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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届全国高校计算机能力挑战赛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挑战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Office高级应用赛区域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

程序设计赛区域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

关于举办2022年第四届全国高校计算机能力挑战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及“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等讲话精神,引导高校在校生学习掌握计算机与互联网知识,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为未来求职就业和生活学习打下坚实的技能基础,推动各高等院校计算机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主办的全国高校计算机能力挑战赛已成功举办三届,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与支持。经研究决定,将举办2022年第四届全国高校计算机能力挑战赛(以下简称挑战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挑战赛由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主办,安徽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山西省计算机学会会、四川省计算机学会、《软件导刊》杂志社承办,我爱竞赛网、未来教育、DataCastle数据城堡等提供技术支持。

王志英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李茂青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胡学钢  安徽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理事长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王  茜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施晓秋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王  浩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何  丽  《软件导刊》杂志社执行社长

张先宜  安徽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宋昌元  四川省计算机学会秘书长

杨兴明  安徽省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

朱爱彬  安徽佰通(未来教育)计算机教育与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何炎祥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理事长

郑  莉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秦磊华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李陶深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陈立潮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陈桂林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陈向群  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教授

党建武  兰州交通大学教授

刘三满  山西警察学院网络安全保卫系主任/教授

李晓红  天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

刘利民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教授

李学俊  安徽大学教授

朱庆生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陈文宇  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王春枝  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

张  莉  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

傅思思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办公室主任

,邮件主题为“XXXX学校集体报名表”。

区域赛赛段团队赛各科目收取报名、考试及评审费人民币150元/队。个人赛各科目收取报名、考试及评审费人民币60元/科。费用用于大赛系统开发、场地、交通、设备、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技术支持单位合肥学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代收代付并开具发票,学校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赛工作,对指导教师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校赛和省赛费用情况由各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大赛全国分设华东、华中、华北、华南、东北、西南、西北七大赛区,区域赛将根据各区域考生的参赛科目成绩分别排名。参赛同学按照各科目参赛时间登陆大赛平台参赛或提交作品(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大赛规程)。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挑战赛和数字媒体创新设计赛晋级同学按通知参加线上决赛、现场决赛或线上答辩赛。Office高级应用赛和程序设计赛晋级同学,按照个人中心相关信息参加线上或线下决赛。

2022年12月底-2023年1月初在官网公布各赛项获奖名单,同期公布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老师名单。公示期为一周,一周后无异议将陆续颁发获奖证书。

参赛选手和队伍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以由指导老师向组委会提出书面仲裁请求,需要参赛队员、指导老师的签名。组委会和专家组委托裁判根据比赛规则给出针对申诉内容的裁决依据,仲裁请求和裁决依据2份材料一起提交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依据比赛规范、规则以及裁判给出的裁决依据对比赛结果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有关大赛的其他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大赛官方交流群:(点击群号即可加群)
大赛官方公众号:计算机能力挑战赛(ncccuorg)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王老师  电话: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全国高校计算机能力挑战赛组委会

2022年第四届全国高校计算机能力挑战赛各赛项规程

赛项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挑战赛

视觉是我们获取环境信息的基本途径,然而视障人士由于视觉功能受限,不仅在环境感知中遇到了障碍,也面临着社会交际、工作学习、生活娱乐等诸多方面的困扰。在基本社会交际中,无法准确辨识他人面容成给视障人士带来了尴尬与不便。综合运用CV技术、影像采集技术、AR技术等科技成果,打造无障碍化视障产品,成为视障人士看清世界的外部力量。

我们设想的无障碍化视障产品是这样的:人们只需要佩戴一副眼镜,眼镜上的摄像头会把眼前的场景“翻译”成语音,告诉人们眼前有人、有物、有风景。不管最终技术如何呈现,技术路径是相似的,通过计算机视觉来帮助人们看清世界。而人脸恰恰也是人类情感交流最直接、最重要的载体,它是人类视觉中最为普遍的模式,所反映的视觉信息在人与人的交流和交往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赛题以人脸识别为切入点,探索无障碍视障产品的可行路径。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2年11月30日

初赛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日15:00并开放初赛数据集下载

初赛截止时间:11月30日截止提交

晋级决赛公示:2022年12月6日15:00并开放决赛数据集下载

区域赛成绩根据各区域考生成绩分别排名,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1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2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3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各区域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将晋级决赛。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1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2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3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大赛的参赛对象是高校所有专业在校生(含高职、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等。

参赛者需缴纳报名、考试及评审费用共150元/队。费用用于大赛系统开发、专家评审、获奖证书采购、寄送等。参赛者可以选择一类或多类分别报名。

参赛学生自行在大赛官网进行报名缴费并完成队伍组建。每支参赛队伍限1-3名队员(包括1名组长),可设1名指导老师。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允许跨校组队。

赛题目的是在某些特定场景下判断图片中的人脸是否为同一人。我们从人脸识别领域的公开数据集CASIA-FaceV5、CelebA中抽取人脸图像,这些人脸图片分属于不同的人物对象,已经进行了人脸区域裁剪,且裁剪至正方形(图像的H=W),但是图片并没有进行统一的resize缩放操作,而是保留了原图尺寸,即图片的尺寸各不相同,选手可以按照自身的需要进行缩放操作。给出的数据结构如下:

训练集将会给定若干对人脸样本,人脸样本可能是正脸、侧脸,人脸样本可能会加扰动,同时给出标签(是否为同一人脸)。测试集给出任意若干对人脸样本,需要选手判断每对人脸样本中的两例人脸样本是否为同一人,预测是同一人的概率。

选手需要预测每个文件夹中的一对人脸图片有多大可能性为同一个人,提交模型代码,模型推理每个文件夹中的一对人脸是同一人的概率。设有M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中对应一对人脸图片(一对人脸由2张人脸图片组成),最终模型推理结果为M个预测结果。模型代码示例文件将在比赛开放提交后提供。M个预测结果格式如下:

赛题采用AUC指标进行评价,Python参考代码:

赛项二:Office高级应用赛

区域赛报名:即日起--2022年12月2日

区域赛考试:2022年12月3日

决赛晋级公示:2022年12月13日

决赛获奖公示:2022年12月26日

校赛和省赛段奖项设置由各校、各省赛区自行设定。

区域赛各科目成绩根据各区域考生成绩分别排名,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1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2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3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各区域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将晋级决赛。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分别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1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2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3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大赛的参赛对象是高校所有专业的在校生(含高职、大专、本科及研究生)。

校赛和省赛阶段不收取报名与考试费用。

区域赛赛段各科目收取报名、考试及评审费人民币60元/科。参赛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者多科参赛。费用用于大赛系统开发、场地、交通、设备、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技术支持单位合肥学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代收代付并开具发票,学校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赛工作,对指导教师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各科目分别命题,包含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和各科目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及操作。

3.1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

(1)计算机的发展、类型及其应用领域。

(2)计算机中数据的表示与存储。

(3)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组成及主要技术指标。

(4)多媒体技术的概念与应用。

(5)计算机病毒的概念、特征、分类与防治。

(6)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功能、组成及分类。

(7)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因特网的基础知识。

(8)浏览器软件的基本操作和使用。

3.2 Word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及操作

(1)Word的基本功能、运行环境、启动和退出。

(2)文档的创建、打开、输入、保存、关闭等基本操作。

(3)文本的选定、插入与删除、复制与移动等基本编辑技术。

(4)字体格式设置、文本效果修饰、段落格式设置、文档页面设置、文档背景设置等基本排版技术。 

(5)表格的创建、修改;表格的修饰;表格中数据的输入与编辑。

(6)图形和图片的插入;图形的建立和编辑;文本框、艺术字的使用和编辑。

3.3 Excel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及操作

(1)Excel的基本概念、基本功能、运行环境、启动和退出。

(2)工作簿和工作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操作,工作簿和工作表的建立、保存和退出;

(3)数据输入和编辑;工作表和单元格的选定、插入、删除、复制、移动;工作表的重命名和工作表的页面设置。

(4)工作表的格式化,包括设置单元格格式、设置列宽和行高、设置条件格式、使用样式、自动套用模式等。

(5)单元格绝对地址和相对地址的概念,工作表中公式的输入和复制,常用函数的使用。

(6)工作表数据清单内容的排序、筛选、分类汇总。

(1)Powerpoint的基本功能、运行环境、启动和退出。

(2)演示文稿的创建、打开、关闭和保存。

(3)幻灯片的插入、移动、复制和删除等基本操作,幻灯片的编辑版式。

(4)幻灯片中文本、图片、艺术字、形状、表格等对象的编辑和应用。

(5)演示文稿主题选用与幻灯片背景设置。

(6)幻灯片中对象动画、幻灯片切换效果设置;幻灯片放映设置。

4.题型设置及比赛时长

区域赛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操作题(每题设置若干得分点,按通过的得分点计分)。区域赛时长为60分钟。

决赛题型为:选择题和操作题各若干题(每题设置若干得分点,按通过的得分点计分)。决赛时长为90分钟。

Microsoft Office2016及以上均可(注意:不建议使用WPS 进行操作题作答,因为可能会发生阅卷时部分得分点由于软件不同而判定为操作不正确导致影响成绩得分)。

Office高级应用赛客观题由机器判分,主观题采用机器评分与人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1)主观题由软件和评审组分别评分。当分值浮动不超过5%时,取均值为该题得分。

(2)如软件和人工评审分数浮动超过5%,由评审组其他老师人工另行评分。若人工评分的2组分值浮动不超过5%时,取人工评分的均值为该题得分。若人工评分的2组分值浮动超过5%时,评审组将成立小组评分,并取均值为该题得分。

(3)为防止作弊,各考生试卷的主观题素材均不同。如发现提交他人的主观题答卷,一律按0分处理。

决赛晋级公示:2022年12月13日

决赛获奖公示:2022年12月26日

校赛和省赛段奖项设置由各校、各省赛区自行设定。

区域赛各科目成绩根据各区域考生成绩分别排名,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1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2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3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各区域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将晋级决赛。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分别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1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2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3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大赛的参赛对象是高校所有专业的在校生(含高职、大专、本科及研究生)。

校赛和省赛阶段不收取报名与考试费用。

区域赛赛段各科目收取报名、考试及评审费人民币60元/科。参赛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者多科参赛。费用用于大赛系统开发、场地、交通、设备、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技术支持单位合肥学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代收代付并开具发票,学校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赛工作,对指导教师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数据结构:包括基础数据结构、树形结构、字符串、其他等。基本算法知识:包括基础算法、动态规划、搜索等。

图论:包括最短路径(单源、任意)、生成树、匹配问题、网络流、其他等。

数学:包括数论、组合数学、计算方法、计算几何、其他等知识。

各语言科目分开比赛,题目根据所选语言系统自动生成。

4.题型设置及比赛时长

区域赛和决赛题型均为选择题和程序设计题(每题设置若干得分点,按通过的得分点计分)。其中区域赛为90分钟,决赛为120分钟。选择题仅有1次提交机会,编程题不设提交次数限制。

程序设计赛选择题采用答案比对电脑阅卷;编程题按照测试点进行评判,并按照测试点给分,每个测试点通过即得到相应的分数,否则该测试点得分为0分,该题的最终得分由代码通过的测试点得分之和构成。比赛过程中,每道编程题目允许多次提交,系统取该道编程题的最高得分作为该题的最终分数。

赛项四:数字媒体创新设计赛

技术应用类(VR、AR、MR)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2年11月15日

区域赛设计与提交时间:即日起--2022年11月15日

区域赛奖项与晋级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

决赛获奖公示:2022年11月30日

区域赛各科目成绩根据各区域考生成绩分别排名,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1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2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报名数的30%,颁发电子荣誉证书;

各区域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将晋级决赛。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项如下:

一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1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二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2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三等奖:不超过晋级数的30%,颁发荣誉证书+指导老师证书。

大赛的参赛对象是高校所有专业在校生(含高职、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等。

参赛者需缴纳报名、考试及评审费用共150元/队。费用用于大赛系统开发、专家评审、获奖证书采购、寄送等。参赛者可以选择一类或多类分别报名。

参赛学生自行在大赛官网进行报名缴费并完成队伍组建。每支参赛队伍限1-3名队员(包括1名组长),可设1名指导老师。每名学生在每个类别限参加1支队伍。各高校参赛队数不限,允许跨校组队。

竞赛内容分为平面设计类、动画设计类、短视频类和技术应用类。参赛作品需围绕大赛给定主题进行原创创作,内容新颖有创意,整体风格积极向上。作品形式和要求如下:

数字媒体创新设计赛采用区域赛(初赛)+决赛答辩的方式,区域赛采用专家网评打分,荣获各区域一、二等奖的的参赛队伍将晋级决赛,决赛采用网络答辩的方式进行。

整体分为线上报名组队、赛题发布、区域赛限时设计与提交、线上评审、决赛答辩五个阶段。线上报名组队后,竞赛组委会在指定时间公布大赛主题,要求参赛队伍根据大赛主题进行作品创作并在截止时间前将设计说明,作品或链接上传至大赛官网参赛页面。线上评审后,选取各区域赛一、二等奖进入决赛线上答辩。

参赛作品必须带有大赛 Logo水印(官网个人中心处下载),选手可根据作品对水印进行调整,包括:位置,大小,透明或半透明,水印整体与作品不冲突,美观即可。

提交作品时须提交说明文档,文档内容主要包括作品简介、设计思路、主要技术运用等。

参赛选手确保所有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作品中使用的图片等素材享有合法版权或版权方的合法代理权,且作品未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现违反此原则,立即取消参赛资格与所获奖项; 如因参赛选手作品原因产生的版权与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参赛选手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并同意大赛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宣传、展示、传播。

参赛作品需符合大赛主题,内容健康、充实且积极向上,具有观赏性、普及性、艺术性。设计思路清晰,明确表达设计意图,色彩搭配协调、布局合理、富有创意。动画类,长视频类和短视频类要求符合影视作品的视听规律,要有镜头的切换,有配音、字幕,视频剪辑合理、转场效果自然,合理使用视频特效,加强画面和情节表现,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感染力。

区域赛由竞赛评委专家(由专家组遴选,组委会认定)进行评分,各区域分别排名,晋级名单将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

决赛采用网络答辩的形式,需要晋级的队伍准备PPT,按规定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内进行线上演示和答辩。根据专家组评分排名选出决赛奖项并在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颁发决赛奖项。

本文信息由主办方授权发布,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全国大学生比赛信息网仅作媒体支持,如需转载请联系商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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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关于促进新股博弈均衡保障发行平稳有序的倡议》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年 11月 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2年 11月 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 2022年 10月 24日(T-6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资格审核系统(网址:.cn/emp-web/kcb-index/kcb-.cn/emp-web/kcb-index/kcb-)如实填写截至 2022年 10月 19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人(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7、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人(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视为无效,将被剔除。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报价的拟申购总量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家。

发行价格如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 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2年 10月 24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1,000万元(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6,000万元(含)。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2022年 11月 1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年 10月 28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年 11月 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0、 自主表达申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1、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2年 11月 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2、 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年 11月 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年 11月 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3、 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14、 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5、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6、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天振股份所属行业为“C29塑料制品业”,具体属于“C29”中的“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天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2〕185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天振股份”,股票代码为“30135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天振股份所属行业为“C29塑料制品业”。

2、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3,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2年 10月 24日)的中午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安信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

只有符合安信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5、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年 10月 31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推介,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2年 10月 28日(T-2日)刊登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安信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1,0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及巨潮资讯网(.cn)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天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2〕1855号)。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天振股份”,股票代码为“30135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3、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3,000万股。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截至 2022年10月 19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0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6、 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2年 10月 24日(T-6日)中午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创业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限制名单及异常名单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7、 网下投资者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8、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或委托他人报价;
2、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公司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者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等;
3、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4、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5、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
6、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 7、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且未被主承销商剔除的;
8、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9、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0、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1、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2、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3、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4、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四、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条件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报价的拟申购总量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综合有效认购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超过幅度不高于 3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家。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年 10月 31日(T-1日)公告的《发行公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3、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亦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10家;少于 10家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5、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 2022年 10月 3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6、在确定发行价格后,若网下投资者管理的任意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则该网下投资者被视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方有资格且有义务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2年 11月 1日(T日)的 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下投资者在 2022年 11月 1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 2022年 11月 3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 500股,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年 10月 28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年 11月 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2年 11月 1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年11月 3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2年 11月 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2年 11月 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 2022年 10月 28日(T-2日)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网上发行数量不变;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小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发生上述回拨,则 2022年 10月 31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发行数量将较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倍且不超过 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如有)后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如有)后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以上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但网下发行中设定的限售股票无需扣除。

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被限售的 10%的股份,计入前述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

4、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5、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2年 11月 2日(T+1日)在《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并对同类别网下投资者采取比例配售方式进行配售:
(1)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为 A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 R;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为 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R; B
(3)所有不属于 A类、B类的网下投资者为 C类投资者,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RC;
3、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R≥R≥R。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如果 A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 A类和 B类投资者配售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保向 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类投资者,即 R≥R;
(2)向 A类和 B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 C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 A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C类,即 RA≥RB≥RC;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

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年 11月 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并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22年 11月 3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2年 11月 3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年 11月 7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年 11月 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缴款(如有)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并于申购日前四个工作日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发生上述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申购日之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发行人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总市值);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发行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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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excel表中如何计算完成率,例如预计完成时间为3/24,实际完成时间3/22日,或者3/28日

完成率=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
你说的完成时间实际是提前完成还是推迟完成任务的问题。

问题二:如何计算完成率

1、目标数为正数时,完成率=完成数/目标数*100%
2、目标数为负数时,要看完成数的正负:
完成率=(目标数-完成数)/目标数*100%
(2)完成数为零或负数且绝对值小于等于目标数的绝对
完成率=[目标数+(目标数-完成数)]/目标数唬100%
(3)完成数为负数且绝对值大于目标数的绝对值时,

1、目标数为正数时,完成率=完成数/目标数*100%
2、目标数为负数时,要看完成数的正负:
完成率=(目标数-完成数)/目标数*100%
(2)完成数为零或负数且绝对值小于等于目标数的绝对值时 ,
完成率=[目标数+(目标数-完成数)]/目标数*100%
(3)完成数为负数且绝对值大于目标数的绝对值时, 公式同1的相反数

问题四:请问在excel中,计算本月的时间进度比的公式是什么?

问题五:求解,比如5月本月目标200万,截止24号完成了124万,时间进度和时间进度达成率怎么算。

五分之四时间达成四分之三业绩,说明工作不够啊

问题六:保费时间进度达成率怎么算

保费时间达成率是这样理解的 :年度保费在不同的时间上的标示即:日、月分别为1/365 1/12.比如 ,年保费1200万,3月末实际保费360万,你的保费进度是360/1200=30%,而时间进度为3/12=25%,也就是说 你的保费超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保费时间达成率为30%/25%=120%。不知道部是否满意?

问题七:预计达成率怎么计算??????????? 15分

简单一点算的话,一个月30天,10天你完成了12w,按照这样的业绩,一个月你可以完成36w,预算达成率应该是

问题八:销售时间进度是怎么算的

举例吧!例如3月份,截止目前的时间进度=22/31=71.0%

问题九:[转载]怎样在excel 中计算时间进度比?在excel中计算

将文本格式的日期转换为序列号 DAY 将序列号转换为月份中的日 DAYS360 按每年 360 天计算两个日期之间的天数 EDATE 返回在开始日期之前或之后指定月数的日期的序列号 EOMONTH 返回指定月数之前或之后某月的最后一天的序列号 HOUR 将序列号转换为小时 MINUTE 将序列号转换为分钟 MONTH 将序列号转换为月 NETWORKDAYS 返回两个日期之间的全部工作日数 NOW 返回当前日期和时间的序列号 SECOND 供序列号转换为秒 TIME 返回特定时间的序列号 TIMEVALUE 将文本格式的时间转换为序列号 TODAY 返回今天日期的序列号 WEEKDAY 将序列号转换为星期几 WEEKNUM 将序列号转换为一年中相应的周数 WORKDAY 返回指定工作日数之前或之后某日期的序列号 YEAR 将序列号转换为年 YEARFRAC 返回代表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之间总天数的以年为单位的分数 关于excel系统中的时间函数:本月份的时间进度比 =DAY(K3)/31 公式中的K3是引入的一个含有日期格式的单元格,31为本月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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