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明池派出所有没有出台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开具证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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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公民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等14项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能够证明的事项,及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6项应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使用部门核查或依法办理公证的事项,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现就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二)对于下列 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三)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凭当事人在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和能够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证明,需要核查的,由使用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
  2、需证明当事人文化程度的,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或者依法办理公证。
  3、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由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者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5、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7、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三、本意见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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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相关推荐开封市公安局
开封市公安局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f Kaifeng City
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为切实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局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郑州都市区、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打击中原经济核心增长极的战略大局,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实施重点攻坚,严格打非治违;深化治理整改、推进综合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监察,促进源头治本,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加快郑州都市区、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建设、实现郑州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市公安局成立安全郑州创建2011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杨玉章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永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常志军,党委委员、副局长、警令部主任周廷欣任副组长,交巡警支队政委窦立勇、治安支队支队长王新敏、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明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采取七项措施:
  1.加强交通事故预防。要强力推进落实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要继续保持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三个品牌,形成严管态势。要大力实施&生命工程&,推动道路安全设施的完善和危险路段的改造。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协调交通、市政、安监等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整治方案,并督促整治到位。
  2.加强交通秩序整治。要加强对公务车、军警车辆的管理,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治理、非机动车和行人专项治理、涉牌涉证专项治理、客货运车辆专项治理、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对渣土车、水泥罐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并建立渣土车、水泥罐车交通违法档案。要严格落实《关于规范郑州市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行为的意见》,每月将已认定的交通违法信息进行分类,公车、公职人员违法信息抄报畅通郑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明办、市监察局等相关单位。
  3.提升交通科学管理水平。要深化&畅通工程&建设,组织专家深入研究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供科学治理方案和决策依据;积极开展交通渠化、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安全状况评估、交通规划、交通组织等综合性研究。要进一步完善智能交通集成平台、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车辆智能监测系统等交通智能化系统,深化信息采集、视频抓拍、交通诱导等各项功能的应用;着手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将停车诱导系统作为重点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要逐步建立交通流量采集和分析指标体系,建立拥堵点段、区域动态表话会商研判机制,通过对路网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拥堵跟踪评价,实现全面的拥堵点段、拥堵区域特征分析和动态发布。
  4.完善交通组织措施。要结合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出路段限制流向、车型通行等具体交通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路段通行通畅。要研究尝试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分区域、分时段实行单双号通行措施;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要积极推行合理限控措施,合理分流通行车辆。巩固三环以内(含三环)分时段禁行各类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除外)、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营运长途载客汽车,农业路以南、未来路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区域分时段禁行轻型、微型封闭货车禁左等管理措施。
  5.强化静态交通规划建设。要加大市区停车场所的供给力度,平衡供需矛盾,在发改委、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支持下,完成11个停车场、4000个停车位建设。要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有偿开放自由停车场,逐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要对市区主次干道、单行道及商业密集区、人口密集区的停车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合理设置停车区(位),适时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6.加大交通设施工程建设。要对全市主干道沿线交通标志重新规划设计,清理不合规范的交通标志,进行合理的组合设置,逐步全面规范完善。要建立交通设施施工监理制度,从源头上严把交通设施的安装、施工关。要认真分析市政重点项目或大型活动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及时设置引导标志、提示标志,确保顺利施工和周边交通通畅。要全面排查市区道路,在具备安装条件的路口设置信号灯并科学配时,在部分路口、路段增设电子警察等监控设备。
  7.加强交通事故处理。要全面落实修订后的《郑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协同财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报请政府全力推进《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要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和质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深入推进全省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建立快速理赔工作机制。
  (二)全面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采取十二项措施:
  8.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年底前要出台《郑州市社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6月底前出台全市&十二五&消防规划。完成全市&防火墙&三年规划2011年目标任务。修订、落实郑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各县(市)、区和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完成15个产业集聚区消防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进行。要推行消防安全&党政同抓&机制,实行半年督导、年终考评。落实郑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府年度考评、人大政协定期视察、行业部门定期考核、政府督察专项督办相结合的督导机制。
  9.拓宽社会管理渠道。要建立行业主管领导约谈机制,政府主管领导约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相关部门、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指导各行业协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章程,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内容。要落实网吧业、娱乐业、酒店业、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大力开展自查互查、达标创建等活动。要指导连锁经营的商场、酒店、餐饮等大型企业实行集约式消防管理,统一管理组织形式和规章制度。年内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责任,强化居民小区消防管理人员&四个能力&培训。
  10.推进基层消防工作。要全面落实乡镇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要健全乡镇办、社区村两级消防组织,依托乡镇街道安监办成立消防办公室,确定1-2名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社区、村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年内轮训一遍。要利用政府网搭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信息平台,组织全市乡镇办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利用乡镇办、社区视频监控资源,逐步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可视化、常态化。年内90%的乡镇、街道达到网格化建设标准。要组织开展送消防知识进家庭,送消防器材进社区&两送两进&活动,逐步实现居民家庭&两会两备&即会报警、会逃生,常备灭火器材、常备逃生器材。开展社区、农村消防达标创建活动,确保年内70%的社区、80%的行政村消防工作达到&四有&、&五有&标准。
  11.突出社会单位管理。要广泛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创优活动,年内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标;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实施量化监管,分级分类打造100家消防管理示范单位,&黄牌警告&50家单位并限时督改销案。要实施超常管理,指导重点单位每季度开展全员培训,逐区域、逐楼层明确疏散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和消防设施管理员。要建立各行业消防管理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观摩、学习、交流以及互查活动;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单位健全内部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全市1113家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达到&有专业设施、有专业人员、有固定应急执勤点&标准的&防消联勤&队伍。
  1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强化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凡发生亡人火灾的县(市、区),取消年度消防评先资格;凡发生两起以上亡人火灾的县(市、区),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3.持续火灾隐患治理。要组织开展&护航中原&系列专项行动。3月份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小旅馆、小出租屋、&三合一&等&九小&场所,4月份集中治理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5月份集中治理高层居住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物业管理单位,6月份集中治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7月份集中治理大型商市场、歌舞剧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 8月份集中治理易燃易爆单位,9月份集中治理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10月份集中治理网吧、洗浴、美容美发等沿街&九小场所&。继续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省、市、县三级分别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确保8月底前全部销案。
  14.提升执法监督效能。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七项硬措施、省政府&九个必须&刚性措施、省公安厅&硬十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要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强制拆除、强制清理、临时查封、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惩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实现执法力度和社会效益&双提升&。
  15.做好重大活动保卫。要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大型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逐级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针对活动涉及的单位、场所,提前调查摸底,逐一检查督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重点活动单位和区域开展实兵、实车、实装演练,时刻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积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6.提高巡消工作层次。要深化巡消队伍建设,规范社区巡防室和基层巡消工作运行机制,结合市巡防督察队成立,定期对全市巡消工作进行督察,督促落实季度例会、双月培训制度。加强巡消装备建设,年内全市完成500辆消防巡逻车及其随车器材的配备任务,强化培训指导,推动巡消工作全面落实。
  17.强化保消工作实效。要加强保消执勤岗点建设,扩大保消执勤岗点在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覆盖,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3个的高标准保消岗点。落实季度例会和培训制度。扩大保消工作覆盖面,推动将消防业务纳入物业和自招保安等从业资格考核。要强化消防保安员的推荐使用,督促2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使用消防保安员,全面提高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水平。
  18.优化多种防控力量。要整合基层力量,推动乡镇级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金水区建立119统一调度指挥基层应急队伍试点。年内各地完成2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任务;已建成的乡镇消防队,按照新的&四有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下半年组织巡防、保安等开展消防业务技能比武。
  19.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要适应警务机制改革形势,调整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权限、程序等,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继续深化落实95433消防工作模式,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市公安局&四严一创&考核,落实执法通报、季度例会、定期考核奖惩等制度,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效能。
  (三)全面做好危爆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采取五项措施:
  20.严格涉危单位安全监管。治安部门要对涉危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摸排,全面掌握涉危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严格督促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严格督促易制爆化学品、管制刀具生产、经营单位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了、控得住。要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不适合在涉危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要逐一与涉危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1.严密监控涉危重点人员。要深入开展涉危重点人员排查、登记工作,坚持排查工作日常化,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的涉危重点人员排查一次。要将排查发现的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爆涉枪单位从业人员及其他涉爆涉枪重点人员,逐一建档,录入枪支民爆信息系统管理。要充分发挥&全国涉爆涉枪重点人员查询系统&的作用,及时发现掌握涉危重点人员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提高发现、查处涉危违法犯罪的能力。要落实对涉危重点人员的管理责任,对常住辖区内涉危重点人员,要逐一进行一次见面、谈话,进行法制教育,详细了解其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其动态;对外出的涉危重点人员,要每月逐一与其家属或其村干部见面,了解其去向;对有劣迹、掌握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烟花爆竹制造技术、有现实危害的涉危重点人员,要安排人员对其加强监控,及时了解动向。所有见面、谈话记录,要及时记入涉爆涉枪人员档案。
  22.严打涉危违法犯罪。要以破大案、抓逃犯、追源头为重点,始终保持对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打击实效,震慑犯罪。要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突破一批涉危重大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危逃犯。要认真清理涉危犯罪积案,集中督捕职业性从事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犯罪的在逃人员,严防其重操旧业。对网上贩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线索,以及群众举报的涉危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案件的主犯、累犯、惯犯,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依法快诉快判,从严惩处。对破获的涉危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的来源,彻底查清流失源头,堵塞管理漏洞。对涉危违法犯罪严重的县市,要挂牌整治,加强督导,限期改变面貌。
  23.严格盘查管控。全市长途客运汽车站、机场所在地派出所和各县(市)局、上街分局,要加强对人员和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不法人员携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车、登机。
  24.加大涉危物品收缴。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及制造烟花爆竹的原材料。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要反复开展集中清查,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要及时妥善安全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郑州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是保证郑州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创建工作必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方案的组织实施,周密计划安排工作,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成效。
  (二)坚持齐抓共建。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消防支队和市内各派出所、各县(市)局、上街分局要紧紧围绕安全创建的目标要求,制定创建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消防支队和市内各派出所、各县(市)局、上街分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创建的意义,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谐的浓厚创建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消防支队要结合工作职责,定期对市内各派出所、各县(市)局、上街分局的安全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要坚持做到对存在的问题不查明原因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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