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准

2015年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公告
  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保证补助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安排和使用,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5年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148个县(市、区)。  二、补助对象  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  三、补助标准  2015年中央对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0.85万元,对其他地区户均补助0.75万元。我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地域差异、困难程度、成本需求、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确定“三类两档两级”的分类补助标准。具体如下:D级危房(万元)C级危房(万元)  类  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  三州和其他民族自  治地区县1.61.60.850.5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县和其他国家级贫困县1.610.850.5一般地区县1.610.750.4  县(市、区)政府在保证年度危房改造任务量不缩减、资金不截留的前提下,充分用好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灵活确定不同贫困程度、不同改造方式的计划任务。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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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11:53:31
名  称:关于调整2013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2013〕24号
主 题 词:
蕉府办〔2013〕24号
关于调整2013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号)和省扶贫办《关于调整更新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信息系统功能及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粤扶办函〔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印发2013年蕉岭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蕉府办〔2013〕12号)补助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补助标准为:新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整修户每户补助1.1万元。&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条:下一条: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日期:访问次数: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 现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3年8月28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将&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困难群众住上平安房、安居楼&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43号)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鄂建文[2013]4号)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以解决农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居住安全为目标,引导广大农民建设节能、安全环保、经济实用住房,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二、工作任务
  完成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48户。
  三、工作内容
  1、补助对象。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具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辖区农村户口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其他贫困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1)一户有两处居住场所的;
  (2)与子女分家,老人单独居住危房的;
  (3)已经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
  (4)已办理迁移的搬迁户、没有办理户口迁移但长期不居住在本地的危房户、已经进入第二期搬迁扶贫项目库的危房户;
  (5)村组评议、张榜公示,群众有异议的;
  (6)同一危房已经享受了其他补助政策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5000元。(2)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8000元,修缮加固户均4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改造重点。从&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改起,这是重中之重,是农村危房改造最主要的任务和最根本的方向。切勿重视了&点&上的美化,忽视&面&上&两最&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改造方向和改造对象出现偏差。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政策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惠民政策。
(二)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各乡镇要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建设标准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D级危房新建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下。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时,要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鄂建文[2013]4号)要求,建立差额补助办法,防止出现简单分指标或者平均分配补助搞&普惠&的做法。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必须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坚持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结果公开,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切实把危房改造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和谐工程、满意工程。
  (四)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杜绝乱收费。一是强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要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二是县级财政按每户110元的标准补助工作经费,用以保证危房改造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禁乡镇、村、组及个人向危改对象收取其它工作经费。
  (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与相关部门的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筹安排,形成强大合力。
  (六)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管理。危房改造户的档案信息管理及网上录入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
  1、提高危房改造户信息录入的准确性。申请资料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录入的危改户名字及身份信息必须为该户户主,且年龄要大于40岁;
  (2)上年家庭纯收入填报:五保户一般情况为六、七十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年收入不超过6000元;低保户人均年收入不超过800元;其他贫困户年收入每人不超过1000元;
  (3)旧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40-60平米,改造后的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口一般不超过3人;
  (4)农户联系电话正确的填写为0717&XXXXXXX。若无农户联系电话,需填所属村委会电话号码或填写规范代码。
  (5)贷款的多少与农户的年收入要相当。如果年收入不超过3000元,改造后的房屋仅为60平米,贷款的金额一般不应该超过5000元,没有可填写&0&元。
  (6)照片要求:①不能有两层楼以上的照片;②改造前、中、后不能为同一内容的照片;③同批申报户照片不能重复;
  2、认真填报纸质档案。危改户的档案资料包括申请表、危改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表(以前贴在申请表、验收表和改造中的照片统一贴在此表上)、验收表和以村为单位的公示表。
  (七)加强组织领导,按时按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2013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扎实,把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让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使改造后的住房成为广大农民认可的&放心房&、&满意房&。各乡镇应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实施,2013年5月全面开工建设,2013年8月底全面竣工验收,9月初完成所有改造户的纸质档案上报及网上录入工作。
  五、资金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我县今年第一批计划改造1148户,共计补助资金861万元。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县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具体实施危房改造任务,其工作内容包括:完成计划分解、申报、审核、实施、组织验收和资金兑付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作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县发改局负责财政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安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管;县房管局负责危房鉴定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水电局等部门负责解决危房改造用地、饮水等问题;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对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查处违纪、渎职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宣传,发挥主体作用。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实惠。
  (三)做好资金统筹,强化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专户储存、专帐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各乡镇要继续加强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危房改造与乡村公路建设、农网改造、沼气池建设、圈舍改造、改厕改灶、人畜饮水工程、农村消防建设、村庄整治工程相结合,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监管,把好质量关,杜绝二次危房现象发生。
  (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完成改造任务。在每批指标下达后,各乡镇要及时启动本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指定网站,每月25号向县危改办以报表的形式报告危改实施进度。11月以前对全年危房改造户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信息上传到指定网站。
  附件:1、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分配表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表
&&&&&&&&4、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2013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分解表
第一批危房改造资金(万元)
第一批基本指标(户)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身份证号 
上年家庭纯收入(元)
农户贫困类型
□分散供养五保户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原住房情况
原住房建造年代
原住房建筑面积
□原址翻建
□异地重建
  □无房户建房
一卡通账户
村委会评议意见
  村委会(盖章 )
负责人:年月日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乡镇政府(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表
身份证号 
新住房情况
  □ 归村集体
自筹资金(元)
农户危房改造贷款(元)
村委会评议意
  村委会(盖章 )
负责人:年月日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乡镇政府(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地 址 情 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村民委员会
农 户 情 况
改 造 情 况
进 度 情 况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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