时、摘要清楚、数字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账面清洁。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抄,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3.定期对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款等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五、结账要求会计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按月、季、年)结账,结账方法正确。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2.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进行核对,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3.结账时,应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划一单线。十二月末的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划双线、年终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决算报出后,上级要求调整下列账户的数字时,应做到补充登记,并且结出全年累计发生额和年末余额。4.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年新建有关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六、会计报表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1.会计报表应按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善、说明清楚、报送及时。2.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编写会计报表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3.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经乡镇负责人和财政所长审核后签名盖章。4.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整理、立卷、归档。七、审核检查要求各乡镇财政所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各项会计核算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核算准确、及时、完整。乡镇财政所长为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工作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督促审核,并要在所有的会计凭证上和有关账、表上签字或盖章。县财政将实行定期互审制度和不定期送审制度,对乡镇财政所会计核算的证、账、表等会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作详尽的审查工作底稿,提出整改意见,在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通报给乡镇和县有关领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在具体业务处理中,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执行。八、本通知从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灌云县财政局文件灌财基层〔200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增强责任心,规范和强化内部制约机制,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各乡镇财政所要充分认识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是国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加强财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之类的重要举措和目标,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把财政资金安全问题贯穿财政管理工作始终,做到防微杜渐、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岗位人员的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二、夯实基础,规范和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各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防范机制等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分工,规范资金流程,强化会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1.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的实际,明确财政资金逐级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操作流程,确保资金缴拨依据充分、要素齐全,并建立健全大宗资金拨付报批、备案制度。2.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乡镇财政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必须依据内容真实、要素齐全的合法凭证办理,并做到手续完备,责任分明,数字准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及银行结算的规定,严禁公款私存和坐支现金。个人借款仅限于预借差旅费,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乡镇财政资金不得借给个人作其他周转。3.加强拨款印鉴管理。拨款印鉴章实行专用保险柜、专人分类妥善管理,建立印鉴移交登记制度,强化印鉴章保管责任。4.规范票据使用管理。实行支付凭证专人管理,银行单据专人传递,并签收登记;财政资金定期存单专人保管,两人以上方可启用,并定期查验。5.加强会计核算,完善对账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账务处理,定期进行对账,确保财政与单位、财政与银行账账相符。推行会计电算化,妥善保管各类财政资金账户的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资料完整。三、慎选银行,防范财政资金管理外部风险。各乡镇财政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在银行开设财政资金账户,要从资金安全、管理服务等方面,慎重选择开户银行,规范和理清财政和银行之间的职责,确保财政资金进行安全、高效,防范财政资金管理外部风险。四、加强督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县局将组织有关股室(局)对所属业务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其资金进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内部制约制度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财政所长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负全责。一、钱账分管原则。做到管账簿管钱,管钱不管账。二、 印鉴分管原则。会计印鉴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一般行政印鉴由所长保管,财务印鉴由结算会计保管,其他印鉴各自保管。三、支出审批原则。乡镇财政所有支出必须经乡镇有审批权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入账。四、 岗位分设原则。所长原则上不兼任会计,如需兼职,须经县局批准同意。结算会计、现金会计岗位分设,不得相互兼任;现金会计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五、票据管用分离原则。做到管票人不用票,用票人不管票。财政所内审制度一、所长对财政所财政、财务会计内审工作负总责;结算会计协助所长做好内审的具体工作。二、财政所所有人员经管的账户(含代管账户)均属内审范围,应自觉接受内审。三、内审的主要内容1.会计科目的使用、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登记是否正确、规范、及时。2.票据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当月开出的收入票据是否全部及时入账。3.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支出发票是否合理合法,支出凭证是否经过负责人审批,批准手续是否完整齐全。4.账面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一致;库存现金余额是否账款相符,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因公外出往来借款是否按期结账。5.各项收支是否按年度预算执行。6.内部经费拨款、往来核对是否一致。7.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编报要求,帐表数字是否一致,稽核关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8.实现会计电算化的账户是否设置权限密码,会计档案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数据是否按要求备份。四、内审工作每季进行一次,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的账务进行内审。五、要认真做好内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内审前都应明确主审人,内审时要做好内审记录,做出内审结论,对内审查出的问题及差错,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查明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六、审核人要严肃认真,在内审记录上签字,对内审情况负责。七、内审结束后,在所务会上公布内审情况,提出改正措施,并说明前一期内审的整改情况。填制好“乡镇财政所内审情况表”,一式两份,上报县局一份,存档一份。四、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1、本级工业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非税收入减免审批2、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预算内外资金银行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账户)五、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六、人员分工情况潘加化  所长 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组织编制政府预决算,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解工作目标,协调联系部门工作,培植财源,组织完成财政各项收入任务,负责政府和村级资金运转分配管理,涉农资金发放,农业项目管理等工作。侍作昶  财政所支部书记p乡监察室主任 负责财政所党建p学习p人员工作p行为规范和内部制度建设管理和督查工作。高建山  副所长负责协助所长管理财政日常事务,内务管理和完成各项财政收入任务,按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有计划使用资金工作。处理日常会计业务,及时记账p算账p报账工作;编制乡镇预决算及收支情况工作;档案p票证p资产管理p农业项目p会计站监督与管理工作;任惠刚 副所长 负责财政收入征收结转及外务处理工作。刘跃兵  专管员 负责惠农政策补贴发放和税收代征点监督管理工作。张 锐  专管员负责协助高建山副所长档案收集p整理,资产登记p核查,农业项目申报p实施p验收等管理工作。曹加霜  专管员负责现金收支管理及原始凭证初步审核工作。霍中书  专管员负责农村财税服务大厅,涉农接待p信访处理事务工作。夏正红  专管员负责政府各事业单位日常财务处理工作。陈良田  专管员负责惠农政策补贴汇兑和一折通管理发放工作。曹步刚  专管员负责税收代征点开票p结算及结报工作。夏正山  专管员负责财政收入组织过程中开票结转事务工作。七、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上级布置)无八、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本单位决定)无九、单位推荐评优评先情况(单位、个人)无十、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2014上半年财政所工作总结(南岗乡财政所)上半年,在县局的科学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乡财政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各项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一、财政收入今年1-6月份南岗乡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 3960万元,一般预算收入 3711万元,占全年任务的43 %。二、内部管理重点是通过规范的制度设计和科学的程序控制,构建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乡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点控制,有效提高乡镇财政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南岗乡财政所非常重视内部管理工作,我们在年初就召开南岗乡财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财政所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细化的内部分工,每个人都相应的职责,有效地促进财政所各项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通过落实文明办公等各项制度,为各单位、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乡镇财政“窗口”形象。三、专项资金就近监管我们南岗乡财政所一直重视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今年涉农补贴的发放,从核实面积到公示发放,财政所进行全面有效监管,保证了1300多万元的农资补贴资金和良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桥,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等,财政所也全程参与,跟踪监督,与其他兄弟单位一起努力,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四、账务处理及档案管理今年我们南岗乡财政所在县局新的账务处理方法出台后,认真学习和研究在新的行政会计制度,结合我所实际,坚持按新的行政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登记、凭证装订、上报各项报表;档案管理上,我们继续对过去有会计和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完善了档案查询程序,更有效提高了查档的速度和准确率。五、下半年工作打算1、下半年我们财政所把财政收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好,服务好纳税企业,继续培植税源,挖掘税收潜力,力争到年底完成全年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2、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严肃财政纪律,确保财政所人员各施其职,有效制衡,促进财政所日常工作稳健、高效开展。3、进一步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脱贫奔小康等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用途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资金运行不出丝毫差错。4、继续加强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在涉家补贴等人员窗口服务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提高。5、继续做好账务记载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每月8日之前做好财政所的账务处理,并及时处上报收支季报、支出月报表、债务月报等各项报表。                                                                     南岗乡财政所日十一、单位成员廉政承诺情况2014年南岗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目标各部门在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乡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各项任务。2、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制度主线,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4、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健全完善分层分类培训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信访查处化解力度,严格执行初信初访主办责任制、首接负责制,实行查处、反馈、报结动态管理,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做好无越级访无集体访工作。6、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做好对本部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工作。7、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上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二、责任追究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对管辖范围内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追究其责任。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3、对职责范围内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责任书履行情况,纳入年底乡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二、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无十三、其他无 财务公开情况2014年11月份收支执行情况年票据编号摘要收入支出金额元月日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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