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事故理赔车子报废,保险公司理赔为什么不按出事当年的车损保单合同价格全额赔偿,

车损险保额10万 6万修车费为何只赔一半|车险|理赔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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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保额10万 6万修车费为何只赔一半
  近日,深圳一辆私家车在高速路上和一辆货车发生追尾,私家车被交警认定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车辆撞毁严重,估损金额约为6万元,但保险公司在后期理赔时,却只愿赔偿3万元。为此,私家车主认为险企高保低赔,但险企却认为自己的赔偿符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业内人士提醒,为了避免类似的争议,建议旧车车主在投保时,最好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车损险的保额。
  车主 为何只肯赔一半修理费
  私家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交警责任认定,由他驾驶的私家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此前他已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了足额的保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相关的不计免赔保险等。
  损毁严重的汽车经修理,费用为6万元,但在后期的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却只肯赔一半。
  “我买的保额是10万元,这次修理费6万元也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保险也在合同有效期内,但他们在理赔时却只按照3万元的市场价赔我。”王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保险公司为何只赔一半修理费?”
  王先生出示的保单显示,他投保车损险时是按照10万元来投保的,该车已有10年车龄。保单显示,王先生的保险也在合同有效期内。“这实际上就是让客户多交保费,当旧车全损时,保险公司又不按保险金额赔偿,只按实际价值赔偿,高保低赔。”
  随后,王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险企 按折旧计算符合保险法
  为此,记者采访了深圳一家大型产险企业的车险理赔部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案例很有典型性。“首先,这辆车开了近10年,得按照车辆每年折旧和现在的实际价值计算。”记者了解到,根据该保险公司的计算,王先生在投保时,车损险的保额为10万元,按照这个保额价格以每个月0.6%的折旧率来计算,折旧后实际价值约为3万元。
  这位理赔人士表示,根据目前王先生所驾驶车辆的市场价来看,“汽车折旧比较厉害,就算买一辆新车的价值最多也就3万元,但是去修理这辆旧车往往需要更换老旧零件,与其耗费6万元的维修费用,还不如重新在市场上用3万元来买一辆同类型的新车。”
  “一旦汽车的损失超过实际价值,险企理赔人员按全损推定的情况,只能赔付给这辆车的实际价值即3万元。”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不能说险企就是高保低赔。因为险企按车辆折旧计算车损符合《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记者查询到,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上述负责人指出,高保低赔的问题,其实牵涉到保险的定价问题。“保险费率的厘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专业过程,判定一个条款是否是霸王条款,可以从这个行业是否从这个条款中得到了额外利益来判断。”
  深圳一家大型险企的相关负责人此前在一个公众场合曾表示,我国的车险经营仍处在亏损的边缘,特别是车损险,明显赔付率较高,形成全行业亏损。据悉,曾有公司为了避免上述霸王条款嫌疑,将车损险分为全损险和部分损失险,确定不同的保额,收取不同的保费,看似合理,但实践证明操作更加复杂,客户更是不知所以。
  律师 应对保险法进行细化
  保险法规定,根据承保对象的特性,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两大类,分别有不同的承保与理赔方法。“车险平时用得更多的是不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一个保险金额,然后在出险时才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然后将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进行比较,作为承保是否足额的依据来赔偿,足额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则按比例赔付。”保险律师许良根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现实中,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合同采用的都是不定值保险合同。对于不定值保险,通常有三种赔偿方式:即比例责任承担方式、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
  许良根告诉记者,大量的财产保险包括车险,采取的是比例责任的赔偿方式,就是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相比,如果大于或等于就相当于足额保险,当然可得到足额赔付;如果小于则视同为不足额保险,也即保险范围的部分低于总价值,就要进行比例赔付。
  “上述保险经营原理,是保险产生以来不断总结经营过程形成的经济规律。它的合理存在,既保证了保险能够给予被保险人较大程度的保障,又使保险的经营区别于赌博和其他保障行为。也正因此,各国保险法中一般都将此作为条文进行固定。”许良根说。
  “同时,为了防止道德风险,财产保险在理赔中还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也即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赔偿得到额外的利益。”有律师表示,“本案中,车主的6万元都是用于修理损毁的汽车,并不存在获得额外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只承诺支付一半维修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车主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按新车购置价收取保费,理赔时却只按折旧价理赔,是典型的高保低赔霸王条款。而险企认为,这是保险业通行的法则。有律师建议,“要防止这种高保低赔的争议,应对保险法现有的一些条款进行一些更细、更新的约定。”
  旧车投保应与险企协商保额
  ■消费提醒
  一位险企的理赔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市场主要有三种确定汽车保险价格的方式。一是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主要适用的是“部分损失”。在这种模式下,车主的汽车只要不是全损,哪怕其配件很旧了,保险公司仍按新车的购置价来赔付。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在实际赔付中,车辆出险时因为车损赔付大部分是以“部分损失”赔付的,对于部分损失来说,赔付的零件都是新的,不存在折旧后的零配件或维修费,所以深圳市场上,目前绝大多数的私家车都按照新车购置价来承保。
  第二种是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格,主要适用的是“全部损失”。在这种模式下,投保人自己需要承担赔付一部分费用。因为根据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三种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在这种模式下,可以由客户自行考虑自己的保障需求,在新车购置价内确定任何一个金额。上述业内人士建议,在旧车投保时,对于车损险的保额,车主最好与保险公司商约定。
  根据保监会在2012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的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据介绍,按照目前广东的政策,新车投保一般都是按照车辆购买发票上的新车购置价投保,3年内的车辆可以选择新车购置价85%―90%的保额投保,10年以上车辆车损险的最低额度必须为新车购置价的75%。
  一位理赔人士一再强调,保险赔付不能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上述限定方式是根据新车购置价为基础来进行折旧,但是不排除该折旧率的计算跟车辆折旧后实际价值存在价格差。“所以建议车主在投保旧车时应跟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保额,可以用合适的保费保障自身利益。车主最好根据自己的主要保险需求,找到一个交费与保障对应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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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16种情况保险公司一分不赔? 多限单方事故 对方全责仍可获赔
资料图片  昨天,一篇名为《上就任性?这16种情况公司一分不赔》的帖子在网上热传。记者就此向扬城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求证了解到,文章中提到的不少仅限发生单方事故时不赔付,如果事故中对方车主负全责,条款仍旧有效。  网络热传  16种情况保险公司一分不赔?  “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被车上物品撞坏的不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昨天,网帖《上车险就任性?这16种情况保险公司一分不赔》在网上热传。帖中提到16种不赔付的情况,让不少车主感到困惑。“我是新车,买了全险,为什么不能赔付呢?”张女士表示很不能理解。  “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在帖子中读到这条,刚刚买完车险的余先生表示不理解,“这条虽然在上没有体现,但是最近的印发的一个改革意见中已经出现松动。保险公司的说,在业内一般发生这种情况保险公司都会赔付,因为没有人会刻意撞伤家人。”  针对“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这条,市民杨先生对照一份单发现,在责任免除一栏仅列出“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并没有完全对应的免赔条款。"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也在责任免除之列,但是我不太明白这些零部件包括什么。”杨先生说。  随后,记者采访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这些“一分不赔”的情况并非条条有效,但大多数都属实。  记者求证  多限单方事故,对方全责照赔  保险业内人士赵先生介绍,这16条不赔付的条款中,仅有3条不符合实情,其他基本有效。  “撞到自己家人不赔、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这两条将面临改革,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这条基本不会出现。”赵先生解释。  在其他13个“不赔”项目中,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是保险公司惯例;而车主将车开到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不赔是常识,除非购买车辆涉水险,否则只能“认栽”;被车上物品撞坏的不赔,这是因为车上物品不能称为第三者,因此只能自己负责;而对于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是因为这三种情况的负责方分别为盗窃者、收费停车场和维修方。  此外,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是因为这些情况属于无证无牌驾驶,不合法。  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和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这两条的确会不赔付或在赔付上产生纠纷,因为保险公司没有留档,没有赔付依据。这就提醒车主,出事故后必须报警和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等事故查勘和定损后再修车。”扬城一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车主没有按照程序办,极有可能被拒绝赔偿,“即便是在外地发生事故也可以按这个流程办,因为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是全国联网的。”  业内人士  免赔条款主要规避道德风险  “这些情况不赔一般是指发生单方事故时。如果事故中是对方车主负全责,那么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情况就算第三者,由对方保险公司赔付。”赵先生提醒,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仅在单方事故下不赔,但对方全责时是予以赔付的。  据了解,一般的车主会购买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保险。“因为这些在保险合同条款中事先有约定,因此不能称之为不合理条款,但是这类条款主要是为了规避车主的道德风险。”一位界人士提醒,常见的车险主要是针对车损和第三方进行,并不包含车主本人,即便是购买驾乘人员险,最高保额也仅为5万元,“算起来,车子的价值比人还要高。”  对此,市区一财产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保险行业和分开,车主除购买驾乘人员险外,还可以购买人身以保障自身意外风险,“人身意外险与车险一样是消费险种,但是每年的花费一般不超过300元,关注自身安危的车主可进行投保。”  记者 屠明娟  新闻链接  这16种情况  车险不赔?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4.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  11.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12.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13.被车上物品撞坏的,不赔  14.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15.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16.拖着没保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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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汽车报废,保险公司的折旧公式问题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 2:35:10 责任编辑:王亮字体: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交通事故汽车报废,保险公司的折旧公式问题”相关的问题,中国学网通过互联网对“交通事故汽车报废,保险公司的折旧公式问题”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RT,我想知道:交通事故汽车报废,保险公司的折旧公式问题,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咨询类型:理赔手续
问题描述:汽车报废折旧公式算法
我2010年11月买的车,当时买了保险,车的保险金额是80800,
一年到期后,我于2011年11月份又买了保险,车的保险金额是76800,
2012年1月份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说车不修了,走报废,给我报:70348.8。
算法是:7.6%*14) = 70348.8
这里0.6%是月折旧率,14是表示2010年11月到2012年1月份一共14个月,所以折旧为:0.6%*14。
我认为不合理,我2011年11月份买保险的时候,车的保险金额是76800,这个价格里就已经算上折旧了,为什么最后计算的时候,用这个数据去参与14个月的折旧计算呢?我认为应该只能计算2个月的,应该是:
7.6%*2) = 75878.4
如果是按14个月来计算的话,就应该是用新车的价格计算吧,那就应该是:
8.6%*14) = 74012.8
我想问大家,这里保险公司给的算法是否有问题,另外,这个月折旧0.6%是从哪里来的呢?解决方案2:首先我想告诉你保险公司的算法是保险界的统一算法,是没有问题的,你是2010年买的车,当时的新车购置价是80800,但是你2011年续保的时候,此款车的新车购置价是在保险单上是保险金额,并不是你的车折旧后的价值,注意是价值,价值和保险金额是有区别的。所以在你2012年1月份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按你实际使用14个月来做折旧计算,保险公司的计算是没有问题的。对于你所说每月0.6%的折旧是按咱们普通家用轿车的法定使用年限来的,咱们国家规定法定使用年限是15年,也就是180个月,所以算到每个月上是0.55555%,四舍五入也就是0.6%。不知道这样的回答满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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