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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东区16层

电话:(0551) 传真:(055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安徽建工、公司 指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 指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三建 指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路桥集团 指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路桥 指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港 指 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开发 指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安建总承包 指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安徽交航 指 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安建地产 指 安徽建工地产有限公司

和顺地产 指 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

安徽安装 指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注册规则》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业务规程》 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

《募集说明书指引》 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

《信息披露规则》 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中介服务规则》 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注:律师工作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

致: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办法》《注册规则》《业务规程》《募集说明书指引》《信息披露规则》《中介服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委托本所汪明月、尹颂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安徽建工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或者“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本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按照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依据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和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作出的。

2、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期发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安徽建工申请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愿意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并不对有关审计、信用评级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引用审计、信用评级等内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并不代表本所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安徽建工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规则指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募集说明书》所涉及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安徽建工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资格

(一)安徽建工的法人资格

安徽建工现持有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0416H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172,116.0272万元;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法定代表人:李有贵;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

装工程;基础设施及环保项目投资、运营;水利水电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对外工程承包、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金属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咨询,建筑工程和交通工程的研发、咨询、检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所律师认为,安徽建工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二条和《注册规则》第二条的规定。

(二)安徽建工系非金融企业

根据安徽建工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安徽建工为非金融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二条和《注册规则》第二条的规定。

(三)安徽建工系交易商协会会员

根据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开信息,安徽建工为交易商协会会员,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符合《业务规程》的规定。

(四)安徽建工的历史沿革

安徽建工的前身为安徽水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建股份”),系经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皖体改函[1998]40号批准,由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水建总公司”)、金寨县小水电总站(现改制为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总站、蚌埠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五家单位于1998年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

2、安徽建工的股本结构演变

(1)2000年11月9日,经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皖体改函[2000]86

号文批准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了皖府股字[2000]第40号批准证书,水建股份总股本增加至6,200万股。2000年11月,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水建股份更名为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利”)。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25号文核准,安徽水利于2003年3月31日以向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股票于2003

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安徽水利”,股票代码为60050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本总额增至12,000万元,股份总数增至12,000万股。

(3)2004年3月29日,安徽水利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定以安徽水利截至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派送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60

元。本次转增和派送股份实施完成后,安徽水利股本总额增至15,600万元,股份总数15,600万股。

(4)2006年5月22日,安徽水利召开股权分置改革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于2006年6月1

日实施。根据该方案,由安徽水利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2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

2,412.8万股,公司股份总数不变。

(5)2007年5月21日,安徽水利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安徽水利截至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5,600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股,共计派送1,560万股。本次派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7,160万元,股份总数增至17,160万股。

(6)2008年4月18日,安徽水利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决定以安徽水利截至2007年12月31

日总股本17,16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共计转增5,148万股。本次转增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2,308

万元,股份总数增至22,308万股。

(7)2011年4月18日,安徽水利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决定以截至 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2,308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派送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7元。本次转增和派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33,462万元,股份总数增至33,462万股。

(8)2013年4月16日,安徽水利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2年12

月31日总股本33,462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派送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8元。本次转增和派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0,193万元,股份总数增至50,193万股。

(9)2015年6月2日,安徽水利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水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20.6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5年6月16日,

安徽水利共计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 5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01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53,191.01万元,股份总数增至53,191.01万股。

(10)2016年4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将水建总公司所持安徽水利16.07%股份无偿划转至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2016年5月17日,水建总公司和建工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建工集团持有公司8,547.381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7%,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11)2016年4月29日,安徽水利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进行2015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3,191.0099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

分配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53,191.0099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共计增加37,233.706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90,424.7168万元,股份总数增至90,424.7168万股。

(12)2016年 12月 29日,中国证监会向安徽水利核发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安徽水利以新增46,355.4265万股

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39.4489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吸收合并的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总量为21,180.4276万股,

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43,430.0227万股。

(13)2018年4月27日,安徽水利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43,430.0227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分配现金股利0.5元(含税)。本次送股完成后,共计增加28,686.0045万

股,安徽水利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72,116.0272万元,股份总数增至172,116.0272万股。2019年8月12日,经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安徽水利更名为安徽建工,注册资本变更为172,116.0272万元。

经核查,安徽建工历史沿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建工注册资本未发生新的变化。

(五)安徽建工合法有效存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建工登记状态为存续,安徽建工依法有效存续。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建工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未出现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安徽建工作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具备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资格。

二、安徽建工本期发行的发行程序

(一)安徽建工本次发行的内部决议

2022年3月17日,安徽建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决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2022年4月28日,安徽建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安徽建工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安徽建工本次发行的注册或备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尚需向交易商协会进行注册,并在取得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方可发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安徽建工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依法定程序作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决议,决议的内容与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尚需向交易商协会进行注册,并在取得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方可发行。

三、安徽建工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文件及发行有关机构

《募集说明书》就发行人风险提示及说明、发行条款、募集资金运用、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债务融资工具

信用增进、税项、信息披露安排、持有人会议机制、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发行的有关机构等相关重要事项,逐一进行了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募集说明书》的内容按照规则指引的要求编制,符合《管理办法》《注册规则》《业务规程》《募集说明书指引》《信息披露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次发行安排等内容合法合规。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进行信用评级,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已出具《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评字[号),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东方金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与安徽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本所接受安徽建工的委托,担任安徽建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现持有安徽省司法厅核发的证号为50491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依法具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应资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经办律师均依法持有安徽省司法厅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签字律师具备为本期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资质,与安徽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律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徽建工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号、容诚审字[8号、容诚审字[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具有出具上述审计报告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与安徽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安徽建工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由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安徽建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安徽建工已确定徽商银行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经本所律师核查,徽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具备担任安徽建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的法定资格,与安徽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符合法律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安徽建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受托管理人。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及潜在法律风险

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资金40亿元,其中36亿元将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有息债务,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4亿元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所律师认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规则的指引。

(二)安徽建工的法人治理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安徽建工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安徽建工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指引》制定了《公司章程》。安徽建工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安徽建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政府公务员兼职公司高管,以及违反《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安徽建工的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

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

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及环保项目投资、

运营;水利水电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对外工程承包、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金属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咨询,建筑工程和交通工程的研发、咨询、检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所律师认为,安徽建工的经营范围、业务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2、安徽建工及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情况

根据安徽建工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建工及控股子公司近三年未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问题受到行政主管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公司提供材料,安徽建工的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此外,公司业务领域还包括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服务、建材贸易、水力发电等业务。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目前主要经营模式:单一施工模式、交钥匙工程合同模式(EPC)。截至2021年末,安徽建工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1)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1○安徽建工主要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下:

注:1、已完成合同额超过合同金额的,系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增项或小额变更;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开工时间 工期(天) 合同约定竣工时间 合同总金额 已完成合同金额 已回款金额 经营模式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4 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蜀山区小庙段)安置区一期一标段 安徽三建 900 6.94 2.08 1.50 单一施工模式 是

7 皖投·国滨世家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安徽三建 970 5.28 3.78 2.27 单一施工模式 是

9 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一期)项目 安徽三建 730 5.91 0.04 0.00 单一施工模式 是

15 濉溪县叶刘湖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安建总承包 730 5.48 4.77 2.86 单一施工模式 是

16 阜南县中医院新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安建总承包 -12 7.60 3.09 2.10 单一施工模式 是

2、发行人房建工程项目在变更、验收、竣工决算和决算审计等方面存在进展不可控因素,以及海外项目也存在政治影响等不确定性,会导致建设期和回款期滞后的情形发生。

3、选取项目标准为1亿元以上项目。

○2安徽建工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非PPP项目)如下:

注:选取项目标准为1亿元以上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单位 建设期间 回款期间 业务模式(合同类型) 合同总额 已结算合同额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未来三年预计回款

4 花园大道(徽州大道—包河大道)道路工程 路桥集团 2.8 5.8 单一施工模式 11.37 7.15 是 3.28

14 合肥新桥机场S1线合肥西站枢纽先行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 安徽路桥 5.12 7.12 单一施工模式 8.30 0.04 是 5.10

安徽建工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住宅/商业/办公) 项目建设期 总投资金额 已投资 未来三年投资支出 项目进度 项目批文情况 去库存情况

5 安建地产 固镇尚河源筑 住宅商业 1.12 7.2 6.99 0.43 0.3 0.1 90% 土地证:一期:皖(2017)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9152号二期:皖(2017)固镇县不动产权弟0009189号环评:固镇函〔2018〕17号用地规划:一期:地字第003号二期:地字第004号 销售未达预期

043号;建字第058号;地字第008号;地字第009号; 在建

经安徽建工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建工上述在建工程开发及建设主体均具备相关资质,均签订了相应的业务合同或协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复文件和相关许可,业务运营情况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安徽建工不存在违规担保、吸收公众存款、违规融资、承担土地储备职能、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等违规违法情形、被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形;不存在“名股实债”,不存在将权属不明的资产、注入过程存在法律瑕疵的资产、公益性资产等注入发行人的情况;不存在 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BT、回购其他主体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安徽建工提供的资料,安徽建工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的工程款。截至2021年末,安徽建工的应收账款总额为2,773,794.09

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安徽建工提供的资料,安徽建工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为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及往来款。截至2021年末,安徽建工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为338,548.41万元。

经安徽建工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中不存在无经营背景、替政府融资的行为;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不存在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情况。安徽建工融资行为不存在因前述业务运营情况或其他原因受到限制。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安徽建工提供的资料,截至2021年末,安徽建工受限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占比 受限原因

截至2021年末,除上述合计4,527,985.88万元的资产受限情况外,安徽建工无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安徽建工提供的资料,截至2021年末,公司均为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安徽建工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建工无对外担保行为。

根据安徽建工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截至2021年末,安徽建工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或潜在的标的额在 4,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案件状态 涉诉金额(万元)

安徽建工 格尔木宁靓置业有限公司 无 已审结,执行中 6,467.59

安徽建工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无 已开庭,待裁决 5,081.72

重庆民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建工、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水利开发 无 审理中 4,098.20

水利开发 淄博成易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连鼎成宇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点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三人: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无 审理中 20,220.11

安徽三建 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 无 二审已判决,被告已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安徽三建工程已申报债权 9,964.10

安徽三建 方国传、林文松 无 审理中 3,031.93

安徽三建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8,113.18

安徽三建 海南南海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14,509.91

安徽三建 安徽省中海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无 安徽三建申请执行中 14,475.07

安徽三建 宁夏钰隆工程有限公司、蒋淑珍、武权 无 安徽三建申请执行中 4,652.05

安徽三建 安徽省江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5,903.12

安徽三建 悦康药业集团安徽美景房地产公司 无 审理中 7,176.41

安徽三建 合肥神力健身器材厂、朱习庆 无 安徽三建已申请执行 5,788.90

安徽三建 东至县汉唐置业有限公司 无 二审已判决,安徽三建拟申请再审 4,228.04

安徽三建 鲍萌霞 无 安徽三建已申请执行 6,345.62

安徽三建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无 审理中 5,079.45

安徽三建 铜川靖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12,988.26

安徽三建 南昌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5,010.88

安徽三建 宣城中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4,109.74

安徽三建 天长粤通置业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15,554.71

安徽三建 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无 一审待审 10,805.04

安徽三建 淮北粤诚置业有限公司 无 一审待审 4,494.99

安徽三建 安徽恒大新能源科技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无 一审待审 6,877.13

安徽三建 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无 一审待审 15,181.64

安徽三建 黄山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无 一审待审 10,662.73

安徽三建 美丽之冠(黄山)文化旅游发展、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无 一审待审 14,908.24

安徽路港 福建和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陈宝和、陈良栋、林光明、卓秀如 审理中 7,997.00

安徽安装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已和解 6,964.39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 中国建筑(已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 尚未开庭审理 4,300.00

马鞍山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采石河慈湖河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无 审理中 4,887.87

安徽建工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县人民政府、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泗县人民政府、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已申请执行 6,058.73

安徽路桥 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无 审理中 8,759.70

上述诉讼案件系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涉及金额占发行人的总资产、主营业务、净利润等比例均较小,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安徽建工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截至2021年末,近三年安徽建工及合并范围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涉及金额占发行人的总资产、主营业务、净利润等比例均较小,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1年末,安徽建工无其他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或有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安徽水利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内容,安徽水利拟通过向建工集团股东水建总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建工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安徽水利为拟吸收合并方和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方,建工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建工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并入安徽水利,建工集团予以注销,建工集团持有的安徽水利的股份也相应注销。同时,安徽水利将向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璇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 8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178,8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

2016年8月29日,安徽水利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16年4月7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号),原则同意本次交易事项。2016年6月8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省国资委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号),核准了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

2016年7月8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省国资委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号),原则同意安徽水利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2016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安徽水利以新增463,554,265股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394,489股新股募集本次吸收合并的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安徽水利已于2017年6月30日办理完毕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发行股份登记,发行的463,554,265股A股股份已登记至水建总公司名下,同时,建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45,305,482股A股股份已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基于上述,本律师认为,安徽建工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及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不会对安徽建工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体资格及发行决议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未采用信用增进。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持续状态。

五、对投资人保护相关内容的意见

(一)根据《募集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募集说明书》对违约事件、违约责任、偿付风险、发行人义务、发行人紧急预案、风险违约处置基本原则、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机制、弃权等内容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根据《募集说明书》,安徽建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受托管理人。

(三)根据《募集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募集说明书》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目的与效力、召开情形、召集、参会机构、表决和决议等投资人保护条款的添加情况、触发情形和处置程序内容的约定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安徽建工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其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具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安徽建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业务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符合《管理办法》《业务规程》等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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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族企业,祖孙三代都在关键岗位,这里的领导要么是关系户要么是干十年二十年,晋升别想,工资也几年不会涨,你不找领导,工资不会有改变,食堂难吃的要死,两大盆摆在那自己弄,看着和猪食没两样,办公环境更别提,饮用水也没有,人均一个烧水壶去厕所接水烧,别的福利一概没有,人事大领导别提,财务俩领导更别提,动不动就骂人。
  • 说是上市公司,合同给你签都是最低工资,然后也不给合同。

管吃管住管接送,这在北京来说就算解决不了问题啦,比要租房自己吃饭上下班的同学来说相当于净赚了很多钱...公司内部风气不错,其他部门不知道,我们部门人不太多,大家都很亲切关系很好,领导也很温和的。

这个我入职短,还不知道呢。

其实我们部门工作氛围很好,大家都在踏实的工作,不太忙的时候就会选择继续学习提升自己这样子。

任职:人力资源专员/助理

#你的工资处于什么段位

刚毕业的话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不过也看跟的领导怎么样。

中上水平吧,不过工资水平不是很高,未来发展前景还是很好的,毕竟是民生行业,还是不错的。不过每个公司都是有利也有弊端的,看个人怎么看待吧。刚毕业的话,学生可以来试试的。但是会加班,有的部门加班比较严重。

有年终奖,一般是年底发,看个人基本工资,根据基本工资去发。

交通便利,几乎天天加班 说说我的经历吧,我本来一直安稳的工作,突然有一天接到他们的电话是一个男的问了一些情况电话里答应我月工资不少于4k然后去呐面试一切顺利不给你谈工资,让你去办入职,办入职的一个男的时候告诉我说,我们公司单休,基本工资1500加奖金我当时就走了活生生重一个挺好的稳定的公司给我骗出来了

药企公司,挺好的,很有发展前景。人员也很多,规模比较大。每个部门的人员比较多,薪资架构也还可以,每个月的工资基本都在期望薪资之上,不过就是工作压力会比较大。而且管吃管住,吃住的都还可以,主要看个人的发展,如果是想学东西的话在这个公司是没什么问题。看自己的职业规划了。

比较安稳清闲,工资低,家族企业,关系户多。领导层管理混乱,水平有限。公司缺乏高利润产品,主要产品是抗生素之类的普药,新药研发投入少,有一定销售能力,研发等能力较弱。

专员 -主管-副经理,晋升机制不太合理吧。主要都是些关系户,获得领导赏识就可以晋升,没有很好的系统管理。

工作氛围轻松,压力小,领导层水平有限。

工资低、待遇差,早饭就是那种馒头蘸酱,偶尔来点咸菜丝,最便宜那种,中午餐就是两素一荤,晚饭就是那种大锅煮面条。总而言之,家族企业,非常不适合年轻人的发展。公司里的很多老员工都很拽。

提供住宿,不过是6人间,有时人多是12个。按照最低的五险一金缴纳。公司管理非常混乱。下面问题层出不穷。最关键的是,压一个月工资不说,经常不按时发放。

经常加班,非常苦逼,不好调休。

只有死工资,不时上演甄嬛传,体制僵化,只能自己没人指导,基本学不到东西 我来总结几点吧: hr面试的跟我谈的薪酬福利与实际不符合,我还是从别人聊天的时候听到的。 家族企业的洪水有多深恐怕进来的人才知道,公司90%都是董事长的亲戚七大姑八大姨,有关的人很轻松,正常上班早8晚五,有关系的人早上11点下午2点。他们的货还得我们没关系的贫民做。 公司有很多奇葩规定,比如:正式员工必须穿工装,裙子配黑丝袜,丑的要命而且很不舒服。关于工装呢员工入职不到半年的自己掏钱1000+,半年到1年500+,那几件破衣服值那个价? 一个营销部门的文职人员,有四个经理全是关系户,而且入职时还得备注有没有关系。我有一句mmp不知当不当讲。 最后,我希望这段话能为帮助没有来悦康的小伙伴们。本人94年的,我老练的心里已经成熟不住这样以关系建立起来的企业。还有还有,市场部的男的整天在说脏话,啧啧 素养在哪里?请大家慎重考虑。谢谢。

人员流动大,混杂,没有成长空间,待遇一般,工作压抑没有加班费,其他还可以

公司环境还可以,目前有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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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经五路66号,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职工500余人。公司以生产高端原料药为主,包括抗感染类、消化系统、清热镇痛类、肿瘤类等20多种品规,为高新技术企业、省技改示范性企业、省安全生产达标企业、河南省头孢类原料药工程研发中心、周口市药品生产A级信用企业。产品销售除满足国内市场外,还远销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以及韩国、日本、非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

母公司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集新药研发、药品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现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医药工业研发十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集团公司以打造医药航母方向、以研发创新为驱动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鸣锣,成功登陆科创板,股票简称悦康药业,股票代码:688658,康达制药为集团整体上市成员之一。

工厂位于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经五路66号(3路公交车终点站),交通便利,厂区道路宽广,绿植茂密,四季常青,亭台楼榭,免费图书室,健身房,并配有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室外健身器材等,为您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公司现因扩大产能,引进新产品,现诚聘如下专业人员:

  1.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工合成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生2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毕业生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专业4名,本科以上学历;

  4. 设备自动化相关专业6名,本科以上学历

  5. 药品质量检验管理1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待遇:录用后,签订用工合同,办理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工资30008000,免费工作餐和住宿,8小时工作制,中秋节、春节等福利待遇丰厚,年终奖金,法定节假日。

    学院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428办)

    康达制药作为悦康集团的成员单位,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凭借同行业规模、技术、质量领先优势,以集团公司上市为契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用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海内外市场需求,为人类健康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悦康集团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真诚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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