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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摘 要 核电是清洁、高效、安全的能源,目前核电企业已成为市场电力供应重要来源,在国家的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对于法制建设要求、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核电企业自身发展要求,作为法律风险防控中重要一环,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越来越受重视。建立和完善核电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合同管理效率,优化合同管理体系,是追求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 核电企业 合同 风险防控
目前从核电企业商务合同部门的工作流程来看,主要有采购合同和总包合同两个合同管理种类,其中采购合同管理是针对核电企业所需的物项或服务所进行的活动,包括从提出采购需求开始一直到验收物项或服务为止的全部活动,包括外委服务、紧急采购、零星采购等合同管理。而总包合同管理是针对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报价、合同谈判、条款确认、合同执行等管理工作。核电企业归口商务合同部门作为合同管理主体,需要建立一套从前期准备、签署以及合同义务履行相对完整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偏差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在日本福岛核事件发生后,国际核法律界正在反思国际核法律体系,国内也在推进《能源法》和《原子能法》的拟定和出台工作,核电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企业内部来说安全和质量控制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要求核电企业将合同管理作为利润源之一。因此合同管理面临更多压力和风险,其中的合同法律风险包括交易主体的合格性、合同签订前法律风险(包括要约、承诺、承包商选择和控制、签订前的内控流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合同管理风险包括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风险、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风险、合同管理制度风险、合同管理流程风险和合同信息管理的风险以及核电企业特有核法律风险。
为了做到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核电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和范围,与合同管理模式相匹配,建立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做到从承包商选择开始到合同签订的过程文件逐渐审批,层层监督,建立科学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包括:一个核心:追求卓越的核安全文化和全员的法律意识;二个体系融合建设:合同法律风险管控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融合建设;三个支柱:归口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门建设、合理的合同管理流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四个屏障和四个“有”原则的落实;实体、个人、管理、组织屏障和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五个阶段风险管控:合同主体风险、合同内容合法性风险、合同签订风险、合同履行期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六个内外部力量推进持续提高;审计、效能监察、质保监查、廉洁建设、自我评估、对标管理。
编制实用性强的合同范本,从条款入手,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按照合同类别特点编制参考合同范本,其条款应尽可能涵盖此类合同所要约束所有内容,合同条款尽最大可能严谨、周全,明确约定有关质量、数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违约责任、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争议和纠纷的解决等条款。参考合同文本初稿应该让企业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待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从而做到合同条款的合理详尽、并能更好的维护甲乙双方权益,规避风险。
建立合格供方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合格供方库的承包商,需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审核承包商相关资质,或者委托认证中心进行主体资质审查,审查包括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并掌握相应单位的证明材料。将资格审查合格的供方,分门别类放入合格供方库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供方库中的合格供方进行质保评价和源地审查,随时将考核不及格、承揽项目表现差的供方从供方库中删除,并补充新的合格供方。企业的一切经济合同签约对象都应该来自于合格供方库中,防范由于签约对象的不合法而导致的合同风险,从而更好的规避合同执行风险。
建立合同法律风险管控体系长效保证机制,第一、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到位,建立全员的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第二、责任到位,合同管理部门和法律部门作为合同风险管控的牵头管理部门与合同协同单位责任划分明确,特别要落实总法律顾问作用,保证从决策和管理高度落实法律风险防控;第三、执行和持续改进到位,核电企业已建立了合同法律风险管控体系,让每个员工贯彻执行将保证风险防控落实到位,同时风险防控需要经验反馈,不断进行体系创新、体制健全、机制完善,持续改进。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的涵义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运用节能投资这种节能模式,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国家发展现状。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并不理想,主要是一些生产节能产品的企业在销售产品上打节能投资的旗号,实则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并没有做到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那种综合的规划、设计和管理。真正的节能投资在中国开始发展是本世纪以后,随着国家对节能领域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促进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以及措施;2010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2010]2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意见的颁布和实施加快节能投资的发展,对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目前中国已经涌现出一批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如中节能,山东耀通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国能新源等。截至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国家共完成了三批1283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审核工作。预计到2012年,国家将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节能投资这种节能机制和模式也会在今后中国节能领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2.自治区发展现状。“十一五”末期,自治区结合国家文件精神,开始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2009年12月,新疆常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合同,由新疆常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各供水系统进行融资、技术投入和技术改造。改造后的供水系统平均节电率达到55%以上,节电3200万余度,折合标煤12000多吨,是目前我区一项卓有成效的实施合同能能源管理的项目。
为规范和加快节能服务公司发展,鼓励和扶持社会节能服务力量开展节能服务,促进我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成长改革委关于印发“协议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财建[2010]249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协议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企业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办建[2010]60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等文件精神,2010年8月至2011年8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组织开展了3批地方上报节能服务企业开展了评审,经过自治区初审并先后上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通过审核备案的共有17家。
第一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的自治区3家节能服务公司(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22号公告)是:中新疆和仁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常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安耐洁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对公布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将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公布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合同能有管理项目。第二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的自治区7家节能服务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2011年第3号公告)是:新疆蓝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华孟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天福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国建高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喜马力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地威诺节能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博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节能服务公司(第二批)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并以国家。以上通过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第三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的自治区7家节能服务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2011年第19号公告)是:新疆沃特科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金科瑞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康斯佳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灯塔年华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孚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盛中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安控电器设备有限公司7家公司。通过国家审核备案并具备实施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并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的准入资格。
3.存在的问题。(1)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节能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2)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在新疆尚属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节能服务公司对能源合同管理理解不到位,采用能源合同管理作为项目节能措施的用户(企业)为数不多等问题。(3)部分企业提供的上报审核备案材料编制质量较差,尚未完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行编制和准备。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国家和自治区应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2.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政策支持。国家应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应尽快制订和出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3.尽快完善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4.将年节能率作为费用拨付单位的考核指标。国家和自治区应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公共设施的能源管理问题。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要求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据此,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对支持范围、标准、方式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细化,印发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在5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多节能、多奖励,将年节能率作为费用拨付单位考核指标依据。
5.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加强全社会对节能服务公司及能源合同管理的宣传力度,尤其对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耗能企业要强制执行。通过向国内能源合同管理比较先进示范企业参观学习、参观调研等多种形式来推进此项节能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6.加强申报材料编制培训。自治区应加强对上报材料的编制培训工作,对尚未完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行编制和准备、申报材料编制质量较差的企业将不予通过上报。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节能服务
由于技术创新对基础理论研究的分工与依赖,很多企业在节能技术的研发上往往力不从心。同时,对多数企业而言,能源及其管理并非企业核心能力的一个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得不偿失。引入外部技术力量,通过合同约定开展节能减排成为发达国家降低能耗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市场化途径。
一、合同能源管理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专业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与具有节能意愿的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和能源效率审计等综合服务,而且专业节能公司常常垫付服务所需资金,通过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时间段从能源费用的节约中逐渐收回投资并获得一定利润。
由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和利润是从客户的能源费用节约额中支付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受到广大高能耗客户的欢迎。基于双方的非零和博弈,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得以迅速发展。欧美经验表明,能源服务业对于推动节能减排具有显著作用。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市场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的繁荣发展,在带动和促进了美国、加拿大、欧洲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全社会节能项目加速和普遍实施的同时促进了节能服务产业的蓬勃发展。统计数据显示,节能服务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的高增长和高利润行业。
二、北京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紧迫性
(一)能源资源和环境制约北京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超大型都市,能源资源的瓶颈制约和环境压力比其他城市更加尖锐和突出。北京能源对外依存度高。作为超大型消费都市,北京不仅能源消耗量巨大,同时也是能源极度依赖外部供应的城市。多年来,巨大的原油贸易进口量是北京区别于其他中国城市贸易的显著特点,占地区进口总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四成以上。剧烈波动的国际原油价格威胁着北京的能源安全、制约着北京的经济发展。北京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尤其是严重的雾霾不仅成为北京社会各界的重要关注点,而且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热议。最近耶鲁大学的一项研究报告引用了NASA卫星获得的数据,指出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间,北京的PM2.5平均值是每立方米400微克,而同期,伦敦只有20微克。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北京的投资环境和国际形象,更重要的是已经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和健康,甚至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重要因素。
(二)降低能耗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在化石能源不可再生和供求矛盾日趋尖锐的条件下,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价格不断攀升。第一次石油危机导致石油价格上涨和能耗高的汽车的滞销,使轻便省油的日本汽车备受青睐,由此开启日系车大举进军欧美市场的新时代。特别是在国际航运、发电、冶炼等行业,能源成本占整个生产成本的50%以上。不言而喻,降低能耗能够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巨大的国家,节能市场潜力巨大。尽管北京万元GPD能耗已经降到0.459吨标准煤,但北京节能减排仍然任重道远。一方面,虽然北京经济结构轻型化使北京万元GPD能耗得以大幅降低,但北京是我国第二大能源消费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能源的大量消耗为北京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作为中国科技资源密集度最高的城市,北京对对降低其他省市自治区的能耗水平责无旁贷。北京必须通过节能技术的输出,帮助其他省市自治区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年青海、宁夏的万元GPD能耗是北京的4倍以上,贵州、甘肃、新疆、山西、内蒙古则是北京的3倍。中国能源利用效率低、符合减排条件的项目多、规模经济效应明显,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利润空间较大。北京在通过能源合同管理帮助其他地区降低能耗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三)应对新的低碳贸易挑战
在全球温室效应不断加强的条件下,节能减排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中国作为能耗水平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在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面前,高能耗导致中国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屡屡受阻。
在国际社会环境意识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企业通过率先采取环境规制所要求的环境友好技术可以使其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目前,中国的大多数企业尚未意识到悄悄来临的包括碳关税、碳足迹等国际碳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威胁,大多企业还未开展相应的应对措施。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非常严峻。中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是中小企业,靠自身实力无法在短期内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也无法提高能效并减低温室气体排放。
三、推进北京合同能源管理的措施建议
北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不仅具有现实的紧迫性,更大有用武之地。作为中国的首善之区和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发展和推动能源合同管理业务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北京市相关产业和重要企业的能耗水平,还可以通过对外服务,降低整个中国的能耗水平。北京企业通过与相对落后的地区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可以把北京相对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运用到生产实际,帮助降低其他地区的能耗水平。同时,北京的节能服务业也可以获得巨大的市场。
(一)通过技术攻关降低重点企业的能耗水平
在全球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为了推动北京市节能减排业务,北京市曾经与在京的10大能耗大户签订了节能协议。毫无疑问,这些举措对推动北京的节能减排事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可以肯定,这些在京的大企业仍然存在巨大的节能减排潜力和空间。北京可以通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方式,对在京能耗大户的节能措施开展攻坚战。由于北京高校云集,高端技术人员荟萃,应该可以比较顺利地获得降低能耗的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不仅是降低这些能耗大户能源消耗的保障,更可以为北京市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一定数量的能源管理公司,向其地区输出能源管理技术
北京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都市。相对于全国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北京在成本方面毫无优势可言。北京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取得竞争性优势,获得高端利益。通过输出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寻找经济转型的发展方向并发挥自己的优势。
北京和中国相对落后地区的能源合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很多城市的万元GDP能耗高出北京3~4倍。这些地区的高能耗企业,是北京开展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重点和主攻方向。通过节能技术研发的强弱联合,使北京和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优势互补,达到相得益彰的目的。通过向能耗较高的省区提供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能源技术服务,提升落后地区产品和产业竞争力。
(三)支持能源管理企业做强做大
以服务为主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节能融资、专业管理、节能方案、综合审计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全面的节能效果保障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高端服务,具有高利润回报的特点,是北京服务业的新增长点。
通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把北京节能服务产业化、规模化。北京与外地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能效合作项目。正如前文所述,北京同青海、宁夏、山西、内蒙古、甘肃、新疆和他能耗水平较高的省区的合作具有良好的前景。但是,发挥北京的技术创新优势、促进中国整体能耗水平的降低不能依靠个别专业人员和少数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必须发展数量相对较多的专业化能源合同管理的公司。北京市应该通过提供融资、维持政府间接洽及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政策优惠等措施促进北京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发展。
(四)对外投资新能源项目,优化北京能源结构
目前,我国大型对外投资项目过于单一,大多数投资集中于传统能源和矿产资源项目,现在应该对此走出去战略进行调整。北京企业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参与国内外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新能源项目开发,提高能源供给的多样性和来源地的多元化,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优化能源结构。例如,投资于美国的清洁煤炭项目、页岩气项目;投资欧洲风电、核电项目;投资非洲的太阳能项目等。从投资合作项目中,建立新能源的供应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北京企业可以接触和学习国际前沿的清洁能源技术、先进的能源管理经验,这对于推动北京企业在国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高效地利用中西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清洁地利用中国丰富的煤炭资源的具有重要意义。
(五)鼓励北京高科技企业投身合同能源管理
随着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清洁能源、绿色能源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许多跨国企业都开始承担与其地位相当的社会责任,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以谷歌为列,据统计,到目前为止Google已经在能源行业(包括再生、清洁能源)投入了近10亿美元。
在国内,人们往往忽视了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实际上是用能大户这一事实,其庞大的数据中心运行耗费巨大的电能。北京是中国信息技术企业高度汇集之地,中关村更被称为“中国的硅谷”。这些高技术企业应该承当自己的社会责任,发挥其信息技术优势和资金优势投身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绿色能源。例如,可以将其高耗能的数据中心建在中国西部,利用当地风能,不仅自身应该在节能减排、绿色运行、能效提升和资源优化上身体力行,还应该尽力为政府、企业和家庭提供节能解决方案。此外,北京云集了中国众多大型央企和国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条件得天独厚,有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进行较大力度的绿色能源投资并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这对于北京优化能源结构、降低排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共同应对区域环境治理
合同能源管理在促进区域节能减排合作、推动区域环境治理方面有用武之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之前将大城市的PM2.5浓度降低15%以下。北京市的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气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是一个局部地区可以独立完成的任务,必须从区域治理上想办法。以雾霾高发的京津冀为例,北京的大气污染不完全是本地燃煤、工业、机动车污染产生,区域污染物输送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周边的高能耗产业,尤其是钢铁、煤炭、电力、化工等领域的大规模发展,导致了空前严重的环境危机。以往,中国政府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区域环境合作往往面临地方利益的巨大障碍,效果不佳或不可持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最大优势在于各利益主体建立在自愿基础上,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拥有先进节能技术实力的企业和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运用节能降耗技术,从源头上降低能源需求、推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企业、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多赢局面。
参考文献:
[1]袁海臻,高小钧,杨春权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能源技术经济,2011(01).
[2]王树茂.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J].中国能源,2008(02).
[3]柳晓雷,杨莹,李晓丹等.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J].节能与环保,2008(04).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一、历史发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把节能减排上升为一项基本国策。各单位为降低能耗实现既定的节能目标,引入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提供从设计规划、到实施节能的一整套服务,从项目实施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中回收投资和取得利润,与客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实现双嬴。
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和应用尚处于“幼年期”。1962年,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局负责人邀请工程师Gondy Taylor对弗吉尼亚州四所学校能源使用状况进行分析,看能否有降低能源费用的可能,这个是有记录的最早能源诊断。但因当时能源价格低,这一超前实验没有得到共鸣。但从1973年,石油输出国组织关闭供油阀门,使世人第一次感受到能源危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就在我国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达成了共识,并决定共同实施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开展节能工作。1996年是个关键节点,这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了大型节能合作项目,正式将“合同能源管理”引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能覆盖的行业很广泛,用能行业都和它相关。高等学校集教学、科研和生活于一体,既是人口的高密集区,更是能源消耗大户。根据统计,2011年占到全国总能耗的9.6%。党的“十”第八章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校作为能源消耗大户,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责无旁贷。所以,在高校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能源管理方法研究和探索,是当前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有力措施,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常见风险。相比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机制,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起步较晚,还面临众多障碍。如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专业节能人才,能源价格市场化没有建立等,这就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实践运行中遇见很多困难和风险。通过对已有的各高校节能项目申报材料分析发现,在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过程中,各高校对如何选择节能项目和项目运作模式没有清晰的思路,对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节能效益的分配也没有明确,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风险和管理控制也没有注意到,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和节能工作的开展。下面就高校在引入合同能源管理中遇见的风险进行归纳。
1、合同风险。合同文本签订不规范,没有对技术、数量和金额等等进行明确;对合同履行过程时间节点没有规定;文本缺少附件(附件一般都包含对正文关键条款的解释和延伸);不重视服务,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集设备、服务、工程于一体的。
2、技术性风险。产品技术成熟度,节能实现程度是否能达到预期期望。设备性能可留有扩展空间和新设备对接接口。
3、人的风险。主要有项目双方沟通协调问题;客户管理层重视程度;服务操作维护工作人员的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使用者对节能的认识。
4、意外风险。影响合同能源项目顺利实施的意外因素主要有政策变化、能源价格、成本变化、自然灾害、技术升级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防范对策。各高等院校在进行节能改造时,积极引入合同能源方式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校需要能对合同管理项目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种风险,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效率,提高办学效益。具体的研究方法如下:
1、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实施前的风险分析。用能状况诊断是项目开展的基础,可为确定能耗基准、节能措施和节能目标提供支持。高校应在了解和掌握用能状况的基础上确定适用具体项目的节能措施,是更换设备,还是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是优化用能环节,还是改善用能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方案,通过本研究使得高校对要实施的项目应有充分认识。
2、对项目实施进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合同能源管理风险识别是要从错综复杂环境中找出合同能源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风险,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并按照效益与风险对等的原则,确立了基于风险系数的效益分享额和分享期限。为高校提供识别风险,提高收益,提出一种定量分析风险和效益的评价方法。
3、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进行确定。在项目方案确定的情况下,量化节能目标,双方确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实际的节能效果如何,需要通过测量和验证来进行确认。
4、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绩效评价。设立绩效评价指标--结果指标与行为指标,绩效评价标准制定,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衡量、差异分析、差异调整。避免缺乏可操作的业务流程,防止盲目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风险进行预警提示,提供解决思路。
高校通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中遇见的风险进行分析,通过项目选择、节能运作模式等方式进行识别、监控、估测、评价得出最佳选择,从而有利于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实施,能促进包括高校、节能公司、股东、客户、银行、供货商等在内的合同各方利益的实现,最终促进环境、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整体社会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系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安徽省厅属高校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现状及改进对策》项目编号:SK2013A027的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安徽工商职业学院。E:ZY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智能物资管理系统;电力企业;仓库智能化
1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1.1不能适应现代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
仓储管理作为供应链中重要的一环,能直接影响电力企业供应链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虽然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智能化技术已在各个行业和领域有了广泛的应用,但我国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环节仍沿用传统人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由于仓库管理员的人工登记、手工录入等操作的制约,就会导致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采用人工的模式,由于其工作的重复性和繁琐性,会严重影响电力企业的仓储业务工作效率;其次,由于人工服务会受到工作人员的情绪、工作时间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不能随时为电力企业的仓储环节提供服务;最后,人工管理模式容易因人为的操作存在一定的错误,因而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会影响仓储管理数据的准确性[1]。因为传统模式存在这些问题,导致传统的物资管理系统不能适应现代电力企业的发展需要。因此需通过智能仓储系统建设改变当前传统的物资库存管理模式,以促进现代化社会背景下电力企业的发展。
1.2采购与合同管理不规范
采购与合同管理不规范也是我国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采购与合同管理在我国的电力企业仓储管理占据着重要的位置,采购与合同管理工作能保证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也能帮助电力企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但在我国的电力企业仓储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过程中,物资需在进行需求计划、采购订单、款项支付等方面的流程审批后才能归入仓库或投入到正常的生产过程中。这些流程的审批通常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会严重影响物资管理业务的办理效率[2];其次,在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过程中,还会由于采购与合同管理所涉及的不同专业的软件切换和重复信息的录入而对仓储管理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再次,在采购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性的管理程序规定,就会导致采购与合同管理业务流程既不规范也不稳定,影响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的正常工作[3];最后,在采购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着档案资料分类不同步、录入资料过程繁琐的问题,也会影响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工作的开展。
2智能物资管理系统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和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现阶段正大力发展发电行业的智能化建设。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为推进智慧电厂的建设、满足公司的物资管理需求,借助公司现在的物资管理系统平台制定了智能物资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方案。将智能化技术与物资管理系统相结合,不仅能提高电力企业仓储管理的工作效率,还能规范仓储管理的工作流程,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对智能物资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智能仓储系统再造和采购与合同管理模块升级两个方面。
2.1智能仓储系统再造
2.1.1主要硬件设备
要想电力企业的智能仓储系统进行再造,首先就要对仓储管理的主要硬件设备进行改进和完善。智能仓储系统的主要硬件设备包括自助式收货发货柜、工作站、RFID标签及桌面发卡器、通道门、无线AP、专用PDA以及监控设备。自助式收货发货柜的多台并联使得一个操作屏幕可同时控制多台机器,并能在补货时进行自动计数;工作站可为业务人员和库管员提供查询、录入和标签打印等操作。RFID标签及桌面发卡器和通道门通过对在高价值物资以及需要进行跟踪的重要物资上粘贴RFID标签,并设置通道门检测,可以防止误拿、错拿等现象,检测到未经过正常手续领用的物资出门时,进行声光报警并记录在系统中;无线AP能够实现仓库的全WIFI覆盖,以支持手持App随时在线进行业务操作,如盘点、查询等;专用PDA可通过红外方式扫描二维码,读取RFID标签进行批量盘点等,运行库存App进行业务操作;监控设备能根据收货/发货机开关信号以及门禁系统信号,将视频内容与每次业务操作记录进行关联,以便回溯。
2.1.2仓库设置
要想电力企业的智能仓储系统进行再造,还要对电力企业的仓库进行设置。将电力企业仓库中的物资根据物理特点、规格和价值来进行分类,并将不同类别的物资放置在不同的库区进行管理。在开放式的自助库区,将自助式收货发货柜作为支架对小型低值易耗品和常用备件进行管理;货架式的备件存放库区用于存放异型低值易耗品和常用备件,同时可将自助式收货发货柜直接用作自助区与存放区的间隔;货架式的单独库区主要用于高价值或重要的物资存放,由于这些物资都粘贴有RFID标签,因而对这些物资的存放需要通过RFID标签及桌面发卡器和通道门来实现;开放的自助式验收库区主要通过摆放自助式发货柜来存放待验收的物资;而对于钢材、油类、大件类等不能通过智能设备进行业务处理的,就需要设置专门的库区来进行人工操作管理。在仓库设置的过程中,为保证操作的即时性和对权限的控制,需将仓库物资的存放和管理与硬件设备相结合。此外由于现阶段电力企业的物资都是通过物流公司运输,为方便对到货物资的统一管理,可在厂门口设置到货专用智能柜,并配备监控设备。
2.1.3软件系统
要想电力企业的智能仓储系统进行再造,还要注意对软件系统的改造与升级。在对物资管理系统的软件进行升级时需注意:需开发物资管理系统与智能设备的接口,以保证智能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能传递给物资系统,让其能自动在物资系统中完成单据的状态改变、库存数量的更改、发料人的记录等;需开发物资管理系统的综合盘点系统,对需自动盘点、自动批量盘点和扫描二维码进行盘点等方法进行综合管理;需对物资管理系统的二维码标签打印及RFID发卡功能、智能化货位指示功能、实施库存定额管理功能、现有的到货—验收—入库—发料功能进行开发和改造升级;要开发整套的手持App系统,让供应链的管理不再受到办公地点的制约,实现供应链管理功能的全面移动化,满足各类库区和物资采购所需要的管理要求。
2.2采购与合同管理模块升级
2.2.1基础管理
要想实现供应链管理中的采购与合同模块的升级,首先就要对包括物料主数据、仓库管理、库位管理、安全库存、计量单位、计划员、采购员、会计期间、存货计价方法、期末结账等在内的基础信息进行配置和管理。针对数据存储而言,可通过建立电力企业的云数据中心来实现各专业软件间数据的一次性录入。这种存储结构能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来实施同步的云数据中心上传备份,以满足物资管理业务审核流转的需要。针对物资管理的相关信息而言,不仅要对物资管理过程的采购项目、物资的基本信息等进行管理,还要将绩效考核指标分析与优化方案设计的信息也纳入物资的基础信息管理之中。
2.2.2采购过程管理
要想实现供应链管理中的采购与合同模块的升级,还要注意对物资的采购过程实行有效管理。对电力企业的物资采购过程进行管理主要包括需求计划、采购计划、采购订单、统计报表、物资超市、会计期间、期末结账以及自动记账等方面。需求计划的管理主要是指采购部门需要实现需求计划来源、汇总以及根据安全库存生成需求计划并提供费用的预警及限制范围;采购计划的管理主要是指对采购需求汇总、工单策划物料、平衡利库后生成采购计划,在进行采购计划的管理时需格外注意安全库存的问题;采购订单管理则主要指生成采购订单,记录与供应商物资相关的采购信息,在遇到问题时采购人员可将其进行及时的反馈;统计报表能为物资需求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库管部门以及领导层等提供所需的统计查询、相关统计报表和辅助决策;物资超市能最大限度地优化物资配置,减少物资采购和管理中的浪费;会计期间需根据电厂的需要进行设置,并随时根据财务需要进行调整以满足电厂财务结账的需要;在进行期末结账时要保证当前会计期间内物资系统的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自动记账则需通过当前会计期间内的暂估出入库和财务出入库(发票及红冲)自动生成会计分录来实现[4]。
2.2.3合同管理
要想实现供应链管理中的采购与合同模块的升级,还要注意实行合同管理。在电力企业中,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对合同实现全过程的管理。在智能物资管理系统中进行合同管理,能够将合同基本信息、立项信息、招标信息、合同投标信息、合同变更信息、合同收款信息、合同付款信息、合同评估都纳入到合同信息报表中,并对合同的有效期和付款日期等进行自动的时间提醒。此外,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还能有利于合同管理的审计监察以及问责,以此来完善电力企业的权责体系。综上,智能化的技术为我国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系统改造和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持。通过对智能仓储系统再造、采购与合同管理模块升级等方式来实现物资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建设,不仅能让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还能规范采购与合同管理过程,提高物资管理的工作效率,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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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庚.浅议物资仓库管理智能化建设方法[J].信息系统工程,2020,9.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水利工程,多是建立于较为偏僻的环境中,在进行水利工程选址勘探设计活动中,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会出现现场情况与勘探设计不相符合的现象,尤其是进行工程基础开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基岩破碎等不良地质,需要进行基础处理,增加施工造价等。针对工地现场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做好记录。记录可以采取文字、图片、影像等多种方式,为工程索赔提供真实可见的数据。
2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是保证水利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施工管理,需要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与事后控制。事>!
3加强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是索赔的主要依据。签订有利合同是进行工程索赔的重要基础。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进行充分解读,分析合同规定的条件,尤其是需要对合同中标明的工程范围、义务、价格调整、工程变更、违约责任、索赔时限等条款进行充分研究,从合同中,找出支持索赔的依据,并需要在索赔时限范围内,进行索赔。分析合同时,应与实际施工图及合同技术要求之间的差别进行对比,找出索赔依据。
4重视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如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等,与工程的索赔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工程预算与报价属于费用索赔的计算依据。工程预算是在签订合同中明确的工程费用开支额。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不存在干扰因素,施工单位在合同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工程施工,则业主按照合同签订时规定的值进行支付。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干扰事件,则会增加施工成本,理论上,所增加的施工成本属于索赔值。为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需要加强索赔,索赔成功需要具备两个主要的条件:第一,水利工程预算费用项目的划分需要合理,详细,报价需要符合实际情况,这样可以及时发现索赔依据,并方便进行索赔计算;第二,在索赔时限范围内,在合同中规定有一定的索赔期限。为此,需要保证索赔达到一定精度,并及时进行索赔。
5结语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电力营销;市场化;精细化;效益最大化
一、当前电力营销工作的现状
(一)居民用电市场开拓难。当前,居民用电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可替代能源与电能竞争加剧,特别是天然气、太阳能等逐步进入居民家庭。如何迎接挑战,提高市场占有率,已成为当前电力营销的重中之重。目前,居民用电市场开拓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市场不敏感,供电产品多年不变,产品的策划、设计、销售手段远远落后于能源市场的发展及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国家能源政策及现行能源管理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力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二)电费回收工作面临较大的压力。一是由于收费人员收费不力和责任心不强,容易产生用户欠费。二是用户资金周转困难时,容易产生用户欠费。三是季节性排灌用电、临时性用电户,容易产生用户欠费。四是“五小”企业及一些私营企业,由于政策性的调控、政府强制关停或出现突发事件,容易产生用户欠费。五是法律的漏洞及用户交费意识淡薄,容易产生用户欠费。
(三)供电合同管理的现状。一是从事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环节及人员多,没有专职的合同签定人员,并且人员变动频繁,合同签定工作标准难以统一,工作质量不高。二是由于供用电合同涉及到所有用电客户,签约数量巨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修签率、轻修签质量;重高压合同、轻低压合同;重城市、轻农村;重电子签约、轻书面签约的现象。三是修签流程不够规范,相关部门管理缺位。在合同修签时仅由营销部门负责把关,企业法律顾问、安监、纪委等部门没有参与进来。
(四)农电工队伍管理急需加强。一是人员结构不够合理,部分综合素质不高,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不适应。二是管理模式比较陈旧。由于工资、奖金的差额较大,造成了少数农电工心理不平衡,容易产生消极思想,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和农电工队伍的稳定。
(五)线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一是关口抄表纪律问题,存在着不按时抄表的现象,特别是恶劣天气下情况更严重;部分单位为了完成线损指标,采取少抄关口电量,或通过调整关口电量的办法来完成任务指标。二是计量问题,部分计量设备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电能表不走字、跳码;低压动力表超期服役现象严重。三是素质问题,新型表轮显内容多、投放快、培训少,造成错抄现象较多。四是线损管理的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岗位与一线生产岗位脱节,管理降损与技术降损脱节,营销、稽查、计量、生产、调度等线损关联部门信息及管理脱节。五是线损管理的绩效考核,存在重指标考核、轻计划管理、轻统计分析、轻机制创新的现象,线损管理专工在某种程度上仅发挥了线损统计员的作用。
(六)电力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存在风险和不足。目前电力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存在四大安全风险:一是技术风险,由于电力营销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上有一定缺陷,造成系统不稳定或不安全漏洞较多,如非法用户或电脑黑客可轻易地入侵系统、电费统计有时会出现重复或遗漏等;二是误操作风险,误操作风险主要指系统维护和操作人员无意识的误操作带来的风险,如电价标准修改时因出错而造成的电费误算;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违规操作风险主要指个别系统维护和操作人员可能利用工作之便,采用隐蔽的技术手段,蓄意对某些重要数据进行更改而造成的风险。
(七)供电服务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缴费难。最近几年来,由于“一户一表”改造及新装用户增加,用电客户数量增长过快,供电营业网点不足,满足不了客户缴费的需要,排队缴费的现象在部分营业厅还继续存在。不少客户对一些新的缴费方式(如网上缴费、电费冲值卡等)还不能很快接受,仍习惯于到营业窗口缴纳现金。缴费难的问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主要是所设计的缴费方式还没有真正从便民角度考虑,方式尽管多,但方便的少。二是故障抢修问题。用电高峰时期,故障点多,故障大,特别是遇有雷电大风天气时,在短时间内出现抢修速度不能满足客户需求。
二、建议及对策
(一)关于居民用电市场开拓的建议及对策。一是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刺激居民用电消费,如采取消费积分方式,对达到一定积分的客户赠送礼品,维护客户的忠诚度。二是加大用电知识宣传,倡导用电新观念。开展居民生活用电知识宣传,用传播科学知识的方法引导和促进电力消费。开展电能示范小区的建设,邀请客户代表参观示范家庭的用电情况,帮助客户了解和树立现代、时尚的生活观念,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品质。三是积极开展市场分析,应对可替代能源的竞争。加大对可替代能源的研究和分析,抓住天然气管道还未大范围铺设的时机,积极抢占家庭炊事能源市场。大力宣传电热水器、蓄热电锅炉的优势,应对太阳能热水器、燃油燃气燃煤锅炉的推广。
(二)关于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的建议及对策。一是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严格落实《电费回收考核办法》,确保电费回收。二是采用技术手段,确保电费回收,积极推广IC卡装置,对新增、新装用户、老户启用、交费不积极的用户推行预付费装置,避免用户发生欠费,从而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三是运用法律手段,利用法律的武器对恶意的欠费用户进行催收,确保电费回收。四是建立电费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电费按时回收。针对季节性排灌用电、临时性用电户,采取预收电费的办法防止用户欠费。五是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电费回收工作的困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确保电费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三)关于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的建议及对策。一是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机制,完善人员体系建设,应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按照《福建省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二是实行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四制,规范高压供电合同和低压供电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修签质量;建立合同内部会签、流转分级审核责任,严把合同签约质量关,降低和杜绝合同修签错误和遗漏。三是建立合同计算机管理系统平台,统一模式,提升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四)关于加强农电工管理的建议及对策。一是完善用人机制,严格招聘纪律和制度,稳妥做好农电工招聘工作。将社会上年纪轻,学历较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吸纳到农电工队伍里来。二是完善薪酬体系,合理提高农电工待遇,实行台区竞标、考核及补贴的方式来提高农电工的收入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培训机制,采取个人自学和举办各种培训班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提升农电工的整体素质。四是引进竞争机制,严格业绩考核,实行淘汰制,增强农电工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 合同管理 特点 问题 动态管理
1.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带来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①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长,受外界影响大。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②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着,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8%的工程造价。③由于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复杂关系,处理好各方关系极为重要,同时也很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④由于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2.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管理者在处理合同索赔事宜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关于索赔事件有一个时效问题。合同条款要求承包商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将他的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中期的过程中,不重视索赔时效问题。将一些本可以进行索赔的合同事宜,拖过了有效期内,导致最后的索赔不成功。
2.2合同管理者在工程合同管理中,要注意书面确认的重要性。对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一些可能涉及合同事宜的言行,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进行确认。确保以后处理合同事宜不会出现“空口无凭”的扯皮现象。有的承包商确信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某件事上有违规或变更行为时,认为涉及的金额不大,并且为了不影响和业主的关系,而选择了放弃索赔权利。在这样的思想下,错过了一次次的索赔要求,等到发现累计的金额数量达到一定数目,已过了索赔有效期,并且还没有相应的书面文件。
2.3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一般在合同出现问题后不能严格按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合理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3. 加强电力施工中的合同的动态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3.1事前控制
它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也称主动控制。因此质量控制的重点应是贯彻以预防为主,事先控制的原则。
3.1.1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检查各参建单位、承包商、监理准备工作。确定工作程序:A、说明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关表样,明确报表时间;B、明确现场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等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C、明确各单位各个人员职责分工。
3.1.2搞好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由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使参加施工的各单位人员思路一致,最大限度的避免施工中出现失误。
3.1.3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总监审批,不准开工。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的重点是:A、总体布置是否合理;B、技术措施是否得当;C、施工程序安排是否合理;D、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
3.1.4严格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配件进场验收合格,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等材料进场复验符合验收规定,不合格材料不准采用,必须退场;
3.1.5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但,任何设计变更不的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设计变更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或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
3.2电力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3.2.1监理旁站,旁站监理只是建设监理工作中用以监督工程质量的一种手段,主要是为限制不正当的施工行为,工程质量事中控制,所采取的监理方法之一,它与监理工作的其它监督手段结合使用,是质量监理工作中相当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2.2巡视与抽查,如果说在工程质量事中控制中,旁站是蹲点的话,那么巡视就是跑片,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于重要部分或关键工序增加抽样比例,判断此关键工序是否失控、如果存在的“系统性质量偏差”,提出整改意见。
3.2.3监理日记,是系统的反映监理过程,对有特殊问题的原因、处理结果,以文字记载下来。监理日记必须掌握以下原则和要求:A、实事求是,遵守监理工程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从业准则,客观公正地记录工地施工、监理情况;B、书写工整、规范用语、内容严谨,应反映监理活动的具体内容及其深度、广度、体现时间、地点、有关的人以及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使用专业术语和规范文字,体现监理行业特点、技术要求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文字与数字相结合,检测数据及其单位要符合规范和标准;C、问题的发现和处理,要有始有终,记录问题时对问题的描述要清楚,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都要跟踪记录完整;D、及时送审、签认、存挡,防止丢失缺损,加强监理日记的档案管理,提高监理日记的档案使用价值。
3.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又称被动控制,有人称它为负债管理,意指今天的管理是为昨天欠下的债所做的,不良结果一旦发生,损失已经造成,无法挽回了。
3.3.1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评价,对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直至整改合格于以验收。
3.3.2技术事故的事后控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设计院、专家会诊,拿出整改方案,监理监督整改。
3.3.3事后控制还有:参建单位内部验收,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细部检查,业主组织的客户看房等,这些活动参加的人员多,不同专业,不同需要,全方位,多角度的提出整改意见,是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价,也是对工程质量的事先控制、事中控制的检验。
结束语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则是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越来越受到电建企业的重视。合同管理涉及企业全面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一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该项目的盈亏额,必须引起项目经理的重视。工程建设项目战线长、作业面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并且施工期间存在许多不可预见因素。施工企业必须抓住项目的特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并为企业争创最大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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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凤霞(1962-),女,大学学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经济师,主要研究综合经济管理方向。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9篇
1.非正式书面合同风险。在我国经济活动中,书面合同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它可谓协议双方所有约定的核心证据。但重视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的企业并不占大多数,更有小部分企业所持有的交易凭证只有发货清单或是对方电话,并无正式书面合同,如此履行合同,其风险隐患不可谓不大。
2.未明确合同细则风险。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企业同合作方建立了书面合作关系,然而,合同签订行为随意性较强或者规范度不够,其中以未明确合同细节约定为主。相对不重合同签订的企业,它们重合同签订,但对合同细则风险认识不够,签订合同时多因条款不完善或是责任表述模糊而致使约束力不足。合同纠纷隐患就此埋下,企业损失无法避免。
3.合同履约监控不足风险。经济的飞跃发展,促使合同日渐成为企业管理的有效也是必要手段,然而,不少企业并不重视监控合同履约过程,合同管理结构以及相关制度并未建立起来,致使其签约行为无法规范,更无法有效监督履行过程。
4.防范意识不足风险。抛开正常的合同管理不谈,企业对部分极端情况防范意识不足则会引发相应的风险。比如,员工伪造证件、假冒身份骗取合同资金;借由中介组织进行合同诈骗;以预付款或押金等形式骗取货款,等等。
二、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途径
1.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企业合同管理法律化、科学化、规范化,首先要求其管理体系科学化、严密化,以确保其各项管理活动有章可循。首先,制定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其切实可行;其次,强化合同从签署到审批、审查,直至备案、登记等全方位的管理;第三,加大对合同检查力度。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作用,使其逐渐程序化、规范化;第四,制定并健全合同考核制度,尤其是针对违规处置合同的行为制定相关的惩处措施;第五,强化合同监管力度,不定期抽查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其相关条款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考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2.强化合同管理者知识和技能学习。若想很好地管理相关合同,要求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者对于自身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持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匹配合同管理岗位要求。合同管理者在学习实践的过程中,应抓住重点,先从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始,渐入佳境,逐步深入到专业岗位知识。学习的过程中,切记认真领会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制度;而在合同管理实践中,则应切实做到合规、合法,并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此外,合同管理者自身也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工作之余,应积极学习风险管理知识,系统地学习并掌握风险的危害、存在形式以及防范措施,等等;工作实践中,积极尝试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大脑,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学着在工作中取长补短、虚心求教,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持续提高。
3.加强合同正式签订后的监督以及结算管理。企业签订合同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避免违约行为,保障合约条款顺利履行。除了强化签订正式合同之外,更要对签订后的监督以及结算管理予以强化。这就要求企业合同管理者以及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一方面,强化合同签订初期审核,另一方面,加强合同履约监督。而具体监管实践中,应对诸多合同履行受阻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或领导汇报真实情况,以降低违约事件发生率。合同履约过程中,除了有必要加强监督之外,合同结算也是其中重要一环,不讳言,某种程度上来说,企业能否实现经营目标,合同结算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通常,完整的合同结算过程需要很多部门协同完成,比如合同签订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以及法务部门,等等。因此,强化合同结算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方面。
4.强化重大合同审查。企业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重点管理严重威胁企业经济效益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合同,从合同谈判、起草到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都要不遗余力地强化管理力度,尤其应加强中大合同审查,以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具体合同管理实践中,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包括管理层、财务部门、合同订立部门、审计部门、供应部门,等等,针对重大合同,从入账到付款,乃至结算都须严格依据合同条款执行,以降低相应的风险,借此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为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定期组织审查、监管合同履行情况也非常必要,而针对违背市场需要的一些合同管理办法则应及时调整、修改或完善。
5.成立并健全合同管理部门或机构,并强化其履职能力。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的另一关键就在于是否具备健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机构及其履职能力如何。而现代企业虽然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很少有企业专门为此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机构,这对合同管理来说,极为不利。通常,“合同专用章”是企业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重要印鉴,它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而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机构对其妥善保管是现代企业整体形象以及安全经营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意识突出的现代企业赋予合同管理部门或机构的核心人物之一就是设专人专管“合同专用章”,同时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制度予以完善,做到专章专用,严禁合同专用章私用。而在合同专用章使用过程中也相应的要走严格的流程,有相关负责人授权批准,并要记录备案。与此同时,合同管理部门应持续提高其履职能力,基于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细致把关合同签订的全部细节,从合同谈判、调查以及签订等多个环节都要积极参与,并为合同签订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诸如细致研读合同条款,及时处理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一切行为,尽可能避免纠纷以及欺诈,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结语
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极为重要,其过程又是相当复杂而繁琐,可以说,企业管理全过程都会受其影响,并同企业未来发展息息相关系。鉴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笔者认为,现代企业切忌因麻痹大意而引发非必要损失,应针对企业现状,首先加强防范意识,在统一管理合同机构,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通过一切可行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源合同管理范文第10篇
(一)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依据勘察、设计技术等相关资料,为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经双方约定,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共同签订的工程施工协议。它是承包人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保证建设工程按期完成的重要法律文件和依据。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犯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业人员和专业培训;组织合同的审查和依法签订;监督和检查工程合同条款的执行;依法处理合同纠纷;及时将合同文件及附件归档保管。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建设工程合同是依法签订的,是用来协调处理合同双方经济关系的依据;承包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好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参与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支付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主体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既是建设主体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双方矛盾与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依法行使各自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及时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国的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建筑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要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必须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勇于面对国外企业的挑战,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缺陷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部分建设工程合同存在合同文本不规范,约束条款不全面、细致和严密,条款过于笼统、含糊不清;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显失公平或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有些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责任不明,缺乏有效地监督和控制,造成合同签字主体不清、谁都能签字,应该履行手续不全,缺少必审查和风险评估;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只重视工程预算、决算管理,轻视工程合同管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在:有的企业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虽具有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但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有些企业设置的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仅能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无法解决合同矛盾与纠纷。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与手段
(一)健全和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现代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体,要强化合同管理意识,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工程合同管理、监督的良好氛围。2、健全和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安排专职人员从事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规范,并做好工程合同文件和附件、工程商洽、变更记录及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二)严格履行管理程序,抓好合同审查、签订环节管理1、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要坚持“两级三审”制度,即由企业主办部门和职能部门两极单位,先后按照专业技术、经济商务和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审查;合同主办单位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审查结束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报主要领导审批。2、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有:一是做好对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调查。二是做好合同对方主体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三是要做好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四是要做好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的合法性进行调查。五是审查合同文本是否规范。重点审查合同是否采用了规范文本,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公平、全面,是否能准确表达双方谈判内容。3、合同签约前,主体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和招标文件对合同内容及条款进行实质性谈判。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分析研究,提出建议并作出相应的承诺。就工程合同中全部条款,主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三)做好合同“后评审”工作。实施合同“后评审”既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也是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阶段性总结。评审的内容主要有:评审工程合同执行情况,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合同管理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法律漏洞,对不严谨或易被对方要求索赔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正。
(四)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通过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道德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相关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举办工程合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从而提高专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综述,合同管理既是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现代企业应当重视工程合同管理,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查、签约和履行的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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