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除息后可以继续持股冯?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60083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1 重要提示2 §2 公司基本情况2 §3 重要事项3 §4 附录8 1 60083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洪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嘉 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46,303,093.49 -136.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55 -136.92 本报告期比上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年同期增减 (7-9 月) (1-9 月)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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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重要公告摘要,供投资者参考:

佳都科技:拟半价推2100万股股权激励

佳都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277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授予价格为3.71元/股,为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50%和75%。

东旭光电:拟合计42.15亿并购申龙客车、旭虹光电

东旭光电发布公告称,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合42.15亿元收购申龙客车、旭虹光电全部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37.5亿,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拟认购不少于五成。申龙客车为综合性客车制造企业,未来三年业绩承诺总和不低12.5亿元;旭虹光电从事高铝盖板玻璃的生产销售,为东旭集团持股86.64%子公司,未来三年业绩承诺总和不低2.88亿元。

沪电股份:拟推1.1亿元员工持股计划

沪电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不超1000名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其中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不超过10人。

天广中茂:收到裕灌农业《终止交易告知函》 12日起停牌

天广中茂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裕灌农业《终止交易告知函》称,鉴于证券市场政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裕灌农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拟与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解除裕灌农业全体股东与公司于2017年3月签订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框架协议》等交易文件。公司表示将尽快召集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相关事宜进行商讨,并与裕灌农业及神农菇业全体股东协商决定后续有关事宜。鉴于本次重组事项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山东矿机: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2日起停牌

山东矿机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重组方案的标的资产范围、交易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配套募集资金金额等重大事项予以调整。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预计将构成重大调整,经申请,公司股票自6月12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ST普林: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复牌

*ST普林发布公告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启动后,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并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由于交易双方无法就交易对价及交易结构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6月12日起复牌。

再升科技:拟4.4亿元收购悠远环境100%股权

再升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4.4亿元收购悠远环境100%股权。悠远环境为公司下游企业,是从事“室内干净空气解决方案”的环保型企业,其2017年-2019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300万元、3500万元和37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将公司的优质过滤材料真正应用到终端商业、民用市场。

德宏股份:终止筹划重大事项 12日复牌

德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停牌筹划重大事项,拟收购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经过反复协商,交易各方无法就标的资产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鉴于目前推进该重大事项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将于6月12日复牌。

金龙机电:拟11亿元收购兴科电子100%股权

金龙机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1亿元受让温州润泽及林黎明合计持有的兴科电子100%股权。林黎明承诺兴科电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1亿元和1.3亿元,三年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3.05亿元。公司称,此次收购对公司加速向智能硬件成品制造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战略性意义。

开尔新材:停牌筹划资产收购事项

开尔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界龙实业:因再融资政策法规变化等 终止定增并购商业票据印刷公司

界龙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拟定增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募资不超过7.66亿元,收购商业票据印刷公司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因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凌云股份:拟购买太行机械、东方联星100%股权

凌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11.51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共1.13亿股,购买控股股东凌云集团持有的太行机械100%股权;另外,拟购买电子院、兵科院、中兵投资、兵器三院等合计持有的东方联星100%股权。标的公司均受公司实控人兵器工业集团控制。东方联星的主营为卫星导航芯片及应用产品的研发和设计,太行机械拥有二级计量站资质。

新亚制程:收到业绩补偿款 上半年盈利同比增23倍

新亚制程发布公告称,公司修正后的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计盈利4904.89万元~4968.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09.44%~2340.92%。公司表示,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已收到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3809.91万元。

隆华节能:实控人下调减持计划上限 缩水逾四成

隆华节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四名实控人调整减持计划,将减持数量上限由9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77%)下调至5290万股(占总股本的5.99%),缩水逾四成;并在原有大宗交易减持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集中竞价方式。截至今日,四人尚未实施减持。此外,公司现持股4.92%股东杨媛披露减持计划,拟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13%)。

葵花药业:董事拟减持不超92.36万股

葵花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张权、董事吴淑华、监事姜凤和(合计持有公司1.75%的股份)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3,59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

帝王洁具:控股股东增持1.15%公司股份

帝王洁具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进、陈伟、吴志雄于6月2日至6月9日期间,累积增持公司股份98.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增持后,刘进、陈伟、吴志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08.3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77%。

雷曼股份:两实控人及其一致人拟减持不超928万股

雷曼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投资需要,公司实控人王丽珊、李琛及其一致人拟于2017年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928万股,即不超总股本的2.65%,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此外,公司董事罗竝、监事李建军拟年内合计减持不超12.35万股。

北京利尔:董事高管拟减持不超654万股

北京利尔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及高管牛俊高、赵世杰、汪正峰、张建超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538,7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455%)。

阳光城:控股股东旗下公司增持近3990万股

阳光城发布公告称,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9,899,328股,增持比例为0.99%,交易均价为5.56元/股,增持方式为竞价交易。

*ST丹科:股东董荣亭减持约160万股 持股降至5%以下

*ST丹科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董荣亭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59.64万股。本次减持后董荣亭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B股股份合计为5078.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55%。资料显示,牛散董荣亭介入*ST丹科的时间较早,2011年三季度已现身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

新华百货:公司股东增持7.2万股

新华百货发布公告称,2017年6月9日,上海宝银兆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新华百货72,892股股份,占新华百货已发行总股份的0.0323%,增持的价格区间为23.5元-23.7元之间,增持方式为竞价交易。本次增持前,上海宝银兆赢共计持有新华百货股份总数的32.9083%。本次增持后,上海宝银兆赢共计持有新华百货股份总数的32.9406%。上海宝银兆赢拟继续增持新华百货股份的价格不高于37.88元/股,拟增持新华百货股份金额不超过2亿元。

星光农机:华晨成长基金拟9个月内清仓减持

星光农机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1.43%的股东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拟九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此前,华晨成长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3月23日期间累计减持132.8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天业通联:公司股东拟减持169,215股

天业通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波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徐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6,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9,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东华能源:施建刚等两股东拟合计减持公司不超4%股份

东华能源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其他投资资金需要,公司股东施建刚、施侃拟6个月内减持公司不超4%股份,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施建刚、施侃现合计持有公司6.25%股份。

东宝生物:江任飞、江萍拟“精准减持” 摆脱大股东身份

东宝生物发布公告称,因个人资金安排,公司股东江任飞、江萍拟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3.64万股,减持比例0.3334%。值得注意的是,江任飞、江萍现合计持有公司2458万股股票,持股比例5.3333%,本次减持计划如完全实施后,江任飞、江萍持股比例降为4.9999%,摆脱了持股5%以上大股东身份。

星河生物:控股股东减持458万股 占总股本1.59%

星河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叶运寿近日减持公司股份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减持完成后,叶运寿持有公司股份8237.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

世纪星源:股东减持48万股

世纪星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自2017年6月2日至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480,000股。

东华测试:控股股东及一致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东华测试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刘士钢及3名一致行动人拟提前终止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目前4人尚未减持,提前终止原因为“执行减持新规”。刘士钢等4人今年1月披露公告,拟12个月内以不低于20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不超过4.99%股份,东华测试股票今日收盘报15.56元/股。

太空板业:公司董事拟减持不超8万股

太空板业发布公告称,持有公司股份6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26%)的董事赵欢先生拟自本公告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目前赵欢持股总数为6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其中高管锁定股5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80,000股。

凯盛科技:实施10转10派1元方案

凯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

上汽集团:实施10派16.5元方案

上汽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

真视通:实施10转10派3元方案

真视通发布公告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

蒙草生态:实施10转6派0.6元方案

蒙草生态发布公告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6日。

力帆股份:子公司收到新能源汽车补助1299万元

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于6月7日收到重庆市财政局转拨的2015年国家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资金合计1299万元。

文科园林:签署7.3亿元合同 占2016年营收48.12%

文科园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9日与山东水泊梁山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水浒影视文化体验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7.3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8.12%,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海印股份:“海印转债”付息工作出现疏忽 拟补偿投资者

海印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结算公司申请“海印转债”(127003)付息工作以及未能及时刊登可转债付息公告,导致“海印转债”在6月8日的交易价格为未除息的价格,为补偿8日当天买入“海印转债”的投资者因后续除息行为发生的损失,公司将按每购买10张“海印转债”补偿5元。

中青宝:发布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补充公告

中青宝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公告明确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对于公司员工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在2017年6月9日至6月29日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其在12个月后仍持有的前述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其在增持期间净买入公司股票的均价的差额。董事长李瑞杰承诺对前述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李瑞杰承诺补偿的限额为公司员工及全资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净买入的中青宝股票中购买总价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所产生的亏损。根据公司在册员工人数情况,预计李瑞杰可能承担的补偿限额为公司员工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在增持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净买入股票中购买总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所产生的亏损。李瑞杰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智慧松德:发布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补充公告

智慧松德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公告明确“因增持而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体员工在2017年6月6日至6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竞争交易买入的公司股票,其在12个月后一定期限内卖出上述公司股票时的变现净额低于增持成本而产生的亏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景松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补偿资金来源于郭景松的自有资金。郭景松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万科A:深圳地铁集团将成第一大股 12日复牌

万科A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9日与深圳地铁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恒大下属企业将所持有的15.53亿股万科A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全部转让给深圳地铁集团。转让完成后,恒大下属企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A股股票12日复牌。本次股份转让获得批准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深圳市地铁集团将持有32.49亿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占总股本的29.38%,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京东方A:38.26亿元受让重庆京东方18.2%股权

京东方A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8.26亿元受让江北嘴集团、国泰元鑫、平安大华所持的重庆京东方合计18.2%的股权,受让完成后,重庆京东方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称,此次股权受让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规模效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天沃科技:交易对手弃购新煤化工 实控人拟接盘

天沃科技发布公告称,因交易对手受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决定放弃以3.89亿元收购天沃科技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计划。天沃科技转而拟与公司实控人陈玉忠及其一致人签署协议,将前述子公司股权以相同的3.89亿元转让予陈玉忠等人。天沃科技称,交易所获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方银星:放弃竞拍福清市地块 12日复牌

东方银星发布公告称,公司于今日参与竞拍福建省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的地块,竞拍起始价为3.88亿元。由于连续竞拍价格已高出公司对该地块的价值判断,最终公司放弃对该地块的竞拍。公司股票6月12日起复牌。此前公司曾公告,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开展地产业务的开端,若竞拍成功将有助于公司在地产领域开展实质性业务。

龙建股份:拟出资1亿元在新疆设立全资子公司

龙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龙建路桥新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认缴时间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20 年。其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水利和房屋建筑;土地整理等。 公告表示,公司可以更好地拓展新疆市场,抢抓机遇,发挥公司对新疆市场项目的监管、协调及服务职能。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川长虹:拟2.99亿元向长虹集团出售4公司股权

四川长虹发布公告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长虹集团转让持有的格润公司、教育公司、爱联科技及智能制造公司全部股权,合计转让价格2.99亿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公司将增加约1.4亿元收益。公司表示,本次处置非主业股权资产有利于聚焦资源发展核心产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神农基因:涉信披违规 遭海南证监局立案调查

神农基因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神农基因做出风险提示称,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

浙数文化:与阿里云签订协议 在云计算领域开展合作

浙数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阿里云今日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在云计算领域开展合作,提升双方云计算业务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共同建设云计算服务平台的合作;共同推进浙江省中小企业上云工程的合作;共同推进“阿里云学院”培训计划的合作。双方共同规划建设 “媒体云”、“医疗云”、“体育云”等行业云及专业云,通过试点辐射全国,争取在全国占有领先地位。

升华拜克:6月15日起更名为“瀚叶股份”

升华拜克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主营业务的调整及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且公司名称已经变更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并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简称将于6月15日起变更为“瀚叶股份”,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中珠医疗:拟出售深圳广晟70%股权及亿宏矿业50%股权

中珠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3.17亿元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广晟70%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珠隆盛;公司拟以5010万元将所持控股子公司亿宏矿业50%股权全部转让给西海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西海矿业,西海集团为中珠医疗关联方。中珠医疗称,两项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

莱茵体育:实控人收购圣玛丽足球集团获英超口头通知批准

莱茵体育披露澄清公告,回应关于《莱茵体育1.9 亿收购南安普顿获英超批准》的报道。莱茵体育表示,该报道并不属实,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从未直接参与南安普顿足球俱乐部收购事项。公司实控人高继胜则确认,其个人收购圣玛丽足球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获得英超联盟审批通过的口头通知,目前尚未收到书面通知,应以书面通知为准。

星河生物:拟更名“星普医科” 完成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

星河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更名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星普医科”。公告中显示,2015年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收购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玛西普成为星河生物的全资子公司。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实施完成,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发生了较大改变,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变更公司名称》第三条第2项规定,公司已符合因主营业务变更拟变更公司名称的条件。

长安汽车:与标致雪铁龙达成战略合作 拟各18亿元增资长安PSA

长安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7日与标致雪铁龙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共同推进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简称“长安PSA”)发展,在中国打造DS豪华品牌,拟从2018年起每年投放一款新车,并共同考虑新能源车型相关事宜;强化长安PSA经营,促进深圳工厂的全球化生产,加强在整车平台联合开发等领域合作。拟对长安PSA进行等额增资,双方注资总额为36亿元人民币。

中毅达:解聘董秘一事遭上交所问询

中毅达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针对中毅达6月7日晚披露的董事会解聘董秘李春蓉的决议公告,上交所要求中毅达补充披露董事会的召集、表决程序,并要求中毅达补充披露证代离职、董秘解聘后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信息披露工作。此前6月5日,中毅达证代离职;6月7日,中毅达召开董事会会议解聘董秘李春蓉,但该议案遭李春蓉本人反对。

兴业证券:设立5.5亿元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赔付基金

兴业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目的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专项基金规模为5.5亿元。

新莱应材:实控人倡议增持并兜底

新莱应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李水波近日发出倡议书,倡议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李水波承诺凡6月12日至16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新莱应材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且在职,若因增持新莱应材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此外,该公告按昨日深交所提出的兜底增持信披要求,明确列出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员工人数及薪酬等情况。

罗牛山:披露增持倡议书补充公告

罗牛山披露增持倡议书补充公告。公司及全资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在职员工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计算,未出售部分将不再予以补偿。将在完全卖出完毕后两个月内或规定出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公司董事长徐自力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徐自力对增持产生的亏损进行补偿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国际医学:倡议增持亏损补偿资金为自有资金

国际医学披露增持倡议书补充公告。本次倡议涉及的增持主体为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增持期限为2017年6月8日至6月14日;上述增持主体若在增持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国际医学股票,其在增持期限内合计增持的公司股份,连续持有12个月,在2018年6月14日当日收盘后,并且本人继续为公司在职员工的,如该部分公司股票市值低于其投资成本,则投资成本与当日收盘后股票市值的差额,在员工个人提交书面补偿申请及国际医学股票交易对账单后,由实际控制人在2018年6月14日收市后一个月内以现金的方式对员工个人进行补偿;若当日收盘后股票市值高于其投资成本,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实际控制人刘建申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在增持倡议期间内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表示,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公司认为刘建申先生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履约风险。

利群股份:目前在雄安无门店 也无在雄安拓展新门店计划

利群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与阿里巴巴本身在支付手段上有合作,未来也可能会有进一步合作的空间。有投资者提问公司是否计划在雄安地区建立超市,公司表示会有计划地通过自建、并购等方式扩大辐射区域。公司澄清称,目前,公司接受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多种支付方式,不构成实质性合作。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在雄安新区开立门店,也无在雄安新区拓展新门店的计划。

*ST智慧发布公告称,新湖集团拟购买控股股东张长虹所持有的4亿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转让价为每股4.30元,较停牌前4.14元的股价溢价了约4%,转让总价款为17.2亿元。权益变动完成后,新湖集团持股比例为20.12%,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仍为张长虹。新湖集团未来12个月内拟增持不低于1亿元,增持价格不超过5.5元/股。公司股票将于6月12日复牌。

方大特钢:间接控股股东拟延期履行注销新澳矿业承诺

方大特钢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交了拟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方大特钢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曾于2014年6月承诺在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新澳矿业的注销手续。根据注销进展情况,方大集团拟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该承诺。方大特钢称,新澳矿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博世科:预中标3.06亿元重金属废水治理项目

博世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近日预中标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EPC),项目总投资约3.06亿元,计划工期360日。博世科2016年营收8.29亿元,公司表示,本次预中标标志着公司在重金属污染废水综合治理领域的市场开拓取得突破。

齐心集团:参与新三板定增 布局SaaS业务细分领域

齐心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新三板挂牌公司——北京神州云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352万股,拟认购价格9.81元/股,作价3453.12万元。交易完成后,齐心集团将持有神州云动2.66%的股权。公司表示,此次认购神州云动定增,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SaaS细分领域业务的布局,打造“硬件+软件+服务”的企业级综合服务平台;而神州云动PaaS云平台及多种SaaS软件应用亦将有助于公司不断深化和丰富企业级大办公服务内容。

洛阳玻璃:5亿元升级改造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

洛阳玻璃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定对子公司龙海公司原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将原生产线改造成新一代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以实现高品质超薄基板玻璃的生产。方案设计玻璃熔窑熔化能力为180t/d,年产量1550万平方米。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5.09亿元,其中新增投资4.5亿元,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10个月。

中信国安:拟3.64亿转让盟固利新材料控股权

中信国安发布公告称,公司拟3.64亿元转让间接持有的盟固利新材料52%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获得收益2.15亿元,盟固利新材料控股股东由国安恒通变更为亨通集团(为上市公司亨通光电母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盟固利新材料从事锂离子正极电池材料生产与销售,中信国安称本次交易将完善公司以信息产业为核心的产业布局。

金新农:5月生猪销量环比下降30.07%

金新农发布公告称,公司2017年5月生猪销量合计1.93万头,收入合计2863.44万元,销量环比下降30.07%,收入环比下降38.54%,5月猪价整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1至5月,公司累计出栏生猪17.53万头,累计销售收入2.78亿元。

宝信软件:筹划签订重大合同 与中国太保进行数据中心服务合作

宝信软件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中国太保签署合作合同约定数据中心服务合作项目框架,按标准和需求定建数据中心服务,并于合作期限内向中国太保提供园区设备设施、配套园区运维、数据中心运维等服务。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分四个机房模块。首期模块在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交付,后续模块在确认需求后12个月内完成交付。双方合作期限为20年,中国太保的服务费用预算为55亿元。

工大高新:拟筹划重大事项 12日起停牌

工大高新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6月12日起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5个交易日内公告进展情况。

用友网络:北京中关村银行收到北京银监局批复 半年内开业

用友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筹建的北京中关村银行筹备工作组收到北京银监会批复,批准北京中关村银行开业,核准注册资本为40亿元。6月7日,北京中关村银行筹备工作组领取了《金融许可证》,6月8日领取了《营业执照》。北京中关村银行将在6个月内开业。

尔康制药:“淀粉基软胶囊的制备方法”取得加拿大专利

尔康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加拿大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名称为“一种淀粉基软胶囊的制备方法”;专利拥有者为尔康制药。尔康制药表示,该事项有利于促进软胶囊用改性淀粉产品的海外市场拓展,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尔康制药5月10日起因核查媒体质疑事项而停牌,其中公司产品“改性淀粉”的相关情况为媒体质疑的重点项目之一,公司昨日最新公告称,相关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沃尔核材:8亿元受让一致人所持长园集团股份议案已实施完毕

沃尔核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昨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一致人童绪英所持长园集团(600525)股票1417万股,受让价格为13.83元/股,受让总金额为1.96亿元。目前公司累计7.99亿元受让公司一致人所持长园集团股票共5245.43万股,公司股东大会于今年3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受让公司一致行动人所持长园集团部分股权的议案》已实施完毕。目前,沃尔核材直接持有长园集团7.84%股份。

旭光股份: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组

旭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9日起停牌。

上海凤凰:拟将5770万元盈余用于弥补母公司历年累计亏损

上海凤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拟将母公司盈余公积57,700,977.73元全部用于弥补母公司历年累计亏损。

荣盛发展:拟合作开发河北蔚县全域旅游 并建设旅游度假区

荣盛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7日与河北省蔚县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就当地打造全域旅游暨建设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进行合作,康旅投资另将受托建设首届张家口市旅发大会的相关改造和建设工作。建设内容包括,蔚州古城、国家级湿地民俗文化产业园区等项目;合作模式包括政企PPP、产业基金等模式;合作期限为50年。注:蔚县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境内最南端。

北方国际:获7.1亿美元选矿厂建设合同

北方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昨日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阿克托别钢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选矿厂建设合同,合同金额暂定7.1亿美元,合同协议范围包括阔克布拉克矿山年处理1300万吨铁矿石选矿厂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工期36个月。北方国际2016年度营收87.62亿元。

华建集团:子公司签署近2亿元合同

华建集团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院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署了新开发银行总部大楼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659万元,约占2016年营业收入的1.5%。此外,华东院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26亿元,其中华东院占1.16亿元,约为2016年营业收入的2.5%。

*ST吉恩:控股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

*ST吉恩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交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昊融集团持有的9730.62万股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6.07%。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17年6月8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截至公告日,昊融集团持有3.62亿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56%,累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天士力: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天士力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买入50.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9%,成交均价约39.456元/股。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锁定期自2017年6月8日起12个月。公司最新股价报40.21元。

首开股份:前5月签约金额同比增18%

首开股份发布公告称,5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22.91万平方米,签约金额69.55亿元。2017年1-5月,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120.7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98%;签约金额334.11亿元,同比上升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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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汤宇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自查及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自查及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条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长虹三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虹三杰”或“标的公司”)33.17%股权,其中支付现金对价占比为11.30%,
支付股份对价占比为88.70%。本次交易完成后,长虹三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
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实际募集配
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
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杨清欣、赵学东、泰兴
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杨清欣、赵学东、泰兴
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长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长虹三杰有限公司全部
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2]第11008号),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和收
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长虹三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长虹
三杰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22,597.71万元,该等评估结果尚需经国资主管部门绵
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次
交易长虹三杰33.17%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173,361.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88.70%,即153,771.5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11.30%,即19,589.50万元。如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之标的资产评
估值与前述不一致的,届时交易各方将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交易金额。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其中以现

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1.30%,即19,589.5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11.30%,即19,589.5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①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杨清欣、赵学东、
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首次董事会(即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94.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份等除息、除权事项,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
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除息、除权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

除上述除息、除权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和
股份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现金交易对价)÷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股数不足1股的,按0股计算。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具体如下表: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
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同意文件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本次发行的
对价股份时,如用于认购公司股份的长虹三杰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

月的,则于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相应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否则,其
于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
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除各方另有约定
外,不得将股份委托他人管理或设置任何质押等权利负担。在满足上述禁售期要
求的基础上,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照
其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安排认购股份的锁定及解锁,安排具体如下:
次解锁条件:本次重组发行完成,业绩承诺方所持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
起满12个月且根据2022年度《专项审核意见》,长虹三杰2022年度实现的实际
净利润达到了31,760万元(含本数)。

月的,则于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相应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否则,其
于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相应的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
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除各方另有约定
外,不得将股份委托他人管理或设置任何质押等权利负担。在满足上述禁售期要
求的基础上,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照
其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安排认购股份的锁定及解锁,安排具体如下:
次解锁条件:本次重组发行完成,业绩承诺方所持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
起满12个月且根据2022年度《专项审核意见》,长虹三杰2022年度实现的实际
净利润达到了31,760万元(含本数)。

第一次解锁条件满足后,杨清欣、赵学东、众杰能源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的股份中的20%予以解除锁定。

第二次解锁条件:根据2023年度《专项审核意见》,长虹三杰2023年度实
现的实际净利润达到43,760万元(含本数)。

第二次解锁条件满足后,杨清欣、赵学东、众杰能源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的股份中的30%予以解除锁定。

若第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但根据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专项审核意见》,
长虹三杰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达到了75,520万元(含本
数),杨清欣、赵学东、众杰能源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的
股份中的50%予以解除锁定。

第三次解锁条件:根据2024年度《专项审核意见》,长虹三杰2024年度实
现的实际净利润达到53,680万元(含本数)。

第三次解锁条件满足后,杨清欣、赵学东、众杰能源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的股份中的50%予以解除锁定。

业绩承诺期届满,业绩承诺方虽未达到上述解锁条件,但履行完毕业绩补偿
义务后可全部解除锁定。因履行市值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方用于履行市值补偿
义务的股份不受前述锁定限制。

具体的股票解禁时间应以解锁安排与锁定期安排孰晚为原则确定。如果届时
审核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则交易对方应按审核监管部门的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对锁定期进行调整。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规定。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
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北交所的规则办理。

具体的股票解禁时间应以解锁安排与锁定期安排孰晚为原则确定。如果届时
审核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有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则交易对方应按审核监管部门的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对锁定期进行调整。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规定。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
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北交所的规则办理。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将在北交所上市交易。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期
间(以下简称“过渡期”)因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的,则该等增加部
分的净资产由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因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
的,则该等减少部分的净资产按照交易对方向公司出售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
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后,公司可适时提出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的
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公司和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如公
司提出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的,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之前,
则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不含)之后,则审计基准日为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标的公司股
东享有;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交易对方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标的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经标的公司聘请的并经公司认可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为161,500万元。

业绩承诺方同意,如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其累
计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公司进行
补偿。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标的资产的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且本次交易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提交标的资产转让给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及时完成对标的
公司章程的修改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
项下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

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电子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四川长
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

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
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书面文件后,由董事会与独立财务
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相关规则相应

公司控股股东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竞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价格相同。

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承诺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即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
行股份数量及向各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
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
量上限相应调整,各认购对象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将按
照其各自认购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50%,具体
认购股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50%/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
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额中自动扣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拟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的
10%,在前述认购金额范围内,最终认购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发行时
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认购股数=认购
金额/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拟在北交所上市交易。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拟在北交所上市交易。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股东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规定。锁定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北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认购股份的锁定期有新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长虹三杰技改扩能项目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
资方式解决;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对上述资金的投入顺序、金额及
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
资方式解决;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对上述资金的投入顺序、金额及
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各子议案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编

制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制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为此,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杨清欣、赵学东、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证券有限公司代为签署)、
控股股东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方签署《股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杨清欣系公司董事,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杨清欣预计
将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本次交易预计将在12个月内发生,杨清欣系公司关联方,

此外,杨清欣担任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根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

司控股股东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杨清欣担任泰兴市众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根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

司控股股东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股权;以现金1,024.05万元购买童文祥持有的长虹三杰0.9310%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长虹三杰33.17%股权,交易对价为173,361.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因此计
算本次交易相关指标时,应将两次交易金额累计计算。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的比

第十二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二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四川长
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
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该法定程序
完整、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

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提交法律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提交法律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经审核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①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
本总额的2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③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
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
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④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⑥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⑦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经审核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①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③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④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
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议案》

经审核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

(1)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2)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长虹三杰技改扩能项
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1)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2)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长虹三杰技改扩能项
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核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长虹三杰33.17%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长虹三杰33.17%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
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长虹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议案》

(1)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①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②公司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③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④公司合法规范经营,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

(2)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

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③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④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⑤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经审核分析,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12个月内连续对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
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范围,或者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与本次交易同一或
者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事项为:2021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货币16,384.95万元购买李国忠持有的长虹三杰

权。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交易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慎核查相关评估资料后,认为: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
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
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资产价值
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证、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方法与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
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参考,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未来发展
规划、业绩承诺及补偿等多项因素协商确定,定价过程经过了充分的市场博弈,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出具了川华

信审[2022]第0095号《长虹三杰有限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9月两年及
一期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
的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川华信审[2022]第0096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1年9月一年及一期备考审
阅报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
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2]第11008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长虹三杰有限公司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
经审议批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信审[2022]第0095号《长虹三杰有限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9月两年及
一期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
的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川华信审[2022]第0096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1年9月一年及一期备考审
阅报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
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2]第11008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长虹三杰有限公司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
经审议批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
确定,公司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的定价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号)的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四
川长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2]第0039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2]第0039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公
司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填补回报
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国有控股
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制定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
要,为进一步明确员工持股计划托管情况,据此相应修订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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