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机关保安服务方案有保安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6〕96号
发布日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办发〔2016〕9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央预算单位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注:①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
注:①表中所列部门所属各级中央预算单位均执行本目录,地方预算单位不包括在内。
& &②表中“品目”栏中所列项目名称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中的有关名称。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热门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招标项目详情
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C-FG2170025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服务团队人数(最少)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本项目服务包括良乡校区的校门值守、校园巡逻、中控室值守、大型活动安保、消防施救、灾害抢险、校内接出警、突发事件处置、校内交通管理等工作。
(2)本次招标共1包
(3)交付时间:日——日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4)交付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
2、预算金额
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720万元。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须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营业执照或《保安服务许可证》中包含门卫、巡逻、守护等类似经营业务。
5、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
http://www./)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报名。
本项目将于日在服务进驻地点举行现场踏勘
6、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1楼开标室(地铁4号线新街口站A出口向北80米路西),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联系电话:010-
采购中心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 100035
项目负责人:孙宝华
联系电话:010-
项目联系人:林运峰
联系电话:010-
10、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endfragment-->
>/!--endfragment-->邮编生活网站导航
北京o本地生活 [
北京央务恒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依翠园3号楼首层
邮编:100000
营业时间:
周边其他 周边酒店 周边景点
北京便民服务推荐
北京央务恒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最新评论
我要对【北京央务恒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点评:
您的综合评分为:
划过星星并点击选中即可
*消费感受: 小于3000字
您可以填写消费过程中的真实发现,例如环境、服务、价格等方面的感受。
你还需要输入20个字。
我的昵称:
娱乐热点推荐
娱乐热点推荐
娱乐热点推荐
娱乐热点推荐
北京央务恒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图查看
北京市最新生活信息
当前位置: &
&&北京央务恒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赴德国瑞典芬兰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考察报告
&& 赴德国瑞典芬兰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考察报告范文
赴德国瑞典芬兰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考察报告
本文由公文易网()编辑 ryw 精心整理,可为2017年写作与“中央政府,机关事务,考察报告”有关的文章提供参考,需要更多范文资料请进
栏目,我们为您准备了更丰富实用的最新资料,或从右侧的搜索框重新搜索,会有更多发现。
德国、瑞典、芬兰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从职能配置、管理体制到工作方法及法制环境,都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通过考察,我们了解到了三国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得到了很多启发,同时深深感到: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对于促进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水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一、关于对“机关事务”和“机关后勤”两个概念的再认识
通过考察,我们对“机关事务”和“机关后勤”这两个概念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机关事务”,在德国、瑞典、芬兰等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包括政府资产管理(就政府办公资产而言主要是房地产,包括房地产权管理、房地产处置和房屋建设、修缮、物业管理,下同)、政府采购事务、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政府信息技术管理、政府人事管理、公务员工资制度管理等管理工作,也包括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旅行、文件印刷、保洁、保安、绿化(主要是草坪整治)、餐饮等后勤服务工作。
我们认为,“机关事务”应该是本质性概念,包含了所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事务性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关后勤”是我国特有的称谓,是从革命战争年代沿续下来的,主要是指机关事务中的后勤服务工作。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机关包括其他公共机构获得后勤服务的手段主要是政府采购,通过购买从市场上获得;管理后勤服务的手段主要是法律的和经济的,是通过合同进行的。我国政府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包括军队和国有企业,获得后勤服务的主要方式是单位兴建服务设施、购置服务设备、建立服务队伍,进行自我服务,管理的手段主要是行政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传统后勤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传统后勤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比如传统后勤体制使国有单位包袱日益沉重,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妨碍了社会服务业的发展,后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已经被广泛认同,提出了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目标,后勤体制改革广泛开展并取得了很大成就。军队、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后勤体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机关后勤体制经过坚持不懈的改革,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真正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我们认为,区分清楚“机关事务”和“机关后勤”这两个概念,对于理清工作思路是很有意义的。比如,按照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我们提出的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应该是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方向,而不应作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方向。机关事务工作中各项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的采购、监管,是机关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而后勤服务是可以从社会、市场通过购买获得的,是可以从机关中分离出去的,这正是我们进行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之一。机关事务管理水平和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程度需要提高和怎样提高,应该是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的主要内容;服务社会化的主要含义,应该是机关后勤服务单位逐步实现企业化、社会化,机关后勤服务逐步实现从社会、市场上购买获得,因此,只有服务社会化应该作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方向。
二、关于德国、瑞典、芬兰等西方发达国家与我国机关事务工作的根本区别
通过考察,我们认为,德国、瑞典、芬兰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机关事务工作与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有两个根本性的区别:
(一)这些国家机关事务工作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不论实行机关事务集中管理体制还是实行分散管理体制,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工作,分散管理不会导致部门各自为政、机关事务政策和标准不一等问题;我国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制环境很薄弱,机关事务分散管理容易导致部门各自为政、资源浪费等很多弊端,加大社会公共管理成本。
这些国家关于政府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监管到位,人们的法制意识很强,机关事务工作的透明度较高,一切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行事。因此不论是在如瑞典、美国、加拿大那样的机关事务集中管理体制下,还是在如德国、芬兰那样的各部门自行管理本部门机关事务工作的分散管理体制下,都要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工作,不会影响有关法律制度实施的一致性,不会出现各自为政、机关事务政策和标准不一的现象。尽管如此,为了提高资产和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不仅在实行机关事务集中管理体制的瑞典、美国、加拿大,而且在实行机关事务分散管理体制的德国和芬兰,都对政府资产、机关事务政策和其他一些机关事务工作进行了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体现出较高的管理科学化水平。
我国目前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制度很薄弱,人们的法制意识有待提高,监管力度不足,因此机关事务工作分散管理不仅导致了部门机关事务工作各自为政、机关事务政策和标准实际上很难统一,而且导致了各部门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不断扩张资产、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使部门之间苦乐不均,资产和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加大了行政经费支出,增加了行政成本。由此可见,在现在的状况下,加强资产、政府采购、政策标准等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这些国家政府机关没有众多的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和庞大的后勤服务队伍,我国则相反,机关以自我服务为主,后勤服务设施、设备众多,服务队伍庞大。
这些国家经济发达,政府机关经费比较充裕,市场比较完善,供应充足,机关所需后勤服务都能够从市场上购买获得,相应地,政府采购成为机关事务工作特别是获得各种后勤服务的主要方式,经济和法律手段成为管理后勤服务的主要手段;居民收入水平高,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公务员生活服务基本不需由机关提供。因此,政府机关不需要大量的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和队伍。
我国机关事务工作形成和发展于革命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在市场不发达、居民收入水平很低、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的情况下,承担了大量的机关办公保障服务任务和干部职工生活服务任务,形成了大量的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和服务队伍。虽然经过了多年的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但这些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和服务队伍仍然是机关的一部分,仍然承担着机关的主要后勤服务任务。
这两个根本区别,体现出法制环境和资产、机关事务政策等统一管理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性;反映出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法制薄弱,管理水平还不高,以服务社会化为方向的机关后勤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同时也说明,我们对我国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方向的认识是正确的,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是提高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水平的正确道路。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加强资产、政府采购、政策标准等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推动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加快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步伐,大力促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
三、关于机关事务管理体制
(一)德国、瑞典、芬兰中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如下:
联邦政府机关事务工作实行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分散管理表现在联邦政府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法律制度,负责自身除房地产外的其他资产管理、部分采购事务、经费预算和执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管理表现在财政部负责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统一管理、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办公用房产权统一管理;交通和建设部负责办公用房统一建设和修缮;内政部负责各部门共同需要的一些服务项目的采购,按照各部门的委托进行货物集中采购。实际上,大部分资产和采购事务是集中管理的,只是分别由财政部、交通和建设部、内政部负责,没有一个统一、专门的机关事务主管机构。
中央政府实行机关事务统一管理体制。首相府行政事务管理局是中央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行政经费预算,管理和集中支付行政经费,协助各部门租赁办公用房并负责统一管理,负责办公物品采购,负责中央政府各部门信息技术管理,负责各部门人事官员管理,负责中央政府档案管理,通过统一招标为各部门提供保洁、保安等服务。
瑞典首相府行政事务管理局的业务范围涵盖了现代社会条件下政府行政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行政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办公用房管理、后勤服务、信息技术、人事、情报资料、档案图书。
中央政府房地产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体制,其他机关事务实行分散的管理体制。将房地产分为长期使用的和可交换、出售的两部分,由国家固定资产局负责统一进行商业化运作管理,国家机关使用房地产交纳租金,国家固定资产局负责对办公用房产权、建设、维修、物业实行“一条龙”管理和服务。其他机关事务工作由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自行管理。
(二)认真研究上述三国中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并联系到我局以前考察过的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从中可以概括出如下共同点:
1、在这些西方发达国家,不论是在机关事务统一管理体制下,还是在分散管理体制下,政府办公使用的房地产的管理都是集中统一的。办公使用的房地产是机关事务管理的重点,这部分资产管理好了,对于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行,节约行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具有重大意义。因此这些国家不约而同地对政府办公使用的房地产实行了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
2、统一管理体制中有分散,分散管理体制中有统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没有设置专门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不等于没有集中管理,设置了专门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不等于没有分散管理。
一是体现在有的国家如德国、芬兰没有设置统一的中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但在有关部门中分别设置了统一管理某一方面机关事务工作的下属机构,如德国财政部所属采购局和联邦资产管理局、内政部所属采购局和联邦行政事务管理局、交通和建设部所属联邦公共建设管理局,芬兰财政部所属国家固定资产局。
二是体现在大多数机关事务工作有统有分。各国对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的内容不同,但大都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如办公用房管理,德国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但分别由财政部、交通和建设部负责产权管理和建设、维修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瑞典中央政府基本没有政府拥有产权的房屋,各部门自行到市场中租赁办公用房,租金列入部门行政经费预算,行政经费由首相府行政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统一支付,办公用房租来后交由行政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再如政府采购,德国联邦政府机关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和后勤服务的采购是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集中采购分别由内政部和财政部负责,分散采购由各部门自行办理;瑞典一般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采购由首相府行政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各部门有特殊需求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由各部门自行办理;芬兰政府采购是由各部门分散进行的,但芬兰中央政府正在酝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集中采购力度,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我们接触到的德国、瑞典、芬兰财政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官员都不赞成过度的分散采购,认为过度的分散采购加大了采购成本,主张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3、议会、中央政府等国家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不象我国中央国家机关这样各系统自成体系、自行管理,而是统一的,不仅遵守一样的法律制度,而且该纳入统一管理的全部纳入统一管理。
4、政府采购执行统一的法律制度,但在政府采购的执行中,货物、服务与工程采购是分开的,因为货物、服务采购与工程采购在内容和招标采购方法上差异较大,而且由于房地产管理自成体系,更难以将三者放在一起操作。
(三)参考德国、瑞典、芬兰等西方发达国家中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根据我国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合理设计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合理在我局和有关部门之间进行分工,合理确定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的内容,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消除实际上存在的资产分散管理体制造成的弊端,节约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是我们考察、分析和总结国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的基本目的。
1、通过考察和研究,我们认为,设立专门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加强机关资产、政府采购事务、机关事务政策标准的统一管理,建立集中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符合我国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当前,在集中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的建设过程中,为改变机关事务管理过于分散的现状,应强调加强集中管理。一是如前所述,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法制还很不健全,实行分散管理体制容易导致部门各自为政、机关事务政策标准不一、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等弊端;二是分散管理不利于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容易导致追逐部门利益、部门资产盲目扩张、浪费社会资源、加大行政成本等弊端。这些弊端在中央国家机关十分明显地存在着,其根源在于实际存在的资产分散管理体制。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减轻或者消除这些弊端,而加强统一管理是消除这些弊端的治本之策。因此,根据我国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应该设立专门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
机关事务工作完全由各部门自行分散管理,在上述西方发达国家也不被认为是好的办法,实际上也没有这样做的,在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很不健全的条件下,这种办法更是非常不可取。
2、参考上述国家中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根据我国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我们认为,当前首先要继续大力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以下机关事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同时也要与分散管理相结合:
一是房地产的统一管理。坚决贯彻《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房地产规划、基建计划、基建修缮资金和房地产权属的统一管理,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所有房屋的建设和大、中修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督的统一管理,加强房屋调配的统一管理,加强地产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可继续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由各部门现有房管队伍承担,相关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从长远来看,房地产管理可以逐步向市场化运作管理的方向发展。
贯彻执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房地产的统一管理,将彻底改变实际上存在的资产部门所有的状况,是一项调整部门利益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必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进行到底,而且要加快进度。因为这是当前提高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水平、推进管理科学化、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的关键措施。
二是政府采购事务的集中管理。我国正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旧的采购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传统的高度分散采购体制还没有被彻底打破,还起着很大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加强集中采购是非常必要的。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财政部负责监督管理,监察部、审计署负责监察审计监督,我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各部门自行组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项目的采购。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以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必须做好集中采购工作,按照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严格的采购工作程序和规范,及时地为各部门提供优质的采购服务,这是我们工作成败的关键;要通过优质服务,吸引各部门委托我们采购其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参考国外的经验,在采购操作中,货物、服务采购与工程采购应当分离。
三是机关事务政策标准。我局出台的中央国家机关事务政策标准不少,但我们制定政策标准的水平需要提高,使出台的政策更加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切实可行。要加快制定那些加强和改进统一管理所亟需的政策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大政策制度推行力度。同时要加强机关事务政策标准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机关事务法制建设研究。
我们认为,加强这三方面的统一管理,是建立有效运转的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最重要基础。
3、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统一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需要我们主动加强与财政部、中纪委和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四、关于机关事务工作职能
(一)德国、瑞典、芬兰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管理政府资产。管理对象主要是房地产,包括产权管理、建设和修缮管理等;管理范围往往超出政府办公资产,包括了其他国有资产,如德国的森林资源,芬兰的大学、歌剧院、博物馆、监狱房地产等等。
2、办理政府采购事务。除政府机关建设工程、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基本以政府采购方式获得外,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包括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保洁服务、公务旅行、公务交通等也基本上使用政府采购手段从市场购买。在政府采购操作中,机关办公采购与政府业务采购往往是放在一起的。
3、管理政府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行政经费一般包括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租金,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后勤服务等采购经费,车辆采购和租赁经费,以及差旅费等,不含人员经费。
管理中央政府基建和修缮经费预算和支出,德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办公用房基建费、维修费在部门行政经费预算中单列,芬兰这两项经费列入国家固定资产局预算。
4、监督管理公务交通、公务旅行、文件印刷、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
5、负责少量的国家领导人和部长服务工作,主要是领导人官邸管理、领导人和部长的专车和保安服务。
6、管理政府信息技术、政府人事、公务员工资制度。政府信息技术管理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任务日趋繁重。
7、管理政府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制度。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政府条例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并据此制定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性和指导性文件。
在上述职能中,政府资产管理是机关事务工作最重要的内容,政府采购是机关事务工作最重要的手段,广泛应用于机关事务工作之中。
(二)显然,德国、瑞典、芬兰等西方发达国家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要比我们宽泛。一是表现在上述职能中,管理政府资产产权和建设修缮工程、管理政府基建和修缮经费、办理政府采购事务、负责国家领导人服务工作、管理政府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制度等职能虽与我局有关职能有相同之处,但其对资产和基建和修缮经费管理、对政府采购事务的管理范围要比我局宽得多,大大超出了保障政府办公的范畴。二是表现在政府信息技术管理、政府人事管理、公务员工资制度管理等职能是我局所没有的,现在要把这些作为机关事务工作职能,也明显不适合我国国情。
(三)参考上述国家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和工作环境,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对我局今后的职能设置提出如下建议:
1、今后,我局可以争取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和政府采购范围。在资产管理方面,前不久,黑龙江成立了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隶属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省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队伍、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并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负责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基建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监督和初步验收工作。该中心职能大大超出了机关办公基建工程管理的范畴。基建工程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体制是计划经济年代沿续下来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弊端明显:一是非专业人员组织工程建设,长官意识严重,浪费问题突出;二是基建工程领域成了腐败重灾区。可以预见,改革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体制、加强基建工程的统一管理必将成为趋势,我局在这一改革中很有条件有所作为。在政府采购方面,必须坚持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争取使集中采购项目超出机关办公所需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范畴,通过与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的有效合作,防止因集中采购目录过窄导致集中采购量不大、各部门分散采购成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主渠道的现象,这种现象将会危及我局政府采购职能的生存。
我们认为,能否有效地集中管理中央国家机关资产特别是房地产,包括基建和修缮计划、事务,能否有效地开展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将是我局长期稳定地行使职能、开展工作的最重要基础。
2、中央政府行政经费管理在实行机关事务统一管理体制的瑞典,是机关事务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在实行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管理体制的德国和芬兰,是财政部的职能;我国由于已经开始实行部门预算体制,行政经费统一列入各部门经费预算,不可能再由我局管理,但办公用房建设、修缮经费仍应继续列入我局部门预算,目前也是这样做的,今后也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
3、我局具备一些上述国家中央政府机关事务工作没有的职能,体现了我国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的特色,而且这些职能目前基本上不存在部门职能交叉和争议,主要包括: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公积金、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等住房资金,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和管理服务;管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购置管理,管理离退休经费;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后勤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和后勤干部培训;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会计事务、人防、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等七项社会事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部分会议服务,管理各省区市驻京办。这些基本没有争议的职能,是我局立局的重要基础。对这些职能,要合理划分我局和有关部门的分工,合理确定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的内容,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手段,提高管理和保障服务水平。
(四)1998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相继转发和印发了我局牵头起草的深化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加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等文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归我局,中央国家机关土地管理有所加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形成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的势头发展良好。应该说,我局的职能现在是比较丰满的,怎样才能巩固和发展现在的局面,是当前亟需考虑的。我们要抓紧这一有利时机,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工作思路,使这一良好势头保持和发展下去,不断提高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职能与机构总是相联系的。建议机构设置本着有利于有效、高效、协调地行使每项职能的原则进行。我们认为,我局的机构设置在现在的基础上加以适当调整即可。以下是一种我局业务机构设置参考方案:
1、调整房地产管理司职能,集中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具体职责主要为: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产权,包括产权的变更(例如有偿转让)、房产使用性质的改变;组织房地产统计和清查;管理基建和修缮计划的制订和监督执行情况;管理土地使用权;处理房地产产权纠纷、进行房地产产权界定。
2、保留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职能不宜与办公用房管理职能合并。具体职责主要是:设计中央国家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管理各项住房资金。
3、将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更名为中央国家机关房屋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扩大其职能:承担办公和业务用房及公务员住宅建设、修缮工程,接受委托承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开办住房交易二级市场。该中心完全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经营管理。
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5、成立中央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司,主要职责是:管理中央行政事业房地产以外的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只宜由我局实行集中管理的工作,如制度管理、资产统计;对产权管理和各项审批等工作实行权力下放,由各部门自行管理。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审批制为备案制。
集中管理的工作项目主要包括:制定政策制度,组织资产统计和资产清查,建立资产交易信息系统和相关制度、组织资产交易(可委托中介组织进行资产交易),处理产权纠纷、进行产权界定。分散管理的工作项目主要包括:产权变更包括资产处置的审批和办理,资产使用性质改变(主要是非转经)的审批和办理,但审批和办理结果应报我局备案。
本司与房地产管理司合为一个司更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两司合并后,实行不动产由我局直接管理产权、动产由各部门管理产权的制度。合并后,可用本司名称,不动产与动产的政策制度、资产统计、产权界定、产权交易等管理均可统一。合并可消除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两张皮”的不合理状况,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
6、成立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的委托,管理和办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企事业单位会计证审核、发放事务,管理会计继续教育事务。
7、成立新的财务司,负责编制我局行政经费、中央国家机关基建和修缮经费、其他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集中支付,编制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离退休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上缴礼品。
8、成立局政策研究室,研究提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业务部门研究提出我局各项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建议,会同业务部门共同承担我局各项调研课题,承担局领导文稿的起草工作(必要时与业务部门共同)。
也可成立政策法规司,除承担上述工作外,将局办公室法规处划入本司。
9、成立综合司,负责人防管理、驻京办管理、七项社会事务管理。
新的综合司也可负责人防管理和七项社会事务管理,仍然保留驻京办管理司。
10、撤销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研究任务由政策研究室承担,后勤行业指导业务取消,七项社会事务工作由新成立的综合司承担,后勤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有关社团组织承担。
11、撤销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中心,全协成立培训部,承担机关事务工作干部培训任务。全协还可成立学术部,组织全国机关事务工作战线的力量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将《中国机关后勤》杂志社划归全协。这样,全协就可以成为一个宣传、学术研究、培训三项职能齐全的社团组织。
12、保留服务司、西山服务局、北戴河接待服务中心,承担指定范围的国家领导人生活和办公服务任务。
保留宾馆管理中心,承担中央国家机关会议服务任务。鉴于局办公室接待处承担着大量会议接待服务任务,可将其划归宾馆管理中心。
以下文章能为您提供更多参考
关键词搜索:
您还可以返回
栏目浏览更多相关范文。
(日 责任编辑:ryw)
栏目查看更多相关文章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央视女主持人39岁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