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款的事!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你真的了解了吗?
发布者:regin1543&&&&&来源:好贷网
  随着七月份的到来,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也陆续收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但是对于很多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学生朋友来说,想要承担大学期间的费用其实是很困难的,这时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其实是很好的选择。但是,很多人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并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据小编了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另外,申请报名时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包括借款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励志奖学金的证明;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县级联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希望小编的介绍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小额贷款10分钟下款
&&&&&马上到账的贷款口子
文章评论&&&&
微信公众号优美文章新发布的帖子本站作品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CopyRight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事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日
  事项名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所属机构:禹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事项类别:审核转报  办理时限:每年8月1日至9月10日  办公地点:禹城市行政街626号教育局四楼学生资助中心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申办主体: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办理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所需申办材料:1.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2.不属于高中预申请范围且为首次贷款的学生  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3. 续贷的学生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表》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n)注册、登录、申请后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设立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号)第六条组织实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程序:1、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2、不属于高中预申请范围且为首次贷款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3、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流程图:  表格下载: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行政街923号当前位置:
关于开具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学生暑假期间办理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请通知有贷款意向的学生提前向当地贷款机构或县资助中心进行咨询,了解贷款所需提供的各种材料。
二、请提前进行贷款学生基本情况统计,并于6月24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申请开具生源地贷款证明学生情况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要求使用EXCEL表格。
三、首次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 cn/),点击系统界面最下方的&请申请贷款的同学注册前学习系统使用手册&,了解操作流程并按照要求提交贷款申请表,确认提交贷款申请表后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学校证明和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事宜。续贷学生只需提交高校在校证明及学生证。
四、2015年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2016年如果需要继续申请贷款,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内容要客观真实,学校将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查。
五、请将未办理贷款学生的证明于9月10日前交统一交明德楼205室。
廊坊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廊坊师范学院
学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邮编:065000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事_百度知道}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生源地助学贷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