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合同,也不交保险,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能帮忙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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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里的保洁阿姨不交社保应该签订什么合同?
签劳务协议
缴纳社保吧,还有能再买个商业险最好,也就60多块钱一年。
我们公司就有个活生生的例子,好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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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保洁阿姨才30多岁呢,有天早上公司还没开门就在走廊晕倒抽搐最后送往医院,脑溢血,48小时内死亡。家属闹的天翻地覆。- N- |( T: m. }7 f: g8 m.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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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是钟点工,又是外地人,上海规定不能给外地钟点工缴纳社保,我们公司也没意识到给她买意外险,现在家属还在劳动仲裁告我们,ZF赔了他们几万块钱,因为他们家属开口要120万,肯定协商不成啊,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搞得最后我们都搬了办公楼办公,发生一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
真的,很多时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外包是最省心的办法
劳务派遣是必要的。
承包清洁合同比较好些!也可以做派遣工。3 L1 t4 r. ~0 n5 A&&t
如果一定要前合同,社保还有个说法,写个补充协议,说明公司已经支付员工社保费用具体金额员工自行缴纳,以工资形式发放(工资单做一栏”社保补贴“),如果员工提出社保争议,将把以上社保费用返还给公司,由公司补缴社保,社保个人部分由员工另外支付。
本帖最后由 shjchr 于
09:33 编辑 + u" v% u8 T: R8 G& O, A; a( j$ o
2 c9 G, }, w: z# b+ e
如果要考虑意外,保险是一定要交滴。
能做业务外包尽量业务外包。
如不能,非全日制合同,只需要和保洁阿姨沟通好保洁效果,工作时长一概不管。但是工伤保险还是得给人家参保吧
zhanglj1979 发表于
09:08 2 v2 V' ?&&~( ?&&c7 J/ p) t- r- ?
签这个更惨,企业是知法犯法。即使员工同意但是法律还是不允许,将来追究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d2 M4 V4 ^3 v: J
建议操 ...; j9 Q5 U, H$ T
能否只是按钟点工或兼职的做法,即清洁工不算正式公司员工.
toeto 发表于
13:27 : e2 K/ }1 t&&w% V) V&&F' |
能否只是按钟点工或兼职的做法,即清洁工不算正式公司员工.
不好说,不算正式员工,也是员工吧!& ^& W1 O6 X4 j3 e& T4 J3 k' d' W
兼职也是算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且我国法律还不完善,这个东西很容易有争议。" @( D/ f) Y' A! c
假如出事后,对方要求、认定是公司员工,企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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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区分钟点和兼职???. E; B&&Y/ V" k/ [
再一者也算是保护我们自己吧,那天老板说你就是兼职呢,我们自己权益怎么保证?( }; Q! q: J0 R
不建议弄钟点和兼职,说不清楚,以后麻烦事多。维护了企业利益,以后很可能自己想的办法就是对方自己用的。
尽量守法。
签非全日制工协议,购买工伤保险。
做外包。或者员工有退休证,其它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的也行,只要给其买一个意外险就够 了。
社保是强制性购买的,要么强制性帮她买,要么不要她。
楼上的方法挺好的,学习了。
建议操作:1 u7 M3 M4 s+ `+ {1 t& `' |0 P
1、和清洁工签订劳务合同(或者“清洁外包合同”这样类型的都可以,一定不能使《劳动合同》4 ^2 E5 B; c: f, Y' w
2、清洁工的钱做成费用,不是工资支出,这个很重要,是费用支出,不是员工工资。
如果是自愿情况下这两点建议不错。我们公司阿姨想交社保但公司不给交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真是太有才了,是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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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 by咨询内容:尊敬的劳动局领导你好,(我要向您反映一个关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与工资结算纠纷的问题,希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帮助,教导警告与惩戒这些不法用人单位!!)我原为江苏国艾电器的一名员工,于号进入该厂正式上班,面试时告诉我试用期因人而定,两星期到一个月左右转正成为正式员工,享有每日30元与保险等一系列补助(计件工资),试用期1500元,进厂后得知以前员工三个月试用期(也有提前转正的先例),但工作四个礼拜后,领导通知我填写转正申请书,并得到所有相关领导签字认同,至此我于开始转正拿计件工资,享有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但是,到现在厂里还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12月底我们发11月份工资时还没和我签,而且我是正式员工了保险没交,工资和我计算的相差300多,找领导解释无果,他也无法说出具体数值。而后厂里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要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主要意思就是在国艾电器工作不满一年辞职的要赔偿厂里5000元)劳动合同封面就错将我的名字填到甲方,合同里面重要部分如基本工资是多少等均为填写就要求我们签,但我们还是签了,她说她马上就填,还让我把签订日期写既为我转正日期。后来应为我拒签补充协议与厂里还有我产线班长争执过,终而无法呆在厂里就于元月9号辞职,我去结算工资时厂里说我非正式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未生效等理由拒发给我750元补助(每天30元)只发1900元还罚款100元(未关窗子)保险没有我都没说, 我请求劳动局能为我们讨回公道钱虽然钱不多可太不讲理了,望领导能以法律的名义制止他们的恶习, 不要如此欺诈我们普通劳动工人!!谢谢
答复单位:信访接待办公室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您好,我们已将你反映的情况转给市劳动监察支队,请您携带身份证件和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文港北路18号市劳动监察支队书面投诉,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谢谢!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离职拒发工资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渝北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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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渝北区政府
来信内容: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会保险,离职拒发工资
您好,本人在日到日期间在“重庆讯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职销售导购的职位,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
本人在离职后,公司拒绝支付我最后一月工资,我与公司沟通过后,公司均不理睬。
我想对市长公开信箱求助
希望市长信箱给予我帮助,谢谢
办理单位:
渝北区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你好!接到来信反映的问题后,按照职能职责,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对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渝北区劳动监察及保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一、调查情况
接此投诉后,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人员于日电话联系来信人核实了相关情况。经查,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
二、相关规定
1.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处理情况
1.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求其立即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经核实,用人单位已于日下午兑付来信人工资800元。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渝北区劳动监察及保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人力社保局具体咨询,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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