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地镇小榄镇政府府上不起户了吗

【图片】四川一镇政府被曝雇人砍伤拆迁户【镇雄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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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镇政府被曝雇人砍伤拆迁户收藏
躺在病床上的李志彬17日中午,网友“@宁刚才来”发布微博称:“16日上午,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镇政府竟然雇佣社会人员砍断农民李志彬双腿,事发地蓬南镇昆仑村 1 社……”该微博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截至18时,已经被网友转发了 3 万多次。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向蓬溪县有关部门求证获悉,伤者李志彬系拆迁对象,打人方是施工方,并非镇政府所雇佣社会人员。目前,蓬溪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将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记者求证多位爆料网友称不在现场 17日中午12点12分,网友“@宁刚才来”发布微博称,16日上午,蓬南镇昆仑村1社发生纠纷,镇政府竟然雇佣社会人员砍断农民双腿……博文后还配发了多张血淋淋的照片。此骇人听闻的微博一经发出,被网友迅速转发,一时间,蓬南镇镇政府、蓬溪县政府乃至遂宁市政府都被推上风口浪尖。 昨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宁刚才来”,对方称:“我现在正在深圳工作,我不在现场,这个内容是李志彬的亲属发给我的,他的这位亲属目前也在深圳工作。对于事情的经过,他表示非常气愤,希望公安局能够立案调查,他也将帮助李志彬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后,记者又辗转找到了多位网上爆料人,多名网民称自己是转发并不在现场。其中一位网友彭小姐称,她自己住在蓬南的临镇,事情都是听大人在说,她给了记者一个知情人刘先生的电话号码,随后记者与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刘先生说自己在成都工作,老家是蓬南的,也是听家里人在说,可以帮助记者联系在场人员。 不过截至昨晚记者发稿,记者没有收到刘先生的回复。官方回应李家拆迁补偿要价过高,协调无果 昨日下午5时,遂宁市市政府微博“遂宁发布”、蓬溪县宣传部官方微博“蓬溪发布”对此回应:李志彬在蓬溪县城经营灯具及小五金,其原老家房屋残留物所处位置在遂广高速K25+500红线内,因他举家外出多年,房屋早已破烂垮塌,只剩四周残缺不全的地基石。 日,蓬溪县遂(宁)广(安)遂(宁)西(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会同乡镇村社干部及社员代表实地进行了勘察丈量,该房屋残留物长12.4米,宽7.4米,按照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政策,该残留物只能补偿40-60元/平方米。县协调办和镇政府人员多次对李志彬宣传政策,动员其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均遭到李志彬的拒绝。李志彬提出赔偿15万元的要求,并由镇政府另安排落实宅基地,这两个条件达到了才同意拆迁。由于镇政府、县协调办按政策不能达到他的要求,从今年3月至今李志彬多次到该残留物附近阻工。镇政府、县协调办数次找李志彬及家人做思想工作,但均遭到李志彬拒绝。 6月底,镇政府考虑征拆工作已大面积结束,就李家的个案同意提高为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7月25日,县协调办、镇政府召集李志彬座谈商量该残留物补偿问题,但李志彬坚持少了15万不谈,没有与镇政府达成协议。初步调查李多次现场阻工,打人者是施工方 遂宁市市政府微博“遂宁发布”、蓬溪县宣传部官方微博“蓬溪发布”还回应称:16日上午9时许,李志彬带着其妻唐勤、母亲杜治秀及两位社会朋友并没有到镇上,而是直接到了其房屋残留地现场,李志彬支使其母亲阻止现场施工。县协调办和镇政府接到李志彬及家人在现场阻工的情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劝解,现场劝导近1个小时,无果后,县协调办和镇政府人员要求李志彬到镇办公室协商,李志彬不接受,县协调办、镇干部没办法只有离开现场。 据村民介绍,县协调办、镇干部离开现场后,李志彬及家人与施工方先是进行口头争辩,之后,施工人员将其母亲和妻子强制带离施工现场,李志彬见状与施工人员对骂,随之两方人员相互发生抓扯,施工人员将李打伤。 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蓬南镇党委政府安排干部及时将李志彬送往医院医治。县委、县政府协调施工方预付5万元先期治疗费。据医生介绍,李志斌目前没有危险,生命体征平稳。当地公安机关对该事件已立案侦查。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闻链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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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李志彬四肢被砍”连续报道(二) 8月17日,记者率先在网易博客报道了“李志彬四肢被砍”案,很佩服当今通讯的“突飞猛进”,不知记者的办公座机和移动电话是何时何地何人给“泄了密”,反正,记者短短两天时间内接到不同省份打来的数以百计的各类电话……。截止目前(日凌晨4点55分),此消息在网易凌云飞天博客上有流量 25万3千,评论1851条,转载475条,推荐546条;新浪凌云飞天微博上有阅读 189万6千,转发12513条,评论2320条,等等,几乎全国所有的大小网站都先后转载了此消息。记者先后联系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辩部易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李所长,盈科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卢所长,他们异口同声地当即表示“愿意无偿提供一切法律援助”,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华西都市报》的胡记者、《深圳晚报》的李记者、《民主与法制》的刘总编,等等,先后与记者深入沟通、交流,相信新闻媒体的积极介入并跟踪报道,将加速事件真相还以本来面目的速度,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受害人家属与记者对话:“我现在头好痛,很乱很乱……”
李志彬家属唐女士及亲属这两天先后用不同号码的8个手机,分别给记者打了30多个电话,“镇政府直到现在,不仅没有来医院看看仍然躺在重症监护室的垂危病人,还在狡辩先通知后打人……”,“镇政府来人了,给我一千元我拒绝了”,“我换手机是他们在监听我们的通话”,“我现在头脑好痛,很乱很乱”,“我们想转院,但医院……”
记者,“我们已联络到律师单位了,他们愿意无偿提供一切需要的法律支持”,“监听有什么可怕?我们所讲的每一句话都能够见阳光”,“极个别的人只是极个别,相信社会的力量是强大的,无比强大……”,“我们明天飞来成都……”。 --------------------------------------------------------------------------------------------------------------------------------------------------------------------------------------------------------------------------------------------------------------------------------------------------------------------------------------------------------------------------------------------
网友留言:99.99 % 表达了愤怒、支持、同情,急切盼望有结果
由于留言太多,这里就刚才看到的小有代表性几则留言做一简单归纳。
网友“lihao1124” 评论道“将真相告白于天下,不遮不掩,取信于民”。
网友“魅夫” 评论道“顶网易置顶,你也可以叫他有房没人住”。
网友“不裸的性感” 评论道“我能做的,推荐一次,转载一次,相信你也能”。
网友“广州痞子” 评论道“先把协调办跟村委的抓起来,不怕幕后的揪不出来,村民应团结起来强拆的就不会不顾忌了。他再狠也是别人花钱顾的,不会为那点小钱不要命的”。
网友“夏天”评论道“大谈依法治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谁主正义”?
网友“清风飘扬”评论道“心痛无比,我希望我们看过后,去反思。去反抗,从心里去重视。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们应该为自己的权益而争取,真的很痛心,很难受,做为国人,做为同胞,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只是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我们能从心里觉醒吗?而不只是纸上谈兵说说而已”。
网友“程海律师” 评论道“血淋淋的现实告诉人们,有些地方假借发展的所谓强拆,是违法公权作为默许或直接冲在前台的对公民合法财产的抢劫和人身杀戳。公民维权的最好手段是向各上级有权部门的持续控告、曝光、团结互救”……--------------------------------------------------------------------------------------------------------------------------------------------------------------------------------------------------------------------------------------------------------------------------------------------------------------------------------------------------------------------------------------------附此前主要报道内容:记者告诉唐女士,现在需要请律师写报案材料,这是严重的伤害罪,去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唐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深感孤身无援,也是,对于一个身体、身心上同时自身就受到严重伤害的地道的农民,一边要照顾垂危的爱人,一边还要与法律“打交道”,实在是勉为其难。受害者连续在当地请了5名律师,因考虑与当地政府打官司“没有把握”,竟然没有一位律师敢于出面伸张正义。这里,记者呼吁全国从事律师工作的正义之士,请您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帮这位弱女子吧……现在是日早上7点55分,也就在刚刚2分钟前,记者接到另一起同一地点,遭受同样一伙黑社会打手毒打的报案,原文如下(因文字稍长,小有压缩):高速公路承包商以重金聘请政府官员、公安警察以暴力开道欺压弱女子,致使弱女子受重伤我名李丽,女,系四川省蓬溪县勇利养殖有限公司业主。日,我与蓬南镇钟山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征得蓬溪县国土资源局、蓬溪县畜牧局的同意后,于2011年9月开始启动一期项目,在租用生产场地上修建780㎡房屋,打100米以上深井3口,租用大型机械平整场地20余亩,修建便道车行路40米,接通动力电源、修边沟等,并支付租地、赔偿青苗、果树、树木费等,一期项目总投资近200万元。项目进行中途蓬南镇人民政府告知遂广高速公路要通过并占用养猪场土地,要求立刻停工。公司停工后一直静候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但事隔一年没有任何单位与我恰谈善后处理事宜。然而高速公路承包商仗着财大气粗,有钱请得动人,对占用我新办的养猪场土地拒不赔偿(主要是看到我是一个单身弱女子,没有什么能耐,对赔偿事宜抱着可赔偿和可不赔偿的态度)。日下午蓬溪县交通局党组成员遂广高速路协调办主任唐小辉把我叫到蓬溪县蓬南镇党委书记申成勇的办公室里,他直接威胁我说:“高速路承包商财大气粗,有的是钱,不同意就要来打人,打了也没有人能奈何,后台也硬得很。”说此话时有蓬南镇党委书记申成勇和公安局法制科长蒋志才以及协调办干部周永福在场。唐小辉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日上午在县交通局长廖高的指派下,由唐小辉亲自带队,组织蓬溪县公安局法制科长蒋志才和16名治安队员,并在社会上请了6名黑社会人员,分别乘坐一辆警车和六辆小车奔赴我养殖场。并组织蓬南镇派出所干警张用德、王开胜等4人,蓬南镇人民政府夏中华、罗琦2名副镇长和4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强制将养殖场的土地推土施工作业,被我发现后,我同胞妹李瑶2人前去要求在目前未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停止作业协商解决。唐小辉当时说:“今天不跟哪个协商,给我打”。治安队员和黑社会人员在唐小辉的命令下一哄而上,抓住我的头发和两只手,对无任何还手能力的我头部和腹部以身体其他部位就是一阵猛打,李瑶看到我被围殴时她不敢拢来,于是跑开用手机对施暴现场进行拍照,被三名治安队员看到后跑上去把李瑶的手机抢了,取了储存卡后把手机甩在地上甩烂,然后抓住其头发用拳头狠狠击打她的头部。副镇长夏中华见此情景上去拉我走了,我当时已疼痛得无法行走,只有瘫坐在石头上喊救命,治安队员和黑社会人员听到其呼喊声就说:“你狗日的还喊得,我们再转去打安逸”。于是又转来了6人再次对我进行一通乱打。李瑶见打凶了,就给打人的说:“你们不要打了嘛,再打就打死了” 。打人的人员见我瘫在地上已动弹不得了才住手并扬长而去,唐小辉等人这时才收兵上车离开现场。唐小辉指挥凶手打人时蓬南镇派出所四位干警和蓬南镇人民政府两位副镇长及4名工作人员一直在场,但未制止此事。围观群众二三十人都敢怒而不敢言。九点半钟发生此事后我在烈日下暴晒到十二点在他们一伙人走了后才被群众拨打120送到蓬南镇中心医院急救。送到医院时我当时处于昏迷状态,右眼被打得青肿了缝,无法睁开,面部、头部严重浮肿,经抢救苏醒后,我感觉头部和腹部剧烈疼痛,到下午4点左右我心里十分难受并出现强烈呕吐。医生根据当时严重的状况,建议立即转院救治,于是我的亲人才将我转到遂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此事发生后我的亲人向市县党政府发出求救信息,均无任何回音……申述人:四川省蓬溪县蓬南镇钟山村六社养殖业主李丽
太恐怖了,天朝找这样下去不是好的兆头,为什么国家法律保护不了百姓,法律一天出一部有什么用,还不是官员们用来欺压百姓的工具,官员是永远不会被执行的。
这种几八事哪里都一样,天下乌鸦一般黑。
我最近在看楚汉战争,结合很多社会现实,对无赖刘邦的成长过程是越来越了解了。
已阅,太愤怒了,当今的中国法律呀,照这样下去,不知道会怎么样,
确实,天下乌鸦一般黑,这种事太多了。
唉。。。我只有这一声沉重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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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忍心看、太惨了!你还不如杀了他,让他少受点罪。
我艹,看不下去了,黑暗!天朝范围都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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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枣庄大众网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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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殷村徐某常,田某喜,田某银,田某爱四户村民向本报投诉,在一未有合法的拆迁手续、二未有履行拆迁公告程序,更未有相关的合理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情况下,其合法拥有的正在做生意的房屋在没有经过协商同意及法院裁定的情况下,日被镇政府领导带领组织没有执法权的社会闲杂人员非法进行毁灭性的拆除破坏,造成直接损失数158万元。
& & 为澄清事实真相,记者于日来到了殷村,其中徐某常的门面房已不存在,现场已被清理,已看不出地上房屋和院落的痕迹,取而代之的是新修的青檀北路。为了谋生,徐某常在原房屋的后面搭建了简易楼房,继续维持原有的五金生意。
& & 在原址上,徐某常气愤地对记者说道,我是一名工商业经营个体业主,这个地方是原先的大队院,1995年购买该处房产,有合法的合同并有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公证处的公证书,有
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有我自营的工商、税务相关部门核发的经营执照和手续。由于市中区青檀北路扩宽,正好占用我房,市中区和齐村镇二级政府,在一未有合法的征地的手续、二未有履行征地拆迁公告程序,更未有相关的合理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补偿标准是按2008枣价费发[2008]第164号文的标准,眼下物价飞涨,赔偿远低于我房子的价格悬殊太大,使我难人接受。在未达成协议一致的情况下,于号早8点,市中区和齐村镇二级政府人员带领区公安局30人、区城管180人、执法人员50人、救护车两辆、消防车两辆、警车两辆,采取突然袭击,称将南北路口戒严、各路口封闭,并由专人制止人员入内,以免防止拍照或录像取证“拆迁方案书”明确明文制定了将该项工作分到几人负责,各项工作分工明确并有“拆迁方案书”为证据,(该“拆迁方案书”是从参于这次违法暴力强拆行动中的一名同情我家遭遇和不幸而偷偷向我家提供的,他再三叮嘱一定要为他“保密”)。他们强行将我家老小9口人(上有白发老人,下有一岁幼儿)对其野蛮踢打、绑架,拉到20里以外,一人关一间屋,五六个人看管一个人,强行非法拘禁,从8点到夜12点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才放回,他们对我家人拳打脚踢,一粒米一滴水未进,孩子哭老人掉泪,等到夜十二点我们全家人被放回家一看,我的五金交电建材商品和商店,我的金属制作车间均被已一无所有,铲为平地……
& &我家祖辈都是以做生意维持生计,开店卖五金建材、电料工具等商品和金属制作间的电焊、切割及水电安装全部机械设备设施,均被砸光、抢光、卖光,我家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万之多……
  我是一个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公民,对政府修路拓宽,改善交通拥堵完全支持配合。我们一未无理取闹,二未过分要求,只想希望得到公平合理对待,要求合理补偿,请求对我正在正常经营的五金建材门市和五金加工车间,可否异地同样面积安置土地,一点也不过分和不当,况且,政府应给我们公示告知,再进行对话协商,然而,却无法无天,为所欲为,采取突然袭击,实施土匪暴徒行径,打、砸、抢三光政策,手段恶劣之极,竟于光天化日之下,无视党纪国法,岂不是和习主席在十八大所讲:“改善民生,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相对抗。国家三令五申,强令禁止强行拆迁已列入法律范围。然而,我们枣庄市市中区和齐村镇两级政府却如此明目张胆胡作非为,在场围观群众无不气愤,都说和当年的土匪、强盗、日本鬼子又能有何区别……  
   该事件的发生至今已近一年半了,我先后多次向镇、区、市省和北京上访,上访期间也曾被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政府拦访截访,后被押遣回家,我饱尝艰辛和苦难,但我深信,有习主席为首新一届党员央和政府的英明领导,我的不幸和遭遇总有一天会得以合理的解决的,我的有证平房仅给我1000元一平方,若买商品房要用四五倍补偿款才能买到一平方商品房,我的有证楼房,才给2100元每平方,若买商品房给的补偿款买不到半平方,我们能心安理得地接受吗?我价值158万之多的商品被抢光砸光卖光,现只答应赔我损失8万元,才二十分之一哪!是个傻子也不会接受呀!齐村镇答复意见书中还美其名曰“考虑到我的情况特殊和物价上涨等因素,还是对我的照顾”和“恩赐”哪!实在是欺人之谈!官老爷们,你们也有老人妻儿,拍心自问,良心何在?
惊喜获知中央巡视组进驻山东,我于日被受理并接谈,谁知几个月无有反馈,无奈,我去区、市、省和北京信访查询,最后北京信访局答复说我们市中区齐村镇已和我鉴订了“处理意见”,我很吃惊,回家后,多次找区、镇,最好向我提供了该空白“答复意见书”请大家看看,我鉴字了吗?(现该书原照附后为证),他们竟然造假来乎悠蒙骗上级欺上压下,瞒天过海!法理难容!该“答复意见书”称自接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中区人民政府同提书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的,本处理意见书为终结意见。该条实属“荒唐”,我们先后向市中区政府、省组等部门反映并递交该复查申请,根本无人理睬和接收!这种自欺欺人,实属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之谈!齐村镇的单方一句言词就能代表法律?谎言岂能掩盖事实真相?我的遭遇和不幸,至今仍处于推倭、无人问津状态,无奈之下,本人公示之事实,如有虚假我可负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 & 从该镇11月4日出具的“关于徐某常反应拆迁补偿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记者看到2010年8月份市政府把青檀北路改造维修交给市中区,2013年区政府将修路拆迁任务交给齐村镇,齐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组,经过多次努力将影响青檀北路贯通的四户房屋(徐某常是其中之一)拆除,按照枣价费发【号文补偿标准补偿。
& & 听说采访强拆事件,被拆的四户之一田某爱老人向记者哭诉,我的情况和他一样,都是强迫强拆的,地上地下十间房屋几个小时就拆完了,除三个学生外,其余老少五口被拳打脚踢带走,扣押16个小时后,房屋变成一片废墟,生活用品,家具及一切财物都埋在了下面,我们这四户除了田某喜房屋补偿了,但是房屋内的物品没有赔偿。
& & 在镇党委办公室,孙主任告诉记者,这些人去市里省里北京上访多次了,镇里给他回复两次了,他们属于无理取闹,分管宣传的在外走访,你等等吧。在中午下班的时候,记者没有等到这位分管宣传的领导,孙主任表示等他来后再联系,截止发稿时记者也没有收到该镇的电话。
& &&&据了解当时在拆迁现场,有人取得了一份“齐村镇关于强制拆除青檀北路四户之田某喜的实施方案”。方案第一条是拆迁户的基本情况,介绍了户人数及房屋布局;第二条是实施时间;第三条实施地点;第四条参加部门及人员,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管局,镇政府,镇供电所,镇卫生院等部门及救护车消防车;主要职责及任务中明确规定,依法拆除地面上的建筑物,8点30分到达渴口派出所,派出所和镇执法中队负责带离相关人员,并协助城管局建筑物拆除,区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道路封闭工作,供电所负责停电;第五条组织领导,成立行动指挥部,下设5个组,某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公安分局某副局长,城管局长,镇党委书记任副总指挥,镇长任现场指挥。一外围警戒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60人,负责安全警戒及道路封闭,防止人员拍照。二是现场清理维护组,约94人,主要负责拆除现场的人员处置,清理,内围警戒和程序维护。三是现场拆迁组。四是外围劝导组。五是应急小组;第六条有关保障,其中对拆迁机械,路线,现场摄像及消防卫生都做了具体要求;第七条工作要求,对思想,部署及安全都做了要求。& &
&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镇政府对房屋无权决定强拆,其对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实施破坏,依法已经构成犯罪,徐某常合法的房屋因征收补偿没有到位,其使用权应受法律保护,该市有关监督执法部门应依法立案,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 & 日,记者收到了该镇对问题的回复,该回复介绍青檀北路拓宽提升改造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2010年10月份,市政府将青檀北路拆迁任务交给市中区,区政府安排齐村镇负责此11户居民拆迁安置。2012年10月底,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青檀北路殷村11户居民拆迁问题进行研究,抽调专人成立了拆迁指挥部,制定了拆迁安置政策,并下发了明白纸。工作组人员按照市政府【164】号文及农村建设安置标准分组入户做工作,谈政策讲依据。其中有7户顺利通过拆迁验收,剩余徐某常等不满意补偿标准,要求按棚户区改造标准进行补偿(因徐某常的房屋拆迁不属于棚改拆迁,所以无法按照棚改政策进行补偿安置),其本人不配合拆迁。由于此路属于交通要道,过往群众怨声载道,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2013年,为把青檀北路这一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彻底改造完成。经市中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以区行政执法局为主导,齐村镇政府配合,于4月对徐光常房屋进行拆除。在拆迁过程中,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文明执法,人性执法,妥善安置其家人及财物,不存在野蛮打骂行为。
拆迁补偿情况说明中提到徐某常被拆房屋属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房,对徐某常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果依据(枣价费发【号文件)补偿标准(房屋最高补偿标准650元/㎡)进行补偿,徐某常的经济利益必然受到影响,考虑到徐光常的特殊情况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齐村镇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区申请,最后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的通知》(枣价费发[号),结合同区位房屋价格,并根据房屋等级标准划定的情况进行补偿(其中,瓦房价格1000元/㎡;楼房价格最高2100元/㎡)总共获得补偿金元。关于其它附属物的补偿问题,经我们调查了解,查看影像资料,在对其拆迁的过程中,由区行政执法局人员负责搬运拆迁后的物品,全部搬运到其老家院内存放。就零碎附属物品的补偿,对其估算的价格约为8万。近期,徐某常本人不断到上级部门反映其补偿问题,齐村镇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已出具了答复意见,对其要求在原则范围内已给予了照顾。工作组及相关人员也对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本人仍顽固坚持信访不信法、信利不信理,利用各种手段制造声势。总上所述,徐光常本人所述不实,所提要求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 && &刚结束的全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为了更好的贴近群众,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是当代各级政府官员当仁不让的职责所在;发展一方经济,富足一方百姓,这应当是政府孜孜不倦的追求,化解经济和社会矛盾、维护经济与社会稳定,这是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因强拆引得当地民怨沸天,使社会矛盾激化,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大大降低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这样的政府,这样的作为,我们不禁要问:他们究竟怎么为老百姓服务的?对于以上问题,本报予以继续追踪报道。
山东青岛:村委违约拒绝分房&&百姓上房遥遥无期
& & 引言: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强调,旧村改造要尊重农民意愿,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和建设,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合同执行,保障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 &近日,记者接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原胶南市大珠山镇)凤凰社区的村民反映:当地政府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村委以证件无效,异地新建的理由不给配置安置房,我们已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4年了,当时街道办事处,公证处都在场,村委想反悔就反悔吗?老百姓盼望政府能给一个说法。
& &为查清事实真相,记者于日针对此事进行了实地走访。凤凰社区由山王村,凤凰村和台子沟村三个村组成,地处该镇的东南方向,全村约一千人,从2010年开始“旧村改造”,如今大部分老百姓已住进新楼房,但同样通知村民拆迁,旧房子评估,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腾空的52户老百姓至今没有安置。
 &&据村民介绍,日至21日,我们山王村,凤凰村,台子沟村村委会通知村民要拆迁,原房子评估,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房屋腾空, 进行拆除。在2010年签迁安置补偿协议时,有公安,公证处,滨海街道办事处,村委会,验明房屋证件,证件收集后和我们签订了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由政府集体拆除,村民在外漂泊了3年,2013年新房子终于盖好,在2013年11月份张榜公示按协议分房。其中这几年的过渡费,生活费,当时的奖励,等等都按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履行。就在2014年7月份要分安置房的时候村委违约了,不给我们分配安置房了,在这段时间内多次上访,村委就是以证件无效,异地新建的理由不给配置安置房。我们不明白的是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4年了村委想反悔就反悔吗?我们都是凤凰社区,例如;台子沟村,张某福,张某安,张某伟,崔某信。在自家果园盖的临时房,异地新建的有孙某京,孙某亮,孙某中,还有孙某东盖得养兔子的房子,马某运在水库旁边盖得临时房什么手续也没有都分到安置房,孙某祥孙某传都是在这种情况,都分到的安置房。凤凰村后头的二层小楼,宋某法,张某斋,宋某林,宋某启,张某山,张某友,宋某学,于某福,高某坤,高某福,宋某臻,宋某燕,孟某章,唐某亮,孟某在,苗某友,赵某京,张某春,徐某等20多户都是这种情况都分到的安置房。还有宋某臣自己在把老房场卖给当地万德集团副总段某明,就是在评估的时候现盖得房子,也配了安置房。只要有人际关系的,当地政府都分配了安置房,就是不给老百姓办事。欺负老百姓。山王村高某兴在办事处现任财政所长,就可以在山王村,朱家小庄都有宅基地,龙井花园有农民公寓,这样的情况都能分到安置房,是不是官官相护,我们不理解。我们为什么不给分配。我们的新房都按照当时签订协议数量盖好,请问不给我们分房子,留下的房子要分给谁。是不是想贪污了占为己有,现在村委会不为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没有地方讲理。我们求助媒体希望各位领导能看到帮帮老百姓,督促办事处村委履行安置补偿协议。
村民们心中满是疑惑,政府支持、百姓拥护的“旧村改造”项目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曾多次找到村委会、镇政府、市政府甚至省政府。唯一的解释就是不给分房。
  为更深入地了解分房的情况,当日下午,记者来到该街道办事处,在该党政办公室,街道丁副书记,宣传委员张主任和管区书记在得知记者来意后告诉记者,这个社区由三个村组成,2010年启动,今年9月份顺利回迁,安置协议公示后,有群众举报有52户违法建筑,大部分是拆旧建新的房屋,当时村里规定,提出申请再建新房的,需要拆除旧房,还要交保证金,当时有的拆了,有的没拆,村里是执行上级一户一宅的规定,旧房的手续已经注销,不给房子是政策问题,别的补助都有,街道政府要做到公平公正,该给的给,不该给的坚决不能给,村民不服可以上法院起诉或仲裁机构仲裁,老百姓去仲裁村委不给盖章的问题,不是不盖章,盖了章仲裁不受理白花钱,我们正在给仲裁委协调,区里仲裁没有这个权限,得上市仲裁委。
 &&在刚结束的全国上下进行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为了更好的贴近群众,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是当代各级政府官员当仁不让的职责所在;发展一方经济,富足一方百姓,这应当是政府孜孜不倦的追求,化解经济和社会矛盾、维护经济与社会稳定,这是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为什么协议村委不能兑现?“望楼兴叹”的52户村民又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属于自己的“家”?因旧村改造引得当地民怨沸天,使社会矛盾激化,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大大降低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对于以上问题,本报予以继续追踪报道。
疑似断路逼村民上楼在山东平邑上演
& &&&“新农村改造本来是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利国利民的好事,村民应该高兴才对,可在山东省平邑县丰阳镇东西皋村,有一部分村民却是愁容满面。这些人因为没钱,买不起村里盖起来的新楼房住在老村里面,可自家大门前的大路却被村里给挖了,给村民出行造成了极大的麻烦;村民自己花钱买的地基建的房子,村里却不给补偿,在与村干部交涉时还受到村干部的威胁,同时还把村里的自来水也给村民也停了;村里在没有请专业的评估机构的情况下,对村民的房产进行评估,村民对评估的补偿标准非常不满意。”针对近日一位山东平邑县的村民给本网反应的情况,记者随即赶往山东进行调查。
& &&&在平邑县丰阳镇东西皋村记者看到,村里有接近一半的房屋已经拆迁除,几台大型挖掘机正在施工,通往村里的一条水泥路已被挖掘机翻了过来。被拆完的房屋原址处挖掘机正在进行复垦,村里好多地方已被整理的非常平整。可没有搬迁的房子门前的路也一起被挖掘机翻了过来,一起进行了复垦,没有搬迁的房屋在刚刚复垦的土地中孤独的矗立着,显得格外醒目。村里的一位姓丁的老汉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八年前自己买下了别人的宅基地建了房子,可如今村里拆迁却说自己的房子不合法不补偿,村里干部还为此恐吓我,让我小心点,自己已经八十多了,还有一个智障的儿子,今后该如何生活?村里另一位姓赵的村民也跟记者反映,自己的哥哥是村里党员,村里让哥哥做自己的工作,让自己尽快搬迁,可自己搬迁后才知道,自己原有的房子竟然不给补偿,同样别人的俩套房子都给补偿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还有的村民反映称自家刚建不久的大平房只给评估柒万元,依现在的物价算起来的话也要十万,如此低的评估我们不同意,也没请正规的评估公司来评估,就这样自做决定的给出这个价格,要是上楼的话还得再交十万元左右,农村人哪有那么多的钱呀!现在路也不通,水也不通,这不明摆着违反国家规定,硬逼着老百姓上楼吗!
& &&&记者随后到该村的村委会了解情况,村里的丁书记叫来了镇政府的宣传委员卢主任一起就村民反应的问题给记者作了解答:该村是2010年省政府批准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新农村建设工程,各种手续齐全,完全是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现在已经完全竣工,正在安置村民上房,目前已经一大半,还有100多户还没搬完。在拆迁过程中实施每户签完上房协议的村民才进行拆迁,然后对原址进行复垦。对有的村民反映为什么住房的不到补偿的问题,该村的丁书记说是由于该村当时面临搬迁,一直没有给村民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原则是每户补偿一处宅基地,如果有买卖证明的可以得到补偿。至于房屋评估是召集了村里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商量后决定的。自来水的问题是村里的水井没有水了,才导致的断水情况。
& &记者又向卢主任和丁书记了解村里有没有制定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而村民的房屋补偿方案是根据哪些文件和政策来制定的?丁书记回答的十分肯定:“这个方案肯定有,是村里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当记者提出想看一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时,该村的丁书记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最后只给记者拿了一张“东西皋村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告知书”。
& && &截止记者发稿时,该镇关于关于东西皋村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情况说明。丰阳镇东西皋村土地增减挂项目是201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整村拆建项目,共涉及居民372户,1200余人 ,规划总拆旧面积189.83亩,挂钩指标117.2亩,其中安置区占地50亩。目前已经完成拆旧240户,腾空土地120亩。
& &&&该土地增减挂项目立项以来,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在房屋补偿上,制定了合理的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土地增减挂政策,挂钩指标每亩地上级给予15万元的补偿,扣除安置区50亩建筑用地外,每亩地上级实际补偿9.3万元。按一亩地两户计算,每户仅得到4.65万元的补偿,而实际上该村每户的补偿最少5.6万元,最高7万元,远远超出了上级给的补偿资金,补偿标准在全县所有的增减挂项目中是最高的。
& &&&为顺利通过今年年底的省级增减挂验收工作,镇党委政府利用村居广播、悬挂条幅、文化下乡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并抽调人员挨家挨户宣传上级关于旧村改造的政策和意义。对在外打工的村民一律通过电话告知、宣讲政策,积极动员回来签定拆迁协议后才拆除其旧房。在土地复垦上,由中标单位雇用挖掘机,将拆倒的建筑废渣就地挖坑深埋,保证复垦出的土地至少有0.6米以上的土层,完全满足粮食作物种植需要。
& &&&拆迁过程当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拆迁纪律,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与村民的冲突,也没有出现一例强拆,更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事件。目前,东西皋村的拆迁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快速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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