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异地就医政策11月办了医保退费啥时候能到帐

您现在的位置:
>
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器2022(个税计算方法及公式)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二、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超额累计税率的计税特点,是把全部应税金额分成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分别按相应的税率计征,税额计算比较复杂。简便的计算方法是先将全部应税金额按其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税,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其余额就为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是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相减后的一个差数。速算扣除数适用的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  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年末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对应税率=奖金收入总额÷12对应的税率  应纳税额=(应得工资-起征工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1.综合所得年度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表(适用于年度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年度综合所得,适用于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综合所得)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综合所得月度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表(适用于月度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月度综合所得,适用于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综合所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计算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月度(包括按月预扣)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2018年第四季度工资薪金所得月税率表,适用于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过渡期  (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纳税人在过渡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扣除个税新法规定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二、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适用于2018年10月以后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税收入额-准予税前扣除金额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一)超过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1-20%)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二)未超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8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800元  2.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四、特定所得的基本计算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2、财产租赁所得  按照每次租赁收入的大小,区别情况计算: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费用800元)×20%  ②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4、偶然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注意:如果另行给予优惠税率或者减半征收的,则按优惠税率或者减半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子女教育  1.2019年个税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  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只是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提醒大家的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二)继续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  (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元。  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  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享受扣除的起止时间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取得的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您需要填报的是在此之后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三)住房贷款利息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或者您的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允许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如果您难以确定自有的住房贷款是否符合扣除条件,可以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等方式确认。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具体由谁来扣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选择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您需要保存好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四)住房租金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您以及您的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您以及您的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按所在的城市不同分为三档:  (1)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如果是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如果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这里市辖区的户籍人口,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支出,具体由谁来扣除,需要有所区分。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您申请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妥善保管好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五)赡养老人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赡养的老人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被赡养人年龄年满60周岁,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您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非独生子女,需与您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可以由您和兄弟姐妹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您和兄弟姐妹还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并且采取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六)大病医疗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注意的是,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支出,在2020年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具体由谁来扣,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的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照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3.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个人所得税20种计算方法算法汇总1.居民工资薪金所得  (1)有住所居民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  (2)无住所居民个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含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级管理人员人员)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含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级管理人员人员)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个人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2.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2)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其他劳务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4.居民个人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5.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6.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  (1)非高层管理人员应纳税额: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不超过90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超过90天不满183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应纳税额:  1)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积不超过90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积超过90天不满183天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减除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7.非居民人员数月奖金所得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税率-速算扣除数〕×68.非居民个人股权激励所得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9.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10.非居民个人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7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11.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12.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性补偿收入-当地社平工资×3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3.个人股权激励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股票期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14.年金领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额。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金领取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1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适用税率(20%)1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减除费用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1-20%)×20%18.财产转让所得(含股权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1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20.限售股转让所得  限售股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照一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计算纳税。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第十六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第十八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扩展阅读
福州如何注册建筑公司日期:2023-12-14 11:29:17福州如何注册建筑公司在福州注册一家建筑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和规定。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步骤指南,帮助您了解福州注册建筑公司的流程。1.检查资格要求在注册建筑公司之前,您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相关的资格要求。根据福州市的规定,建筑公司的注册人必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并且满足相关工作经验要求。2.做好准备工作在进行注册之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和信息:身份证明:包括注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注册人必须提供相关的建筑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注册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公司章程:规...
工程造价公司注销如何办理日期:2023-12-14 11:26:50工程造价公司注销如何办理作为一家工程造价公司,如果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那么办理注销手续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工程造价公司注销的相关程序和注意事项。注销申请流程首先,工程造价公司决定注销时,应当向主管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注销申请书:包括公司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基本信息;2.工程造价公司章程修订决议: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注销的决议文件;3.注销清算报告:对公司资产、负债以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清算,并形成书面报告;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工程勘察公司注销简易办理流程日期:2023-12-14 11:18:49工程勘察公司注销简易办理流程如果您经营的工程勘察公司因各种原因需要进行注销,了解清楚注销的简易办理流程将对您大有帮助。在中国,工程勘察公司的注销程序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工程勘察公司注销的简易办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1.工程勘察公司注销的条件和前提在进行工程勘察公司注销前,您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和前提。首先,您需要完成公司资产清算、债权债务清偿,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次,您需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持有税务机关出具的《涉税证明》等相关材料。2.准备工程勘...
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一般需要多少钱日期:2023-12-14 11:16:48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一般需要多少钱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流程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解散企业、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的程序。在中国,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的流程主要包括办理清产核资、缴纳税费、清偿债务、进行清算等环节。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所需费用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所需费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交易过户费、公告、人工费用、印花税等。具体而言,注销公司所需费用会受到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地区政策的影响,因此无法给出固定数额。自动化工程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1.清产核资:公司解散前需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清查核对,确...
办理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多长时间日期:2023-12-14 11:12:47办理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多长时间办理建筑工程公司的时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许多因素,包括地区政策、行业监管、审批流程等。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办理建筑工程公司所需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本文将从不同层面为您详细解析办理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多长时间。政策规定对建筑工程公司设立时间的影响在办理建筑工程公司时,首先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对公司设立的影响。一些地区可能对建筑工程公司的设立有严格的审批条件和时间限制,而另一些地区可能对建筑工程公司的设立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便利,缩短了审批时间。因此,在选择办理建筑工程公司的地点时...
注册铁路工程公司步骤和要求日期:2023-12-14 11:08:46注册铁路工程公司步骤和要求了解铁路工程公司注册的基本要求注册一家铁路工程公司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和行政要求。在进行注册之前,您需要了解和熟悉所在地区的相关法规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注册铁路工程公司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业务合法稳妥地进行。选择公司类型和名称在注册铁路工程公司之前,您需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和名称。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Ltd.)或其他类型的公司形式。另外,选择一个独特且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制定公司章程和注册资金...
代理注册室内装饰装修公司网上办理步骤日期:2023-12-14 11:07:11代理注册室内装饰装修公司网上办理步骤室内装饰装修公司是提供室内设计、装饰施工等相关服务的企业,其注册程序繁琐,需要涉及许多资质和手续。针对一些繁忙的公司或个人来说,通过代理注册室内装饰装修公司成为了一个便捷的选择。在中国,网上办理注册已成为一种趋势,那么代理注册室内装饰装修公司网上办理都包括哪些步骤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申请代理注册资格首先,如果您希望代理注册室内装饰装修公司,您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成立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并且具备相关的行业经验和资质。在中国,代理注册的要求...
电力工程公司收购手续怎么办理日期:2023-12-14 11:05:10电力工程公司收购手续怎么办理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对于电力工程公司而言,收购已经成为实现业务增长和拓展市场的一种重要途径。然而,收购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财务交易和监管事项,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手续和程序。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电力工程公司收购手续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寻找合适的目标公司首先,电力工程公司需要确定一个合适的收购目标。这通常需要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以确保目标公司与自身业务相符合,并有利于实现战略发展目标。一旦确定了目标公司,就可以着手准备收购的各项手续。进行尽职调查在正式进行收购之前,电力工...
办理勘察设计公司变更注意事项日期:2023-12-14 11:01:09办理勘察设计公司变更注意事项在中国,勘察设计公司变更是一个常见的行为,可能会出于多种原因,比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股东变动、公司重组等。在进行公司变更时,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以确保变更过程顺利、合法和符合规定。法律法规遵循在办理勘察设计公司变更时,首先要确保所有的变更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同类型的公司变更可能受到不同的法律法规约束,因此在着手变更之前,务必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循。合规程序操作办理勘察设计公...
新疆一级建筑资质公司变更如何办理手续日期:2023-12-14 10:59:09新疆一级建筑资质公司变更如何办理手续在中国,建筑行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行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需要遵守一系列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建筑公司如果需要变更一级建筑资质,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办理。本文将详细介绍新疆地区一级建筑资质公司变更手续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什么是一级建筑资质一级建筑资质是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最高等级之一,具有一级建筑资质的公司在承接各类建筑工程时具有较高的信誉和资质。一级建筑资质的变更主要指的是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等信息的变更,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资质等级的情况。新疆一级建筑...
成立建材公司步骤和条件日期:2023-12-14 10:55:08成立建材公司步骤和条件在当前的建筑热潮下,建材行业蓬勃发展,许多人希望创办自己的建材公司。然而,在迈出这一步之前,需要了解成立建材公司的步骤和条件,以确保公司能够合法经营并取得成功。寻找合适的业务模式和定位在成立建材公司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定位。这包括确定公司将从事的具体业务领域,如建筑材料供应、建筑装饰、建筑设计等。此外,还需考虑公司的市场定位、目标客户群以及竞争对手分析等方面。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一份完善的经营计划对于成立建材公司至关重要。经营计划应当包括市场调研报告、财务预测、营销策略、...
定西一级建筑资质升级办理步骤日期:2023-12-14定西一级建筑资质升级办理步骤在中国,建筑行业的资质等级对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具有重要影响,而一级建筑资质是最高等级之一,代表了企业在工程承揽能力、管理水平和信誉度等方面的高水平。如果您所在的企业位于定西市,并且希望升级到一级建筑资质,那么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资质升级办理。以下将介绍定西一级建筑资质升级的具体办理步骤。1.资质条件审查首先,企业需要自查是否符合一级建筑资质的条件,包括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和质量、施工机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企业具备...
}

1个回答
关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08乌鲁木齐市视同缴费15年,如果缴多的那年开始退费的亲亲您好,乌鲁木齐市视同缴费15年,如果缴多的2015年开始退费的个人社保:是个人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城乡居民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两险。职工社保:是企业为参与社会劳动的职工缴纳的职工社保,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社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60%~300%,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并进行缴费。养老保险=当地上年平均工资×(60%~300%)×0.2;医疗保险=当地上年平均工资×(60%~300%)×0.1。职工社保: 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缴纳,由个人与单位共同缴纳个人社保:社保缴纳的费用全部划入个人社保账户。职工社保:职工社保缴纳的费用分为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直接存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存进统筹基金账户;(统筹基金账户就是单位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后再从这个统一的统筹基金中支出基金给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个人社保:缴费低,政府补贴大,公共投入较多,为实现全民参保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居民社保也弥补了一些就业不能覆盖群体的保障问题,例如学生儿童的医疗问题、农村居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但它待遇水平也相对低一些,且城乡居民社保要求一年一缴,不缴就不能再享受医保待遇了。附:城乡居民社保的养老金领取计算方式是: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①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②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职工社保:职工和就业单位共同缴费,是强制性社会保险。它的缴费基数就是职工工资,缴费相对居民社保要高很多,但保障也更全面,退休金也更丰厚,且职工社保缴纳满一定年限(大部分城市是男25年,女20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疗报销。附:城镇职工社保的养老金领取计算公式是: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①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②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养老保险:不再“靠儿养老”,有退休金(养老金)生育保险:生孩子的补贴工伤保险:因公受伤的补偿失业保险:被辞后可以领取补助每个月公司都要交大部分费用,自己也需要承担一部分。已赞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收起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扫描二维码下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乌鲁木齐医保异地就医政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