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流动人口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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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苗树彬 夏锋 甘露&主编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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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一、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加,到2012年流动人口有2.36亿人,已达到总人口的1/6。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在推动经济增长、缩小地区差距、改变人口分布格局的同时,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相关调查研究表明,流动人口利用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状况并不理想,成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应有之义。   二、试点工作的背景   2009年,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提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实现这个目标,近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原卫生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措施,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几年来,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完善,经费投入得到保障,服务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服务效果进一步显现。   2010年10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中央综治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49个城市开展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统筹管理、综合决策体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和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过努力,试点工作也取得积极成效。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后,提出统筹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调查研究工作,决定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四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在全国选择流动人口集中的40个城市(区)启动新一阶段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着力探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模式,加快提高这一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水平,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积累好的经验。   三、试点工作思路   (一)突出重点   考虑到流动人口群体存在一定特殊性,如年龄结构比较年轻,处于生育旺盛期,整体上比较健康但健康意识薄弱;流动性大,多数居住共工作条件较差等,他们对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需求较高,而对慢性病、老年保健等服务需求相对较低。因此,试点工作方案对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没有要求面面俱到,而是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服务有关要求的框架下,把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传染病防治等公共服务作为主要任务,从保障基本服务起步,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确保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同时,我们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等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在基层具体化和可操作。   (二)整合资源,发挥优势   目前,省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正在进行整合,卫生部门的各级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比较强,计生部门的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力量比较强,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基础扎实,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比较全面。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整合之后,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优势,既有效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流动人口覆盖面,又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技术水平。   (三)由试点到全面推进   在全面分析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考虑到各省今年底前后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和各地工作实际,为更扎实、有效地推动这项工作,经认真研究决定,这项工作分两步走,今年先行启动40个城市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待各地条件基本具备、工作比较完善时再全面推进均等化工作。   四、试点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并提出试点工作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探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促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应用,提高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积累经验。   二是结合流动人口的特点确定了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二是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四是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五是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六是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七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三是对试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增加经费投入,提供财政保障;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强化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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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计领发〔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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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我街道辖区流动人口数已经明显多于常住人口,主要集中在厂房、仓库、物流务工,还有部分育龄妇女是带子随夫流入。流动人口是我街道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计生服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两年来,街道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2014年,街道将继续围绕“计卫一家”特色工作模式,以资源共享、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计卫联手长效运行机制,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流动人口群众对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方面的需求,真正让流动人口享受到更多的均等化服务二、主要内容(一)深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一是继续坚持“宣传先行、转变观念、文艺搭台、计生唱戏”的工作思路,发动更多的流动人口加入各社区的腰鼓队、广场舞队,以“5.29”、“7.11”、“9.25”、“10.28”、元旦、春节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宣传计生国策,营造科学、文明、进步的人口婚育观念。二是开展重点服务于流动人口的专项宣传活动、培训班和知识讲座,制作和发放免费宣传品,将其制度化、日常化,设立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热线、投诉热线和信箱,在流动人口生活区、经营区设立宣传资料发放点,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计生基本科普知识知晓率、生育政策知晓率均达到98%以上。三是各公共文化场所、阵地、图书馆,向流动人口同等开放,各社区(筹委会)的文化活动也积极邀请流动人口参加。2、避孕节育服务均等化。一是积极落实免费技术服务。流动育龄妇女凭所在社区(筹委会)出具的流入证明,在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施行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环孕情检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直接减免规定的手术费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免费服务范围内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对本合作单位无条件提供的技术服务(女扎、男扎等)凭手术凭证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手术报表标准给予报销。二是继续组织流动人口在每年的4、8、12月到所居住或从业地社区(筹委会)计生办参加免费B超查环查孕查病的生殖监测服务,并为对象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三是我们将加大资金投入,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率先采用“流动孕检车”的新形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上门开展B超孕检服务,确保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免费接受孕检率达到98%以上。四是及时落实流动人口意外妊娠、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五是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药具服务网络。药具供应实行上门服务和自行领取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宽药具发放渠道。在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物业管理机构、单位、流动人口集中区域设置30余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每个点有一块精心设计的精美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指示牌,一个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一个开放式免费药具自取架,一个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架,并逐步增加免费发放点,保证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对避孕药具的需求。流动育龄群众既可以在各就近的免费发放点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零障碍获得药具服务,也可以电话预约药具管理人员按时送药上门。既解决了上班族到社区领药时间冲突的问题,又解决了人户分离人员领药难、掌握信息难、上门发放进门难的问题,从而形成以计生服务机构为主、布局合理、网点众多的药具免费发放渠道。六是组织流动人口手术并发症对象实行免费鉴定和治疗。3、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一是建立健全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和网络化管理,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本地生殖保健服务范围。二是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同等的随访服务,加大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力度,每年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至少1次以上生殖健康检查。为流动育龄妇女查治生殖疾病开展服务,提高其生殖保健水平,维护流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三是社区半年开展一次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培训或讲座。街道、社区分别开设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咨询热线。4、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免费主动为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二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待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咨询服务,组织到区计生服务站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开展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培训指导,发放免费宣传资料,对流动人口待孕人群免费发放叶酸。三是各社区(筹委会)开设科学育儿、智能开发、早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指导服务项目,社区图书馆专门开设孕产期专柜和幼儿及青少年读书天地,与社区幼儿园定期开展幼儿早教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条件,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儿童早期教育与户籍人口同步推进。四是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五是针对即将放开的“单独二孩”政策,我街道将为流动人口开设再生育服务直通车。1、做好前期生育意愿摸底并正确引导;2、在人口学校增设再生育培训班;3、建立咨询站点和开通服务热线。在街道政务中心及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再生育咨询窗口”,开设再生育咨询热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开设“再生育门诊”和咨询热线。在各社区计生办悬挂“再生育咨询”牌子,开设再生育咨询热线。4、提供孕前优生服务引导;5、为高龄、不孕等特殊对象提供咨询、保健、指导服务。5、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一是各社区(筹委会)继续加大对长期在本地居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积极支持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模范家庭的关怀关爱,上门开展送慰问金、慰问物资的活动。特别关注流动人口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对他们进行救助和帮扶,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二是将优秀的流动人口纳入街道幸福家庭、道德模范、五好家庭、优秀协会会员等评选中,让流动人口家庭感受到温暖。三是积极宣传与落实,让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四建立流动人口困难家庭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对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与慰问。(二)积极推动流动人口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在中心及各村民卫生室及服务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月更换一次;印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0种,定期深入社区、工地、居街单位发放;定期在中心候诊区、输液室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6种;定期深入社区、建筑工地开展以居健康素养66条为主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12次;定期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2、预防接种服务均等化。通过各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各服务区域全面摸底,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开展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白破、麻疹、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免费)疫苗接种;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2次。3、传染病防治服务均等化。在雨花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定期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健康服务机构、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切实落实相关免费救治等政策,在雨花区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流动人口居住环境,加强餐饮单位的巡查,确保流动人口食品安全。4、重点人群保健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完成0-6岁流动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对流动孕产妇开展系统的管理,免费提供孕早期1次,孕中期、晚期各2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对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等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对辖区居住的65岁以上流动人口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和免费体检。5、慢性病管理服务均等化。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免费测血压,首诊测血压率100%,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建卡管理,每年提供4次随访,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6、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均等化。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二、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筹委会)、单位、卫生院要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安排,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2、强化队伍建设。各社区(筹委会)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由流动人口协管员专门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点强化基层队伍建设,要按实有人口不超过400:1的比例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协管员的重要工作职责予以落实,切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格局。3、建设信息平台。依托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综合信息系统,强化流动人口精细化分类和管理,从年龄结构、从业性质、生育状况、计生需求、居住处所等多方面,区分不同对象,制定不同措施,积极探索异地办证、网上监管和不同地区间异地协作等科学化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4、强化评估考核。对各社区(筹委会)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重点考核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率、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到位率、流入群众满意率。对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采取加大权重、项目加分和“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鼓励和表彰,对工作迟缓和问题较多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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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扩大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
海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来源:青海日报&&&&创建时间: 0:00:00&&&&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全省扩大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专项会上获悉,我省将在国家试点城市西宁市实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的基础上,选择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平安、共和、海晏、同仁、玛沁5个县和格尔木、玉树两市开展省级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围。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流动人口45万,其中流入人口30万。此项工作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地区将优先落实好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获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协作,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健全服务网络,加强社区、企业厂矿、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地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增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能力;加快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信息资源,推进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全面掌握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建立健全按城市常住人口拨付经费的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流动人口的政策措施。欢迎访问 敢胜村阳光三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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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星期二 农历:十月初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位流动人口朋友们:&&&&&感谢你们多年来为长沙县经济繁荣所作出的贡献,及对长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在此我们代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祝你们:生意兴隆、身体健康!&&&&&&&&&&&&&请您履行应尽的义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规定: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的女性)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应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二、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在现居地村(居)委会按时参加每季的生殖监测服务,以确保你本人的生殖健康和有效避免意外妊娠的发生。三、切实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禁止违法怀孕、违法生育;禁止进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及性别鉴定。&&&&&&为您提供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一、免费服务的项目:1、B超及妇科病普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上、取环,流、引产、结扎)2、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生育指导与新婚保健3、免费发放小剂量叶酸片、免费优生病毒(TORCH)检测4、免费为因出生缺陷再生育的夫妇作孕前染色体检测5、孕中期B超及二联酶(βHCG+AFP)检测筛查6、免费发放避孕药具7、免费出具孕检证明为您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1、在我县的所有流动人口均可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2、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县户籍学生入学一视同仁,实施“一费制”全免入学。对长期在我县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3、符合以下条件流动人员可以纳入我县居民医保参保范围:①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医保或者新农合,在长沙县稳定居住一年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②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医保或者新农合,在长沙县购买房产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4、全县各公共文化场所、公益活动阵地,向流动人口同等开放,社区文化活动同等吸纳流动人口参加。5、畅通流动人口诉求渠道,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严肃查处各类侵权案件,依法打击涉及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6、凡在长沙县范围内建房或购房,凭建房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均可将户口迁入。7、免费提供基础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监督、鉴定。8、为流动人口15周岁以下的儿童免费进行乙肝疫苗补种。&
责任编辑: 敢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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