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生育津贴查询户口迁移政策何时能与计划生育政策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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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积分落户政策2015
文章来源:创业信息
发布时间: 03:09:17
  今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昨天,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委一号文件,即《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据介绍,省委一号文件中有关改革的内容,不少都是前所未有的新提法、新举措,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其中包括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广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形成流动人口落户通道。  户籍改革  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  意见提出,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如何界定城市大小?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我国按城市非农业人口数量的多少来划分,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中等城市人口20万-50万,大城市人口50万-100万,特大城市人口100万-400万,超大城市人口400万以上。  据悉,江苏将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人口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把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此前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已开始调研、制定户籍改革的实施细则,预计上半年出台。  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在江苏尚属首创的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今后将在全省推广。意见提出,全省其他城市将推广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形成流动人口落户通道。  外地人想落户张家港,挣够积分就可以了。2012年,张家港开始对流动人口实行“积分管理”。按照《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就可获取家庭入户、子女入公办学校和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等同城待遇。  土地改革  每个市要试点登记颁证工作  在惠农方面,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守住农民收入底线,即再通过2年努力,全省所有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都要超过4000元,苏中、苏南都要超过当地的扶贫标准。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意见要求,2014年基本完成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每个市都要选择1个县(市、区)整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据悉,江苏将适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实施办法。调整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不办理征收手续,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允许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链接  张家港积分落户办法  积分对象: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该市连续工作或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就可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减扣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紧缺适用人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等七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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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陕国务院新政解决“户濉 与计划生育政策脱钩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国务院新政解决“户濉
  导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这将解决1300万“黑户”的户口登记问题。该文件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此前地方将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捆绑的做法不在少数。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将依法享有教育、社保等合法权益。
  正在读研究生的张云(化名),至今忘不了做“黑户”时的心理阴影。
  张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因当时父母离异,刚出生的她没办法名正言顺落户,便假借邻居孩子之名。然而,等到她15岁时才发现,她和邻居家的女儿一直都是共用同一个户口。
  一纸户口,让邻里之间为户口归谁闹了近20年,而且这期间张云和母亲的交流只有吵架,两人几乎断绝了联系。这样的悲剧同样发生在张云家族里,超生的表妹被送人、托人寄养等以各种方式寄居在别家名下,直到初中毕业托人落户后,才敢在15年后与父母相认。
  张云曾是中国1300万“黑户”中的一员,不过,困扰这个群体的户口登记问题即将得以解决。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超生等八类人群可补登户口
  刚出台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这个政策还是超乎社会预料的,出台得很及时。”中国社科院人口所助理研究员程杰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之所以现在推出,一方面是配合户籍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也是与当下人口政策调整,尤其是全面两孩政策放开有关。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到2010年全国没有户口的人口数量超过130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由于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也通常没有身份证,这些人被称为“黑户”。
  公安部等五部委就《意见》解读称,去年以来,通过系统梳理各地户口登记政策,排查出造成无户口问题的八大原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在上述原因中,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导致的“黑户”占绝大多数。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通过月的调查发现,不符合政策超生型、没有主动上户口、未婚生育、毕业迁移证丢失是导致“黑户”产生的主要原因,分别占60%、15%、10%、15%的比重。
  为此,《意见》分类提出了针对措施,其中对相当数量的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即可随父随母申请办理落户。
  对一些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凭《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即可办理落户等。
  而针对第八类“其他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措施,公安部等部委解释说,这是一条兜底性条款,即对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其都可按照《意见》经申请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为1000余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意见》强调说,今后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万海远在15个省区对1928个有效“黑户”个体的调研显示,“黑户”现象非常普遍,农村几乎每个村都有“黑户”存在,如江西名口镇的每个村庄都有1%-2%的人从来没有上过户口。
  据悉,下一步公安部将首先摸清底数,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凡是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与计划生育政策脱钩
  去年12月9日召开的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奠定了《意见》的总基调,提出要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
  此次《意见》亦提出,要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的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有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禁止将政策外生育与落户挂钩。1988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在地方执行中,将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学、低保等捆绑并非少数。
  一位四川籍农民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由于女方是早婚生育,他刚满周岁的孩子现在仍未落户。据万海远当时调研估测,全国计划生育政策外的超生、未婚生育型“黑户”人口,至少分别有650万、130万。
  之所以存在地方“土政策”,这与当时计划生育管控严格有很大关系。因为按照政策规定,即使是计划生育政策外超生、非婚生育等情况,本应采取罚款等事后手段,但都应予以户口登记的权利,不可做类似前置条件限制。
  此次《意见》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一条就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公安部等五部委对此解释说,这是对政府行为明确了“高压线”,畅通了户口登记的渠道,使户口登记回归本来职能。
  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近日表示,下一步国家卫计委将根据刚刚通过的《意见》精神,继续指导地方卫生计生部门把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中,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由各地依法妥善处理。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并享受相应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同时,按照户口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将依法享有教育、社保等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田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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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新生婴儿户口登记
  父母一方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有本市户口的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本市居民户口市内迁移
  详见:《张家港市户口迁移登记管理规范》(点击)
  3.外省市户口迁入
  (1)以投资、纳税理由申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2)以购房理由申请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在张家港工作证明、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婚姻情况证明、已婚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无业人员无业证明。其中&在苏张家港工作证明&:属投资、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等相关证明;属单位职工的,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保、医保等证明;
  (3)以未成年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理由申请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4)以夫妻投靠理由申请的,需提供婚姻情况证明、户籍证明,城镇居民需提供无业证明;
  (5)以年老投靠子女理由申请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退休或无业证明;
  (6)以其它理由申请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办理居民身份证
  详见:《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和申领临时身份证规定》
  5.申报暂住登记
  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须在到达之日起3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交近期一寸照片二张,申领《暂住证》。
  6.死亡注销户口
  居民死亡,在其死亡后十五天之内由死亡人员的户主或其家属、监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持户口簿、本市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派出所受理后,签发《火葬证明书》。
  暂住人口在暂住地死亡,由其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本市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到暂住地派出所报告。暂住地派出所受理后,签发《火葬证明书》,并及时通知死亡者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暂住地派出所的通知和死者家属的申报,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
  7.户口动态项目的更改
  户口动态项目指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身高、宗教信仰、服务处所和职业。
  居民申请更改户口动态项目,须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申请人的学历证书、结婚证、工作证或工作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
  8.户口主要项目的变更、更正
  户口主要项目指姓名(含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
  居民申请变更、更正户口主要项目,须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有充分证明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派出所初审后填写审批表报市局审批。
  9.其他正常的户口迁移
  详见:《张家港市户口迁移登记管理规范》和《张家港市户口准入登记办法》(点击)
  办理程序及时限
  1.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城镇与农村之间的户口迁移,由派出所审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办理落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调查核实的,应在三日内办结。
  2.符合《张家港市户口准入登记办法》规定的户口申请,由派出所受理后上报市局审批。随军户口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随军人员系在职干部、职工的,不属公安机关受理范围。
  3.对需要上报审批的户口事项,派出所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等工作,并上报市局;其中需要发函调查的,应在受理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发函,并在接到回函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派出所接到市局审批结果,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申请人。市局应在接到派出所上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4.随军户口以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迁入人员办理准迁手续,市局核准相关材料后,应当场办结。
  5.凡有户口准迁和落户凭证的,派出所应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1995)第76号和江苏财政厅苏财综(1995)32号文规定:全国统一样式的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6元(其中人造革封面3元、首页1元、正页0.5元)。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苏公厅z92{243号、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z92{89号文规定:暂住证工本费:每证1元。
  办理依据
  张公发(号、张政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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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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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
  (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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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机构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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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1、对到建制镇(含县城镇)落户的人员
  2、对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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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12-19?12-18?12-18?12-17?12-17?12-17?12-17?12-17?12-16
???????????请输入您的账户名和密码使用奥一网帐号登录邮箱密码下次自动登录使用合作帐号登录&&&赞阅读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计生政策要与户口登记脱钩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刘杰对老百姓而言,户口与教育、就业、医保等问题紧密相关。昨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要将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老百姓而言,户口与教育、就业、医保等问题紧密相关。昨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要将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全面解决“黑户”登记问题此次深改组会议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要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会议提出,要摸清无户口人员数量、分布及产生原因等,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要坚持依法办理,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权益,要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上月21日,公安部开会研究审议了关于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指出要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六普全国有1300多万“黑户”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黑户”有1300万,占总人口的1%。“黑户”主要是哪些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发布时,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提到,大部分是超生未上户口的。公开报道显示,本月1日起,大连市公安局开展了无户口人员情况全面摸底排查,重点为9类原因导致的无户口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被非法注销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中国公民与外国或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等情况。与大连市一样,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解决“黑户”问题。比如江苏无锡市公安局今年初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有无户口人员500多人,其中78%以上是8周岁以下的儿童。圆“户口梦”将分类实施因没有户口的情况因人而异,因此“黑户”登记也须分门别类处理。“黑户”中有一部分是因未按国家规定收养婴(幼)儿导致。如何对私自收养无合法手续的婴幼儿安排落户?公开报道显示,江苏无锡市警方的做法是,社区民警陪同收养人到儿童福利院采集收养人血样,并进行D&N&A鉴定,经排除拐骗嫌疑等系列流程后,收养人可以领取《收养证》,凭《收养证》到公安部门为孩子登记申报户口。还有一些人因为原籍户口注销或不明而无法登记户口,其中不少是云贵川等边远地区婚嫁妇女。“脱钩”意味着什么?专家:“黑户”情况复杂落户有难度计生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意味着什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指出,我国户口登记政策从来就没有和计生政策挂过钩,任何人都应该登记,不过以前计生部门不准超生户等登记户口。脱钩也不光是计生部门一家的事,与当地党委政府也相关。王太元指出,无户口人员有诸多原因,究竟有多少种情况,需要调查摸底,而且户口登记与很多税费、补贴、补偿等利益问题相关,一些人往往是落户有坏处就不落,有好处就落;无户口人员能否落户,落到哪里,都可能面临难题。还有观点指出,凡是在中国出生的公民,都应自动、无条件给予落户登记,要解决“黑户”落户难,需将户籍与社会福利、利益分配脱钩,对因弃婴、未婚生儿童等无户籍人员简化落户手续。南都记者商西发自北京猜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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