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纪委,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局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去了挂号信,

给中纪委、国务院、信访局、人大各领导的公开上访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在此,本人江西省赣州市黄宁都县石镇田坑村村民控诉村支书黄金生,作为党员干部,在田坑村为非作歹,只手遮天,公然做起了“土皇帝”,败坏农村风气的同时,任意凌驾法律之上,恶霸一方!  随着国家朝气蓬勃的发展,现在村民逐渐向小康生活靠扰,地处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黄石镇田坑村亦如此,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房子。更有国家对旧房、危房改造补贴的好政策,很多家境并不富裕的老百姓,也盖起了现代化小洋房,这都是国家大环境政策,给予每一位老百姓最真实的关怀。应该说,生活在这个和平的年代,是所有老百姓最幸福的事。  然而我父亲黄瑞金,在建设新农村的浪潮里,想利用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废弃的茶园空地,修建房屋,却引来了村支书黄金生的百般阻扰,日村支书老婆崔合秀在修建房屋现场,公然辱骂、恐吓我的父母亲,并毁坏钢筋等建筑材料,4月20日,村支书指使其一家人,闯入我家民宅,对我父母进行殴打,致使我父母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殴打我父母后,其家人逃之夭夭,向镇派出所及镇政府反映,均得不到妥善处理,投诉无门。本人只有拿起法律武器自卫,捍卫家园。  一、全村土地是何原因变为村支书私有?  我父亲建设用房的土地,是村里茶园旁的空地,现如今茶园早已废弃,茶园不再经营,仅剩下大片的空地。按照农村土地政策,该片土地应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用地,也可认定为村所有的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民建设用地,应该尽量使用村内空闲地的原则,我父亲在建设房屋的选址上,并不违法。且该片土地上已有多户村民修建房屋。  我父亲现居住的房子是1998年拆掉原有旧房后,在原址修建的平房,房屋面积仅108平方。我弟弟黄金平,于2014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一家五口,人均面积不足22平方,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因此我父亲才有了修建房屋的想法。  可以说,于法于理,我父亲修建房屋都不存在问题,奈何会被镇土管所以未经审批为由,发出《停建通知书》?没有审批,那是因为审批无门!修建房屋前,我父亲多次向村委会提出修建房屋的要求,可村支书不推辞,也不按规定,给予我父亲办理审批手续。在向镇土管所工作人员反映时,以现修建房屋,不需要审批为由打发。于是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我父亲在茶园空地开工建设,引来了后续的灾难。  其他村民,甚至是外村村民都可以修建房屋的空地,我父亲祖祖辈辈都属黄石镇田坑村的村民就不能在空地上修建房屋?其他村民修建房屋也未经过审批,作为一村之长,为何不管不顾,置之不理?难道村集体所有用地,真的属村支书的私有吗?想让谁建房,不想让谁建房,真成了他一句话的事情了?像这种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土皇帝”,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的“蛀虫”,居然能把农村土地私有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二、村支书伙同家人,私自代替政府机关执法,知法犯法。  我父亲在修建房屋过程中,收到镇土管所《停建通知书》时,正处房屋地梁绑扎钢筋之时,考虑再三,准备暂时放弃房屋建设,切实按照《停建通知书》作停工处理。因购买的钢筋,是修建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想在停工之前进行固定处理,奈何招致村书记黄金生媳妇崔合秀的一顿辱骂恐吓,对绑扎的钢筋也全部毁坏。然而事情并未结束,4月20号下午,村书记黄金生两个堂兄弟及其媳妇黄荣生,黄玉林,陈满秀,刘聪华4人,匆匆从外地务工地福建赶回,闯入我家民宅,将我父亲拖出,一顿暴打,我父亲掏出手机准备报警,也被阻止并砸坏我父亲手机。4人一起动手,合力殴打我父亲、母亲,是在其他村民好意报警的情况下,才扬长而去。整个殴打过程持续近半个小时,致使我父亲身体多处受伤,除大量的皮外伤外,脊骨,肋骨受伤,几近昏迷。期间村支书媳妇崔合秀在旁恶语相向,不停辱骂。  事后送往县中医院,住院五天,期间医药费均是向亲戚借用,经县鉴定,虽为轻伤,但是脊骨,肋骨均受损,现在行走感觉疼痛难忍。  试问,即使属违章建筑,也需通过政府审批程序,进行违建拆除。况且《停建通知书》仅仅通知的是停建,而不是拆除。一个村支书媳妇,有何权力,凌驾于政府文件之上,私自对绑扎钢筋进行损坏?还伙同家人殴打我父亲,母亲?   村支书堂弟及其弟媳,私闯名宅,殴打村民!此等违法行为,均是在村支书的指使下进行的暴力殴打,作为党员干部,知法犯法。村支书一家,已然成为村里一霸,想治谁就治谁,想打谁就打谁。  三、控诉黄石镇派出所不作为,为何能以殴打凶手在外务工为荒唐理由,一直不出调查结果?控诉
黄石镇政府亦不作为,任由凶手逍遥法外?  本人回乡后,想通过镇派出所寻求帮助,还我父亲一个公道。4月28号,黄石镇派出所下村委会进行调解,但是村支书黄金生,在政府机关公职人员面前,公然对我爸一顿恐吓,其婶婶阵阵讥笑,辱骂我的父亲。此次派出所出了初步调解结果,由双方共同承担医药费,即村支书承担一半的医药费用。然而村支书一家,拒绝调解结果,并扬言,一分钱也不会出,我父亲被殴打是自找的。他们如此不配合派出所的调解,藐视公职人员,背后有什么力量支撑呢?4月29号,我们去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处理此事,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叫我们五一过后去找他们,这期间他会找村书记家里要求赔偿医药费,如果他们不赔偿,他会对打人凶手进行拘留处理。  五一劳动节后,派出所的态度截然不同,他们又以办案是有时间规定,有程序为由把我们打发。本人仍然寻求派出所的帮助,居然以殴打凶手在外务工为由,无法进行下一步调查,何其荒唐!镇派出所不作为,案件一拖再拖,始终得不到解决。  后面本人又去找了镇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去调解,但一直没有调解结果,找他们多次,甚至可以用“无数次”来形容,他们给的答案仍然是会去协商调解,他们敷衍了事,时至今日,仍然未见镇政府关于此次事件的任何调解文件或处理结果。  试问,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居然对于一个村支书,无可奈何!!!!!!是否是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官官几个相护?还是村支书只手遮天,任意在田坑村无法无天?  四、检举村支书作为党员干部,行不法之事。  1、 村支书公然在村委会门口私设麻将赌博场所,影响村委会面貌,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2,私设收费项目,强收村民钱财,收取村民新建房屋每户1万元的地皮费。欺压村民,挂儿子名字在村里开沙场,未经过黄三生同意,侵占他私有田地,自2009年至今。  3, 2014年村民查出公益林款金额20多万,没有按照国家政策按时发放给村民。  4,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骗取国家财产,其儿子黄宁清,黄宁胜并不符合国家新建房屋补贴标准,虚报假材料申请国家补贴,还申请领用了水泥票。  5,利用村民老人不识字的弱点,拿老人社会保障折,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款3000元,其老人并没有改造危房,钱进入村干部口袋。  6,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买卖土地,将土地卖给邻村人修建房屋,导致村民因与邻村人争土地修建房屋,打架斗殴之事常常发生。邻村人公然叫嚣说这地是他们花钱买的,试问,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为何能买卖化?。  7, 2012年村里遭受冰雹龙卷风灾害,邻村(大岭村,中塘)受灾村民每户领取了国家下发的补贴,每户三百元钱,十斤油,而田坑村民什么都没有?难道真的是政府遗漏了我们田坑村?
  五、作为一个老百姓的诉求  请求各党政机关,社会同胞,给予我父亲一个公平公正的生存环境。查处不法官员,使百姓安居乐业。  请求执法部门严惩打人凶手,还我父亲一份公平。惩治党不法官员,清除共产党蛀虫,还百姓一合法公正的社会。  致  礼!  本人所写之事全部属实
  信访人:黄秀珍  
大家还在看投诉主题:向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控告北京高级法院无罪判刑!
标签:其他,其他&&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向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控告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姜春玲指使法警在二环辅路追砸女民事申诉人车150米至北京人大南门,定损9150后,诬陷我以开车冲撞法警的方式妨害公务,没有被害人,无罪判刑8个月,人为错案,联合国都没有的荒唐、可耻怨案!
事实如下:
1、北京盛世新蕾公司和尹金侠申诉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案子(被申诉人朝阳区王四营乡道口村委会是姜春玲的关系)在北京高级法院审理1年多不出结果,日下午1:30,我被葛永江法官约至北京高院东门谈话,他说案子不是他的,跟他说也没用,让我去北京高院西门外登记,于是我就到二环辅路天桥下的大街上等待。惊人的事情发生,不到10分钟,来了个警车,下来的警察说天桥底下不让留人,我开车离开的情形下,便衣和警察追砸我车150多米到北京人大南门,用脚踹、用报亭的折叠椅子砸,4个车门子、前机器盖子、前挡风玻璃、两个倒车镜等都砸坏了,挡风玻璃飞进车内,差点插坏我,突发暴力事件把我吓呆了,没敢下车,报警!当时二环辅路很多人,见状都围观上来,跟法警打了起来,马他们:黑社会、土匪、流氓,等等;法警小头目也不甘示弱,警告群众别多事,不会有好结果的,并承诺上访的人要是不作证,把他们的案子都给办了,等等!场面混乱,我被突发的事件惊呆了,在车里报警,没敢出来,直到警察到场。
2、朝阳区建外派出所刘彦东等5年不移送刑事案件:下午6点左右,建外派出所刘彦东副所长、警长蒋磊、民警赫伟出警,当天都做了笔录,受理号天后朝价(鉴)字(2010)第5911号定损9150元,北京高级法院庭长姜春玲托关系,主管朝阳建外派出所刘副所长不作为,5年刑事不立案!
3、北京高级法院姜春玲与建外派出所出警刘彦(延)东副所长,警长蒋磊,民警赫伟等密谋犯罪:定损后不处理砸车法警,将受害者送进看说所,日,刘副所长将我送进朝阳看守所,他在朝阳看守所里,吹着口哨,玩着游戏,好像在娱乐场所消遣一样,却是穿着警服、带着民警在公安机关里执行公务,说我是政治犯、要犯,他得亲自去送,赫伟对我说:大姐,我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不伦不类,这是司法蛀虫北京高院姜春玲强强连手,公开犯罪!
4、在看守所里,我被刑讯逼供:
日至日,我在朝阳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北京高级法院姜春玲总去看守所!姜春玲勾结管教吴金平,指使被监管人员集体辱骂、虐待、群殴后,于2011年1月底和6月1日,先后两次滥用刑具,把我手和脚都铐上,吃不了饭,上不了厕所,让同号的人骂我,逼我认罪,没罪怎么认?又把我关到别的“号子”里,让别的号子囚犯殴打、羞辱,强逼认罪,每次都整整14天,才下刑具!我都四十多岁了,颈椎和腰椎有重疾,在这样的折磨下,一度失忆,从板上摔下来,有两周穿不上衣服,夜里也不让我睡觉,还把我关到别的号,让她们打我、骂我,来摧毁我的意志,逼我认罪,可没犯罪怎么认啊?打死我也不认,相信政府会给我翻案!
5、没有被害人,无罪判刑,联合国都没有的荒唐、腐败冤案!指使法警砸烂我的车,却利用职权诬陷我以开车冲撞法警的方式妨害公务,没有被害人,没有犯罪事实,都不支持立案,就枉法裁判一名寻求法律保护的女民事申诉人有期徒刑8个月,且程序违法。
(2011)朝刑初字第1409号判决和(2011)二中刑终字第1823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我以开车冲撞法警的形式妨害公务错误,两审判决都没有被害人,案件组件都没有,没有犯罪事实,都不支持立案,且程序违法,北京高院指控我犯罪,又是他们自己审理,有违回避制度,我也当庭申请回避了,并当庭书面提交了管辖异议,但都反烤着我,硬性开庭,姜春玲都在监控里看着,都是她定的错案。
没有被害人,没有原告支持,案件组件都不构成,就将被害者当啷入狱,无罪判刑,法官和警察公开犯罪,这是共和国莫大的耻辱,法制腐败都无法无天啦!
错误有三:
一、案发地点不是法警执行公务的场所:案发地点是二环辅路,我的车辆正常行驶,人很多,车速不过5公里/每小时;
二、法警和便衣在二环辅路不是在执行公务,他们的责任是在法院里和押送公文和囚犯:法警和便衣在二环辅路上有预谋的追砸我车辆,因为车速慢,后来跑到车正前方用折叠椅子砸我挡风玻璃和前机器盖子,再往前走,就撞人了,故我停下车了;
三、指控我以开车冲撞法警方式妨害公务,却没有被害人,没有物证(即没有直接证据),就几个砸车法警证言,他们是犯罪人,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且直接言词证据为孤证,无其他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应判无罪!
刑满后,我历时4年多向全国人大、最高法院、中央政法、中纪委,中央办公厅反应我的错案,并先后寄出62份挂号信,每3个月去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登记一次,材料交齐1年,朝阳法院视频也不接访我,也没有哪个部门找我谈话,却被陷害、追杀,北京高级法院姜春玲这个司法蛀虫黑暗势力庞大,形成犯罪网络,把我害得遍体鳞伤,工作和生活都处于危险中,噩梦不断,惊骇中的血和泪陪伴着我,走投无路,求助媒体!
请媒体为我呼吁! 控告人:尹金侠
只能上传8张图片,中间的判决页面都是伪证叙述,剩了,枉法裁判我以开车冲撞法警的方式妨害公务,没有被害人
网友评论&&&&共 5 条
没有被害人,能判刑?
共和国法律的耻辱
评论者:luguo &
14:37 & 第5楼
奇耻怨案,司法黑暗
评论者:行者 &
14:36 & 第4楼
控告北京高级法院申诉审查庭长姜春玲受贿后公开犯罪
向中纪委控告北京高级法院害群之马姜春玲位居北京高院,不履行本职工作,偷鸡摸狗,恬不知耻,受贿后砸烂女申诉人车,捏造罪名将其无罪判刑,为掩盖罪行,长达5年跨公检法、跨人群、跨省市、动用北京公安高科技刑侦设备监控多部电话、手机及电脑、投毒陷害、滥用职权动用北京高级法院全体法警5、6十人异地投毒、非法抓捕、杀人、有恃无恐、公开对抗十八大、黑白两道、身穿法袍、佩戴国徽,胡作非为、肆意蹂躏共和国法律,到处串案、窝案、作案,疯狂犯罪!
在北京就打了两个官司,我跟姜春玲搭不上边,没关系,案子也不是她的审判法官,我案子的两个当事人(北京巨安金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朝阳区王四营乡道口村委会)都是北京高级法院申诉审查庭长姜春玲的铁关系,为达到营私舞弊的罪恶目的,利用北京高级法院的地位,纵向掌控各级法院审判权,铸就错案,横向联系公检法,监控、谋害、投毒、偷车、杀人等一系列的犯罪,长达5年之久,迫害还在进行中,动用北京公安监控系统,非法监控电话、电脑及我要去的周围超市、停车场等场所,严重威胁我的生活、工作,所有联系的人都打过电话去进行挑拨、游说,其心灵肮脏、恶心,居心险恶,惊骇中血和泪陪伴着我,生活处在危险中,先后62封控告信给各级领导,但姜春玲犯罪气焰没有收敛,打击报复、陷害,狗急跳墙,花钱利用公安技侦高科技非法监控我的所有电话、电脑连邮件、网吧、QQ及周围我经常活动的公共场所,都监控,还派人跟踪我,我说什么话都要告诉她,去哪部门反映问题,她都要找过关系去,无罪判刑的冤案,在最高法院申诉,让到朝阳法院申请视频接访,材料都交齐,一年也不接访我,历时5年,没有一个部门找过我谈话,姜春玲的黑暗势力真的遮住天了,并给我发短信威胁:上访也没人理我,还调查我行踪,看她怎么收拾我,让我去坐牢!
沉冤不得昭雪,无奈将事实曝光到网上,搜“北京高级法院姜春玲都能看到”, 公开犯罪,到处串通、作案,所有事实都有证可查,请求媒体声援,请领导关注!
【符合中纪委举报查出第(四)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县级以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以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县级以上地方部门系统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严重四风问题,追究领导责任不力的。】
评论者:请求 &
18:26 & 第3楼
北京高级法院不会这样吧,谁是幕后操手呀?
评论者:99 &
10:08 & 第2楼
无法无天,权大于法,呼喊习大大,惩治腐败
评论者:666 &
09:57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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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控告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姜春玲指使法警在二环辅路追砸女民事申诉人车150米至北京人大南门,定损9150后,诬陷我以开车冲撞法警的方式妨害公务,没有被害人,无罪判刑8个月,人为错案,联合国都没有的荒唐、可耻怨案!
事实如下:
1、北京盛世新蕾公司和尹金侠申诉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案子(被申诉人朝阳区王四营乡道口村委会是姜春玲的关系)在北京高级法院审理1年多不出结果,日下午1:30,我被葛永江法官约至北京高院东门谈话,他说案子不是他的,跟他说也没用,让我去北京高院西门外登记,于是我就到二环辅路天桥下的大街上等待。惊人的事情发生,不到10分钟,来了个警车,下来的警察说天桥底下不让留人,我开车离开的情形下,便衣和警察追砸我车150多米到北京人大南门,用脚踹、用报亭的折叠椅子砸,4个车门子、前机器盖子、前挡风玻璃、两个倒车镜等都砸坏了,挡风玻璃飞进车内,差点插坏我,突发暴力事件把我吓呆了,没敢下车,报警!当时二环辅路很多人,见状都围观上来,跟法警打了起来,马他们:黑社会、土匪、流氓,等等;法警小头目也不甘示弱,警告群众别多事,不会有好结果的,并承诺上访的人要是不作证,把他们的案子都给办了,等等!场面混乱,我被突发的事件惊呆了,在车里报警,没敢出来,直到警察到场。
2、朝阳区建外派出所刘彦东等5年不移送刑事案件:下午6点左右,建外派出所刘彦东副所长、警长蒋磊、民警赫伟出警,当天都做了笔录,受理号天后朝价(鉴)字(2010)第5911号定损9150元,北京高级法院庭长姜春玲托关系,主管朝阳建外派出所刘副所长不作为,5年刑事不立案!
3、北京高级法院姜春玲与建外派出所出警刘彦(延)东副所长,警长蒋磊,民警赫伟等密谋犯罪:定损后不处理砸车法警,将受害者送进看说所,日,刘副所长将我送进朝阳看守所,他在朝阳看守所里,吹着口哨,玩着游戏,好像在娱乐场所消遣一样,却是穿着警服、带着民警在公安机关里执行公务,说我是政治犯、要犯,他得亲自去送,赫伟对我说:大姐,我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不伦不类,这是司法蛀虫北京高院姜春玲强强连手,公开犯罪!
4、在看守所里,我被刑讯逼供:
日至日,我在朝阳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北京高级法院姜春玲总去看守所!姜春玲勾结管教吴金平,指使被监管人员集体辱骂、虐待、群殴后,于2011年1月底和6月1日,先后两次滥用刑具,把我手和脚都铐上,吃不了饭,上不了厕所,让同号的人骂我,逼我认罪,没罪怎么认?又把我关到别的“号子”里,让别的号子囚犯殴打、羞辱,强逼认罪,每次都整整14天,才下刑具!我都四十多岁了,颈椎和腰椎有重疾,在这样的折磨下,一度失忆,从板上摔下来,有两周穿不上衣服,夜里也不让我睡觉,还把我关到别的号,让她们打我、骂我,来摧毁我的意志,逼我认罪,可没犯罪怎么认啊?打死我也不认,相信政府会给我翻案!
5、没有被害人,无罪判刑,联合国都没有的荒唐、腐败冤案!指使法警砸烂我的车,却利用职权诬陷我以开车冲撞法警的方式妨害公务,没有被害人,没有犯罪事实,都不支持立案,就枉法裁判一名寻求法律保护的女民事申诉人有期徒刑8个月,且程序违法。
&&&(2011)朝刑初字第1409号判决和(2011)二中刑终字第1823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我以开车冲撞法警的形式妨害公务错误,两审判决都没有被害人,案件组件都没有,没有犯罪事实,都不支持立案,且程序违法,北京高院指控我犯罪,又是他们自己审理,有违回避制度,我也当庭申请回避了,并当庭书面提交了管辖异议,但都反烤着我,硬性开庭,姜春玲都在监控里看着,都是她定的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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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警和便衣在二环辅路不是在执行公务,他们的责任是在法院里和押送公文和囚犯:法警和便衣在二环辅路上有预谋的追砸我车辆,因为车速慢,后来跑到车正前方用折叠椅子砸我挡风玻璃和前机器盖子,再往前走,就撞人了,故我停下车了;
三、指控我以开车冲撞法警方式妨害公务,却没有被害人,没有物证(即没有直接证据),就几个砸车法警证言,他们是犯罪人,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且直接言词证据为孤证,无其他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应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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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08-2908-2908-2908-2908-2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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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被中纪委调查抓谈话双规简历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张新明背景后台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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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上传
这面相多正直额,对于腐败到根子里的我党来说,腐败与否和是否站对了队可以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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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腐败危害最大,问题也最严重!群众最容易因此对政府失去信任,所以必须严惩!
党和国家培养你们容易么,公民的血汗钱被你们造光了,当你们听着国歌面对国旗,党旗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到底有多少钱,有多大权才能填补你们贪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奚晓明简历: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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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上传
作为在最高法院二级大法官中位列第三的副院长,身为副部级官员的奚晓明由此成为十八大之后最高法院被调查的最高级别官员,成为两高“首虎”。
奚晓明在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同时担任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他同时还是中国法官协会名誉副会长。
此前,有消息称,奚晓明或涉山西前首富张新明案。
奚晓明简历: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8.03 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警察
2.01 吉林大学法律系学生,获法学学士
5.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3.0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正处级)(其间:7.09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中级法院锻炼;3.01北京大学民 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9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
0.08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其间: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
4.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7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4.06挂职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简历摘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860.jpg (31.76 KB, 下载次数: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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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宣布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由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担任,奚晓明指出,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最高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这项工作。
同时,为充分发挥专家对我院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咨询指导作用,最高法院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顾问和专家委员会。
央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为中心揭牌。中心主任是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下设学术委员会和秘书处,下辖多个最高法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及司法实践基地,并聘任优秀环境资源法官和环境资源学者作为研究员。
最高法同时聘任40名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潘自强、魏复盛、王浩等20名科学技术界专家,以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王灿发教授等20名法学界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奚晓明简历: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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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外媒体引述中共最高法办公厅3月16日消息称,最高法院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奚晓明,15日被中纪委约谈,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办公厅人员讲:奚晓明是与山西最大黑社会张新明勾结,在山西无恶不作,收受脏钱,作风腐败而被中纪委调查。如果16日奚晓明还没有归队上班,那就是被留到和敬公主府。
  这位办公厅人员称,这些年中共反腐副部级以上干部被谈话,都是在这里开始的,如有问题交代不清的干部,只要已被留下吃饺子,多一半贪官立即就尿裤子,贪官们就即可知道自己问题严重。
  报导还指,据有关部门消息,与奚晓明有金钱关系的山西黑老大张新明,在得知自己的保护伞金道铭被中纪委双规后,电话关机,有消息说他准备逃往国外。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江苏常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72年1月参加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老王公开亮相后,就有“大老虎”落马的定律似乎又起效了。
据中纪委监察部7月1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作为最高法院排行第四的副院长,身为副部级官员的奚晓明由此成为十八大之后最高法院被调查的最高级别官员,也成为两高“首虎”。
奚晓明在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同时担任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他同时还是中国法官协会名誉副会长。
此前,有消息称,奚晓明或涉山西前首富张新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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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司法系统首虎落马。
7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消息,最高法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最高法官网提供的简历显示,奚晓明是“50后”(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 1975年9月入党,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后入北大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
在 北京大学就读时,奚晓明攻读的是民法学专业。因此,科班出身的奚晓明,今年5月12日刚刚被任命为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在最高法民法典编纂工 作研究小组成立会议上,奚晓明发言指出,民法典作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裁判依据,与人民法院工作关系重大。研究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肩负全国法院 重托,积极配合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开展。
同样在北大,奚晓明还拿下了博士学位,不过专业已经变成了经济法学专业,其关于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论述见诸于此前的媒体报道中。
证券日报日消息,当时出任最高法副院长已8年之久的奚晓明表示,今后,司法机关将着重完善资本市场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和刑事责任追究司法制度,健全震慑失信、促进诚信的查控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审判队伍和审判组织。
“诚 信和法治两者相互关联,缺一不可。”奚晓明说,如果市场诚信不足,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重索取轻回报的现象就较为普遍;如果法治欠缺力度,内幕交易和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就会时有发生。当投资者纷纷逃离市场,视上市公司股份为烫手山芋时,资本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市场信心将难以维系,市场就会丧失发展壮大机 会,极端情况下,甚至发生崩溃的危险。
中纪委官网今次通报仅36字,对奚晓明的定性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至于具体涉案情况,尚未有权威消息发布。
在奚晓明之前,曾有最高法副院长落马,他就是黄松有。
黄松有2008年被双规,次年8月被双开并立案检查。2010年1月,黄松有因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黄是十八大前落马的司法系统最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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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法官要树立司法为民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参加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在中央电视台特别节目------《中国法治年度报告》2010节目时强调,法官一定要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
  奚晓明说,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每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就有600多万件,都是涉及到普通老百姓民生方面的案件。因此最高法要求全国广大的法官一定要树立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在这个理念指导下,就要去法院系统在工作方法上,要作出改进和创新。因此最高法推出了一些列规范法官的行为,来促进司法公正。如审判公开,判决公开,包括裁判文书的公开,法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最高法还出台了五个严禁,建立了司法巡查制度,在各个审判厅设立廉政检察员,规范内部行为。在为民方面,提出了能动司法的观念。在全国各级法院都设立了立案大厅,张贴有诉讼指南,甚至有导诉员。告诉每一位来立案的当事人案子应该怎么办,写什么样的起诉书,是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等等。利用现代化的一些电子手段,远程立案、远程开庭,同时还采取一些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马背法庭、账篷法庭等这些以人为本的措施,来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希望能达到公正、廉洁、为民。
  12月3日晚7点35分,让我们相约CCTV-12,共同打开《中国法治年度报告:1年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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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到集团一公司负责施工的临沂市北城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施工现场视察指导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爱 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连承敏,市政协主席孟宪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方民、副院长李自亮等陪同视察。集团副总经理孙成荣,集团总经理助 理、一公司经理李庆新接待来访领导,并向他们介绍了工程概况和工程施工情况。
& & 奚晓明在视察工地现场后,对该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和现场文明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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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共同开通网站
市高院举行“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开通仪式
  4月22日,市高院举行“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开通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共同开通网站。仪式由高院副院长沈志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孔祥俊、市高院副院长郑肇芳等出席网站开通仪式。“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设置中英文网页,重要信息以中英文同步发布。网站设置“信息快递”、“司法公开”、“司法交流”、“法规检索”等栏目,提供包括国内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态、上海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成果等在内的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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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记者 戚祥浩
  为进一步了解温州民间金融现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正在进行的温州金融改革的情况,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一行专程来到温州调研。昨天,对市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和金改广场进行实地考察后,奚晓明一行与部分行业协会负责人及企业家代表举行座谈,倾听企业呼声,探讨如何从司法层面保护和服务民间金融发展。
  奚晓明:用改革和发展的眼光看待新生事物
  我们这次调研总的想法就是司法要有一定的担当,要为经济发展服务,解决经济运行中的一些困难。用改革和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过去我们常讲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温州进行的金融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没有什么好摸了,这时候会有很多的新生事物。
  虽然我们管不到金融牌照和审批设立,但我们最终的判决可能会影响一个新生事物的存活和发展。大家谈到四倍利息问题、企业借贷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研究。
  目前,很多人都在谴责银行,说联保让企业痛苦不堪,但如果过分地保护某一方,可能会造成民事诉讼主体不平等。
  一个企业资不抵债或者老板跑路,我们要综合考虑这家企业有没有发展前途,老板是否诚信,有没有转移资产的可能,如果该企业只是临时的资金链断裂,我们会考虑采取人性化的执法手段,如不轻易采取抵押,采取双赢的办法解决。比如说通过调解的方式,暂时发放一部分,企业好转后再还其他的款项。如果企业的老板有可能转移资产,我们就可以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段,马上扣押财产,防止转移资产。
  受保护的合法利息
  可否提高
  谢浩(温州市企业联合会执行会长) :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以内利息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外的不受法律保护。四倍给我的印象是很久前就有的,现在GDP在增长、税收在增长,为什么四倍不能变成五倍、六倍,为什么不能有相应的增长呢,四倍的依据是什么呢?既然温州的民间资本那么活跃,温州企业那么有创新力,那么能不能五倍或者六倍,如果都照四倍的话,温州几乎都有超过四倍的借贷,如果要追究的话,都是超出法律规范,因此法律法规的外围审判制度能不能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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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司法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郑晨爱 (温州市服装商会会长):目前温州有资金,也有企业想借款,但融资难的问题却没有解决,关键一点是信用问题。信用体系不建设,金融信贷就没有办法健全,我觉得金改应该从这个角度着手,银行方面首先要加强对资金去向的监管。比如说钱是给你做服装的,如果搞房地产了,就要取消企业终身的资格,这样以后就不用怕转到房地产去了。目前现状是整个信用体系很缺失,尤其去年,暴露出一些假的报表、假的合同,甚至包括转贷、还贷都是假的。
  要加强对
  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
  陈伍胜(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和银行打交道时,一些企业如果没有偿还的能力,就要看替该企业担保的企业有没有偿还能力,而实际上,一些担保企业虽然年利润只有几百万元,却给人家上千万借款提供担保。企业还不上款的时候,一直都是追究担保方的责任,为什么没有追究银行的过失呢,当时担保是怎么担保的?
  我们需要人性化的执法,一些企业出现了很多的三角债,一旦起诉这个企业,如果这个企业其他的钱也拿不回,只会把企业逼死,一些尚在经营中的企业,法院需要慎重对待。
  司法介入时间
  可否缩短
  郭炳钞(温州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会长):专业性的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太少了,以前的很多东西不管用,是不是要赶紧出台专业的法规;其次,我们拿不回钱,在追偿的时候,诉讼程序太复杂、代价太高、耗时太多,官司打下来到执行至少一年半;再者,银行的抵押权可以转移,在实施的过程中,法院判决的时候是否考虑一下,将债权直接转让,这样我们更好代偿,银行也会方便些;第四,现在有些人懂法了,知道法院不支持高利贷,索性借了高利贷不还,造成了社会不守信用现象,能否从法律上制止这种现象。
  对银行
  要给予更多约束
  许海洲(浙江省眼镜行业协会秘书长):
  温州一些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很多钱实际不用在自己的企业。此外,企业给银行提供财务报告,银行说不合规,怎么改都银行说了算,所有的责任都给企业。因此是否也从法律层面上对银行给予更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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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奚晓明副院长莅临长乐法院调研指导
 福州政法网讯 2月18日上午,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一行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陪同下莅临该院漳港法庭调研指导工作。
  座谈会上,长乐法院林彤院长简要汇报了该院去年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情况,奚晓明副院长对该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能动司法,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紧紧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积极创新审判机制,搭建工作对接平台,认真细致地开展好审判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坚持为民司法,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在案件量持续攀升情况下,更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继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做人民群众工作的能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三要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公信权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提高法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权威,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本帖最后由 lin 于
18: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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