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广州新闻·社会
律师说法 签假名没有法律效力
针对张运生对《永发大厦水浸车物损失价格评估书》所提出的异议,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表示,如果确认价格评估书上鉴定人员的签名是假冒或者是假名,则这份评估书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更不能作为法庭证据。 朱永平介绍说,评估书必须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及个人作出,并将鉴定单位及鉴定人员的资格证书附在评估书最后,以备查证。同时,鉴定单位的公章和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必须真实。“如果证实该评估书造假,上级法院有权撤销判决,发回重审。”朱永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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