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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方网站,非法经营罪案例及立案标准?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18日发布《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此前,非法经营罪已将非法放贷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9年10月21日发布并实施《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具体标准如下:一、“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非法放贷情形特殊情形个人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一般160万元以上一般80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8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上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8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上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一般64万元以上一般32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4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32万元以上160万元以上个人非法放贷对象/50人以上150人以上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一般40人以上一般120人以上黑恶势力25人以上75人以上黑恶势力+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20人以上60人以上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刑事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情形非法放贷情形特殊情形个人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一般800万元以上一般400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50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4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4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一般320万元以上一般160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黑恶势力+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16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上个人非法放贷对象/250人以上750人以上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一般200人以上一般600人以上黑恶势力125人以上375人以上黑恶势力+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或者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100人以上300人以上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刑事处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非法放贷数额认定方法非法放贷数额认定方式以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本金金额认定利息计算方式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违法所得计算方式非法放贷行为人实际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财物,均应计入非法放贷行为未经处理的计算方式非法放贷次数和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应当累计计算其他各类非法经营定罪量刑标准刑法法条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各类标准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食盐案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二、非法经营烟草案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案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案(一)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1)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2)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3)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且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五、非法经营外汇案同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案标准此外,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1.骗购外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居间介绍。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六、非法经营非法出版物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非法经营出版物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八、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案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非法经营信息服务案(一)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二)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十、非法经营POS机套现案(一)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十一、非法经营药品及原料案(一)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十二、非法经营无线电设备案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无线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3套以上的;2.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5倍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十三、非法经营赌博机案 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或者其专用软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25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十四、非法经营伪基站案(一)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3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10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5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曾因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的。 (二)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量、数额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十五、其他非法经营案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广东标准其他非法经营案对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量刑标准的其他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应予以立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接近上述数额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2)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3)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接近上述数额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2)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严重影响的;(3)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文件依据【点击查看】1.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2..两高《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3.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4.两高《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5.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6.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7.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8.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公通字[2014]13号)9.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10.广东省高院《全省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3〕325号)附:72种涉嫌非法经营罪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6)序号行业/行为入罪依据1进出口许可证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项2进出口原产地证明3证券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4期货5保险6资金支付结算司法解释/文件(26)序号行业/行为入罪依据7外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号)8出版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30号)9国际电信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公通字〔2002〕29号)10瘦肉精等添加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26号)11食盐《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02〕6号)12预防、控制传染病期间哄抬物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13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53号)14赌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15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法发〔2007〕38号16证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8〕1号)17POS机套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2018修正)18烟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19基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20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2〕12号)21烟花爆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22非食品原料及生猪屠宰、销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23麻黄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6号)24有偿删除信息、有偿发布虚假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25“黑广播” “伪基站”、无限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公通字〔2014〕1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1号)26药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27赌博设备或软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7号)28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新广电发〔2015〕229号)29非法贩卖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129号)30危险废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31兴奋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6号)32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24号)行政许可(29)序号行业/行为入罪依据33医保卡套药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34房地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5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36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7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38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9粮食《粮食流通管理条例》40农药《农药管理条例》41兽药《兽药管理条例》42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3疫苗《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44征信《征信业管理条例》45国际劳务《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46燃气《城镇燃气管理条例》47石油成品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48保安服务《保安服务管理条例》49彩票《彩票管理条例》50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1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52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53道路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54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55国际海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56电影《电影管理条例》57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58限制进出口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59导弹相关物项和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60生物两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61军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其他判例(11)序号行业/行为入罪依据62行业评选活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4)海法刑初字第1114号案:擅自以国家科研事业单位的名义,组织非法的全国性行业评选活动,并向企业收取评选费用,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63骨灰存放格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一中刑终字第03706号案:预售、炒卖骨灰存放格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64中外合作办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刑终字第2083号案: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海外注册机构委托招生名义,非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65违法建设、销售房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刑终字第596号案: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无建设、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建设、销售房屋,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66外挂软件代练升级《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2年第2期:利用“外挂”软件“代练升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67讨债公司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刑终字第274号案:以牟利为目的,依托调查公司,非法经营为他人追讨债务、调查个人隐私等业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68城区违章搭建商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翁士喜非法经营案:未经许可,违反国家规定,在城区违章搭建商铺并以招商为名义收取租金,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构成非经营罪。69有偿运作招投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刑初字第646号案:刘志军案中侯军霞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直接或间接与多家企业商定,采取有偿运作的方式,由行为人等人帮助这些企业在多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中标后,行为人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向中标企业或从中标企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队收取费用,构成非法经营罪。70私设收费路障(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朱明远等人非法经营案:村干部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承包经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修整道路,实际作为公路来使用,并私自设障向过往车辆收费,非法经营额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71无真实交易办理票据贴现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0)南刑初字第297号案: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行为人通过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票据贴现并获取相应费用,其行为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经营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72网上代购隐形眼镜、美瞳人民法院报案例乔某某非法经营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隐形眼镜、美瞳、护理液是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属于三类管理类别的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应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允许经营。行为人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上代购的方式销售隐形眼镜、美瞳、隐形眼镜护理液,构成非法经营罪。上交所深交所的挂牌条件?企业要想借助市场强化资本运作、加快发展壮大,上市挂牌是一条快速便捷的途径。上市挂牌可以帮助企业企业建立直接融资的平台,提高企业的自由资本的比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
一、企业上市挂牌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挂牌主要条件如下:
(一)主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上市条件
1.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2.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科创板上市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五)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1.交易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其他条件。
2.展示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12个月;
(2)主营业务基本明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管理规范,合规经营,无失信等法律法规限制情形;
(4)最近12个月纳税总额不低于5万元(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豁免纳税条件要求);
(5)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上市后备板
上市后备板是2018年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增设的,主要服务于省市级政府确定的上市后备企业、已在证监局备案企业、非因违规或严重亏损摘牌的新三板企业。其特点有:(1)不强制要求股改;(2)不强制要求财报审计;(3)不强制要求会员推荐;(4)不收挂牌服务费。
二、企业上市挂牌程序
(一)企业上市程序
1.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1)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证券中介机构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
(3)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
(1)向当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
(2)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3)完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
(4)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5)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验收。
3.申请文件的申报
(1)企业和证券中介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2)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向证监会尽职推荐;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
(1)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如申报中小板还需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如申报创业板无需征求意见;
(2)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
(3)证监会根据反馈回复继续审核,预披露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形成初审报告;
(4)证监会发审委召开会议对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发行人上市投票表决;
(5)依据发审委审核意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作出决定。
5.路演、询价与定价
(1)发行人在指定报刊、网站全文披露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等信息;
(2)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
(1)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3)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
(4)在上交所或深交所挂牌上市。
(二)新三板挂牌程序
1.初步尽职调查与股份改制
(1)确定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协议
(2)各中介机构初步尽职调查,确定改制方案
(3)会计师进场审计,出具改制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4)律师协助企业准备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文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5)召开创立大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申报材料制作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审计报告
(2)律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主办券商组成项目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材料
3.券商内核
(1)公司内核小组进行审核,出具内核意见
(2)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和补充备案文件
(3)出具推荐报告
4.报送申请材料,审核挂牌
(1)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挂牌申请材料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反馈意见
(3)主办券商组织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查,回复反馈意见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挂牌)
(5)报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
(6)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股份初始登记,挂牌
(三)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程序
1.交易板挂牌程序
(1)申请挂牌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企业挂牌及登记托管事项作出决议;
(2)申请挂牌公司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推荐中介机构签订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3)中介机构会员按照法律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制作申报材料;
(4)推荐机构完成申报材料,经内部审核后,报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5)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审核,有意见需要落实反馈的,反馈至中介机构;不同意挂牌的,出具审查意见并结束;同意挂牌的,出具挂牌通知书;
(6)申请挂牌公司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签订挂牌服务协议并缴纳挂牌初费及年费;
(7)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办理股份登记;
(8)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前三日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挂牌。
2.展示板挂牌程序
(1)申请展示聘请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中介会员单位提供展示推荐服务;
(2)推荐机构按照法律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为企业制作展示申报材料并报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3)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审核,有意见需要落实反馈的,反馈至中介机构;不同意展示的,出具审查意见并结束;同意挂牌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4)企业信息展示。
三、新乡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根据我市即将出台的《新乡市“登顶太行”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4年)》,企业上市挂牌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一)股改支持
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企业上市股改过程中因以下原因新增的地方财力,企业上市后全额予以奖励。
1. 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为股本的;
2. 股权变更、审计调账、资产评估增值的;12386投诉处理流程? 12386热线已开通全国直播,投资者可以在每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九点到11点半,下午一点至四点半之间拨打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同时,承接中国证监会网站,我要留言给主席写信栏目以及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网站投资者呼叫栏目的投资者咨询建议和投诉事件123861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接受服务或投资活动中,与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发生的争议二对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或者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三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制度或者监管工作政策等提出咨询需要说明的是,122386受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的控诉,咨询和建议等不受礼,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哪些?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七报一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经济日报》(已将其指定披露权利转给了隶属的《证券日报》)、《中国改革报》、《中国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1999 年起,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当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进度?
目前,真正申报过程中。
近日,四川天华召开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陆相东向参会的干部员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会议上指出:“不但要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还要争取在4月18日公司成立30周年时实现7万吨氨纶、天然气锅炉、智能包装、γ-丁内酯系列产品扩能等项目开工,同时举行天华集团挂牌仪式。”
四川天华成立于1993年,是四川省首批建设项目股份制试点企业。多年来,公司在化工领域深耕细作,形成了一定的产业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公司瞄准当前行业发展趋势,落实泸州市“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及能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谋划了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10万吨聚四氢呋喃、7万吨差异化氨纶及新能源材料等总投资120亿元的10个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实现年产值150亿元,年利润30亿元,年税收10亿元。近期,公司抓住泸州市着力发展能源化工产业的机遇,先期投资15亿元,加快实施7万吨氨纶等项目,力争今年完成6亿元投资。公司抢抓A股上市全面实施注册制的机遇,加快上市步伐,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插上“资本”的翅膀。目前,上市工作正有序推进,已经向省证监局进行了备案,计划4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上市申请。为更好地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为上市工作和项目建设搭建好管理平台,公司还计划在原有天华公司、富邦公司、天乇科技等实体的基础上组建“天华集团”,以集团化经营的方式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谋划项目建设、上市工作、集团化经营的同时,公司还狠抓作风建设,保证化肥装置、聚四氢呋喃装置、γ-丁内酯装置稳产高产。“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要转作风、练内功、强队伍、出佳绩。”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汪先富强调。目前,每天1800吨尿素、160余吨聚四氢呋喃、60余吨γ-丁内酯及系列产品正源源不断发往全国各地,聚四氢呋喃产品还出口新加坡、巴西等国。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我们会做删除处理。}
波场创始人孙宇晨已与巴菲特共进晚餐据美国媒体报道,Tron创始人孙宇晨在此前推迟与巴菲特的午餐后,表示已于1月23日同四位区块链行业倡议者与巴菲特共进晚餐。孙宇晨表示,巴菲特在晚餐上分享他在商业、投资、日常生活的许多智慧,也聊到关于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的话题。巴菲特表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仍处于起步阶段,区块链具有其价值,在支付领域有很多优秀的公司,并且具有巨大的需求。孙宇晨疑似“借壳”重返微博原微博账号“币毒”现已更名为“区块链孙哥”。该账号在1月29日发布的一条动态中称:“币毒与孙哥正式达成最深度合作。币毒号将成为孙哥的第一发声筒,并正式更名为「区块链孙哥」,提供孙哥与波场的最新独家消息。至此,所有关注孙哥与#波场#的粉丝都能够通过该微博号,与孙哥保持密切联系。”在该条动态的下方,波场官方微博“波场TRON区块链”回复称:“锁定「区块链孙哥」,更多波场TRON一手资讯获取地”。此前报道,去年12月12日,波场创始人孙宇晨微博账号被封,此后,孙宇晨曾申请新账号“孙宇晨老师”,但在不到12小时后再次被封。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其中提到,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农业区块链大规模组网等核心技术突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到,加快推进农业区块链大规模组网、链上链下数据协同等核心技术突破,加强农业区块链标准化研究,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农业资源监测、质量安全溯源、农村金融保险、透明供应链等方面的创新应用。积极开展5G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研究,建立健全5G引领的智慧农业技术体系。工信部:5G、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将赋予软件业发展动能工信部在报告中指出,随着5G商用落地,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加速,以及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将促进更多综合性新应用的演变,赋予软件业发展更多动能,也为软件业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将加快对数据安全标准、数据使用权、所有权的立法,消除企业对上云和大数据服务安全的顾虑等。北京多部门新推“区块链+不动产登记”7个应用场景自2020年2月8日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版,推出“区块链+不动产登记”7个应用场景。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可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办理区块链应用场景业务,同时提供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网上支付及EMS递送等服务。四川省发布区块链产业白皮书 区块链应用 7 个“新风口”方向近日,四川省区块链行业协会公布《四川省区块链产业白皮书(2019年)》。《白皮书》提到,截至2019年底,全省经营范围内包含区块链的企业有365家,其中成都市有298家。同时《白皮书》梳理了7个当前最具潜力、最值得关注的应用方向,具体包括产业金融、医疗卫生、工业制造、资金监管、产品溯源、城市治理、知识产权。深圳医保区块链电子票据服务平台上线 全流程网办+秒批深圳市财政部门与市医保部门通力配合,近日成功上线应用深圳市医保区块链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实现医保部门与财政部门、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群众网上办理医保报销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这是广东省内首个上线应用的医保电子票据管理平台。据介绍,深圳市医保区块链电子票据服务平台上线应用,创新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医保部门资金结算、业务监管、票据存储、报销入账等方面的应用。平台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打通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在深圳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及财政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渠道。上海区块链集聚区为区块链赋能实体经济开辟“绿色通道”日前,上海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台“12条新政”为中小企业减负。上海区块链集聚区积极响应,为区块链赋能实体经济开辟“绿色通道”。
一是加强技术支持。大力推进技术对接,为实体企业免费提供产业区块链技术解决方案;免费提供定制化服务,为中小微传统企业提供区块链技术定制化服务,为传统企业提质增效;
二是深化企业服务。鼓励企业做好防疫工作,协助上海区块链集聚区企业做好返沪人员管理;开展线上技术咨询,免费开通线上咨询与培训服务,帮助传统企业更好的了解区块链技术,加速企业转型步伐;优化区块链企业业务办理服务,为区块链公司提供注册,迁移,代运营等服务。国网电商公司:应用区块链技术助力中小微企业产后复工国网电商公司应用区块链技术助力中小微企业产后复工。疫情期间,口罩等产能恢复情况直接关系到防疫阻击战的成败。国网电商开通线上产业链金融平台全流程线上融资咨询办理服务,借助区块链多方协同机制,携手各大银行,推出收账款保理融资、物资电商化採购融资、票据直贴等综合性解决方案,为疫情防控企业提供优惠融资服务。同时,依托区块链多方信任机制,为企业提供权威可信的精准化数字服务,加速各项资金的快速流转,为疫区一线防护物资的生产赢得时间。据统计,自1月30日以来,基于区块链的线上产业链金融平台已为5家生产防疫用品的中小微企业放款1949万元。港交所李小加:计划在北向交易结算系统中引入区块链技术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计划在北向交易结算系统中引入区块链技术,目前还在测试阶段。北京金控集团正式上线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北京市政府在近日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为积极贯彻落实《措施》,北京金控集团依托旗下“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联合海淀区政府、微芯研究院等单位,大力推进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建设。2月7日,该平台正式上线。支付宝端内上线防疫物资信息服务平台支付宝方面表示,平台上线了防疫物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搜索同行程查询功能即可看到。目前,浙江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已发起第一项物资需求清单,其中包括医用口罩、防护服等。有别于其他物资信息平台,该平台利用蚂蚁区块链技术,由浙江省卫建委、经信厅主导,将对物资的需求、供给、运输等环节信息进行审核并上链存证。同时,支付宝向疫情相关小程序开发者提供区块链算力永久免费、专项资金支持。相互宝使用区块链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索赔在疫情爆发期间,相互宝已使用区块链来管理与冠状病毒相关的索赔。目前,相互宝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添加到符合资格的疾病中,一次性最高赔付额约为100,000元人民币。
据此前报道,全国已有超1亿人加入了支付宝上的大病互助计划“相互宝”。据悉,相互宝通过区块链公开、透明、不可篡改等技术特点,保证不会有骗保和赖账的情况发生。印度政策智库发布其国家区块链政策草案文件印度政策智库Niti Aayog已发布其国家区块链政策草案文件,该文件解释了印度区块链的不同用例以及一些试点项目的实验结论。
政策文件分为两部分发布,第一部分介绍了基本概念,智能合约和区块链的经济潜力,以及使用案例等。第二部分将在未来几周内发布,主要涵盖在印度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同建议。星展银行于区块链互联贸易平台完成全数字贸易融资结算据Crowdfundinsider报道,新加坡星展银行已经完成了第一笔全数字贸易融资结算,该结算是在新加坡基于区块链的互联贸易平台(NTP)上进行的。食品安全公司Neogen Corporation将使用区块链技术以保证食品可溯源食品安全公司Neogen Corporation将于初创公司Ripe
Technology达成合作。Neogen将利用后者的技术为客户创建一个区块链,用于跟踪食品安全诊断和动物基因组学。该公司希望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将有助于客户验证其食品的真实性,并提高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鼓励使用区块链革新高速公路据Decrypt消息,美国运输部下属的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正在寻找使用区块链来革新和改造美国高速公路的提案。任何可以在2020年3月20日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有关公路工程“革命性”转型提案的公司,都将获得高达400万美元的资金。Power Ledger与Alperia就能源交易区块链签订合同澳大利亚区块链能源公司Power
Ledger已与意大利可再生能源供应商Alperia就能源交易区块链签订合同,将为Alperia客户群提供能源交易和电源跟踪等服务。据悉,Power
Ledger生产用于点对点电力交易和跟踪能源供应源的区块链软件。QTUM将向哥伦比亚大学区块链研究学者捐赠40万美元QTUM(量子链)将向哥伦比亚大学的学者捐赠40万美元,这些学者正以多种方式推进区块链研究。据悉,新项目正在研究DeepSEA,这是一种编程语言,旨在弥补主流编程计划中高层次形式推理和低层次系统编程之间的差距。最重要的是,这项研究的目的是将DeepSEA的收益与以太坊的智能合约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去中心化生态系统最基本组件之一的安全性和功能性。ACG引入区块链平台以实现药品供应链中的可追溯性和防伪ACG集团四大业务之一ACG Inspection推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解决方案,旨在满足药品供应链中的可追溯性和防伪要求。该平台整合了GS1
2D数据矩阵、智能合约、地理位置识别和产品生物识别跟踪,确保从制造商到最终用户的整个供应链过程中,包装药品的位置和内容受到严密监控。美国清算所Nacha将利用区块链技术支持企业间交换支付信息美国清算所Nacha将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在线平台Phixius,以为企业之间交换与支付相关的信息提供便利。传统上,与付款有关资料的交换包括许多双边协定,这些协定的管理费用很高,而且往往是手工操作,存在付款被错误地使用和欺诈的可能性。据此,新的在线平台将整合技术、规则和参与者,同时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新的ISO
20022消息传递标准和Nacha互操作性子公司Afinis提供的API,从而简化支付流程。花旗和高盛已进行首笔区块链股权掉期交易两大银行巨头花旗和高盛近日在最初为以太坊设计的工具构建的新区块链上进行了首次股权掉期交易。在这笔掉期交易中交易仅涉及两方,其中一家银行同意根据标的资产的回报进行付款,另一家银行根据设定的利率进行付款,另外13家交易对手正在等待交易。与必须不断更新以适应无数收盘价、公司操作等无数变量的传统掉期交易不同,而新的股票掉期平台区块链初创公司Axoni的技术支持,可以确保每个交易对手都看到并使用相同的数据。美国空军将试验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库美国空军(USAF)计划测试基于区块链的图形数据库,将使其能够在内部以及在国防部和盟国政府的各个分支机构之间共享文档。获得许可的区块链分类帐来自北卡罗来纳州初创企业Fluree
PBC,该公司本周宣布了与政府的合同。 Fluree正在与美国空军合作,于今年晚些时候发布DLT的概念证明。韩国浦项科技大学将向毕业生发放区块链存储的文凭韩国浦项科技大学(POSTECH)将向其新毕业生发放区块链存储的文凭。据悉,POSTECH的828名应届毕业生将收到一封电子邮件,信中带有QR码,该QR码已链接到在区块链存储的文凭。大约有2300万个实体持有比特币区块链情报公司Glassnode使用新的数据测算方式,计算出大约有2300万个实体持有比特币。传统上,映射比特币持有者的数量依赖于映射现有地址的数量,但因为比特币网络上的地址数量与用户数量之间并一定能一一对应,所以无法测算实际数量。而Glassnode开发的专用分析工具能够将多个地址映射到其单个所有者,因此数据比较准确。加密货币借贷平台PawnHub成为第一家获得香港政府许可的公司据Ambcrypto消息,加密货币借贷平台PawnHub已成为第一家获得香港政府许可的公司。该许可证将使该公司能够在香港扩展其加密借贷服务。收到许可证后,PawnHub现在计划与美国一家加密货币托管公司合作,为客户价值高达1亿美元的比特币资产提供保险。好莱坞将拍摄有关冰岛最大加密货币抢劫案的纪录片据U.today消息,好莱坞电影制片人SigurjónSighvatsson将拍摄纪录片“比特币强盗(The Bitcoin
Bandits)”。据悉,该片将重点关注Sindri Por Stefansson及其犯罪合作伙伴,他们是今年冰岛最大的加密货币抢劫案的幕后黑手。拉脱维亚国税局首次缴获的比特币仍储存在犯罪分子钱包中据Bitcoin.com消息,拉脱维亚国家税务局(SRS)首次缴获了一些比特币。这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加密货币目前仍被存储在犯罪分子的钱包中。有相关专家对这笔资产消失的风险表示担忧,但国税局官员们表示已经获得了钱包的“访问详细信息”,并坚持认为只有政府机构才能使用钱包。加密货币市场总市值为2874.21亿美元据CoinMarketCap数据显示,加密货币市场总市值为2874.21亿美元。
24小时交易量为1344.22亿美元。排在加密货币市场前10的币种分别为:BTC(1830.52亿美元)、ETH(249.48亿美元)、
XRP(122.58亿美元)、BCH(83.16亿美元)、BSV(66.20亿美元)、LTC(49.45亿美元)、EOS(46.73亿美元)、USDT(46.50亿美元)、BNB(36.05亿美元)、XTZ(16.13亿美元)。分析师:历史数据显示,BTC在突破1万美元后往往会进一步上涨从历史上看,比特币的反弹不会以1万美元结束,所有突破这一水平的情况都会导致进一步上涨,增幅曾一度达到100%。加密货币分析师Hsaka在最近的一条推文中谈到了这一点,他指出,图表显示,在过去几年里,比特币在突破1万美元后都进一步上涨,涨幅分别是99%、14%和26%。彭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开始影响加密货币行业彭博社发文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开始影响加密货币行业。首尔的NiTROn2020会议、香港的Blockchain Week
2020以及Token2049等活动均已推迟;加密货币借贷初创公司DeFiner已经取消了一个十城周游投资项目;BTC.top的一个矿场被关闭;MicroBT等矿机制造商也正在推迟发货。研究公司Flipside
Crypto的首席执行官Dave
Balter表示:“不幸的是,在未来几十年,像新型冠状病毒这样的事件将比‘黑天鹅事件’更‘常见’。特定行业将受到影响,但这将成为新常态的一部分。”比特大陆销售总监:受疫情的影响,比特大陆17型号矿机产能有限近日,比特大陆销售总监范晓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受疫情的影响,各大矿机厂商的交付可能都会出现延迟的情况,现在大部分的人员都不能准时回到工作岗位,对芯片、供应链、以及物料的交付都会有一定的延迟。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有以下情况出现:1.新生产的矿机数量变少(比特大陆现在17型号的矿机,已经销售到3月底,并且总量并不大);2.全网算力增长会变得很缓慢;3.市场存量矿机的价值变高;4.如果在难度、币价、电费恒定的情况下,减半淘汰高J/T的机器算力总量可能会变少。美国众议员称美国政治家应该对加密和区块链更加友好美国众议员Warren
Davidson认为美国政治家应该对加密和区块链更加友好。他表示,有关加密货币的立法机构应该改变,否则美国可能会开始让中国和俄罗斯获得“加密优势”。与其他技术一样,美国的创新者应该专注于将最好的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而不是担心卷入繁文缛节。美FinCEN副主任:专注于建立加密货币的社交媒体必须遵守反洗钱法律金色财经报道,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副主任Jamal
El-Hindi在反洗钱会议上表示,具有加密技术抱负的社交媒体网络必须与现有金融机构遵循相同的反洗钱标准,以保护其系统免受犯罪利用。El-Hindi称,社交媒体和消息传递平台以及其他现在专注于建立加密货币的平台不能对其可能助长的非法交易视而不见。由于虚拟货币等新兴替代品的出现,金融业处于“进化状态”,监管机构以及开发人员需警惕可能与加密货币有关的犯罪。日本金融厅:投资于加密资产的工具不符合投资信托的法律定义金色财经报道,日本金融服务局(FSA)本周解释了其最近通过的有关创建和出售加密货币ETF的规则。FSA的一位发言人解释称,为了使一种工具在日本被视为投资基金,根据《投资信托法》,有必要将其与“投资信托”相对应。在回应有关新法律是否允许使用加密货币ETF的问题时,监管机构确认:由于主要投资于加密资产的工具不符合“投资信托”的法律定义,因此无法创建此类ETF。韩国区块链游戏开发商SuperTree获得250万美元A轮融资韩国区块链游戏开发商SuperTree已获得250万美元的A轮融资,风险投资机构Korea Investment Partners和SBI
Investment参投。该资金将用于确保游戏的IP,并开发区块链游戏技术,同时专注于升级区块链游戏服务平台PlayDapp的开发。DeFi项目PoolTogether获105万美元投资基于以太坊的彩票项目PoolTogether近日筹集了105万美元资金,投资方包括IDEO CoLab Ventures、共识实验室
(consensus sys Labs) 和DTC Capital。 据悉,PoolTogether是一个基于DAI的全新DeFi
DApp,它展示了一些加密经济学所能实现的最佳特性。PoolTogether是一种无损失彩票。参与用户锁仓本金并购入存款票,一票一抽赢取奖励。区块链商业支付公司Paystand完成2000万美元B轮融资区块链商业支付公司Paystand完成2000万美元B轮融资,参投方包括新投资者DNX Ventures、Battery Ventures、Epic
Ventures、Commerce Ventures和Wildcat Ventures,以及现有投资者Leap Global Partners和BlueRun
Ventures。Paystand声称,其付费即服务(Payments-as-a-Service)模型和基于区块链的技术,使复杂的商业交易和支付对企业来说,就像Venmo于消费者而言一样便捷。它提供了一个经过资金验证的区块链实时支付网络,可以立即在企业之间转移资金,并承诺为用户节省50%的接受付款和处理发票的费用,同时将未付天数减少逾60%。获中装建设千万元融资 玳鸽用区块链解决企业贷款融资难题玳鸽区块链近日完成以上市公司中装建设领投的千万元级融资。对于投资逻辑,中装建设董秘于桂添表示:玳鸽区块链通过区块链的信任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而在疫情影响下,传统行业预计会面临更大范围和深度的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我们判断,玳鸽提供的区块链产品可能玳鸽区块链更炙手可热。”浙江大学贲圣林:央行数字货币将助力全球性普惠金融据证券时报网消息,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接受专访时表示,非常期待在央行信用背书下的数字货币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建设、提升货币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优化货币支付功能,也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高人民币在数字化等一系列新发展形势下的货币地位,为普惠金融在世界范围内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BitMEX CEO:比特币将会升至2万美元2月9日,BitMEX交易平台CEO Arthur
Hayes发推称,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我一直都在前进!踏实和稳重是赢得比赛的关键。比特币将会升至2万美元。末日博士:整个垃圾币市场就是一个骗局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根据加密数据分析公司Chainalysis提供的数据,庞氏骗局和其他涉及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诈骗活动在2019年从投资者那里获取了至少43亿美元的资金。这比2017年和2018年的总和(30亿美元)还要多。对此,“末日博士”NourielRoubini在推特评论称:“只有40亿美元吗?感觉应该是400亿美元,因为整个垃圾币市场就是一个骗局。2019年,加密货币诈骗涉及金额超过40亿美元。庞氏骗局是比特币诈骗的最新形式,像PlusToken这样的大型平台吸引了大部分的资金。灰度董事总经理:比特币作为资产类别将继续存在2月8日消息,灰度(Grayscale)董事总经理Michael
Sonnenshein近日接受采访时对比特币代表的含义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表示:“首先,比特币现在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是一种价值储存手段,当市场出现混乱时,投资者可以真正思考过去黄金和债券所扮演的角色。现在,比特币是该对话的一部分。”
此外,Sonnenshein继续指出,在这个时候,Grayscale更关注围绕资产类别的衍生品市场,并且对于比特币作为数字资产的地位相当乐观。他补充说:“事实是,我们现在有未来,看到现有的机构芝商所、Square、Robinhood等所有这些类型的公司都参与了这个领域,这确实有助于证明这个资产类别将会留下来。”甲骨文预测:未来100%的供应链App都将依赖于区块链等技术甲骨文发布2020年十大云预测(Oracle’s 2020 Top 10 cloud
predictions)。预测提到,到2025年,自动化、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区块链等将对信息和技术产生影响。100%的供应链App未来都将依赖于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区块链、机器学习(ML)和物联网(IoT)等技术。报告:在投资组合中持有3%的比特币或能改善年度收益据Cryptopotato消息,投资管理公司VanEck发布了一份报告,比较了从2012年初到2019年底不同类型投资组合的表现。其中,表现最佳的投资组合包含58.5%股权,38.5%债券,以及3%比特币,此种投资组合方式产生了超过200点的累积回报率(CR)和15.13%的年化回报率(AR)。但是如果剔除BTC,结果CR将减少近100点,AR则不到10%。此外,数据显示,即使是0.5%或1%的小额比特币配比也可以将年度收益提高多达2%。数据:加密对冲基金在2019年表现优于传统对冲基金据Decrypt援引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加密可能是一项不错的投资。根据HFR的数据,加密对冲基金在2019年的回报率为16.33%,而传统对冲基金的回报率为10.4%。而Eurekahedge加密货币对冲基金指数(Eurekahedge
Crypto-Currency Hedge Fund
Index)在2017年比特币泡沫最严重的时候飙升了1708.50%,但在2018年下跌了70.27%。但疯狂的数字激起了机构投资者的兴趣。Galaxy
Digital资产管理负责人Steve Kurz表示:“以1年期、3年期和10年期为基准,比特币的回报率高于任何其他资产类别。”
另一家加密基金Cumberland的主管Chris
Zuehlke说:“传统银行参与进来只是时间问题,也许它们会成为我们这样的客户和流动性提供者之间的中间人。”比特币作为商家支付媒介保持持续增长比特币作为支付媒介在商家支付领域保持持续增长。根据Chainalysis的估算,仅在 2019
年,支付处理商就处理了大约价值40亿美元的比特币交易,以太坊和各种稳定币占有比例很小。比特币支付商 BitPay 首席营销官 Bill Zielke
称,2019 年 BitPay 支付处理的加密货币交易量价值达 10 亿美元,其中比特币交易量位居首位。Coinbase Commerce 在 2019
年则为数千名商家处理了价值 1.35 亿美元的加密货币支付,这意味着自 2018 年以来通过 Coinbase Commerce 进行的独立交易数量增长
600%。IDC:到2022年35%的中国政府机构将会发放区块链身份认证国际调查机构IDC预测,2020年中国约35%政府机构将会发放区块链身份认证,覆盖公民个人出生证明、驾照、护照等,并容许永久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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