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家代理保险业务种类多的保险销售公司

导读:国内的保险公司已经有近百家,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繁多,作为非专业的客户,如何能够选择一个诚信、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如何选择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养老保险,重大疾病保

  国内的保险公司已经有近百家,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繁多,作为非专业的客户,如何能够选择一个诚信、专业的人,如何选择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养老保险,,少儿保险呢?这里,专业的保险理财规划师给您建议。

  如何能选择到一个诚信、专业的保险理财规划师?

  首先,判断一个保险代理人是否诚信,您不光要听他谈自己公司和产品的优点,也要听他谈自己公司和产品的缺点。看他是否能够客观地评价自己公司的产品。诚信的保险代理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应该是客户的利益,客户的利益高于一切。

  保险代理人专业与否,通过他对本公司产品的熟悉程度,对于竞争对手产品的熟悉程度,对于各种产品的比较来判断他的专业水平,而不是简单看他从业的时间。我的一个客户曾告诉我,竞争对手评价我们的住院保险等待期是180天,而实际上呢,平安保险的住院费用等待期是30天,这样在没有充分了解同业产品的前提下,妄加评论其他公司的产品,无疑给自己减分。

  如何能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呢?

  养老保险首先是保险,其次是养老保险利益。也就是说先看养老保险的养老利益保障方面是否有充分体现。比如,平安保险的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活多久,就能领取多久,领取到100岁,养老年金领取的时间和我们的生命等长度,符合人的寿命不确定的风险保障要求;另一方面,在领取前身故利益保障方面:退还所有保险费,赔,送分红,是目前市场上在身故利益保障方面力度最大的养老险。中国平安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不但具有身患重大疾病赔付的功能,更有身患重大疾病免交养老保险费的豁免保险费的功能,在确保客户养老保障方面设计得非常完美。另外,养老保险金领取三年一递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88岁的祝寿金使您越老越有钱,越老越有尊严;高额的分红不但可以有效抵御通货膨胀,更可以使您分享保险的经营成果;养老没有概率,每个人都要面对,也是每一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将来准备养老金,但我们会看到很多客户因为身患重大疾病而不能继续交社保养老或者养老保险费,考虑到这一点,平安保险的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可以通过附加钟爱一生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为身患重病的客户提供一笔重疾保险金,更重要的是客户可以免交应交未交的养老保险费,由平安保险代为缴费,而所有的养老利益及分红不变。通过这样的一系列保障,使您的养老保险计划无比坚固,只要能参加了平安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无论发生任何情况,您都能拥有一份丰厚的养老保险金,一旦拥有钟爱一生,她就能照顾您一生一世!

  如何能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呢?

  首先,要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各家保险公司精算师精算的主要基础是相同的,那就是各家公司重大疾病保险采用的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统计数据是差不多的,不同的就在于各家保险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投资能力,还有就是险种的设计理念。比如,您是选择一款返还型的健康保险呢,还是消费型的健康保险;是选择分红型的还是非分红型的。是选择一款保障至70岁、80岁,还是类似平安保险的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一样提供终身保障。有了以上的分析,相信您一定会选择到一款最适合您的重大疾病保险。

  我想作保险代理人,哪一家保险公司最好?

  首先,保险做得好的保险代理人80%的成功是跟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有关系的。那么,另外的20%是不是就不重要了呢?不是的,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好的保险公司,对于自己一生的影响都会很大。笔者建议,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保险,外资保险市场占比不可能超过20%,想象看,如果中国人寿或者平安保险是一家,对于中国的社会保障的稳定性将会有怎样的影响呢?从民族性角度来看,也应该选择民族保险公司,有自豪感,使您这份工作更有意义。其次,要选择有一定保费规模,具有良好的赢利能力的保险公司,因为保险行业的一个规律,新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成立7年内是不赢利的,而随着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新加入者赢利的时间更长达10年以上。在这样的一个行业里,小公司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专利,或者发明创造可以后来居上。在金融行业,只会越大越强,越强越大。这也是在国际上花旗和汇丰能够长期位居世界500强前列的原因。因此,在中国,如果作保险代理人,理财规划师,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无疑是您最明智的选择。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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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您想为自己和家人买份保险时,该找谁买呢?简单说无非是保险公司,代理人公司,营销员。哪种方法好,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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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指代理权的范围,代理权限依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确定,其权限范围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其经营保险业务,并收取代理费用的人。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

  • 保险行业是一个需要辨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行业,买保险这一事务队伍很对毫无保险经验的人来说也有难度,由此...

  • 这个需要去民政局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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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康丰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 : 泰康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泰康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22年 4月 1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6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具体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风险揭示”的相关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和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和赎回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高的流动性风险,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未赎回的投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强制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具体请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号 28层(实际自然楼层 25层)280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号泰康国际大厦 5层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大厦 14楼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1、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李瑞丛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李瑞丛
(一)本基金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22年 4月 1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6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及存续期
1、本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年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具体发售时间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其中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本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人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人开户需提供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人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人。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对单个投资人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 1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资者在 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 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非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率 .cn),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资料。

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免长途话费)、010-,传真:010-。

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点击“在线客服”,根据提示操作输入要咨询问题的关键词,便可自助进行相关问题的搜索及解答;或可点击“转人工客服”获得服务订制/取消、账户查询等专项人工服务。

在线客服人工服务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予以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复制;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泰康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康丰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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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
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5,256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7年、2018年和 2019年,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
会受到不利影响:一方面,如果部分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
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客户集中度过高对公司的议价
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是从事航空工装、航空零部件和部段研制的高科技企业。毛利率较高。
49.2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一定区间内存在波动,主要系各期
间不同批次的定制化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 
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宏观经济、行业状况、销售形势、生产成本等多种因素的
影响。未来若由于不可控原因或公司管理不善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将直接
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三)应收账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布较为集中且主要为军工央企,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如未来应收
账款增长速度较快,公司将面临更多的呆账、资产减值风险;如不能及时回款,
将会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影响资金周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变化风险 
军工领域作为特殊的经济领域,主要受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
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长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军工投入
与世界先进国家有一定差距,目前我国军工领域处于补偿式发展阶段。若未来国
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国家削减军费支出,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
(五)军品订单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的最终用户为军工企业或军方,由于相关产品系“非标准化”的
个性化定制产品,单价较高,且其订单的下达由军方审批程序、研发采购计划等
多种因素决定,并非均匀发生,导致收入相应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若国际形势发生转变,军方相关采购政策或审批程序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的
军用产品的品种、型号和技术更新计划变更,或者军方改变了产品交付时间,则
军方和军工企业对军用产品的需求数量将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军品的订单产生
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公司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军品名
称、型号、规格及类别,军品产能、产量和销量,涉军供应商和客户名称及重大
军品合同,经国防科工局批准,上述涉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公司对部分豁免披
露的信息采取了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涉密信息还包括了报告期内各期主要
产品的销量、按地区分部列示营业收入构成及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中军方客
户的真实名称及销售比例等信息,公司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
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了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部分信息豁
免披露或脱密披露可能存在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
(七)收入确认及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及 2019年度,发行人第四季度实现的收入占比分别
长期合作的大型客户,这些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为
每年一季度制订当年年度预算和采购计划,立项、招标通常集中在当年上半年,
其招标、采购和实施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因此公司各项业务受到客户的预算
管理制度、招投标流程和项目实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收入呈现较明显的
季节性特征,在每年四季度实现较多,因此公司存在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上述
原因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可能会造成公司第一季度、半年
度或第三季度出现季节性波动或亏损,投资者不能仅依据公司季度收入波动预测
全年收入波动情况。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球经济遭受严重影响。由
于公司主要业务系为国家军品生产任务进行配套,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中航工业、
中国商飞等国内航空工业核心制造商旗下的各飞机主机制造厂商,航天科工、中
国兵装等军工央企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及科研生产单位,军队研究所等军方单位,
订单较为稳定,且公司无出口业务。 
品交付和验收工作。此外,受益于供应链保障能力较强,公司原材料采购受疫情
的影响也相对可控。疫情对公司业务尚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疫情进一步加重、国内工厂大面积停工、国家的军工产业政策受
产业链传导出现较大不确定性,依然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应收
账款回款速度减慢,削弱公司的经营能力。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王增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王增夺(董事长兼总经理)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3、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
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本人申
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本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6、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本人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本人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人拟转让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且如果在锁定期
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
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则本人应按照有关监管机关的要求予以纠正。” 
(二)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1、于刚、朱洪敏、胡泉、魏晓育、张婧、杨怀忠、吴铁华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于刚(董事兼副总经理)、朱洪敏(董事兼副总经理)、胡泉(董
事兼副总经理)、魏晓育(董事)、张婧(董事)、杨怀忠(副总经理)、吴铁
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
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本人申
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本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2、王希江、耿绍坤、杨守吉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王希江(监事会主席)、耿绍坤(监事)、杨守吉(监事)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本人申
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本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3、陆岩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陆岩(持股 5%以上)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本人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
本人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人拟转让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且如果在锁定期
限届满后 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
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应按照有关监管机关的要求予以纠正。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即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
发行人所有。” 
4、华控宁波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华控宁波(持股 5%以上)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3、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本企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本企业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企业拟转让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且如果在锁定
期限届满后 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如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企业应按照有关监管机关的要求予以纠正。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即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
缴发行人所有。” 
5、王思拓、毕恒恬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王思拓、毕恒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增夺的亲属)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3、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
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在王增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王增夺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王增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王增夺申报离职,则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6、于超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于超(董事于刚的亲属)承诺: 
“1、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3、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
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在于刚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于刚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于
刚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于刚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7、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东证融通、华控湖北、启元动力谷、牡丹江水平、宁波青岱、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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