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高质量完成乡镇志编纂方案特色部门编志工作要求

乡镇志、部门志、园区志的编纂步骤、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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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家共同探讨六个问题。&一、什么叫“志”&志也称之地方志?这是修志工作者必须搞清楚的。地方志可以用三个层次诠(quan2)释:&(一)地方志是各级政府主持编修的具有权威性的“地情书”。&这一层次明确地方志的性质是“官书”,不是私家著述。地方志起源于秦汉,隋唐时期得到大发展,宋代编纂体例日臻(zhen1)成熟并逐步定型,清代地方志从历史学、地理学中分离出来,形成专门的学科――方志学(创立者为章学诚)。&地方志编纂受到历代朝廷和地方官吏重视。隋唐时期,朝廷大规模组织纂修方志,宋代沿袭唐代三年一造图经的制度,规定“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古今兴废之因,州县之籍,遇闰年造图以进。”宋大观元年(1107年),为纂修九域专志,朝廷又传谕各州县编纂图经上报。明王朝(明永东十年(1412年)、十六年(1418年))两次颁降《纂修志书凡例》;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礼部奉旨檄(xi2)催各省设局纂修通志,并限期完成;民国33年(1944)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规定地方志书分省志、市志、县志三种,省志30年纂修一次,市志及县志15年纂修一次。)民国35年(1946年)又修正再次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都十分重视地方志的编纂,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发文要求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199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明确地方志办“20年左右续修一次。”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纲要()》。第一轮修志(起于1980年代初)工作开展以来更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实施的格局。由此可见,地方志定位为“官书”由来已久,它反映了执政者对修志工作的客观需要。事实也是如此,地方官到任,首要做的事,往往就是借助地方志来了解该地的自然地理、建置沿革、风俗物产、经济、人文等状况,以便深入实际,决策政要。这方面例子很多,古代有,近现代有,当代也有。例:毛泽东、习近平、于登和、魏国强。&(二)地方志是记载一地自然、社会方方面面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一层次明确地方志不是某一专业的学术著作,更不是文学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而是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内容广泛、记载全面的资料性文献。编纂地方志的目的是向读者提供决策参考和进一步研究、学习的资料。鉴于这一目的,地方志采用记述性体裁,讲求是非褒贬寓于记述之中。资料性是地方志的重要特征。正因为地方志具有强烈的资料性,得以成为史家和研究、创作者取材的基础,具有种种参考、查证、借鉴的作用,不仅于当世有用,还流传至后代,被认为是经世致用之书。&(三)地方志是科学的、严谨的资料性著述。&这一层次明确地方志不是一般的资料书,不是资料汇编、资料汇集、资料辑录。地方志使用的资料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整理、分析、考证和科学编排的,入志的资料要力求反映某一事物的起始转折、兴衰起伏,甚至发展规律。所以,地方志是科学的、严谨的资料性著述。用通俗的话说,是以资料说话的有著的成分的资料性书籍。一部比较完整的志书应包括:序、凡例、目录、图片、总述(综述或概述)、大事记、正文、附录、索引、后记等部分。志书体裁一般应该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七要素。&二、志书的“七要素”&《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括志书“七要素”,以志为主体。”这是中国上千年修志经验的结晶,也汲取了中国史学家治史的长处,七种体裁各具特长,不能互相取代,要充分运用,才能把丰富,浩繁的资料有条不紊地,透彻、鲜明地反映出来。&&“述”&即“概述”“综述”“史略”,在旧志中是没有的,是黄炎培先生编修《沙川县志》时首创。最能体现编者的编者的才华和水平。概述有的三五千字,有的一两万字,《宿豫志》用7.3万字的史略代替概述。写得精妙的“概述”对读者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记”&就是大事记,凡“大事记”上记的内容,志书各篇章中都有翔实的记载。“大事记”只是把志书中重大史事从各门类中集中起来,依时序扼要叙述而已。内容浩繁的志书中设置“大事记”是必要的,它便于读者了解一个地方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或相互影响。“大事记”从纵向梳理了志书重大内容,使之条理、鲜明,无疑是增强了志书的可读性的。志书绝大多数都设有“大事记”或“大事年表”,写好“大事记”,掌握标准要适当,要防止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把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大事记。要适当运用记事本末体,避免情况过于零散。&“志”&这是志书中最基本的体裁,是资料的主要载体(也就是正文)。它主要特点是:只记不论、或述而精论。其它体裁少用或不用还无大碍,如果没有“志”这部书就不能称为志书了。志书应该在保证系统记录各项基本地情的同时,要更翔实地更深入地记录一些重大情况和典型事实。就象电影电视那样,既要有全景扫描,又要有局部的特写,观众对事物感受才会深切。&“传”&就是人物传记、人物介绍,自古人物半部志,也可说是以人写史,史从人出。二十四史主要是人物传记,旧志人物传比例也很大,新编地方志中人物部分一般要占5%~10%。有的地方或部门名人,知名度比市委书记还高。如刘强东。其实写上成功人士积极进取、奋斗拼搏的生动事迹,很能体现时代精神,富有教育意义。新编地方志规定:生不立传,这是对的,但生者可以作简介。不论在志书中立传还是简介,都要有个标准,而且要从严掌握,防止有失公允。(举例)历史上的、还活着的,七八十岁的,二三十岁都可写,只要符合标准没有什么忌讳。写人要保证真实准确,不要夸张,少用形容词,不要把人物写得太死。&“图”&包括地图、照片、统计图等。地图最早曾是地方志的主要体裁、第一语言。志书古代称图经,经是图上所绘情况的说明文字,是第二位的。用地图来记录和说明一定区域内的情况,具有直观性、一览性、抽象性、合成性、比例与可测量性、几何相似性、地理对应性等七大优越性,这是其他体裁或手段不可能同时具备的。例:《宿豫志》收录各类地图48幅,创造了全国第一。当然,由于经费有限,有些地图是示意图,历史、直观作用仍不容低估的。&&照片,是事物形象的客观如实的记录,典型的照片可以成为历史的标记,具有深刻的纪念意义和巨大的认识功能。志书中不仅要有人物照片,还应有历史性建筑、典型生产工具和特色生活用具的照片,还应有各类地貌的照片。照片要是选得不当的,缺少史料价值和科学价值,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照片要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由)、拍摄人等5大要素。&统计图,是统计资料的图形展示,能将社会和经济现象的数理方面情况,包括规模、水平、构成、关系、动态、分布等,直观地展示给读者。由于它使抽象的数值图形化,观后能给人留下鲜明的印象。&&“表”&是综合的以简驭(yu4)繁的记录情况的一种体裁。一表抵千言,志书中适当设置序列表、人物表、情况表、统计表,可以节省许多文字的叙述。表能使情况具有条理性、直观性,自然也就增加可读性。志书中较多的是数据统计表,它能集中保存事物量变的资料,基本的统计表在志书中是不可缺少的,对于研究工作、决策参考是重要的依据。&从可读性来说,表格避免文字叙述的重复、罗嗦感。但表格是按栏目填写,重点难以详载,而且它只记录数值变化,不涉及原因,因此不能在经济部类中以表代文。数据表述“可读述”更强的是统计图,但统计图展示的资料较为有限,不能因图而废表。因此,志书的各种体裁应当综合运用,宜图则图,宜表则表,宜文则文,取长补短,相互配合,共载地情,争取达到完满境界。&“录”&即附录,在志书七种体裁中被排在末位,但并不意味着它不重要,它辑录一些重要的原始资料入志,往往倍受一些用志者青睐。&三、关于乡镇志、部门志和园区志的编写步骤和方法& (一)编写步骤&&&& 按事情先后顺序讲,首先要成立组织,搭建班子;初拟纲目,搜集资料;撰写初稿,总纂审稿;三审验收,出版发行。按不同阶段可分为启动筹备阶段、资料征集阶段、初稿撰写阶段、总纂评审阶段、出版发行阶段。&(二)乡镇志的编写&乡镇志是记述一乡一镇自然、社会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述书,也属于地方志诸多种类中的一种。我们在第一轮新编地方志中,没有修志乡镇志。现在,国务院关于《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纲要》中明确把编修乡镇志作为地方志工作的一项任务。&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镇是军镇,主要是军事的需要。随着商业经济的不断发展,镇的性质也由原来的军事性质逐渐改变为商业性质。至明清时期,由于经济、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镇的数量、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出现了顺河、仰化、大兴、来龙等名镇,是商贾云集、远近闻名的货物集散地,随着乡镇一级政权的建立,其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加强。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区划的变迁及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乡镇级政权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作为国家政权的地方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人民政权组织,少则管理数千、几万,甚至十几万人的生产和生活,负有保护人民、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使命。&乡镇志始于宋代,明清时期乡镇志的编修已经盛行。我省苏南地区乡镇志编纂已基本完成,不少地方开始编修村志。我们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资料全面记述一个乡镇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志书同样具有资治、教化的存史的作用。另外,由于县区志的篇幅所限,对乡镇的许多内容不可能都记入县区志,而这些内容在乡镇志就可以详细地进行记述,翔实的资料可以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研究乡镇的历史和现状,为制定发展规划、进行科学管理等提供借鉴和现实依据;同时,乡镇志还可以为县区志的编纂提供更翔实的资料,与县区志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弥补县区志因记述范围大,对具体细节记述粗略之不足。&&1.篇目结构&&历史上我们都未修过乡镇志。因此,为全面、系统地反映一乡一镇的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一般来说,首次编写的乡镇志不宜规定志书的上限,凡是有资料、有内容可写的,都应该上溯至事物的发端。乡镇志的下限统一定为2015年,而大事记则可以一直写到搁笔的时候为止。&乡镇是属于县区的基层行政单位。尽管乡镇的地域不大,范围不广,各行各业的规模也比较小,但各种机构设置基本与县区相对应,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志的篇目制定大致也可以参照县区志分为五大类属,即概述、大事记、各类专志、人物和附录。从目前见到的大部分乡镇志的篇目结构来看,有按大类设大篇体的,也有的按事业设中篇体的,如张家港市《兆丰镇志》设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围垦&水利、村镇建设、经济综情、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党政群团、治安&司法&军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与社会、人物&荣誉、志余十五编;也有少数设二十多篇的,属于小篇体。由于乡镇志与县区志相比,所记载的地域范围小,各方面的情况也比较简略,如设小篇体,类目划分太多,可写的内容又太少,分量很轻,会给人一种“类目多、内容空”的感觉。乡镇志篇目制订要坚持横分门类的原则,可采取篇章节目或章节目层次。要注意突出乡镇的特点。&附:中国名镇志丛书基本篇目 ●总序一& 王伟光 ●总序二&& 李培林&●地图:4P&●凡例&●目录&●概述&概括性地介绍名镇的发展全貌、总体面貌和特点;名镇的保护与开发;名镇在当代转型创新发展的路径等。要注意突出重点,交代线索,言之有物,言简意赅。&l基本镇情&区位:自然地理区位、交通地理区位、经济地理区位等。&建置沿革:镇名由来、辖区变迁、所辖村落历史变迁等。&地理:自然环境、地形地貌、气候、主要山水、自然资源等。&人口:人口总量、民族构成、主要姓氏、人口源流迁徙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概况等。&镇区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政事民生:有本镇特色的重大政事、居民生活等。&●大事纪略&对本镇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事,按照时间顺序采用纪事本末体记述。&★文物胜迹(主要针对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古迹历史与现状,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文物古迹可升格为类目。&★古镇保护(主要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古镇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古建筑保护等。&●经济产业(主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镇)&经济发展现状、支柱产业、全国地位、经济发展过程等。&●商业贸易(主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镇)&历史上有影响的商贸行业、老字号、商贸企业集团、商业街区和专业市场等。&★特色优势(主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名镇)&行业或地域特色、发展历程、地位作用等。&★特色产业(主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名镇)&产业的历史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专业市场、骨干支柱企业以及行业文化等。以单一产业闻名的镇可以该产业设类目。&★特色文化(主要针对专题特色名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文化等。&★旅游名胜(主要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和专题特色镇)&旅游线路、景区景点、旅游节庆、旅游服务等。&●政治&●教科文卫&●风土风情&美食小吃、土特名产、生活习俗、庙会集场、岁时节俗、传统风俗、民间礼仪、方言土语等。&●名人与名镇&历史名人(如果名镇主要以某一个人最具影响,可单独设章)&名人与名镇(只写名人与该镇发生关系产生重要影响的历史片段)&●艺文&歌咏本地的有代表性的诗文、书写本地风物的代表性楹联、民间传说、文献书目(包括志乘和其他地方文献)等。&l附录&l参考文献&l编后记&说明:&1.&标“●”号的为必设篇目,标“★”号的为自选篇目。&2.以上篇目标题仅为参考,不作为指定篇目标题,各镇志作者可按篇目中内容自拟更加精练优美、生动活泼、突出本镇文化气息的标题。&3.在确保志体前提下,各镇志在篇目设置、体例体裁方面可进行适当创新,重点突出“名”与“特”。&4.各篇目前设无题小序。用以概括本篇的总体面貌和特点等。要注意突出重点,交代线索,言之有物,言简意赅,可读性强。&&2.编写内容&乡镇志记述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各种事物的历史和现状,反映其发展与变化。乡镇的地域范围要比县区小得多,就乡镇志的某一类目来说,要比县区志简单,内容也少。&(1)概述&采用综述的办法,高屋建瓴(ling2),取其精华,用最简明的文字,以叙为主,兼用议论,从本乡镇的自然、社会诸方面,勾画出本地古今的基本面貌,精辟地概括出全志的内容,起到提挈(qie4)全志的作用。&(2)大事记&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办法,用最精炼、最简洁的文字、逐条记述本乡镇自然、社会诸方面的大事、要事。条目按时间顺序排列,不分类。从大事记可以了解一个乡镇发展变化的基本过程,以及基本事实。&(3)专业篇&乡镇志的各种专业内容,是志书的主体工程,主要有自然环境、建置政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指狭义而言)等大类,每编又可以设若干专业章。&&①自然环境。记述本乡镇在全区的位置、经纬度、四至、面积以及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资源、灾害等。&&②建置政区。记述乡镇名称的由来、历代隶属的变化、行政区划的变动以及境内各村的位置、户数、人口、耕地、主要经济指标等。&&③经济。农业:记述农村经济所有制、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村经济结构、农作物种类与产量、农业技术、水利与农田基本建设、农机具、多种经营等。工业:记述个体手工业、社队村组工业、联营工业、乡镇工业以及在境内的其他工业企业。交通:记述道路、桥梁、公路养护、交通工具、交通管理、运输以及经营管理等。邮电:记述邮政设备、投递、汇兑、报刊发行以及电信设备、电话、电报、移动通信等。商贸:记述个体、私营、联营、国营、供销合作社等商贸经营体制、商品购销以及集市贸易、饮食服务、地方名吃等。粮油:记述粮油征购、销售、调拨以及储存等。财税金融:记述农业税、工商税等税的征收与管理,财政的收支与管理,以及记述当铺、银行、保险、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与管理等。乡村建设与环境保护:记述集镇的规划、街道与建筑,农村的规划、住房与新农村建设,以及环保监测、污染与治理等。经济部类不但要注意对生产、经营、管理的记述,还要注意对行业、企业的投入、产值、利税、固定资产、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记述。另外,可以考虑设经济综(总)述章,从整个乡镇的自然资源、生产资源、产业结构、主要经济指标、重点工程、企业和名优新特产品等方面,去反映整个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增强志书经济部类的整体性。&&④政治。党派群团:中共党组织记述本乡镇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党员代表大会、乡镇党委主要工作、社队村组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人数与素质等;民主党派记述各党派的名称、组织以及活动;记述国民党、三青团的组织及活动;群众团体记述乡镇农会、贫下中农协会、妇救会、妇女联合会、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组织和主要活动。权力和行政机关:记述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乡镇政权机构沿革、部门设置、主要领导人更迭和干部状况等。公安司法:记述本乡镇机构设置、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的检查和审理,社会治安及法治教育等。重要政事纪略:记述新中国成立前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治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历次政治运动在本乡镇开展的基本情况。军事:记述本乡镇历代地方武装、驻军、兵员征集、民兵和重要战事等。&⑤教科文卫体。教育:记述本乡镇历史上的书院、私塾等教育,以新中国成立后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和人才输送等。科技:记述科技队伍、科技活动和科技成果等。文化艺术:记述文化艺术事业机构、设施、群众文化活动、民间艺术、文艺创作、图书、电影、新闻、广播、电视等。医疗卫生:记述医疗卫生事业机构、队伍、预防保健、爱国卫生运动、医疗和医药等。体育:记述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体育竞赛等。文物胜迹:记述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出土文物、革命文物和名胜等。&&& &&⑥社会。人口:根据人口普查资料记述年龄、性别、文化、职业、民族、姓氏、婚姻以及计划生育等。居民生活:反映解放前居民的贫困和解放后生活的逐步提高,记述职工和农民的收入、消费水平(包括消费构成、生活消费品的消费量和耐用物品拥有量等)、居住条件、储蓄和手存现金、文化娱乐和卫生健康等。社会福利:优抚记述乡镇政府对军属的优待和国家的补助、对牺牲和残废的抚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等;社会救济记述灾害救济、困难救济和扶贫以及对职工福利和农村“五保”照顾等。宗教:记述境内各种宗教的组织和主要活动情况。方言民俗:记述本地方言的特点、语音、词汇、语法以及本地居民的生活、礼仪习俗和道德风尚、陈规陋习等。&&& (4)人物&& &&&&人物是乡镇志重点记述内容之一,分设人物传、人物简介和人物表。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对本乡镇有较大贡献或影响的去世人物立传,以正面人物为主,适当收入反面人物,以近代人物为主,适当收取古代人物,要注意为某一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小人物”立传。对于在世且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可以收录人物简介,也可以采取以事系人的办法,将其主要事迹记入有关章节中。革命烈士、县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长寿老人等可以列表入志。  (5)附录 & ①重要文献辑存。包括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重要文件、布告以及典型的村规民约等。  ②民间文学。包括民歌、民谚、谚语、歇后语、谜语和民间故事、民间传说等。  ③奇闻轶事。  ④有保存价值的其他内容。&(三)部门志编写&部门志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行业志。它要全面、系统地记述本部门事业,包括机构沿革、党政工作、人物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反映整个部门事业的兴衰发展。如《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志》等,是以某一行政机构部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来记述其兴衰发展的。因此,对许多部门志来说,基本上可以参照专业志的记述方法、记述内容来编写。当然,要注意突出部门的特点,入志的资料还可以适当放宽,内容应该更加翔实。由于县区级部门很多,涉及所管辖的事业或专业很多,各自的内容不同,重点不同,特点不同,志书的篇目结构、编写方法也就不同,但对部门志编写的要求则是共同的。&&1.篇目结构&地方志是以一定的体例形式进行编纂的,部门志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自然也不能例外,在制定篇目时必须符合志体要求,要坚持横排门类、纵写始末、述而不论的原则;记述要以志体为主,辅以述、记、传、图、表、录。部门志上限一般不限,下限2015年。尽量给各级领导提供部门最翔实的资料,为推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发挥志书资治、教化的作用。&(1)&制订篇目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套抄某些专志或市县志的篇目。&部门除了要记述部门事业以外,还要对部门内非事业本身的党团组织建设和群众团体的活动、职工的生活福利和文化思想教育、机构队伍、重要人物和重要往来等方面进行记述。因而,部门志小而全,是其重要特点之一。从目前来看,部门志采取中、小篇体为多,设章、节、目三个层次。一般设有卷首:包括序、凡例、目录、图、照片等;概述:以述为主,兼用议论,用简明的文字,取其精华,高度概括出全志的内容。大事记: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办法,逐条记述本部门所发生的大事、要事,不分类,文字精炼,不展开记述。部门主体事业各章:从各部门事业的实际出发,从不同的重点和特点出发,从业务的性质、内容和规律来设置章节,是部门志的主体工程。机构队伍:可分设行政机构、科研机构、党团组织、队伍等,记述各种机构的设置、职能与变更,重要会议、决策、决定,主要活动及结果,人员队伍的结构、数量及工资、福利等。人物:分设人物传、人物表和名人录。入志标准可以适当放宽,除革命烈士和去世名人立传外,县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以及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包括曾为某一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小人物”等都可以列表入志。附录:辑存重要文献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内容。&(2)制订篇目的要求&①按事物的科学属性分类。事以类从,横排门类,设编立章,设节立目;要处理好统属关系,做到纲举目张;要尽量减少第一、第二层次编目出现按时期设置的现象。②避免遗漏或重复。地方志具有区域性、连续性和资料广泛性的特点,区县的部门各司其事,各管其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人、事、物各个方面都要有记述,不能有遗漏。当然,内容上的交叉是难免的,但是记述上的重复是不应该的。③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安排总体篇目时,要考虑到突出本部门的特点,设章列目要详细,有的可以适当升格或前移。对于共性,即一般的东西,则不必罗列过细,避免冗(rong3)赘(zhui4)、繁杂。④要简繁适当。坚持该写则长,否则从略的原则,要把反映时代特点同整个志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联系在一起。&&2.&编写部门志注意事项&(1)要充分反映部门事业的发展与变化&各部门的事业都有自身发展变化的历史,志书要贯通古今,记述事业兴衰起伏的全过程。当然,这种变化不只是反映数字的、形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反映部门事业本质的、内在的变化。如农业部门不仅要反映耕地面积、作物产量、栽培技术、农田基本建设的变化,更要注意反映这些变化与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时期农村经济所有制、农业经营体制变化的关系;财政部门不仅要记述财政收支种类和数字的变化,还要记述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用途的本质上的变化;公检司法不仅要记述机构名称、人员编制、工作内容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反映不同社会制度公检司法本质的变化,如人民的公检司法是保护人民和打击敌人的等。&&&&在记述部门事业发展变化时,要注意记述解放以后各个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与变化,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个部门机构的改革、职能的变化、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变化,这些所带来部门事业的发展变化。在记述方法上,要避免逐年逐月记流水账的现象,要注意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既有总体,又有个体,既有一般,又有典型;只写面没有点,就没有深度,重点不突出,显得一般化;只写点没有面,就反映不出事业发展的全貌,整体的事业就被零碎的事例所淹没;只有注意面中有点,点不离开面,点面结合,才能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更深刻、更全面地反映部门事业的发展变化。&&&&(2)要充分反映事业兴衰的条件与因素&对于每一个部门来说,其事业要存在和发展,总离不开一定的环境条件,包括部门事业活动范围内的自然因素、人口因素、物质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等。&自然因素是指地理环境、自然资源、气候水文、地质土壤等自然条件对本部门事业的影响,如农业部门要记述土壤种类、耕地状况、农业气候、水利条件等情况。&人口因素是指人员结构与素质对本部门事业的影响,如工业的职工结构与科技人员、农村的劳动力结构与农业技术人员、学校的教师结构与在校学生、医院的医务人员结构与病患者等情况。&物质因素是指各种物质条件对本部门事业的影响,如工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料、能源、生产和运输能力、资金的数量及周转量、职工的福利设施、科研设备等;又如农业的种子、肥料、生产机具、植保器械、灌溉设备及国家对企业、农业的扶持资金、农村科技开发的设备等;再如教育的校舍、教具与经费来源,卫生的医疗设备、病房与病床等情况。&&政策因素是指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不同政策对本部门事业的影响。这往往是最重要的。正确的政策使部门事业欣欣向荣,反之则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是已经众多的事实所证明。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党中央制定了从农村到城市、从机关到企业、从生产到市场、从东部到西部等一系列正确的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使我们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各项事业都得到令人注目的发展,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部门志在记述这些事业发展条件时,要注意反映数量和质量、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等方面的情况。&&(3)要充分突出部门事业的特点与重点&县区设置的部门很多,各司其事,各管其业,互不相同。部门志要充分突出部门事业的特点,这包括部门事业的地方特点、行业特点和时代特点。&地方特点是要充分反映与本部门事业的生产、经营或活动有关联、有影响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交通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生产技术、生活习惯、消费水平等,各地部门的地方特点互不相同,对部门事业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行业特点是针对部门事业的性质和特征所决定的,如工业的部门志不能离开“工”字,其特点主要是工业品的“生产”,而农业的部门志的主要特点则是“种养”;商贸的部门志不能离开“商”字,其特点主要是生产生活资料的“流通”,而金融的部门志的主要特点则是货币的“流通”等。&&时代特点主要是记述部门事业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时代特征,重点是反映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新变化、部门机构与部门职能的新变化、行业经营与管理体制的新变化,以及科技进步的新成就、行业的新风尚等。&如何把握部门事业的特点,可以从地区比较中看特点,从事业的各个阶段中看特点,从行业彼此之间看特点。理所当然,这些特点也就是重点,在制订篇目时,要把部门事业的特点作为重点考虑,增加章、节,有的还可以采取“提级升格”加以突出。如《宿豫志》专设玻璃工业编、两河一湖编,《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志》设骆马湖、黄墩湖章,既抓住了重点,也突出了特点。&(4)要实事求是记述功与过&社会是矛盾中发展,在起伏中前进的。各级部门所管辖的事业在发展变化中也会有顺有逆,有得有失,有进有退,有功有过,部门志既要记述成功、光明的一面,如成绩、贡献、积极向上的东西,但也不要回避曾经错误、失败、消极倒退的东西。当然,解放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坚持改革开放,艰苦奋斗,团结互助,创造出许多可歌可颂的光辉业绩,取得一个又一个重大成就,积极、进步、成绩、贡献是主流,如有的部门十几年甚至五六年的时间,事业就取得长足的发展,跨入全省甚至全国的先进行列,这些都要大书特书。记述部门工作的过失和错误,主要是使人们能从中找到教训,引为后戒。总之,记述功过一定要实事求是,不争功,不推过,不妄加评论,要寓褒贬于事实之中。对犯错误者不要随意点名道姓,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或负面影响。&为充分发挥部门志资治、教化的作用,对部门工作的失误和教训,要作准确的记述,对一些现象要作认真地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其原因,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面广、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教训更要记述清楚,这对当代事业或今后事业的发展都是十分有利的。因为只有这样的志书才可资借鉴,才能给各级领导作决策时参考,从失误中吸取教训,为开发、规划、建设、管理本部门事业服务。《宿豫志》对1958年“大跃进”左的错误思想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记述,给后人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5)要避免把部门志编写成专业技术著作&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专业技术,但不要把部门志写成专业技术著作。两者的主要区别是:部门志记述的主体是反映某一事业发生的条件、历史过程和现状,后者则是着重讲述有关专业技术问题。一般来说,前者是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后者是自然科学范畴。由于有的对两者的区别不够,把许多的技术本身的事都记入部门志,这是不应该的。比如工业部门记大量的设备功能、生产流程,甚至连物理化学反应公式也都记进去了;又如农业部门很细微的栽培技术,以及病虫害防治的配方、药量等专业技术也都记进去,而且分量很重,俨然是把部门志写成了专业技术著作。我认为那些在专业技术著作读物中已有介绍的内容不宜详细收入部门志,对于本部门特有的、对事业发展有特大影响的技术项目,如独特的工艺、重大的技术革新发明、不同外地的耕作方法、特殊的栽培技术等可以入志,但也是从介绍部门事业的特点和成就去记述,而不是从技术角度去详述。&另外,部门志要坚持“述而不论”的原则,杜绝观点加例子加评论的写法;同时也要改变那种照抄部门的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技术规程、宣传报道、课堂讲义的现象,把握志体,端正文风,扎扎实实去编写,力争出版更多更好的部门志。&(四)园区志的编写(略)&园区志兼有部门志与乡镇志的特点,主要还从自身实际情况谋篇布局。&四、XX志书编纂的基本要求&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作适当创新。以记载镇域或行业范围内的微观资料为主,详市县区志之所略。根据不同类型乡镇、部门(园区)的特点,有选择性地记述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历史与现状,重在突出“名”与“特”的内涵,从而达到执简驭繁、文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传播的目的。&(一)志名、编者名、断限&以下限时的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如《××镇志》《宿豫区民政志》《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志》。编者名统一使用为“宿迁市宿豫区XXX志编纂委员会”。&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各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志启动编修年份,也就是2015年,大事记、个别重大事项可延至搁笔。&(二)体例&采用纲目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但要做到主线清晰、大事必录。特色不突出、特点不鲜明、特征不明显等一般意义的内容可略去不载。&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三)资料&入志资料应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补县区志所不足。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注重收录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四)图照&卷首设本行政区域位置图、行政区划图。志中随文配图,图下设说明文字,图文并茂。图、照选用应注重典型性、资料性、艺术性,无广告色彩,无个人标准像和领导工作照,无修饰加工。各志图照与文字比例为1:3~5。&(五)行文&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文字应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六)字数&版面字数乡镇志在40万字左右,部门、园区志在20~30万字。&五、报送和审查验收&纲目拟订后要送审,初始把关,避免你们后期撰稿少走弯路。&志稿总纂完成后,坚持“三审一验收”制度。初审,由各编纂单位组织行业内专家进行审稿,亦可组织编纂人员相互评稿。复审,由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编纂委员会组织老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对志稿进行评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校订志书、考证、修改、完善。终审,由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实施,邀请市内外修志专家对志稿进行评审,终审意见返回编纂单位修改后,再报送区地方志办公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版印刷。其中推荐入选《中国名镇志》丛书的志书,初审由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实施,复审、终审分别由市、省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六、&志书的文风及行文要点&(一)志书的文风&志书的基本特征是存真求实,客观而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朴实、严谨”是志书文风的基本特点。&&1. 朴实,即文章要写得踏实,不浮夸,不滥用形容词。&朴实与严谨是相辅相成的,虚浮的形容词用多了,就会使文章失去严谨。志书要言简意赅,讲究文采,应修饰的恰到好处。过分了,就会弄巧成拙。郭沫若的《关于文风问题答(新观察)记者问》说:“要使文章生动,我想,少用形容词是一个秘诀。现有些文章有个毛病,就是爱堆砌形容词,而且总是爱用最高级的形容词。”他提出写文章要“老实一点”,是做到准确的好办法。&2. 严谨,即志书的语言要准确,要严谨精细,一丝不苟具有实事求是的作风和严格的科学态度。&在语言表达上,要注意语法、修辞、逻辑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在逻辑上要把话说得对,就得合乎事理;在语法上要把话说得通,合乎大众习惯;在修辞上,要把话说得美,还要不出现错词、错字和语病。严谨的语言,来自严谨的工作作风,编纂人员在工作中要处处严肃认真精益求精,字斟句酌,不失毫厘。对待每个事件的记述,不将就、不凑合、不臆断。古语说:“文如其人”,要做到文风严谨,首先要做到思想正确,态度鲜明,作风正派。&&(二)行文要点&1.文字&&志书用字一律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不用繁体字、古体字和异体字;不用已经废除了的1977年12月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更不能用自造字或社会上流行的不规范的字。&引用古籍文句,一般用简化字。如可能引起误解、失去或歪曲原意的简化字不能用。人名或书名中的异体字要保持原来面貌。编写方言志,要注国际音标,不用拼音字母或注音符号。志稿中的外文,如公式中的符号、产品代号、医药用语、化学符号、科技用语、动植物学名、人名、书名、地名、国际音标等,要书写清楚。要注意区别大小写、正斜体。&2.标点符号&志书标点符号的使用应规范、统一,要严格区分逗号与顿号、引号与书名号、连接号与范围号、连接号与破折号等的用法,不得任意乱用。&用数字简称的会议、组织、事件、运动、节日、型号的词组,一般人们熟悉的可不加引号,只有特定的称谓才在数字上加引号。用地名简称的,则不加引号。&在行文中出现书籍、文件、歌曲、影剧名,要加书名号不能加引号。如《毛泽东选集》、《十五的月亮》、《政府工作报告》,不能写作“毛泽东选集”、“十五的月亮”、“政府工作报告”。但在目录和表格中罗列书目、剧目时,则不加书名号,以书名为标题时也不加书名号。&文中表示时间、地点、数目等的起止或相关的人或事情的联系,应当用连接号“―”;数字中表示范围的,应当用范围“~”。&3.称谓&地方志行文,一律用第三人称。对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应用全称或简称,不称&“我党”&“我军”。可称“本区”&“本市”,不要写“我区”&“我市”。&&对我、对敌、对个人、对集体或集团的称谓,一般不加褒贬。对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人,应直书其名或冠其职务,不用颂扬的词语,也不用同志或首长之类的称呼。对已故领导人应直书其名,不以职务称呼。对日军和国民党军队,除了引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文献资料外,不使用贬义字眼。日本军队可称“日本侵略军”不称“日寇”、“日本鬼子”;国民党军队1946年6月前应称“国民革命军”,之后称“国民党军队”或“国民政府军”,不称“蒋匪军”。&除作家、艺人外、其余人名一律用正式姓名,不用字、号、别名、谥名、绰号。&简称、俗称、历史名称、译名。对某些过长的机构、会议、文化名称,在首次使用全称后,可用简称,但要注明。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宿豫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协)。某些不严肃、不科学和使人费解的简称不能使用。如《毛泽东选集》不能简称《毛选》,地方铁路不要简称“地铁”等。各行业在一定时期口头形式的缩略语,如“三资”“五包”“四无”“四种人”“电商”等等,尽可能不写入志书。确有必要使用时,应括注其内容。&俗称、口头语和土语应尽量避免使用。如星期不能称“礼拜”。&&历史上的典章制度、地名、机构名、职业名称等,要以所记事物当时的名称为准。如1965年曹集人民公社不能称“曹集乡政府”。&历史上的朝代、时代、国名应以现代通行的称呼为准,不能使用旧称、俗称,更不能混用。&现代外国国名、地名、人名、党派、机构、报刊、书籍等译名,要以新华社的译名或国内通用译名为准,不得用自译、旧、异名。如无标准译名,也可以自译。除人所共知者如马克思《资本论》、美国等外,在文内第一次出现时,要用括号注明外文原名。某些称谓的旧译、异名,凡现在已有通用译名的,要改为通用译名。(少见)&4.概念&地方志行文必须注意政治概念的正确使用。对国民党政府不能称“伪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不宜称“建国前”“建国后”。应称“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后”。“文化大革命”要加引号,不要简称“文革”。“左”倾、“左”的错误、“左”的影响等语的左字要加引号,极左的左字不加引号。要用确定的时间概念,不要用含混不清的词代替。如:目前、近年来、去年、今年、上半月、解放前、解放后、现在等等。地方志行文一律用过去式,不用完成式,更不用进行式、未来式。&5.纪年&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精神,1912年至1949年9月28日,一律用民国纪年,括号加注公元。(中华民国以前的纪年,先书历史纪年,其后括注公元纪年。自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纪年,均使用公元纪年――新的说法。)&志中所称“解放前(后)”,以当地解放日为界,就宿豫而言是<span style="TEXT-TRANSFORM: FONT-VARIANT: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FONT-SIZE: 12 VERTICAL-ALIGN: mso-bidi-font-size: 12.0 mso-ascii-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7月13日;“新中国成立前(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span style="TEXT-TRANSFORM: FONT-VARIANT: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FONT-SIZE: 12 VERTICAL-ALIGN: mso-bidi-font-size: 12.0 mso-ascii-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开放前(后)”,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span style="TEXT-TRANSFORM: FONT-VARIANT: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FONT-SIZE: 12 VERTICAL-ALIGN: mso-bidi-font-size: 12.0 mso-ascii-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12月为界。&6.数字&数字、标点,遵循国家标准和出版规定,志中数字书写以GB/T15835―<span style="TEXT-TRANSFORM: FONT-VARIANT: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FONT-SIZE: 12 VERTICAL-ALIGN: mso-bidi-font-size: 12.0 mso-ascii-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为准,使用标点符号以GB/T15834―<span style="TEXT-TRANSFORM: FONT-VARIANT: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FONT-SIZE: 12 VERTICAL-ALIGN: mso-bidi-font-size: 12.0 mso-ascii-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标点符号用法》为准。&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公历世纪、年代、月、日和时刻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世纪80年代(《宿豫志》写作1980年代)、1986年10月1日、4时20分。中华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三十八年应写为民国38年。&记数与计量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313202,废止用“,”号分节。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多零的可以万、亿作单位。如345 000 000公里可写作34500万公里或3.45亿公里,不能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混合使用,写作3亿4500万公里。一个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夏历和辛亥革命以前历史纪年用汉字,如丙寅年十月十五日,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1860年11月2日)。月份、星期一律用汉字,如八月份、星期五。&名词、专用词、词组、习惯用语、缩略语、修饰语中的数字,应使用汉字。如一律、二胡、第三世界、五四运动、“十三五”计划、十月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七上八下、白发三千丈等。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表示概数者,应用汉字,两数之间不加顿号。如一两个、二三米、四五十种、十之六七、百分之八九十等。&&&&& 7. 计量&采用国务院l984年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斗、石、里、尺、磅、华氏度等,在引文时可照录,但在正文中首次出现时应加注。&要做到计量准确,前后统一。在行文中,一般不夹杂使用计量单位符号,如 km、Cm、mm、O、kg、km等。凡遇此种情况,长度一律用“公里”“米”“厘米”,重量一律用“吨”“公斤”“克”,体积一律用“立方米”“升”,时间一律用“天(日)”“时”“分”。&若所依据的材料的计量单位,不便换算为法定的计算单位,而且使用得体,亦可使用原计量单位,如作物产量用亩产。历史上使用过的计量单位,在行文不可避免时,亦可照录。&8.引文&引文要原文照录,不许擅改。原文的错别字也应照录,但要在错别字后面用[ ]标明正字。原文残缺的字,用□□充其位,不能写成××;判明不了字数者,可注“(上缺)”“(下缺)”。引用原文,应加引号;转述大意不加引号。引用成段文字或为突出引文重要而另立段落者,引文的第一行开头要空四格,从第二行起每行空两格,并用不同于正文的字号或字体。此种情况引文的首尾不加引号。引文的注释号,写在整个引文末尾的上方。&引用古籍文献时,不得沿用讳改字。如明代的“弘治”年号,清代乾隆后改为“宏治”,《千字文》中的“天地玄黄”清康熙后改为“天地元黄”,均应恢复本为面目。&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著作,应以人民出版社的最新版本为准。引用古籍文句,应以新出版的点校本为准。引文要直接引用原著,尽可能不要转引。引用历史资料,要用最早的记载。一般不要引用现代出版的工具书,更不能在一部志书内自引,如第三编(篇)引用第二编(篇)。&引文要注明出处。注明出处的方式可采用文内说明、夹注或脚注。但一部志书内应当统一。&引用古籍,属多卷本的,要注明文集名、篇章名或部类、卷数。卷数、篇章名或部类可只标注一种。&二十四史、类书、古人文集等,一般应标注篇章名或部类、不标卷数。标注篇章名或部类放在书名号内,当中加间隔号“?&”如《汉书?地理志》不写“《汉书》卷××地理志”;《左传?昭公二年》不写“《左传》昭公二年”。&引用旧志,要注明纂修朝代、书名、卷数。不注编纂者、部类。纂修朝代不加括号。卷数应写“卷××”,不写“××卷”、“第××卷”。如康熙《宿迁县志》卷六,不能写成“(康熙)《宿迁县志》六卷”。&二十四史、类书及人所熟知的文集,可不注作者及纂修朝代。较罕见的古籍,要在书名前加注纂修朝代及作者姓名。纂修朝代要加方括号。如[宋]孙光宪《北梦琐言》[唐]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等。&引用古籍,不必注明页数,因版本不一。&引用现代书籍,应注明作者、书名、篇名、卷数,出版时间,页码。如:恩格期《反杜林论》第188―196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9.注释&志书一般采用夹注和脚注两种形式,尾注尽量不用。&夹注用于文内人名、地名、时间、学名、数字、行话、缩略语等的简短注释性文字。光绪元年(1875)、4000万法郎(约合银1300万两)、虎盘(买空卖空)、“五定”(定人员、定地区、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脚注用于注明引文、辅文、他人重要论断的出处和对职官、机构、事件、异说的解释、介绍性文字。注文应力求简洁易懂,使读者一目了然。注号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号,即①、②、③……。为了节省篇幅,几处注释同一出版者,可合并一条注。如“①⑦光绪《山西通志》卷五十八”。脚注应比正文小一字号,注文直接排出,不必再标明“注释”字样。手稿脚注字大小可与本文同,而且也要一字一格,但要在当页本文与脚注间划一占七个字长度的横线加以分开。&&&&&&&&&&&&&&&&&&&&&&&&&&&&&&&&&&&&&&&&& & 授课人:蔡兆银&&& 宿豫区地方志办公室&201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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