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送的5000消费券怎么套现车最后什么结果

好!消!息!漯河市第三期纾困解难消费券又安排上了!发放时间:2022年11月21日-12月31日发放部门:漯河市商务局、漯河市财政局、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漯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本期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市民请下载“云闪付”APP进行消费参与活动。怎么领券?领完券如何使用?已备好攻略。电子消费券共两类第一类:立减抵扣消费券第一类消费券使用范围百货、电器、家装建材或进行餐饮、住宿、加油消费(丹尼斯、双汇店、一些餐饮店、小吃店,汽车加油等等,领到券就能薅羊毛啦)具体满减标准如下:第二类:电子红包购车、购房可领电子红包购车购买7座及以下家用乘用新车并在漯河完成机动车牌照入户,车价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买一辆新车可领到的红包=车价×5%(不超过1万元)。1.购车电子红包活动时间:2022年11月1日(含)—12月31日(含)。2.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购车,须登录“云闪付”上传有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电子红包。资料上传自2022年12月6日开始,行车证和资料上传完成时间截至2023年1月9日。3.电子红包金额根据车价自动测算(不足整元的四舍五入取整),不抵扣购车款,不可提现,消费者在进行其他消费时抵扣现金使用(每笔交易消费者须支付0.01元),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买房购买漯河市中心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类公寓。纳入2016年12月19日前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楼盘项目的除外),发放5000元面值的电子红包。1.购房电子红包活动时间为2022年7月5日(含)—12月31日(含)。2.购房者在活动时间内购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网签备案的,最终备案时间截至2023年1月9日),经住建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后,通过“云闪付”发放电子红包(APP注册完成时间截至2023年1月9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个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须与注册信息保持一致,电子红包发放时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注册信息所载手机号码所有人为同一人。4.电子红包不抵扣购房款,不可提现,消费者在进行其他消费时抵扣现金使用(每笔交易消费者须支付0.01元),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5.发放电子红包后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电子红包资金须先全额退还。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购房电子红包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395-3105309零售消费券和购车电子红包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395-3176639责编: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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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万军伟}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林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浩12月9日,记者从郑州市商务局了解到,郑州市2021年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将于12月15日10点启动。本次购车消费券总金额为5000万元,消费者满足申领条件后,领取的消费券可在郑州市购物、餐饮等领域进行二次消费使用,不限于买车。据介绍,本期发放的购车消费券共3万份,分为1000元和2000元两种券包,其中1000元消费券包发放1万份,单个券包包含1张500元、2张200元和1张100元;2000元消费券包发放2万份,单个券包包含1张1000元和5张200元。消费金额大于消费券面值方可使用。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非新能源车(蓝牌),可申领1000元电子消费券包;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的非新能源车(蓝牌),或者在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绿牌)可申领2000元电子消费券包。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所有支持微信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消费使用,消费券在单笔交易中不可叠加使用,使用期限截止到2022年1月15日24点,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系统予以收回。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需在郑好办上完成资格校验后方可申领购车消费券,资格校验时间为12月11日上午10点至12月14日23点59分。审核通过者可在12月15日10点通过郑好办APP跳转到微信小程序进行消费券领取。申领条件需满足:(一)消费者须到郑州市所属汽车销售门店进行新车选购,消费者(个人)拥有郑州市户口或办理有郑州市居住证。(二)购车发票须为郑州市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1年9月1日0点后;购车后须在郑州市当地车辆管理所完成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车辆上牌、办理行车证时间须为2021年9月1日0点后。(三)发票、行驶证、郑好办账号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必须完全一致;企业购车用户须登录企业法人“郑好办”账号,并完成企业法人认证,方可进行资格校验。(四)为保证数据准确,消费者在完成新车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后的第二天,才可进行资格校验。对资格校验有疑问可致电郑好办客服:0371-56843316;0371-56843317。资格校验申领步骤:1.点击“郑好办”App首页“汽车消费券”按钮,即可进入活动,校验入口分为个人申报和企业申报两种。2.个人、企业申报均须填写购买车辆的车牌号,企业申报须使用企业法人的个人账号登录,并选择所绑定的企业。3.信息填写完成且核对无误后,点击“资格校验”,点击后即可查看校验状态。消费券领取步骤:1.点击“郑好办”App首页的“郑州市消费券”按钮,选择“汽车消费券”,进入“申报记录”页面点击“领取消费券”按钮,跳转前往“微信”APP中的指定小程序领取消费券。2.通过郑好办打开“微信”APP中的指定小程序,小程序首页底部点击“领取消费券”按钮,小程序将跳转至领取状态页面。3.领券成功后,第二天上午可通过微信卡包查询优惠券到账情况;4.每人微信仅限一次领券资格,请提前将所有资格车辆在“郑好办”App上绑定。提示:每名消费者(企业)领取消费券最大数量限制为10份。此外,本次活动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编辑:陈浩}
支付宝湖北消费券新一轮在昨晚已经发放了,小伙伴们抢到了吗?目前来说消费券的有效期是一周,但对于购物需求不大的来说想要转让出去,那大家知道湖北消费券怎么转给别人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支付宝消费券怎么转给别人?支付宝消费券是不可以转让的,根据相关的规则说明: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再来看一下其他的规则:1,消费券使用范围:本市会场领取的消费券仅限在本市使用,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部分餐饮店(含外卖);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以支付宝收银台付款时提示“湖北消费券”为准。2,支付宝支付金额达到使用门槛可相应抵减优惠金额,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3,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4,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支付宝消费券转让合法吗?怎么操作?不合法,是违法的,需要注意的。据了解,政府消费券在本质上属于有价票证,政府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目的在于刺激消费,对于提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通过 " 让利于民 ",让市民可以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商家也可借此扩大销售,盘活消费市场,释放市场潜力。对消费券 " 倒卖 "" 套现 "" 薅羊毛 " 等行为都属于违规使用,具有下列情形的,还可能构成诈骗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1、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非法获利数额 5000 元以上的;2、使用电子产品、软件哄抢消费券,倒卖商品,非法获利 5000 元以上的;3、商家合谋实施,且达到立案标准的,以共犯论。上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罚。此外,利用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于少量倒买、倒卖消费券的,可能涉嫌倒卖有价票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处罚。警方提醒,违规使用政府消费券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扰乱了消费环境,还导致政府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给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倒买、倒卖消费券,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哄抢消费券,利用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打击。对于具有主观恶性较大、投机牟利、大量恶意套现等情形的行为也将从严打击。此事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了个醒,务必正常领取、使用政府消费券,而不是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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