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型企业的绿色降碳改造工程有哪些可以做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将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提出了包括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在内的六大重点任务,并实施重点行业碳达峰和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两大行动。

1、行业结构深度调整有利于落后产能出清

文件指出:要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1)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2)优化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快化解过剩产能。3)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强化能源、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纺织、造纸等行业耦合发展。我们认为,深度调整结构的措辞表明了限制过剩产能的决心,有利于供给端落后产能的出清,推动行业生态变革并对产品价格提供稳定支持,为产能先进的头部企业带来优势。

2、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将推动先进产能建设

文件指出:1)实施工业节能改造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升级示范改造。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2)建设绿色低碳工厂,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3)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到2030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突破玻璃熔窑窑外预热、窑炉氢能煅烧等低碳技术。4)2025年,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下降3%以上。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改造建设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低碳生产线,实现窑炉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产业化示范。我们认为,建材行业作为能耗大户,并是文件所关注的重点行业,在落后产能出清的同时,对于具备更低碳、更智能、规模效应更显著特征的先进产能,其建设进程有望加速,此外,针对旧产线的升级提升亦值得关注。

3、建材行业绿色化趋势更加明朗

文件指出: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广节能玻璃等材料,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我们认为,建材产品绿色化既是碳达峰背景下的产业趋势,亦是供给端原料、产线及技术绿色智能化的综合结果,此外,节能材料是低碳体系建设中重要部分,具备节能功效的建筑材料将充分受益。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1.2可研报告编制原则及依据

1.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第二章项目背景、必要性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4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2.5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结论

3.1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3.2我国工业领域碳达峰发展现状分析

第四章项目建设地址及建设条件

第五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5.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6.1设计原则指导思想

6.4核心工程设计方案

8.3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9.3招标应遵循的原则

第十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0.1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10.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3项目年营业收入估算

11.4运营期年成本估算

11.6利润与利润分配

13.2项目风险的分析评估

附表一: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附表二:流动资金估算表

附表三: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附表四:固定资产折旧估算表

附表五: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六: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七:财务现金流量表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申请报告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建议书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商业计划书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业市场研究报告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PPP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PPP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工业领域碳达峰项目资金筹措和融资平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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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管家网获悉,7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2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其中包括实施新能源绿色替代行动,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项目12个;实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等。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1月底前报告工作情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统筹资源开发与保护,优化产业布局,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以巩固提升“两个基地”为抓手,推进优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1.实施新能源绿色替代行动,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2.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项目12个,灵活性改造项目6个,实现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2克标煤/千瓦时。(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3.支持钢铝融合铝基新材料技术研发和示范。(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4.重点推进胜利煤田煤层气开发、牙克石一五九煤层气开发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5.实施乌海华恒、乌海三维可降解材料等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6.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大唐40亿立方米煤制气二期、汇能16亿立方米煤制气二期、华星40亿立方米煤制气、宝丰400万吨煤制烯烃、国能集团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盛虹180万吨煤制烯烃、荣信80万吨甲醇制烯烃等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7.建设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8.实施62项新型储能项目,形成300万千瓦储能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9.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业参与新能源开发的若干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10.积极发展关键材料、装备制造、发电和运维的风光氢储等新能源全产业链,力争新能源产业集群产值达到2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11.实施高性能稀土磁材、抛光、催化、合金材料重点项目48个,稀土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12.建立备案种业创新联合体19个,实施自治区种业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14项。(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13.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2%。(牵头单位:自治区农牧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14.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49%。(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内蒙古枢纽”建设,建设“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新增大数据装机40万台,总数突破200万台。(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16.实施一批面向智慧矿山、智能制造等“5G+”应用示范工程和工业互联网IPv6升级改造等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17.新建5G基站14454个。(牵头单位:内蒙古通信管理局)

18.建成投入运行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应用率达到40%。(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中心,内蒙古通信管理局)

19.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100亿元,新型化工产业产值达到2800亿元,现代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600亿元,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9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240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能源局)

20.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建设10家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车间)。(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在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50个。(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22.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达到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3家。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达到5家。科技成果登记总数达到1000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达到40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二、以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为遵循,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23.制定自治区规范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4.制定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清单。(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5.全面推进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6.建成智慧工业园区平台55个。(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7.工业园区亩均产值较2020年提升35%左右。(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以更好保障“四个安全”为底线,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28.建成在线监测和智能化控制平台34个。(牵头单位: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

29.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入选“内蒙古好粮油”产品品牌5个,培育区域公共品牌3个。(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

30.稳定能源外送能力,完成煤炭保供任务,外送煤炭达到总产量60%以上,电力外送实现2100亿千瓦时。(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31.强化能源兜底保障能力,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完成政府可调度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470万吨,实施油气重大储备项目1个、重大电力工程项目6个。(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32.新建采矿项目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全部达到国家要求。(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能源局)

33.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34.重点组织实施风电、光伏、氢能、储能装备制造项目分别达到67个、50个、13个和20个。(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35.培育风电、光伏、氢能、储能装备制造“链主”企业分别不少于3家、5家、2家和2家。(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36.积极争取创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37.在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等口岸实施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38.加快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39.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争取尽早批复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40.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鄂尔多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出口额实现5亿元,巴彦淖尔、乌兰察布保税物流中心(B型)实现进出口额3.5亿元。(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四、以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为重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1.实施国家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和大型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42.做大做强能源、交通等自治区国有企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牵头单位:自治区国资委)

4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0家。(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44.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导向,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45.实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46.开展“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47.制定能耗预算管理方案。(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48.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的比重达到65%。(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49.制定能效“领跑者”实施方案,发布能效“领跑者”名单,开展部分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50.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用水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4.8%左右。(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51.实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52.在17个重点旗县(市、区)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推动项目旗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农牧厅)

六、落实“四个机制”,保障《实施意见》落地

53.筹备成立自治区推进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54.加强产业集群产业链统计监测分析。(牵头单位:自治区统计局)

55.开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成立服务专班,派出由旗县(市、区)领导组成的“包片指导员”或“企业驻厂员”,精准开展驻企协调指导。(牵头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56.制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57.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推动“标准地”改革。(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58.建立产业优化升级融资担保及专项风险补偿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59.建立压实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机制,完善政策要素保障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建设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60.创新分解落实和调度评估机制,建立专项评估、定期评估和绩效评估制度,对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成效明显的盟市给予奖励。(牵头单位: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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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是推动全国整体实现碳达峰的重要领域。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大行动、政策保障及组织实施工作,从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加快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等六个方面指明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任务,提出重点行业达峰、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两个重大行动,对于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切实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任务意义重大。

一、《方案》体现的几个特点

《方案》根据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及“N中为首”,围绕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方案》根据两个五年规划期分阶段提出主要目标,其中:

“十四五”期间以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为总体目标,以工业能耗强度下降13.5%,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以及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为具体目标。

“十五五”期间以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点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为总体目标,以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为具体目标。

同时,目标也突出体现了工业领域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的决心,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有条件的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

(二)系统推进产业链发展

《方案》充分体现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

在重大行动环节,既包括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碳排放行业,同时也涵盖消费品、装备制造、电子等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并强调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打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体系。

在重点任务环节,从产业布局及发展、技术推动、项目示范等角度协同推进,提出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原生与再生、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进氢能制储输运销用全链条发展;实施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等产业循环链接技术;建设一批“产业协同”、“以化固碳”示范项目等具体任务。

在制度体系建设环节,注重系统性、规范性,提出完善以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等统筹推进工作方向。

《方案》除了在产业结构、节能降碳、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循环利用、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继续强化工作基础上,提出多项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具体举措。

集成技术创新方面,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等。

数字技术赋能创新方面,提出强化企业需求和信息服务供给对接,加快数字化低碳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并明确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三个重点方向。

制度创新方面,以“问题导向”提出政策保障支撑,包括:开展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打通绿电认购、交易、使用绿色通道;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利用绿色信贷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支持一批低碳技改项目等。

企业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主体,绿色低碳转型也是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的发展路径。《方案》充分体现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的作用,分类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提出:

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方案,落实任务举措;中小企业要提高环境意识,加强碳减排信息公开,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

鼓励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引领作用,加大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上的投资力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经验和行业方案。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

《方案》同时提出量化指导方向,有效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包括:创建一批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制修订300项左右绿色低碳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低碳产品;面向交通、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机电设备维护升级需要,培育50家再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鼓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或自愿性认证方式,发布绿色低碳产品名单;鼓励绿色低碳相关企业服务和产品“走出去”,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等。

二、钢铁行业落实《方案》的相关建议

《方案》紧扣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目标的落实,全面系统部署工作方向,将有效指导和督促行业、企业扎实落实双碳行动。钢铁行业是工业领域重点碳排放行业,应加快围绕《方案》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开展工作。

(一)以绿色低碳转型赋能钢铁高质量发展

钢铁行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钢铁行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推进绿色制造、发展循环经济、绿色低碳技术变革、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抓手,赋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练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功”和“内功”,加速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钢铁企业应加快将落实双碳行动纳入发展总体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实际制定细致可行的碳达峰方案,明确具体路径和任务举措,做到纲举目张、有的放矢。

(二)积极深入推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进一步深入推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钢铁行业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按照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战略要求,以破解资源能耗约束和缓解生态环境压力为出发点,加快构建高效、绿色、循环低碳的钢铁工业体系。

积极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充分发挥钢铁企业产品制造功能、能源转换功能、废弃物消纳功能及绿化美化功能,树立钢铁与周边环境是和谐发展的“共同体”理念,构建钢铁行业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

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应围绕“超级能效”、“零碳”工厂、“绿电倍增”工程、“绿色微电网”等典型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应用,带动钢铁生产模式绿色转型。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通过推进钢铁行业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以技术工艺革新、生产流程再造促进钢铁行业减碳去碳。

一是加强对氢冶金、低碳冶金、洁净钢冶炼、薄带铸轧、无头轧制等先进工艺技术的研发,通过创新寻求突破,解决好“卡脖子”钢铁材料、关键核心设备进口和先进低碳技术创新问题。推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强高韧、耐蚀耐候、节材节能等低碳产品应用比例,带动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并加快推进工业规模化应用。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特别是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龙头企业应发挥引领作用,加大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上的投资力度,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工业流程再造、电气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等技术示范工程。同时,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作、上下游协同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

(四)主动推进数字化低碳转型

高度认识并重视数字化赋能钢铁绿色低碳转型、提质增效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加快应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泛在感知互联的工厂运行环境,提升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过程的实时感知能力。另一方面,开发基于数据驱动、机理模型的先进工艺控制系统,构建面向主要生产场景的数字孪生模型,提高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水平。通过智能升级改造,全面提高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各生产环节提质增效潜力,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

同时,围绕节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广建立健全数字化碳管理体系,构建“数据统计核算-集成化对标-工序目标考核分解-预测及潜力分析”相耦合的碳排放与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智能管控与评估平台,逐步建立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础数据库,统筹物料平衡、铁平衡及能源、污染物平衡,基于“低碳发展规划+协同管控平台”总体链条设计,帮助钢铁企业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五)系统推动开展绿色产品标准认证

绿色产品认证是授予企业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允许产品使用绿色认证标志,有助于消费者便捷识别,提高认证合格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激励企业加强绿色产品质量管理,提高绿色产品质量水平。钢铁行业应积极响应《方案》要求,开展绿色产品标准及认证工作。同时,围绕全生命周期理念,与汽车、家电、建材等行业形成上下游产业联动,推动开展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披露产品绿色属性。(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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