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解决不平等问题。在确保所有人安全之前,没有人是安全的。短期和长期措施必须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包括非正规经济中的人们、妇女和女童、残疾人、移民和难民。
确保在这个日益互联互通的世界里没有人和社区掉队。
东南亚国家可以将实现长期可持续性和包容性发展纳入其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和恢复计划中,包括扩大对脱碳经济的投资。
四是维护人权与善治,更好的重建工作包括尊重和实现基本人权以及保护公民空间。
2. 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开幕式
12月10日晚,2021年(第二十二届)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在海口世纪公园正式开幕,在接下来半个多月时间内,海口主会场,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文昌市分会场将举办37场欢乐节主题活动,全省各市县也将同期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全民共参与、共享欢乐的节日氛围,展示出美好新海南、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崭新风貌。
海南省政协主席毛万春宣布本届欢乐节开幕,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张旭,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肖莺子,海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海南省政府副省长王路,中国东盟中心教育文化旅游部副主任李亚莹,柬埔寨驻海口总领事馆总领事黄万达,欢乐节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以及湖北、陕西、湖南、重庆、宁夏等省市区文旅部门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海南省旅文厅厅长孙颖主持。
3. 中国东盟旅游数据
春节游人很多的。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人口众多,宜人宜居。风景美丽。南宁有许多旅游景点。方特东盟乐园就是其中的一个景区。方特乐园很大,主要展现东盟国家风情和娱乐形式,有展示园,游乐园,每天都有许多人去游玩,特别是春节期间,去方特游玩的人更多。也更热闹。
4. 中国东盟旅游展的意义
2021第二届中国—东盟(柳州)旅游装备博览会将全面展示国内旅游装备行业最新技术及成果,提供深化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平台,提高公众对旅游装备的认知程度,推动全国旅游装备制造产业的快速、深入发展。他指出,旅游装备制造业在新发展格局下有着显著的优势,广西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禀赋突出,潜力巨大,必须乘势而为,把这一新型的产业做大、做优、做强。致辞最后,他热忱欢迎广大企业家能在广西投资兴业,共谋发展,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5. 中国东盟旅游产业合作
为纪念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2021年中国—东盟文化旅游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将于12月26日至12月31日在长沙举办。
本次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以“共建‘一带一路’,共赢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密切中国—东盟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合作,加深中国—东盟国家文化交流互鉴,助力湖南建设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推动长沙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和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届时,相关国家部委领导、中国—东盟中心、东盟十国驻华使节及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代表、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首批中外20余个会员城市政府、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代表等国内外重要嘉宾将受邀出席。
6. 中国东盟旅游博览会旅游展
◆东盟商品展区:食品及饮料、生活消费品、大宗商品、服务业产品等
◆“一带一路”国际展区:特色食品、生活消费品、服务业产品等
机械设备:智慧能源及电力、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等
电子电器:通信设备及智能系统、智能家电及消费电子等
建筑材料:门窗幕墙、室内装饰材料等
◆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招商等以及铁路、有色、电力等重点产能领域
◆农业合作:第五届中国—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中国—东盟农业合作成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和投资项目、物流和冷链运输等)
◆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省区相关建设成果、园区、物流、港口、基础设施等
◆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港澳地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优质产品,以及相关产业向周边省市辐射、转移和带动的成果
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智慧城市、大健康创新技术、东盟科技创新等
◆金融服务:人民币结算、信用保险、信用贷款等企业金融,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等创新金融
◆旅游服务:城市形象、旅游项目合作、旅游咨询等
◆人才服务: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成果等
5.“魅力之城”专题
中国和东盟11个国家将根据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选择本国具有代表性的实力城市作为“魅力之城”进行综合展示,并在会期举办城市主题活动、城市推介活动及城市交流活动。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中国“魅力之城”为贵州省贵阳市
7. 中国东盟旅游装备博览会
东博会秘书处联合波兰总商会以视频会议方式举办2021中国(广西)-波兰经贸合作论坛暨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推介会。这是东博会秘书处首次与区域外国家支持商协会共同主办的双向在线推介活动。
东博会特邀合作伙伴机制有效拓展了波兰与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据介绍,第16届东博会期间,特邀合作伙伴波兰通过举办国家馆开馆仪式、国家推介会、文艺团队在开幕大会及知名钢琴家在本国展馆表演等形式,有效展示了国家形象。20家波兰机构和企业参展全面展示了波兰优质而独具特色的商品和服务,推动了中波企业间的务实合作。
本届云上东博会增设波兰展区。云上东博会将在第17届基础上完善平台功能、实现常年在线运营,特别是将在云上东博会“一带一路”国际馆下增设“波兰展区”,还将通过推动中国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等多渠道邀请全球专业观众,办好会期经贸促进活动,推动波兰产品再造出口的新热潮。
8. 中国东盟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园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产业园区管理,保障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开发、运营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 产业园区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的批复》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执行。
第四条 产业园区应当突出中国-马来西亚投资合作,促进产业集聚,推进产城一体化生态新城建设,将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中国-马来西亚投资合作旗舰项目和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园区。
第五条 产业园区坚持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国际接轨、高度开放的原则,全方位推进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自治区对产业园区的改革创新给予支持。
第六条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推进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对产业园区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负责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制定、开发建设运营、市场运行监管、公共服务提供等工作。
第七条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原则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实行岗位管理、身份留档、人员聘用、绩效考核、薪酬挂钩的人事管理体制。
第八条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享有自治区规定的经济管理权限。
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与产业园区发展相关的下列管理权限,授权或者委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实施:
(一)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
(三)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五)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审批和用海审查报批;
(六)建设工程报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施工的审批;
(七)临时占用道路、挖掘道路、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处置的审批;
(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可以委托管委会行使的其他行政审批。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行政审批的具体事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 产业园区内公安、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征地拆迁、人防管理等社会管理职能实行属地管理,由钦州市负责。钦州市人民政府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第十条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产业园区内相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务。
第十一条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将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承诺事项等内容在管委会公共网站公示。
第十二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可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十三条 产业园区应坚持产业发展优先,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材料及新材料、生物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产业发展目录、产业准入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自治区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组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以外的其他各类园区规划,应当与钦州市相关规划相衔接,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
第十五条 自治区编制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单列下达产业园区用地,统筹安排耕地、林地占补指标。自治区在用海指标方面给予产业园区支持。
产业园区国有土地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利用的,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钦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出让、租赁条件,纳入钦州市土地交易平台统一交易,并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划拨或者合作方式利用的,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方案报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产业园区应当创新投资审批制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事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第十七条 产业园区实行特殊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便于管理的税收征管机制,创造有利于产业园区发展的财税环境。
第十八条 产业园区实施国家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创新拓展人民币回流机制,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探索符合产业园区涉外经济发展的外汇管理模式,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第十九条 产业园区应当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和资源配置平台,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产业园区应当建立健全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发展物流仓储、交易结算、现货和期货交割、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
第二十条 产业园区应当建立完善有利于提升产业园区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营造创新创业和高科技人才聚集的政策环境。
第二十一条 产业园区应当建立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服务保障、人才载体等创新,创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发展的环境。
第二十二条 产业园区与钦州市应当加强相邻区域的规划、产业、项目、市政和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对接,实现良性互动发展。
第二十三条 产业园区应当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绿色生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建立和完善产业园区生态环保指标体系,积极推广产业园区能源循环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二十四条 由中国和马来西亚双方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开发建设产业园区,负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享有相应的投资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二十五条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产业园区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对产业园区中马合资公司开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9. 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
中国—东盟国家外长特别会议2016年6月14日在云南玉溪举行,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和中国—东盟关系协调国新加坡外长维文共同主持。
王毅表示,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中国—东盟已结成高度融合的利益共同体,正在成为休戚与共的责任共同体,未来将结成更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关系已远远超越双边范畴,为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具有地区乃至全球意义。
王毅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坚定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中方愿与东盟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审视双方关系,扩大共识与合作,共同开辟更加美好的未来。
双方要办好25周年纪念峰会,总结双方关系发展成就,指导未来发展方向,致力于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双方要深化政治安全合作,巩固双方战略互信。加强高层往来,深化战略沟通。探讨商签“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双方关系长远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继续推进军事安全交流与合作。
双方要对接发展战略,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中国正在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东盟积极推进落实《东盟共同体愿景2025》。应加强这两大发展战略对接,实现共同发展。推进落实“2+7合作框架”、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第三份《行动计划》和“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利益交融。中方欢迎东盟其他国家支持和参与澜湄合作。
双方要以教育、旅游等领域为重点方向,着力加强社会人文交流,构筑双方关系新支柱。
双方要妥善处理分歧,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珍惜冷战结束以来本地区得来不易的和平稳定局面,在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安全挑战的同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复杂敏感问题。
东盟各国外长表示,东盟—中国建立对话关系25年以来,双方关系在东盟与所有伙伴国关系中最具实质性、互利性和积极意义。东盟和中国都有光明的发展前景,双方相互依存日益紧密,加强东盟—中国关系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东盟愿与中国以共同纪念双方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为里程碑,不断增进互信,加强在贸易、投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农业等领域务实合作,促进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人文交流,共同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使东盟—中国关系取得更大发展,造福人民,为地区和平、稳定、繁荣作出新贡献。
双方重申,中国和东盟国家要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要全面、有效、完整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开展海上务实合作,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争取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早日达成“准则”。
10. 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联盟
东盟首脑会议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组织结构之一,自东盟成立以来,东盟举行了7次首脑会议,4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2000年第四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决定取消正式非正式之分,每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第35届东盟峰会及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于2019年11月2日至4日在曼谷举行。
自成立至2012年6月,共举行了二十次正式首脑会议。
东盟峰会上每个成员国都有对决议的否决权,这显示了东盟互不干涉内政的平等制度。但是在峰会召开之前,会特别注意开展双边磋商,提前达成共识,使东盟峰会的决策过程更加顺利。
第一次首脑会议于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联合国大会于1992年12月通过决议,认可《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宗旨和原则。
第二次首脑会议于1977年8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韩、印、中、日、澳、新西兰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第三次首脑会议于1987年12月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签署了《马尼拉宣言》、《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修正议定书和四项经济协定。
第四次首脑会议于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和《有效普惠关税协定》三个文件,并决定今后每三年召开一次正式首脑会议。
第五次首脑会议于1995年12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签署了《促进东盟一体化和形成东盟整体意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议定书》和《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通过了《东盟组织机制调整方案》,决定今后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与会各国首脑一致同意继续推动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倡议的东亚经济论坛(EAEC),决定由马来西亚牵头组织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第六次首脑会议于1998年12月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主题是:为了一个和平、稳定均衡发展的东盟而团结合作。会议集中讨论了东盟各国协调化解危机,恢复经济,争取稳定,均衡发展的有关措施。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和《大胆措施声明》三个文件,决定加快东盟自由贸易和东盟投资区的进程。
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会议发表了《2001东盟反恐联合行动宣言》,《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关于艾滋病问题宣言》,并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中期回顾”等文件。
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迈进。
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第十一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5年12月12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第十二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7年1月13日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
第十三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7年11月19日在新加坡举行。东盟领导人在会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第十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在泰国华欣和差安举行。签署了《2009年—2015年关于东盟共同体路线图的差安华欣宣言》、《东盟政治与安全共同体蓝图》、《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蓝图》、《东盟一体化工作计划第二份倡议》、《关于东盟内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共同宣言》、《东盟地区食品安全声明》、《关于全球经济与金融危机的媒体声明》 。
第十五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9年10月在泰国华欣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宣言。第十六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0年4月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东盟各国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效率、落实现有各项协议,积极推动《东盟宪章》转化为现实。
第十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及对话伙伴国系列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经济复苏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东盟宣言》。第十八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1年5月在印尼雅加达举行。这次峰会的主题为“全球一体化中的东盟共同体”。第十九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1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
会议通过了《巴厘第三协约宣言》,为提升东盟作为地区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制定了发展方向。峰会还通过了主席声明。声明说,通过广泛、公开和富有成效的讨论,与会各国一致同意将围绕3个发展方向努力,即继续加强东盟共同体建设、以确保区域结构和区域环境有利于发展,加强东盟在全球共同体中的作用。
第二十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2年4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峰会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文件,包括第20届东盟峰会《主席声明》《金边宣言》《金边议程》《2015年建立东盟无毒品区宣言》和《“全球温和派行动组织”概念文件》等,与会各国领导人也就继续推进东盟一体化建设和解决东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等达成了重要共识。
第一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6年11月在印尼雅加达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大东盟的建设问题,宣布将于适当时间同时吸引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入盟,并发表了十六点声明。会议还就加速湄公河流域开发问题交换了意见,责成外长会议制定“东盟2000年远景目标”。
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7年1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东盟首脑同意实施一项推行服务领域贸易自由化的计划,并决定在2010的建成东盟投资区及在2020年实现东盟内部投资自由化。会议通过《东盟2020年远景目标》,随后东盟与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非正式会晤,实现了历史上首次东亚首脑会晤。
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9年12月在菲律宾举行。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快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第四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
近年来,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成员包括东盟9国: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巴布亚新几内亚、柬埔寨、印度、蒙古和欧盟,与会各方主要就共同关心的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东盟于1994年10月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 先后于1996年3月在泰国曼谷,1998年3月在英国伦敦举行了两次领导人会议,来自亚洲的东盟9国、中、日、韩、美和欧盟15国以及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人聚会一堂,就促进政治对话、加强经济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1999年9月,在东盟的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第一次,1976年2月23日至24日,印尼巴厘岛,东盟五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第二次,1977年8月4日至5日,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第三次,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
第四次,1992年1月27日至28日,新加坡,东盟六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第五次,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泰国首都曼谷,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
2012年11月18日,第2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开幕。东盟轮值主席国柬埔寨首相洪森主持会议。
第17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首脑会议28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以“从愿景到行动,迈向东盟共同体”为主题,重点讨论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进一步落实东盟宪章、东盟的中心作用和对外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挑战等问题。
东盟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自1967年成立以来,东盟已先后举行了16次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作出决策。
2003年10月,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第二协约宣言》,宣布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
2004年11月,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会议还决定起草《东盟宪章》,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
2007年11月,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东盟宪章》《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2009年2月,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举行。会议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以及东盟政治与安全、经济、社会与文化蓝图等多项对东盟今后发展及共同体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
2009年10月,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宣言,并发表了加强东盟教育合作和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2010年4月,第16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东盟各国签署了《东盟宪章框架内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确定将在《东盟宪章》框架内以规则来解决各成员国之间的争端。会议还通过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以及东盟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第27届东盟峰会于2015年11月18日至2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第28届,29届东盟峰会将在老挝万象举行。
第33届东盟峰会及系列多边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在新加坡正式开幕。东盟共同体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数字经济、创新科技等将是此次东盟峰会及系列多边会议的重要议题。
第34届东盟首脑会议于2019年6月22日在泰国曼谷开幕,本届东盟峰会以“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伙伴关系”为主题,旨在探讨加强东盟在防灾减灾、解决海洋垃圾以及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