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吗支行有几家?

中国商务新闻网 11月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中小银行工作委员会发布《全国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业发展报告(2023)》(下称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全国农村中小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时代脉搏,发挥自身特色,坚守服务“三农”、小微、城乡居民的战略定位,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报告共分九个篇章,包括运行环境篇、业务发展篇、改革转型篇、风险管理篇、党建引领篇、法人治理篇、社会贡献篇、发展展望篇和专题研究篇,逻辑严谨、结构清晰、内容完整、案例详实,是社会各界了解农村中小银行的重要窗口,为监管部门提供一定决策参考。报告由上海农商银行牵头,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内蒙古、福建、江西、陕西省(自治区)联社,北京、重庆、杭州联合、武汉、安徽马鞍山、广东顺德、吉林九台农商银行,台州银行,中银富登、兴福、天津静海新华、章丘齐鲁、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等单位共同参与撰写。报告相关要点如下:一、经营规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不断夯实2022年,全国农村中小银行资产规模实现稳步增长,存贷款市场份额和排名位居区域前列,资产质量整体可控,风险抵补能力不断提升。2022年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简称农合机构)总资产规模达到47.62万亿元,村镇银行资产规模达2.22万亿元;农合机构贷款总额26.41万亿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12%,村镇银行各项贷款1.45万亿元,户均贷款余额28.68万元。从贷款当地市场排名来看,浙江、湖北、湖南、重庆、成都、福建、山西、江苏、四川、江西等20个地区农合机构排名第1位;从存款当地市场份额来看,农合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7.84万亿元,同比增长11.2%,27个地区农合机构当地市场份额在10%以上,其中云南、广西、贵州、吉林、海南、甘肃等11个地区农合机构当地市场份额在20%以上。2022年,全国农村中小银行资产质量进一步夯实,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7546亿元,同比下降109亿元,不良贷款率3.22%,同比下降0.4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3.23%,同比上升13.75个百分点。二、普惠金融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力度加大农村中小银行持续深入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加大了对“三农”、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的服务力度。至2022年末,全国农合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超13.38万亿元,同比增长8.84%,涉农贷款余额超过贷款总额的一半,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70277亿元,增幅16.07%;村镇银行贷款中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达90.65%。2022年,农村中小银行从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能力和增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全力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如河北农信推出支持新市民安居和消费信贷产品27种,湖南农信发放新市民安居和消费类贷款余额124亿元。始终紧紧围绕“双碳”目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重点引导投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绿色产业,助力实现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可持续共赢发展。如江苏全省农商银行2022年末绿色信贷贷款余额为544.41亿元,较年初上升128.48亿元,增速达到30.89%,上海农商银行2022年末绿色信贷余额435.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0.32%;重庆农商银行2022年末绿色贷款余额超487.15亿元,较年初增长32.87%,连续三年增速超30%。三、农信社改革取得突破,“一省一策”有序推进2022年,是省联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元年,省联社改革有序推进。2022年4月18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正式在浙江落地,河南、辽宁、山西、广西等省级联社的改革方案在年内也获得监管批复。与此同时,部分农信机构也在加速合并重组,如四川、云南的一些市区机构与县域联社(农商银行)组建地级市农商银行,部分发展较好的头部农商银行,与省内部分基础较差、亟待改制的农信机构建立以股权为纽带的“帮扶”关系,形成若干农商银行集团,如广州农商银行、深圳农商银行等。为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战略协同和业务联动,在主管单位和省联社的推动下,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域内(省内或同一地市级内)农商银行相互持股频现,2022年,湖南、山西、安徽等地的33家农商银行投资入股了区域内的其他农商银行。与此同时,村镇银行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通过结构性重组,持续化解风险,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其中,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或增持旗下村镇银行,已经成为村镇银行合并重组的重要路径之一,2022年共有4家村镇银行因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而解散。四、科技赋能场景融合,机构数字化转型提速2022年,农村中小银行加快推挤数字化转型,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壮大科技队伍、建构省级平台、构筑开放生态,以更敏捷的组织架构、更坚实的技术底座,打造最佳生态赋能银行。一方面加大金融科技的投入力度,如江苏农信2022年研发投入33.87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19.47%,河南农信制定“十四五”IT建设规划,2022年科技研发投入18.36亿元,占营收比例5.07%。另一方面加快推动数字赋能,全面打造数字高地,提升获客能力、营销水平、网点服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科技+政务”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如安徽省联社建立“金农云数”大数据平台,实现行内外数据的采集、加工、整合、应用等全流程数据管理,为辖内农信机构经营决策、精准营销、风险防控等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浙江农信积极对接当地大数据局政务2.0,推广“四个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服务体系,实现身份户籍、社保、公积金、交通出行等15大类424项高频政务服务全渠道办理,服务59万人次。五、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成效明显2022年,农村中小银行抓住公司治理“牛鼻子”,完善内部治理,加快股权改革步伐,加速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架构,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部署、监事会独立监督、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持续加强股东准入管理,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把股东准入资质,从源头上把控入股资金风险。积极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夯实发展基础。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2022年,农村中小银行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建设应用风险管理技术工具、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优化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等方式,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此外,通过传统内部消化、批量转让等方式,农合机构不良贷款相关指标出现改善,不良贷款处置取得成效。如青海省联社推进不良贷款“三年攻坚”“夯基固本”“军令状”清收和潜在风险贷款真实入账行动,年内累计清收处置化解不良贷款28.96亿元。其中,现金清收不良贷款10.52亿元,核销不良贷款6.34亿元,市场化处置不良贷款3.66亿元,以重组方式化解不良贷款9.42亿元。推动潜在风险贷款真实入账14.9亿元,有13家行实现潜在风险贷款全面“清零”。(张文)}
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篇1
关键词:村镇银行;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8日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发展迅猛,但仍与监管部门规划有较大差距。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26家,在已组建机构中,有473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60%。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
截至2011年末,已开业村镇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30.5%,总体上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2007~2011年我国村镇银行机构设立增速是十分快的,分别为378.9%、52.6%、135.8%和50.2%,年平均增长率为154.4%。但是,由于银监会将村镇银行限定于中西部及欠发达县域农村地区,发展前景不明朗,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热情不高,村镇银行数量增长缓慢,与监管部门规划的2010年村镇银行大提速、2011年成立1,027家的目标相去甚远。(图1)
(二)注册资本金不断增加。据统计,2007年9月之前,在6个试点省市成立的前12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最大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最小注册资本仅200万元。截至2009年末,正式成立的148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上升为4,930万元,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村镇银行有14家,最大注册资本规模上升为2亿元。2010年6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名号已归东莞长安村镇银行所有,注册资本3亿元;2010年12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记录再一次被刷新,河南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正式宣告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表1)
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的扩大,主要源于做大贷款规模的冲动。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对单一客户的最大贷款规模为注册资本的10%,注册资本越大越易争取县域内资金需求量大的大中型企业。未来,不排除有注册资本达到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要求的村镇银行出现。
(三)盈利能力较强。农村地区旺盛的资金需求为村镇银行提供了绝佳的发展环境。从已开业村镇银行的运行状况看,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存款余额401.6亿元,贷款余额349.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0亿元。以较早开业的3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甘肃庆阳瑞信村镇银行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除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开业的2007年出现亏损外,2007~2010年间,3家村镇银行都实现了盈利连续增长、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有偏离“三农”倾向,发展偏离政策初衷。“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村镇银行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从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来看,除先期试点的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现将总部设在乡镇,先后通过开设分行和搬迁总部的方式“回县城”,其他村镇银行大多将其总部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一级。从客观来看,这并不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更有甚者,大部分村镇银行都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贷款业务,而将目光放在了贷款金额较大的小企业上,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
(二)总体设立步伐较为缓慢,与监管规划差距很大。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村镇正式开业的村镇银行为539家,与《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截至2011年末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027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按照监管规定,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目前村镇银行设立难,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难找。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中,由国家开发行及四大行发起的村镇银行约占总数的7%,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10%,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50%,农村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发起的约占30%,外资银行发起的约占3%。在现有体制下,村镇银行对于大多数大中型银行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是目前成立村镇银行的主力,但受制于自身资本规模和管理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能力有限。
(三)存贷比过高。存贷比过高是村镇银行目前普遍面临的问题。造成存贷比过高的原因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而发放贷款易。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汇兑结算难。村镇银行多数未纳入人民银行结算系统,与央行结算系统不畅,使清算、汇兑等业务无法办理,与外界相关机构和发起行也没有实现相应的网络连接,代收代付、通存通兑、信用卡及网上银行等业务难以开办。二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因而不敢将个人存款放到村镇银行。三是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吸引力小。
(四)人才瓶颈问题。人才问题也是村镇银行目前面临的瓶颈因素之一,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是一家银行能够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由于村镇银行主要设立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吸引人才方面,很难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媲美,更难以与外资银行相竞争。村镇银行应在人才招聘方面更具灵活性,但应该严格避免“近亲繁殖”。其员工大部分是从农村信用社转来的,来自大银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很少,即使一些大学毕业生对村镇银行也缺乏“入行”的兴趣,因此村镇银行业务急需专业人才。
三、对策建议
(一)坚定“支农”、“支小”的发展方向,立足于长期价值和长远发展。村镇银行及发起人应立足于对长期价值的追求,不能为了当前利益而“紧盯”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走进同质化发展的“死胡同”。各家发起行务必立足长远,以追求长期价值为目标,为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确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还应力求在“农”、“小”领域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是村镇银行的成立之本,发展之源。村镇银行要不遗余力地专注于“农”、“小”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通过强化客户细分和差异化管理、不断推出高度契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创新产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等举措,打造比较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力争早日形成“支农”、“支小”特色品牌,实现银行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主发起制度应适当改革,从制度上推动村镇银行设立步伐。目前,对于村镇银行能否实现商业可持续,仍需在实践中摸索。而在这一过程中,民间资本无疑可以担当重要角色。但目前的监管制度束缚了民间资本的能力。同时,银监会在2009年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转制为村镇银行,但转制除了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外,还要满足村镇银行股权的有关规定。这等于是民间资本在经营几年后,若想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就得将控股权拱手送出。上述出于风险考虑的制度设计,限制了民间资本在激活和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能力释放,也从机制上束缚了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作用发挥。
要想推动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切实发挥在实现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可从制度上充分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目前,江浙地区出台的村镇银行具体规定中,有的已经对银行控股的最高比例进行了适当的限制,以保证村镇银行的机制优势得以真正发挥。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应允许转制后的控股股东可以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尽可能激发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三)多策并举,提高业务发展水平,缓解流动性风险。村镇银行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并适时设立分支机构,以充分吸收当地资金来源。同时,主发起行应在系统网络、产品提供、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有力支持,解决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的技术“硬伤”,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认同度;监管部门应从制度上解决村镇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和征信系统、加入银联系统、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获得支农再贷款、村镇银行存款保险等问题,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在技术、系统和机制上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和筹集资金提供支持。同时,建立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在村镇银行暂时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或争取其他资金支持。
(四)创造良好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首先,制定较高的薪酬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其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尽快提高现有人员素质,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要鼓励、支持村镇银行组建既懂信贷业务又了解市场和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信贷业务管理团队,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村镇银行要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支持村镇银行从业人员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习,帮助他们练习和培训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向,贺风.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探究[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6.
[2]辛本胜.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展望[J].新金融,2011.5.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篇2
【关键词】农村金融;村镇银行;困境
一、引言
自1979年其,中国开始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改革,最近的十年来,中共中央1号文件的内容始终离不开“三农”问题。政府的主要战略希望利用政府的政策作为导向,从而有力的推动整个农村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促进旧的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实现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农村地区的经济转型与发展。为了完善村镇银行设立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基础,早在2006年银监会就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紧接着在2007年,银监会又公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暂行规定中对村镇银行的发起条件、设立条件和运行管理方式等又进一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当年的3月,3家村镇银行正式挂牌营业,由此标志着村镇银行的试点工作由纸上谈兵,开始转变为实际操作。2010年6月,为了再进一步鼓励村镇银行的发展,显示政府对村镇银行支持,财政部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村镇银行给予补贴。现阶段的在我国农村地区,大体上完成了以政策性银行,传统商业银行以及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
但由于一直未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有效扶持与管理,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长期处于空白与缺损状态,现在村镇银行的发展开始暴露出了前期积累的诸多问题,其中主要问题包括了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的缺失、管理水平落后,以及农村地区民间金融过于分散,难以施加有效的监管,最后,市场主体的金融参与意愿低迷,难以实现有效的需求。最终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农村地区的金融网点覆盖率极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农村金融业难以得到发展,进而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并且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商业金融的逆向选择倾向甚至对农村地区产生资金“抽血”的威胁,更加剧了农村地区金融供需的失衡态势。
二、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
全国村镇银行地区分布中,中国东部共设立了村镇银行66家,共分部于11个省,占全国总数的38.4%,并且以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3省尤为突出,共设了村镇银行48家。中部地区共设立了46家,共分布于8个省,约占全国占总数的26.7%,各个省份之间的数量分部相对较均匀。西部地区共设立村镇银行60家,共分部于,12个省份,约占全国总数的34.9%。总体来看,中西部的数量和东部有明显的差距,即使村镇银行的试点工作起源于中西地区,但两相比较而言依旧无法与东部比较。由此可见,真是因为资本具有逐利性质,大面积的试点的开展阶段,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选择偏好依旧是那些经济发达,金融市场较为成熟的东部地区,而对于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缺乏投资的动力。
其次,村镇银行的设立机构也尽不相同。其中由于发展空间受限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更加倾向于向农村地区拓宽业务,其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也是也是最多、城市商业银行共设立83家,农村商业银行共设立23家,农村合作社共设立了24家。紧接着的是的农村信用社,设立了14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12家,城市信用社设立了4家。比较让人诧异的是外资银行参与热情也是十分高涨,共设立了9家。而相对比的是四大国有银行,十分缺乏积极性,共设立7家。国家开发银,发起设立了7家。设立村镇银行的主要力量集中在地方性中小银行。
对于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在银监会制定的制度中,准入门槛相对比较低,乡(镇)一级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县,而(市)级别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不过,许多地区信的要求却远远高于政策规定的最的要求,并且出现了逐渐增加的趋势。在已经设立的172家村镇银行中,只有11家注册资本小于1000万元。有48家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在1000~3000万元之间,有59家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在3000~6000万元,有13家注册资本在6000万元~1亿元之间,而高于1亿元注册资本的村镇银行尽然达到了39家。
三、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现有压力
(一)社会效益不显著
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村镇银行多是由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从统计数据来看,由国有银行一共发起了发起的村镇银行共28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共145家。这些发起人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成立支行与提供服务的主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所以选择建设村镇银行发起地点时,更多的考虑是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与未来发展期望值对银行盈利的影响,这使村镇银行加深了农村地区的马太效应,即经济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更能吸引村镇银行的入驻,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从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相对较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更难获得国有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的支持,鲜有村镇银行入驻。
虽然在村镇银行的设立上,银监会有过相关的规定,即实施“东西挂钩、城乡挂钩”政策,要求主发起人只要在大中城市设立了村镇银行,就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比例在规定的贫困县或中西部地区设立村镇银行。但该政策并没有打破原有金融格局与潜规则,发起人大多数依旧选择经济水平相对较好,人均GDP相对而言较高的地区。例如包商银行,目前一共设立了27家,其中的天津津南村镇银行位于素有天津金三角之称的天津津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0400元。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共设立4家村镇银行,其中广州番禺村镇银行位于广州番禺,该区的GDP为1369.42亿元,人均GDP为76000元:天津静海村镇银行位于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开放县之一的天津静海,该县GPD为387亿元。
这样的农村金融格局,导致的必然结果是农业支持力度的薄弱。以天津5家村镇银行贷款投向分布为例,涉及了农业的贷款中,较大一部分是流向了制造业批发和零售等行业,贷款投向余额占比分别为25%余28%。而农林牧渔行业和农户贷款占比却极其的微弱,仅为4.5%。
由此可见,农村村镇银行并没有惠及到最底层的农业从业人员。
(二)信用体系与中介市场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弱
信用系统是金融市场的根基。若要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在社会中建立良好信用系统,并且良好的信用系统也是防范与应对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可是,在现阶段的农村金融体系之下,一方面由于难以有效获取农民的真实借贷信息,另一方面,在农村私营个体与企业中广泛存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极不健全问题,农村的金融服务机构缺乏有效获取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渠道。严重缺乏有效的贷前调查,使得在客观存在道德风险的不可预见性直接影响到了农村金融生态,对农村金融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冲击。接着产生的连锁影响将对于此相关的一系列是中介市场来带停滞效应,中介服务机构存将顺势提供虚假资信证明。最后,由于农村的社会信用服务并没有完成市场化改革,相对市场化程度较低,导致整个农村地区的诚信被下调,进一步降低了金融服务机构对高质量的金融产品的供给,整个农村地区金融资产的质量也会随之下降,更深一层地恶化农村金融生态。
此外,由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健全,金融管理系统的低效而落后,对于授权管理和整个授权流程的设置都相对较为粗放,同时农村人口对金融参与意识的缺失,导致在农村地区,金融生态极其的脆弱,致使整个农村金融市场抗业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由于农村金融与保险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信贷资金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隐患。
最后,以村镇银行为管理对象的相关相关制度办法,不能与农业的弱质型特征相互适应。导致制度办法难以实现其最初目标。同时,内控和安防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困境解决对策与建议
首先,要缓解中西部地区主发起人不足的困境,逐步开放市场,让民营资本进入,拓宽发起机构的范围,采取循序渐进的则,先与中西部试点。政府可以适当降低村镇银的准入门槛,允许符合条件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例如证券保险类机构和信托投资公司等。并且在制度与法律的层面,需要政府提高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监管。同时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人才的培养,引导员工对农村服务的正确认识,最好能建立全国或省内统一的交流培训学习平台,从本地培养员工。
其次,向国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学习,加强村镇银行管理。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可以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还是有利可图的。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篇3
关键词:重庆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040-2
随着金融机构体系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机构撤并力度,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从绝大部分地方的县域经济中撤出,在农村保存的部分机构也失去了放贷等最基本的服务功能。目前中国的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种类少,网点覆盖率低,市场竞争不充分,部分乡镇甚至无机构网点,金融服务存在空白,从而使得“三农”发展得不到良好的金融支持,农民贷款难的情况十分突出。国家于2006年底做出了重要调整,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其中开业440家、筹建96家。目前,已开业村镇银行总体运营健康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截至2011年5月末,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492.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870.5亿元。自2007年成立以来,村镇银行已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0.5万笔,金额568.6亿元。村镇银行是未来我国主要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出现就是要探索出一条路子,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改善农村资金外流和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困难等问题。
重庆作为西部的一个特大型城市,3000多万人口中农村居民占了约60%,城乡差距大,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二元结构。村镇银行在重庆的发展中得出的经验对于中西部地区都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具有典型意义。
1 重庆村镇银行的有利影响
1.1 村镇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空白,缓解农村金融资源的流失
随着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实施“抓大促重”战略和贷款权限上收的管理,逐步从县及县以下退出,在农村金融中留下了巨大的真空。据统计,重庆市2001年以来,仅农业银行的网点就减少了146个,县以下机构仅有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发放权。邮政储蓄长期只存不贷的资金分流,大量的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从农村流向城市,减少了农村的金融资源,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失衡。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随着在香港上市,加快了向城市金融进军的步伐,在机构的设置上增加了城区的金融机构数量,撤并了一些县域支行,加大了对市区的信贷投放额度,农村地区的资金大量流入城市。在农村金融机构大量缩减,农村资金不断流失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适时进驻,在一定程度弥补了农村因金融机构缩减而产生的金融空白,加之其进驻农村产生的“汤水效应”,促使当地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保持或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从而缓解了农村资金的流失。
1.2 村镇银行有利于增加农村投资,打破农村金融恶性循环
从经济发展链条上看,农村金融长期的金融贫血和资金外流形成了真空,而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低消费和低投资也势必只能拉动经济的低增长,这些因素都使农村金融落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从2010年重庆市的情况来看,全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934.80亿元,同比增长30.4%。按城乡投资分,城镇投资6342.9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91.5%,农村投资591.81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主投资比重为8.5%,比上年增加了1.7个百分点,虽然农村投资占比增幅较大,但其总量仍与城镇投资有着很大的差距,农村投资远远低于城镇投资水平。村镇银行的进入,吸收农村地区资金,同时各村镇银行的发起行也投入相当的资金以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发放的信贷直接增加了对农村地区的投资,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1.3 村镇银行发挥自身优势而在农村地区产生的“汤水效应”,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缓解农村金融排斥
重庆的农村地区大多只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行、工行、邮政储蓄等少数几个金融机构存在,而在乡镇一级存在的金融机构则更少,通常只有一两个,农村的金融市场集中度相当高,从而导致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单一,金融产品缺乏创新,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广大的农户及农村企业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村镇银行作为一个专门服务于农村地区的特殊金融机构,组织结构简单,决策链短,贷款的审批流程少,在服务效率和金融创新上具有先天优势。村镇银行的进入,无疑会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其产生的“汤水效应”势必会起到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的作用,同时村镇银行的进入也为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增加了途径。
1.4 村镇银行有利于吸收民间投资,规范非正规金融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政策性壁垒,重庆也同样面临着相同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撤出村镇,导致正规金融机构数量的不足;另一方面国家为了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又限制着民间金融的发展。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向多元化发展,并直接导致了农村金融体系竞争力不足,农户及农村企业仍然面临着贷款难的局面。由于信贷供给的不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则不可避免倾向于民间借贷,民间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国家金融政策的限制,民间借贷得不到国家的承认和支持,使得民间借贷游离于监管之外,其随意性可能会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的紊乱。村镇银行允许民间资本参股,这就为一些优秀的民间资本进入信贷市场提供了一个规范、合法的渠道,对民间存在的非正规金融起到了疏导的作用,有利于集中民间资本支持农村经济建设。
2 重庆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村镇银行的分布不平衡
重庆金融发展是以城市金融为支撑的,在金融总量币口效益不断提高的背后,是农村金融的相对萎缩。直辖以来虽然城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都迅速扩大,但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二元结构特征十分突出。
城镇投资与农村投资之比2010年为10.72∶1,城乡差距还很大。从投资的区域分布看,一小时经济圈投资总量扩张趋势最大;渝东北翼次之;渝东南翼则由于基础设施偏弱,投资环境较差,投资最少。以二元金融为特征的非协调性金融发展最终强化了经济结构的二元性。从三大经济圈的经济发展效果来看,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和差距进一步扩大。从村镇银行的分布可以看出,成立的村镇银行,其总部大多设在各试点地区的区、县府所在地,营业周遭有比较好的金融和经济环境,商贸较为发达,金融机构较多。客观来看,其并未完全满足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落脚的监管本意。
2.2 村镇银行的股权构成较为单一,对民间资本的吸收不够
从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来看,发起银行都是处于控股地位,由于根据村镇银行的设立要求,必须有一家商业银行发起设立且所占股份不得低于20%,而重庆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中,发起银行均是处于控制地位,村镇银行实际上就是发起银行的一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起银行大量占股压缩了民间资本进入的空间,不利对民间资本的利用和规范。很容易使村镇银行成为发起行的一个分支机构,使这些村镇银行就不可避免的带上了其母公司的烙印,反映母公司的意图,从而大大降低村镇银行的独立性。
2.3 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不一,支持“三农”的主观意愿不强
对于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有的银行是想在重庆设立分行,而根据银监局的相关政策,设立村镇银行实际上是在重庆设立分行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这是一个实现跨区域发展,布局全国的机会。2.在重庆城乡统筹的大势下,有些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确实是为了占领农村市场而提前试探,但因村镇银行这种新兴金融机构的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且受农村金融环境的制约,村镇银行想要生存下来,也不得不优先选择相对熟悉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等信贷对象。因此,发起行在村镇银行中的控制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村镇银行服务的对象就主要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的龙头企业及一些规模较大的农户,对于一般的农户贷款需求并不是服务的重点。
2.4 村镇银行的人员素质还不能满足农村市场的要求
现有的村镇银行成立时,除主管人员是从其母行调入外,其余几乎都是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而且相当一部分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实际从业经验。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受过支付结算业务的系统培训,对于客户服务、技术操作都产生较大制约。
2.5 村镇银行的结算方式还比较落后
村镇银行基本上都没有加入人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影像支付系统,而是通过母行收付款,这样大大降低了村镇银行的跨行收付能力。另外,由于加入银联需要支付的入网费和备付金近百万,而对于村镇银行这种小规模的金融机构来说,很难承受这样一笔费用,因此大多村镇银行没有发行借记卡,从而使其结算范围受到很大的局限,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村镇银行对存款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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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庆统计年鉴.2011.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篇4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风险;小额信贷
2007年,县以下的存款有10.12万亿,但是贷款额度仅有5.72万亿,存贷之间相差4万多亿。从供给的度来说,农村金融网点覆盖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构覆盖率低,有的甚至是空白。竞争也不够充分,在针对农户的贷款方面,现阶段只有农信社在做。邮储银行的农户贷款也才起步。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需求之间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质量低下,服务效率低,或者服务质量与素质相对比较差;服务种类也比较少,信用环境不好,信用制度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于2006年底做出了重要调整,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九十多家村镇银行已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占到60%以上,一半以上的村镇银行已经过了盈亏平衡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一方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可以有效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而另一方面,又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更关键的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村镇银行要成功,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一、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村镇银行进入农村市场,面临的风险非常之多。截至2007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达16.4%,其中农林牧渔贷款不良率27.1%,农户贷款不良率12.8%,均远高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7.5%的水平。涉农贷款不良居高不下以及其发放不足量主要是由如下原因造成的:
1)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首先,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种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都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又有生产周期长、信息相对滞后的特点,使得生产经营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
2)经营的高风险。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小额信贷的功能还处在为农户扩大农业生产(主要是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这些项目都是小型的生产或经营,单个农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农产品市场信息闭塞,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又无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导,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
3)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变现性,而农户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另外,中国一向将扶贫作为慈善事业,农民已经习惯不归还扶贫贷款,信用环境较差,商业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很大的操作难度。
4)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
中国现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农村征信系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问题未被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缺乏科学统一的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一些信用社在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时,仅考核农户是否有欠贷和村组提留及税费的情况,没有考察农户的资产情况、信用及道德水平;农户信用资料收集难,多数农户以种养业为主,经济档案资料不全,信用评级缺乏依据。
二、村镇银行自身优势
1、小法人优势。村镇银行是处于银监局监管下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它“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决策链短,程序简捷,在贷款审核、发放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委托关系链条非常冗长,基层机构中还有部、处、科等部门。政府赋予各商业银行总行以法人资格,分支行则在总行法人的授权下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央政府、总行法人分支行之间形成了层层的关系,层次过多,造成了贷款审批方面形成“时滞”,容易错过最佳的发放时间从而影响资金的盈利能力。
2、发起条件宽松。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而最低要求的“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相对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给了很多有识有志人士以“银行家”的鼓舞,从而也使得村镇银行更加贴近“草根”。
3、根基明晰,无不良背景
农商行是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由于体制不顺,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以及历史、政策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其发展的一大顽疾。而村镇银行一般由优质的商业银行发起,产权明晰,无历史债务和遗留问题,运作非常灵活轻巧,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能够轻装前进,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障碍和困境
1、发起行问题。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主体也就是商业银行对组建村镇银行的热情不高,他们更多的是想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这使得组建村镇银行的速度正有所减缓。而另一方面,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论各界和实业界都倡议将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主体列入其中。譬如现在颇受关注的小额信贷公司转制,由于村镇银行的发起行持股规定,将导致公司股权将拱手让人,阻挡了小贷公司转制热情,不利于形成一批真正的“草根”银行。
2、接入问题。村镇银行至今开立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国内结算行号难,致使无法实现在央行开户提现和同业结算,企业资金结算渠道不畅,对公结算业务受限。银行汇票业务只能通过借助别的银行的平台来进行,完成一个支付结算就会产生时滞。现在也有少数村镇银行解决了这一问题,主要是通过大型商业银行间接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是,这个文件并没有明确符合条件到底有哪些。
3、利率问题。应该允许村镇银行在利率定价方面有更大的自,有适当上浮贷款利率的空间。由于大部分涉农贷款具有周转性强、期限短性质,适当调高利率既不会给贷款人造成很大负担,也可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调动放贷机构的积极性。
4、政策扶植问题。除对扶贫贷款和助学贷款实行贴息外,至今尚未建立涉农贷款和保险的贴息制度。村镇银行希望能够尽快得到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扶持。既然国家要求村镇银行担负支农重任,那么它在维持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同时就必然要做出取舍,相应的营业税等问题如果不能和现有的农信社持平,那么它的支农活动也将开展得非常困难。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比照的是其他商业银行标准,而财政对农行、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相比之下,这些都极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与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相比,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看,还是从金融生态等非账务因素看,村镇银行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本文认为,可以从如下几点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村镇银行。
首先是政府采取政策上的扶持。人民银行应当积极研究办法,帮助村镇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人民银行应尽快帮助解决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系统方面的问题。另外,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该放宽经营区域上的限制。村镇银行经营得比较好,也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就应该有资格跨区经营,有利于分散同质地区的系统风险,提高了银行本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且,村镇银行需要中国存款保险机构。毫无疑问,存款保险制度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激励商业银行主动承受更大的风险暴露。但金融风险正困扰着我国的商业银行,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因此在提高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对保护家庭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对稳定金融体系,保护存款人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其次,村镇银行要注意加快完善自身水平。第一,自身建立完善的信息渠道,可以联合农产品公司,将农产品公司的预购销合同作为抵押品。村镇银行可以作担保,用农产品公司与农户签订的购买合同,作为抵押发放贷款,用应收账款抵押担保,则可以让农户手中现成的资本派上用场,这样既保证了贷款质量,又对贷款的回收期有了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第二,引导农民的联保贷款。一方面可以实现村民的共同监督,另一方面可以在联保贷款的同时结成风险共同体,村镇银行在这一方面要做出积极行动,引导村民交流种养经验,相互合作,共同抵御风险。这样也保证了还款质量和还款期限的确认。第三,在实际的信贷发放中,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担保方法。现今银行贷款通常是以变现性作为房贷的标准,但是农户手中的不动产却不能象城镇居民一样作为抵押品,这就需要政府尽快建立村镇不动产担保的登记查询系统,并且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使农村房屋、土地承包权等不动产抵押更灵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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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银行;“三农”;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犯罪和逃废债力度,建立和健全农村支付网络体系和征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大力推广非现金工具支付,减少农村地区现金使用。继续加强城乡支付结算服务的互补发展。加大农村信用法制与信用知识宣传力度。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
2 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谁处置风险”的原则,科学安排好中央、地方两个层面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协作,统一同类业务监管标准,合力消除农村金融监管空白和重叠。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调,互通监管信息,明示监管意图,磋商重大金融事项。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篇6
一、贵州省凯里东南村镇银行发展初期存在的双向风险
处于发展初期的贵州省凯里东南村镇银行在给当地人民带来了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双向风险。如何在该行的发展初期正确有效的规避双向风险,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一)现阶段存在的双向风险
凯里东南村镇银行是一家成立于凯里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但是由于该村镇银行规模较小,注册资本少,缺乏强有力的资金和机制的支持,在信用、操作、流动性及市场方面对于农民而言存在巨大的风险问题,从而无法取得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与此同时,村镇银行在面向农村发放贷款时,农民会使村镇银行面临巨大的信贷风险,常常出现“缺少抵押物,农民缺钱不好贷;成本高风险大,银行有钱不敢贷”的现象。具体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村镇银行的金融风险
当前正处于发展初期的凯里东南村镇银行业务相对单一,其中主要是存贷款业务。然而其面临的状况是吸收存款难度大而贷款需求旺盛,同时贷款回收也存在一定问题。该行存贷数量及期限的不对等,使得该村镇银行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造成该行公信力的加速流失,吸收存款难上加难,陷入恶性循环。与此同时,处于发展初期的凯里东南村镇银行在内部治理结构的设置上也不够完善,并且由于地处经济、教育发展落后的西部贫困地区,该行的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不足,也使得该村镇银行面临着较大的经营管理风险。
2.农民贷款的信用风险
现在的凯里东南村镇银行面临的情况有,农业生产周期比较长、受自然环境影响大。贵州属于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同时,由于当地的农业保险机制不尽完善,许多农户并未参与农业保险,这更加剧了该行发放农业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产生双向风险的主要因素
现阶段该行产生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村镇银行产生金融风险的因素
第一,该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存在一定问题。在银行风险管控方面,该行仅仅设有一个风险管理部,集风险管理与内部监督于一体,但并未单独设立独立于风险管理部以外的审查监督部门。
第二,该行的管理人员配备存在不足。该行目前的在职员工仅为40人,即便是人员配备最多的市场业务部员工也仅有18人。管理人才不足、银行员工较少等因素也使得该行的岗位轮换制度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第三,凯里东南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受到严重制约。该行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户的储蓄存款大约占该行各项存款的70%左右。因此,该行的存款主要依赖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储蓄存款。
第四,凯里东南村镇银行不良贷款比率较高。我们了解到该行的不良贷款为669.9万元,不良贷款率占比为1.84%,这说明不良率上升是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普遍会遇到的困境。同时,从涉农贷款占比来看,该行涉农贷款余额为32658.4万元,涉农贷款占比为89.88%。涉农贷款较多,农民还款能力弱,村镇银行承担信用风险大,这也直接导致了该行不良贷款率较高。
2.农民贷款存在信用风险的因素
第一,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的不可预见性。该村镇银行虽然已经纳入征信系统,但由于当地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其贷款对象往往在其他金融机构没有贷款记录,这样无疑更加增大了该行在发放贷款时对贷款人的信用评估难度,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的不可预见性都增加了该行发放贷款的信用风险。
第二,发放贷款时的信用评估存在问题。该行虽然严格要求在信贷管理上执行“贷前、贷时、贷后”的“三查”工作,但由于该行规模较小,人手不足,“贷前”搜集资料阶段的工作开展不够充分和全面,仍然存在贷前调查不到位,特别是存在对贷款资金的用途缺乏深入调查、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分析不充分等问题。同时,由于贵州省地处山区,交通较为不便,该行的信贷人员在深入当地农户进行上门调查时路途遥远,也使得贷时调查存在诸多困难。另外,该行信贷档案中存在未附贷后检查报告情况,能提供的也较简单,对借款人经营情况的分析不够全面。
二、贵州省凯里东南村镇银行发展初期风险规避问题存在的不足
(一)操作风险的防范不足
从内部结构来说,股权结构设置不是很合理,容易使该村镇银行成为母行的附属机构,容易偏离“服务三农”的市场地位。有关政策规定设立村镇银行,其股东至少有1家为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主要发起人为出资额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而凯里东南村镇银行的母行是贵州银行,是贵州省本省最大的国有企业。因为贵州银行其股份占比,其极大的占比率容易使凯里东南村镇银行沦为与贵州银行旗下的分行一样,从而偏离了“服务三农”的定位。
(二)信用风险的体系缺失
从外部因素分析,适用于当地的征信体系尚未完善。目前,由于农民的真实借贷情况难以掌握和农村私营个体企业财务制度的极不健全,金融机构缺乏正常获取、检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渠道。信息不对称、贷前调查难的问题客观存在,道德风险的不可预见性和对后续贷款的有力影响,对农村金融生态带来极大的冲击。因此,更需要该行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及中介机构运行的实际情况来建立完整的征信体系。从银行基层信贷人员出发,对农户的信用进行资料搜集、评级,从而减少信用风险。
(三)市场风险的政策有效性低
凯里东南村镇银行和其他村镇银行一样,具有局域性和独特性,国家、当地政府甚至村镇银行自身缺乏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政策及措施。凯里东南银行虽然可以汲取国内其他的村镇银行成功防范市场风险的经验,利用其后发优势。但是贵州省黔东南地区地处内陆贫困地区,与发达的沿海地区村镇银行相比,面临更多的问题和风险。因而不能将问题一概而论,此时研究出针对该银行的政策是十分必要的。要因地制宜,制定出适用于该村镇银行的政策。
(作者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篇7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新政的稳步实施,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快发展迅速。2008年年末,陕西省首家村镇银行的正式成立标志着陕西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改革进入了历史性的新阶段。笔者通过实地调研陕西省成立的5家村镇银行,着重考察和研究了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推动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市场 信贷约束 政策建议
村镇银行的良好运营与发展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研究陕西省村镇银行的实际运行状况和运行效果,以及其对农村金融服务产生的影响等问题,笔者对陕西省目前成立的5家村镇银行进行了调研和考察,以期在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为促进陕西省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合理的政策建议。
一、陕西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陕西省5家村镇银行情况简介
陕西目前主要有以下五家村镇银行,分别是宝鸡岐山硕丰村镇银行,陕西洛南阳光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西安高陵阳光村镇银行以及陕西富平东亚村镇银行。
(二)业务开展与产品开况
村镇银行要立足农村金融市场,就要显现出区别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所在。在基本业务的基础上,针对“三农”和涉农小企业“急,少,频”的资金需求特点,陕西省村镇银行在信贷产品的开发上进行了一系列尝试性的创新举措,陕西省各家村镇银行的创新型贷款品种详见表1。
(三)贷款流程与风险控制情况
贷款流程。所调查村镇银行的贷款流程与一般商业银行基本相同,都是依照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签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管理―还本付息这一基本流程进行贷款。但是,村镇银行在贷款效率上存在着两极分化的现象:一方面,由于村镇银行组织结构简单,具体操作相对灵活快捷;另一方面,也同时存在着单位贷款管理成本偏高的问题。
二、村镇银行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影响
(一)村镇银行提高了所在区域金融市场的信贷供给水平
1.创新贷款品种,实现有的放矢
大多数农户的信贷需求无法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得到满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无法提供合乎要求的贷款担保抵押,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性地推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了农户贷款的后顾之忧。
2.减少贷款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决策链条长、管理死板、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效率低下等问题一直为学术界所批判,而村镇银行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审核条件等方面的改善给予贷款人更为人性化的服务。
(二)村镇银行的产生对传统农村金融市场造成了冲击
1.对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
在调查岐山县、洛南县等村镇银行辐射范围内的传统金融机构(包括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时,这些机构的负责人均表示村镇银行已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对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促使其努力吸取存款,积极争取贷款。
2.对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影响
这里的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指的是高利贷。村镇银行的成立,对民间高利贷有着一定的抑制作用。由于村镇银行服务农村的自身定位,致使其必须以低利率这一明显优势吸引农户。同时,村镇银行较民间高利贷组织相比,资金雄厚得多,又有一系列涉农贷款政策的扶持,因此在面对民间高利贷时具有绝对优势。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减免村镇银行营业税
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均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己任,但适用的营业税政策并不相同。目前,村镇银行贷款调查、贷后管理成本相对较高,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无疑给原本发展动力不足的村镇银行加重了负担。建议减免村镇银行营业税,在规定年限内免征其营业税,在规定年限以外降低营业税。
(二)增设村镇银行支农再贷款专项利率政策
目前,陕西省村镇银行的运营均使用自有资本,并没有像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享受到央行的再贷款政策。建议人民银行能够在现行的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表中增设专门针对村镇银行的再贷款栏目,制定比对农村信用社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
参考文献:
[1] 何文广.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中国农村观察.2004(2).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篇8
一、服务的现状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号召之下,服务机构得到了不断的深化和发展,比如在2008年10月9日,三明市永安小陶镇成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永安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安汇丰村镇银行)。根据该行财务报告数据,截至2011年12月末,永安汇丰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19750.48万元,比年初增长了61.4%[1],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永安市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也不能否认的是,经济工作一直存在着向城中心偏倚,资源过度向城镇地区、经济繁荣的区域转移,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速度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偏慢,金融抑制现象明显,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体现出来。
(一)从供给方的角度分析1998年以后,在商业化改革和经营范围改变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为了缩小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控制风险,减少甚至撤离其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有些乡镇以下的地区甚至没有金融服务机构,缺乏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资金供求方范围的局限性,使得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的资金就少了。同时,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需求也是受到限制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对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主要以联保互保和抵押质押方式为主。在联保互保贷款发放中,出于借款人和贷款人考虑,往往是富裕户一起互保联保。即便是小额信用贷款的信用评级,也是以经济因素为主要依据的,导致贫困线以下的农户和已成为农村经济活动有生力量的正在脱贫致富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大批种植、养殖农户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支持。这种农村金融制度的安排存在缺陷的现象是产生金融抑制的最主要原因。
(二)从需求方的角度分析三明市作为一个丘陵地貌的农业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应该满足那些规模不大、资金需求较小的农户或农村的中小企业,应该尽量提供方便灵活、无抵押无担保的金融服务,不以经济能力作为信用等级评定依据的小额信用贷款。[2](P8-14)再者农户或农村的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浅层次的,基本只有存款需求和贷款需求。大多数的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资金需求数额也比较小,但是这些资金需求少的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多,满足他们的需求才是村镇银行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意义所在。村镇银行首先是为农村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人提供帮助。比如永安有大量的林农,其中中低收入的家庭居多,他们都希望能够在小额贷款融资方面,得到更多的保障性支持,而永安汇丰村镇银行的设立正好为他们解决了这方面的困难。由此可见,村镇银行能更及时地满足小额资金需求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需要,这就是发展村镇银行需要解决的现状和需求特点。
二、三明市创建和发展村镇银行面临的主要问
题村镇银行是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很多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其自身不断的自我完善、增强竞争力,需要社会广大媒体的有效宣传,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在某些方面给予特殊的优惠,才能让村镇银行更加在当今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以下从几个方面来阐述三明市在发展村镇银行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经营规模小,业务系统不畅,资金实力不强首先,村镇银行是新型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很稀少,经营规模小,三明市至今只有永安汇丰村镇银行一家。根据该行财务报告数据,截至2011年12月末,永安汇丰村镇银行存款余额为21991.28万元,比年初增加4628.59万元;贷款余额19750.48万元,比年初增加7513.06万元。[1]虽然业务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从永安当地金融市场的总量来看,其目前所占的市场份额还比较小,对当地金融市场的规模和结构性影响仍然有限。其次,永安汇丰村镇银行由于经营时间较短,其业务系统不畅,导致一些业务也受到了限制性的发展。该行运营至今,只能通过兴业银行以间接接入的方式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导致客户办理转账业务时,需先转到当地合作银行或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然后再转账到收款人,这样一来增加了客户的汇款成本,因此人们在综合多方面的考虑,大多数都会选择方便自己的金融机构进行存贷或转账业务。再次,农户或农村企业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还不高,人们更愿意把钱存入农村信用社或国有银行。而且,三明市地势以山地为主,耕地面积少,交通不够发达,农民和农村企业的闲置资金不多,从客观上也就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存款规模。这些因素导致了“村镇银行贷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却在农村解决不了资金来源的问题”局面的出现。
(二)后发劣势,知名度低,信誉不足首先,与当地原有的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有明显的后发劣势。比如,企业知名度、稳定的存款来源、机构营业网点的布局等与原有的金融机构都存在明显的差距。[3](P31-34)其次,村镇银行是新型的金融机构,它的知名度低、信誉不足,甚至有的人还不知道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区别,为什么还要建立村镇银行等。例如,在永安市的林权改革中,与当地同为“三农”服务的农村信用社来看,永安市林业和永安市农村信用社走向了互惠共赢的良性发展道路,更多的林农在已经选择了通过农村信用社来融资的渠道后,就很少会再考虑到村镇银行。因此在同样利率水平的条件下,林农还是会选择较早进入农村市场、较早被认知、有较高信誉度的农村信用社作为林户的融资渠道。截止到2011年年初,永安汇丰村镇银行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余额670万元,占市场的份额较小。
(三)盈利能力不足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大多数设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方,这些地区基本上是以传统农业为主,没有形成有规模的、有影响力的、有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在这种情况之下,村镇银行想要发展,却没有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另外,农民居住的地区大多都较偏远,而且不集中,这样导致了村镇银行业务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4](P84-85)2010年,永安汇丰村镇银行实现成立以来的首次盈利,全年实现利润8.91万元,利润较少,其他的汇丰村镇银行投资甚至还未实现回报。2011年,该行实现利润473.47万元[1],增幅较大,但是相对于同地区的其他农村合作金融,其运营成本较高。
(四)专业人才匮乏,金融服务的创新性不足村镇银行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提升产品的创新能力,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金融产品,提高其竞争能力。虽然在2011年永安村镇银行加大了产品的研发力度,推出了新的产品和服务,但是,相比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其金融服务的创新略显不足。比如,永安汇丰村镇银行营业网点的业务主要以存贷为主,只有少量的收费业务,其他中间业务发展不快。在村镇银行中,部分的从业人员是从其他金融机构中招聘,易于把原来的观念带入村镇银行中,但是农村金融市场有其自身的特色,如果沿用原来的老路子,村镇银行很难实现为“三农”服务的目标。而且,由于村镇银行主要为农村市场服务,所以很多营业网点均设立在经济不够发达的农村地区,很难吸引优秀的人才,以致于村镇银行的新生力量不足,创新后劲不大。
三、三明市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金融要得到发展更加需要农村市场的支持。最近两年,永安汇丰村镇银行的运行,让人们看到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它在农村市场的广大发展前景。但从上面的分析,也能看出三明村镇银行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三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存款来源由于村镇银行是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而且三明市村镇银行正处于创建初期,社会上对它的认知度并不高,对它的具体职能和服务对象范围等都不明确,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就要利用各种媒体对村镇银行进行宣传,让农户和农村企业对村镇银行有基本的认识,让他们认识到,村镇银行的建立对新农村经济的建设会带来更加方便、灵活的服务。甚至深入到农村基层,宣传村镇银行性质、服务宗旨和自身特点,经常拜访客户提高影响力和美誉度。另外,可以与当地的商会、协会进行合作,挖掘有价值的客户资源,寻求合作空间,走银企双赢、共同发展之路。最后,通过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三明、知道三明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引导有实力的投资者注入资本,为村镇银行的正常经营运转提供了资本基础,从而获得了持续发展的能力,使其能够健康地发展,使其能够更加周到地为“三农”提供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二)协调内外发展,完善农村金融环境一方面,随着村镇银行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信用评价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永安汇丰村镇银行的征信系统尚不能与人总行正常联网,无法对贷款人征信进行直接查询,影响信贷业务的开展。同时也影响了人总行征信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所以,有必要对当地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状态进行调查评级,建立银行信贷信用登记咨询系统,早日与人总行的征信系统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合作。[5](P61-64)另一方面,尽早开通银行卡、网银等业务,启用TM设备,方便客户存取款,扩大业务的覆盖面,拓宽客户群。
(三)加大政策扶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金融机构的新生力量,村镇银行处于经营发展弱势,需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的沟通,得到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以及给予必要的优惠条件。第一,适当放松利率的管制,允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在一定范围内调整[6](P92-93);第二,政府应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降低村镇银行的税负状况,加强其初创阶段的资本积累;第三,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引导其审慎经营和稳健发展。对于村镇银行自身,也应当坚决贯彻执行支持“三农”的要求,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将自身的发展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切身利益相结合,持续加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着力打造成精品化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23-01-10 12:01
来源:
太阳当空照爱发布于:北京市
报告格式:纸质版 电子版 纸质+电子版
出品单位:共研网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不同于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经历了起始期、催化期、提速期及平稳发展期四个阶段。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共研网整理
截至2021年,银保监会共核准成立村镇银行1643家,机构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1306个县(市、旗),中西部占比65.8%,县域覆盖率71.2%。其中山东省村镇银行数量达126家,位居全国首位。预计2022年我国村镇银行法人数量约为1648家。
2011-2022年中国村镇银行法人数量走势
资料来源:共研网整理
村镇银行在提出并设立第一家据点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最初村镇银行成立时间晚,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同,缺少政府的主导政策宣传,也没有进行舆论引导,社会的公信力不足,难以吸引农民存款。再者,很多农民习惯在大型银行中存款,村镇银行吸引力不足,无口碑,因此早期业务数量少。但在村镇银行开业后,人们逐渐了解到村镇银行的职责、能力以及其主要功能,人们对村镇银行的信任越来越多,但因村镇银行扩张速度较快,后期减慢,无法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发展。近几年,我国村镇银行新增数量呈下降趋势,预计2022年我国村镇银行约新增5家。
2012-2022年中国村镇银行新增数量走势
资料来源:共研网整理
村镇银行行业市场前景如何?共研网发布的《2023-2029年中国村镇银行行业调查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详细分析了村镇银行行业相关定义、全球村镇银行行业市场发展现状、中国村镇银行产业发展环境、中国村镇银行行业运行情况、中国村镇银行所属行业运行数据监测、中国村镇银行市场格局、中国村镇银行行业需求特点与动态、中国村镇银行行业区域市场现状、中国村镇银行行业竞争情况、中国村镇银行行业发展前景分析与预测、中国村镇银行行业发展策略及投资建议等,帮助企业和投资者了解村镇银行行业市场投资价值。您若想对村镇银行行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村镇银行行业,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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