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履行义务时应该做到什么

第1篇:《公民的义务》说课稿范文

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二课第一节《公民的义务》,针对本节教学,我主要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说明。

一、说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由两节内容组成,“公民的义务”是本课的开篇课,从知识承接*和延续*来看又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本节内容主要帮助学生认识履行义务的原因。了解我国xx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明确既要履行法定义务,又要履行道德义务等问题。

根据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我与他人的关系”之“权利与义务”部分的要求,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确立本课目标为:

1、知识目标: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我国xx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的关系;

2、能力目标:增强对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这一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定义的认识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明确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重要定义,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三、说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明确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及意义

依据:法定义务是做为公民的资格的底线,而自觉履行道德义务是每个公民的更高追求,这有利于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社会文明的进步。

2、难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依据:在履行义务过程中上,学生缺少主人翁的责任感,尤其在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小事上,过多的注重权利而看不到自己的义务。

现在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娇生惯养,从家庭、社会中得到的较多,而付出的较少,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不强,所以让学生首先明白公民有哪些法定义务、哪些道德义务,树立义务观念非常必要。

根据本课内容,结合初二学生的认知和思维规律,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我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例如:在重点处理上,道德义务的履行上,主要采用情感体验法,激发学生情感,把知识内化为能力,外化为行动。在本课重点知识的处理上,先通过设疑讨论,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积极*,从而使学生主动去发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通过教师设置情景,让学生在讨论的基础上,经过比较,从而总结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八年级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理*思维能力,但抽象思维能力还需要提高,遵循学生的思维规律,结合本课实际,拟采用以下学习方法:

第五部分:说教学过程。

由于本课在知识体系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所以本课采用在总结上课内容的基础上,通过问题来启发导入,即:权利与义务有什么关系?做为公民我们都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二、展示目标,明确任务

1、明确道德义务含义,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2、知道我国xx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3、明确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设计意图:让学生在学习本节课之前,做到目标明确,心中有数,避免盲目的学习。

三、启发诱导,解决问题

利用身边的情景事例:我校八年级一班学生姚洁和马超慧同学的行为表现。以此为背景,设置问题:

1、两位同学在上述活动中,履行了什么义务?

2、根据你的理解,说说什么是法定义务?

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它有哪些内容?

3、履行这些法定义务有何意义?

4、什么是道德义务?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有哪些?履行道德义务有何意义?

5、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关系。

设计意图:一方面,运用此情景激发学生学习积极*,使学生能主动探索问题;另一方面,让学生在体验、感悟、分析的基础上,使学生主动去发现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把知识内化为能力,外化为行动。

多媒体展示一组漫画材料,设置问题:

(1)漫画反映出社会中存在的什么问题?

(2)“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为什么?

设计意图:先通过漫画材料,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积极*,再通过教师设置的具体问题,让学生在观察讨论的基础上,经过比较,从而总结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并能举例说明,加深理解,突破本课难点。

列举“见死不救”的案例,设置讨论问题:

1、你认为詹某的父母会胜诉吗?为什么?

2、你如何看待案例中李某的行为?

3、我们身边还有那些类似的不道德的行为?

设计意图:通过案例分析,对所学重点知识进行检测,使学生进一步明确道德义务与法定义务的区别。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家庭、学校、社会上的不道德现象,明确不道德行为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从而感受履行道德义务的重要*,增强对社会、集体、他人的责任感,做负责任的公民。

(四)畅谈收获(总结)

要求学生说一说: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收获了什么?

设计意图:一方面,检测本节课学生学习目标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培养、锻炼学生的总结归纳能力。

1、收集归纳你在家庭、学校中分别履行了那些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完成本节课教材中的相关练习题。

第2篇:公民的义务教学课件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是*八年级下册第二课的第一个框题,本框题主要让学生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接下来要给大家分享的是公民的义务教学课件,欢迎大家的借鉴阅读!

本课所依据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之“权利和义务”。该部分的课程目标是“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1、知识目标: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道德义务含义,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2、能力目标:增强对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这一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提高践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明确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重要意义,明确忠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的要求;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公民在享受权利是必须履行义务

1、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2、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义务的权利

本课的主题是公民的义务。对此,学生面临着三个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履行义务的意义知之不多;二是缺少主人翁的责任感,总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三是对履行义务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履行义务是大人的事,与小孩子无关。这些问题有必要让学生通过学习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本框设计中设置了学生需要讨论的问题,因此讨论积极*比较高,学生之间相互评价、提问的互动氛围浓烈。

自学指导法、设疑讨论法、小组合作学习法

(一)情景导入:一个作家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份权利也有他应尽的义务。如果每个人不仅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知道自己的义务,这将有利于全人类的幸福。”法的大厦是由权利、义务共同构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时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做到忠实地履行义务。那么,作为公民,我们必须履行哪些义务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这些内容。

(三)自学指导(一):请大家迅速阅读教材14-16页,小组合作学习完成下面几项活动,看看哪组完成的最棒!

活动一:请学生仔细阅读图文资料,完成下列任务:

(1)、经过思考,分四组分别讨论其中的一个方面,将相关内容分别填在表格中。

(2)、几个学生介绍自己填写的内容后,其他同学对此发表自己的见解。

(3)、小明的上述活动,哪一项义务是我们必须履行的?

小组交流成果后教师小结:我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设计意图:让学生学会基本的文本阅读,从书本中寻找有关知识的能力)

※质疑:阅读15页小珊的事例,通过小珊应该不应该纳税问题思考:为什么说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呢?

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见相关链接):未成年人该交税时也要交税。如果纳税人不交税,国家就没钱发展教育、国防和公益事业了。未成年人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履行应尽的义务,是光荣的。相反,如果违反税法不纳税,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所以,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强调)。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设计意图:通过阅读引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认识“每个人即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从而增强义务观念;增强学生纳税意识使之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活动二:朗读并请学生说说马克思的话的意思。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学生交流成果: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活动三:理解权利与义务的一致*,下列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定说明了什么?

1、宪法第42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为: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2、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二者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3、公民履行纳税义务,享有国家把税款用之于民的福利。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公民正确地行使权利,忠诚地履行义务,作出更多的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才能提高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的权利。

活动四:阅读教材16页正文部分,完成下列任务:

1、我国公民应履行哪些基本义务?(学生大声朗读并熟记宪法规定的义务)

教师归纳: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几类:第一类是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第二类是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第三类是公民的其他义务,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上面的规定。重点强调: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设计意图:加深对基本义务的理解,从而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3篇:《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说课稿范文

各位考官大家好!我是应聘初中*的05号考生,我今天说课的题目是《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我将从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过程以及板书设计等六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说教材的地位与作用

《做一个负责人的公民》是人教版第九册第一单元第二课的内容。本课主要讲述信守承诺、勇担过错和自觉承担责任两方面内容。本课也是这一单元的最后一课,通过对本课的学习,能够对前面的知识进行整体的掌握,同时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生活中去,对学生今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本节课的教学内容和新课标的基本理念,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体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并感受勇担责任的成就感与幸福感。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对本课的学习,掌握如何承担责任。

3、知识与技能目标: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具有基本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任的做出选择。

(三)说教学中的重、难点

1、重点:善于承认错误。初中生处于心理发展的叛逆期,往往不愿意承认自己犯错误,因此,引导学生善于承认错误、做一个负责人的人非常重要。

2、难点:自觉承担责任。自觉承担责任就要不断反思自己,在反思自己的过程中,更加清楚地了解自身的责任,这也是学生成长的过程。

以上是我对教材的分析。由于教学目标和教学重、难点的确立都是建立在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因此,对学情的分析至关重要。下面,我将从身心发展上和知识掌握上对学情进行分析。

本阶段的学生好动,注意力易分散,爱发表见解,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

观察能力有所提高,但是深入*不够;情感内容日趋丰富,对道德感能有深刻的理解;意志方面依赖*减少,但是意志行为易受“暗示”。

前两课已经学习了承担对集体负责、承担对社会负责。学生明白本节课的内容是要学习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进而明确作为一个公民应承担哪些责任。

捷克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正确的教学应能激起学生求学的期望,对学习感兴趣并感到愉快”本节教学以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加强学生的参与和交流,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为目的,因此主要采用启发式教法。以实例为线索,启发学生交流勇担过错的经历并分享尽责后的幸福感和成就感。通过填写表格的方式,启发学生探究责任的分类,进而得出要自觉承担责任的结论。因此,本节课采用的学法主要是合作交流和自主探究法。

以上就是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学法等部分。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并结合新课标的理念,我的教学过程安排如下。

为了激发学生的积极*,更好的学习新知识,我将采用故事导入法,通过讲述感动*2010年度人物张xx兄弟还农民工*的事例启发学生思考,他们具有哪些优良的品质?这样设计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又贯彻了启发式教学的基本理念。

本课主要有两个模块的内容。第一模块主要讲述:做人要信守承诺,勇担过错。学生分组讨论教材中的问题,并鼓励学生分享自己勇担过错的经历。小组讨论能够活跃学生的思维,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在合作学习*同进步。

第二模块主要讲述要自觉承担责任。我会让学生填写一张表格,从学习、家庭、班集体和社会四个维度分析大家应承担的责任,并进行自我评价。这样设计的目的是让学生主动探究作为中学生应承担哪些责任,通过对自我评价的对比分析,能够得出自觉承担责任对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

在学完这两块内容后,让每个小组选一名代表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这样学生既能对所学内容进行巩固,又能锻炼口语表达能力,使综合能力有所提高。在学生总结时,我将做如下板书。

为了帮助学生清晰明了地掌握本节课的内容,我做如下板书设计。下面进行简要的说明:板书列出了两个模块的主要内容,学生对本课的知识点一目了然。通过结构图将信、错、责放在人字的周围,学生可以直观地感受:即使有过错,只要坚持信守承诺、勇担责任,依然能够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一个负责人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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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安全法》?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国家安全法》。

  2.《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民义务、法律责任、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第2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3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规定了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4章国家安全制度,规定了10项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第5章国家安全保障,规定了法治、经费、物资、人才等一系列国家安全保障措施;第6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第7章附则,规定了《国家安全法》的施行日期。

  3.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4.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5.为什么说国家安全既包括安全状态,也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安全威胁的因素永远不可能根除,国家安全是一种相对安全。《国家安全法》强调国家安全是“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就是要通过不断加强维护自身安全能力建设,不断克服和防范不安全因素对国家造成实质性危害。因此,既要强调国家安全的状态,也要强调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建设。同时,《国家安全法》第五章还专门规定了“国家安全保障”。

  6.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7.《国家安全法》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国家安全法》所有章节、条款都遵循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于《国家安全法》的始终,比如,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的领导,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本质特征,《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人民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所坚持的根本宗旨,在《国家安全法》第1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7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16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33条对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作了专门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全面系统的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对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任务作了系统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为了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第四章规定了国家安全制度,第五章规定了国家安全保障,第六章规定了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8.《国家安全法》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怎样规定的?

  答:在《国家安全法》中,关于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二是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9.我国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国家安全事务具有高度敏感、复杂的性质,既需要运筹帷幄,也需要令行禁止,必须通过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体制实现国家安全事务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习近平同志任主席,李克强、张德江同志任副主席,下设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

  10.《国家安全法》对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指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关于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并不仅仅限于第5条,其他条文中虽然没有直接出现“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字样,但是在多个涉及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建设的条文中,用“国家”作为主语,也是指代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比如第四章规定的国家安全制度机制等。

  11.什么是国家安全战略?

  答:国家安全战略,是关于国家安全的综合性的指导方略,是运用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总体构想,既包括传统的军事战略,也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资源、生态等各方面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筹划。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条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国家安全法》第47条规定,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2015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这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12.《国家安全法》关于人民安全有哪些规定?

  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国家安全法》的一大亮点,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民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比如,第1条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2条将“人民福祉”纳入国家安全要素;第3条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第7条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16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27条规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第33条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等。二是妥善处理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比如,第7条强调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把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准绳。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等。

  13.维护国家安全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安全法》明确了以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核心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对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作了规定。“遵守宪法和法律”,主要是维护宪法体制,加强对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的约束。维护国家安全,涉及所有国家机构,特别是在“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实施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的情况下,要采取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特别措施,更要注重对公权力行使的约束,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要防止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现象,以提高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筹各领域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基础,要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通过发展不断提升国家安全能力,促进国家安全;通过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为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安全相互支撑、良性互动。《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集中体现了坚持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一重大战略判断。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往往相互交织,高度联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应对。一方面要把主权、领土、政治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牢牢抓住不放;另一方面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有效应对来自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领域以及恐怖主义、武器扩散、跨国犯罪、贩毒走私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三是坚持促进共同安全。立足国内,放眼国际,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在积极维护拓展我国利益的同时,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把预防和治乱结合起来,既防患于未然,又正本清源。坚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又要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建立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防线。

  14. 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原则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通常包括宪法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力必须依法行使等内容。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不仅要遵循一般意义上的法治原则,尤其要突出强调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人权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本条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有效提升了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有助于树立我民主、开放的大国形象。

  15.维护国家安全的统筹兼顾原则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16.维护国家安全的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原则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9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就是要立足长远、立足基础,尊重国家安全工作的客观规律,注重及时发现影响国家安全的苗头、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不断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非常复杂,威胁国家安全的隐患不会完全消除,维护国家安全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因此,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要按照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要求,把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工作中,把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预警、危害评估、应急预案、紧急处置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谋事在先,防范在前,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国家安全风险和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又要从危害国家安全的个别行为现象中挖掘幕后的、深层次的背景、动机等,研究其破坏活动的规律,从而做到标本兼治,斩草除根,把对国家安全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17.维护国家安全的专群结合原则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9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专群结合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工作,主要是指专门机关如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职权开展的有关专业工作,包括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职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开展有关侦查、调查工作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政治优势和重要原则,是我们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和鲜明特色。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才能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二是专门机关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坚持专门机关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就是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履行使命,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工作,不仅要把本领域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预警、危害评估、应急预案、紧急处置工作做好,还要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切实履行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支持配合专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的义务和责任,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各机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做到维护国家安全全国一盘棋。

  18.维护国家安全的坚持共同安全原则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19.为什么说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答: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20.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哪些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2条规定,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据此,表彰和奖励的对象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公民、组织的光荣使命,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指的不仅仅是国家安全机关所从事的特定工作,每个个人、组织都会不同程度上涉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事务,因此,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从个人、组织的角度来说,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所谓“突出贡献”,是指做出了明显高于常人的、超越一般的成就,其行为可以作为正面榜样予以树立以激励他人,能够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国家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的荣誉或者财物方面表彰、奖励,以示鼓励。

  21.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出法定职权,决定或者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在行使职权时,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目的随意或过度地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甚至违令抗命。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于私情、私利的考虑,违背事实和法律,采用欺骗等手段,该为不为,或者不该为而为之,或者枉法作出处理决定,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22.《国家安全法》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23.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有哪些?

  答:《国家安全法》基于国家安全外延和内涵大大拓展的实际,突出国家安全的总体性特点,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任务,以体现构建国家安全体系的要求。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安全各领域重点任务,有助于调动国家各种力量和资源,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因此,《国家安全法》第2章依次明确了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外层空间及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基本覆盖了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同时,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为将来可能变化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留出了必要空间,体现了动态性、开放性。

  24.维护政治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5条规定,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25.维护人民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6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26.维护国土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27.什么是《国家安全法》中规定的“海洋权益”?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根据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岛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这里的“海洋权益”主要包括:一是一切属于我国的岛屿和群岛的主权不受侵犯。二是我国对于领海、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都享有主权权利。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我国领海的权利,但是外国军用船舶进入我国领海,须经我国政府批准。任何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领海内进行科学研究、海洋作业等活动,须经我国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三是我国在毗连区内的权力主要包括管制权和紧追权,即在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出境管理方面行使管制权;以及我国有关主管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时,对该外国船舶行使紧追权。四是我国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涉及对渔业和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勘查、开发、养护和管理,以及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行使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五是我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

  28.维护军事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8条规定,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29.武装力量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职责?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8条规定,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武装力量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二是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

  30.维护经济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9条规定,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31.维护金融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0条规定,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32.维护资源能源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1条规定,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33.维护粮食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2条规定,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34.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3条规定,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5.维护科技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4条规定,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36.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5条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37.为什么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5条规定,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尊重网络主权,是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前提。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38.民族团结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6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9.为什么对“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作出规定?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6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是民族团结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紧迫任务。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基本前提。近年来受境内外复杂因素影响,民族分裂活动还很猖獗。比如西方反华势力利用所谓“民族”问题对我施压,支持和纵容民族分裂势力进行破坏活动;少数的民族分裂分子的暴恐活动升级并向内地蔓延,“藏独”分裂破坏活动不断等。在民族团结领域维护国家安全,要把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置于突出位置,采取强有力手段打击民族分裂势力的各种破坏活动,确保民族地区的社会安定;最大限度团结和发动各族干部群众,让“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的观念深入人心,筑起防范和制止民族分裂活动的人民防线。

  40.宗教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7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41.《国家安全法》对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8条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42.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9条规定,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43.维护生态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0条规定,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4.维护核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1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核扩散,完善防扩散机制,加强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核废料处置的安全管理、监管和保护,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

  45.维护新型领域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2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46.维护海外利益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3条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47.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答: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安全法》从以下两方面规定有关主体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一是《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在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作出专门规定。

  4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49.国家主席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50.国务院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7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51.中央军事委员会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8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52.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9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53.各地方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54.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答:根据我国宪法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按照基本法的要求,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国家安全法》与上述宪法和法律规定相衔接,在第11条第2款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40条第3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5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6.《国家安全法》中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哪些?

  答: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国家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同时,第75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57.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哪些职责?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58.《国家安全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3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59.《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哪些国家安全制度?

  答:国家安全制度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具体运行方式,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制度,使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得以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得以落实,各有关主体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得以正确履行。《国家安全法》的第四章是“国家安全制度”,规定了五项国家安全制度:一是国家安全战略贯彻实施制度。二是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制度。三是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四是国家安全审查监管制度。五是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60.建立国家安全制度的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4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这种体制上的领导,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国家安全制度和工作机制来贯彻和体现。其中,“统”,是指统一、统筹。国家安全事权在中央,因此,国家安全工作必须高度集中,统于中央。“分”,是指在国家安全事务上,各责任主体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协调”,是指协调行动。国家安全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国家安全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国家安全危机出现或者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需要有效动员各方力量,共享各方信息,调动各方资源,统筹协调,集中优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危机和灾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高效”,是指运转高效。国家安全事关重大,要求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必须高效运转,否则就会丧失战机、酿成大祸,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61.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家安全法》在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2节专门对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制度作出了规定:一是第51条规定,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二是第5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三是第53条规定,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四是第54条规定,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62.什么是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1条规定,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其中,“统一归口”主要是指情报信息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不断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全面性、集成性。“反应灵敏”主要是指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使用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对于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情报信息,要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作出及时反应,为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提供情报信息支持和参考。“准确高效”主要是指情报信息具有很强的客观性、时效性,收集、研判情报信息的过程中,要保证情报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流转的效率,确保情报信息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运转顺畅”主要是指情报信息工作在运转过程中要尊重客观规律,形成并不断完善情报信息顺畅流转的制度机制。

  63.各有关部门的情报信息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64.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如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3条规定,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在开展情报信息工作,获取情报信息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第二层含义是,在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过程中,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65.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4条规定,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情报信息的报送是连接情报信息收集与使用的关键环节,只有保证情报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客观,才能确保情报信息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66.什么是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

  答:《国家安全法》在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3节专门对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作出了规定:一是第55条规定,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二是第56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三是第57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四是第58条规定,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67.制定完善国家安全风险预案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5条规定,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预案制度,有利于未雨绸缪,及时、准确地识别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风险,将安全风险尽量消弭于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安全风险的危害程度以及管控这些风险的成本。制定完善应对国家安全风险预案,应当做到:一是始终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遵循;二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准确领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精神,严格贯彻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和现实任务需求制定并不断完善风险预案;三是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四是各级、各部门应当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在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要求和职责规定,借助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完善应对预案。

  68.开展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6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第一,开展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管控国家安全危机,建立健全国家安全保障制度,都是至关重要的。要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求,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全面收集整理与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信息、生态、能源资源、核等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相关的信息,并运用科学方法就这些风险的危害性和发展态势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第二,有关部门要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目的是保证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准确掌握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并根据汇总的风险评估报告综合研判、统筹协调、科学决策。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决策的成效,有关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69.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7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第一,监测是准确预警和有效管控风险和危机的前提。各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孳生原因和发展态势各有不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及时跟踪掌握有关信息,根据风险的种类和特点,通过精细划分监测区域和确定监测项目,建立起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测体系,才有可能实现对国家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为有效防范、化解和管控风险打下基础。第二,预警是指在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发生蔓延并造成现实危害之前,根据以往总结的规律或监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响应措施应对安全风险,避免国家重大利益因应对准备不足而造成损失。

  70.各部门、各地方如何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8条规定,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71.什么是国家安全审查监管制度?

  答:《国家安全法》在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4节专门对国家安全审查监管制度作出了规定:一是第59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二是第60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三是第6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72.哪些事项应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9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73.什么是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查?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9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2004年《关于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国务院第412号令)第六十六项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由国家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实施。目前,已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审批作出了规定。

  74.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如何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0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法直接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作出审查决定,二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通过明确有关审查标准和程序要求,领导或指导本系统的基层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作出审查决定。

  75.地方如何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是地方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重要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要依照本部门法定职责开展,并严格遵守法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对于具体事项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如果中央部门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本领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来依法开展。

  76.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国家安全法》在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5节专门对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作出了规定:一是第62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二是第63条规定,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三是第64条规定,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四是第65条规定,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五是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六是第67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七是第68条规定,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77.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2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是国家安全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这一方面的制度,对于预警、防范、应对、掌控国家安全危机,能够起到更具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支撑作用。其中,“统一指挥”,就是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要依法服从统一指挥,不能各部门、各地方各行其是,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要在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工作中依法开展有关统一决策指挥工作,各部门、各地方要按照统一指挥,立足本部门职能和本地方实际,依法履行职责,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协同联动”,就是各相关部门、相关地方在危机管控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既注重相互协调配合,从全局、整体出发开展工作,又注重相互联系沟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机整体。“有序高效”,这是对整个危机管理流程的效率要求,是指应对国家安全危机和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的流程和要求,有序开展,并注重效率,确保有关危机管控措施及时执行、落实到位,实现预期管控效果。

  78.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时,如何实施国家安全危机管控?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3条规定,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79.决定国家进入非常状态的主体、权限和程序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4条规定,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80.国家进入非常状态后,有关机关可以采取什么特别措施?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5条规定,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第68条规定,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81.报告和发布国家安全危机事件的信息应遵循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7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82.《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哪些国家安全工作机制?

  答:《国家安全法》在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中规定了五项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国家安全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四是国家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协同联动机制。五是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

  83.什么是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所谓国家安全重点领域,主要是指那些对国家安全具有决定意义或重要影响的领域,一旦这些领域产生安全风险,将对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造成较大的冲击和影响。同时,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是中央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就是说,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的是中央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国家安全事务特别是重点领域国家安全事务的决策权在中央。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家权力系统中处于顶层,往往在各自系统内对下都有指导、协调的职能,这些顶层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了,工作机制理顺了,实际上就是整个系统之间、部门之间工作机制理顺了,有利于消除掣肘,打通关节,形成合力。

  84.什么是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6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具体而言,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包括限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督查调研等。同时,对上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有关责任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对于那些敷衍塞责、贯彻执行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的落脚点是抓落实,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的目的是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国家安全战略,是指2015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关于重大部署,主要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批示或指示、重要工作方案以及经过批准付诸实施的相关部门提出的应对国家安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等。

  85.什么是国家安全工作重大事项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8条,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这里的“国家安全重大事项”是指对国家安全有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对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时期对国家安全形势的评估,对国家安全风险的预警,国家安全危机的应对和管控,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建设,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国家安全重大工作部署、资源配置、力量摆布等。

  86.什么是国家安全协同联动机制?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9条规定,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协同”,是指国家为使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地方之间能分工合作、协同一致地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所进行的各类活动。“联动”,是指国家安全工作各参与主体联合行动、步调一致、互相配合,以实现共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目标。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要打破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地方之间的壁垒,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应对重大国家安全危机上,步调一致、上下贯通、无缝对接、协同推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

  87.什么是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0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国家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领域的决策咨询机制,提升国家安全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既是国家安全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安全工作自身规律的必然要求。加强国家安全领域决策咨询机制建设,关键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

  88.国家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9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长期以来,我国通过立法对国家安全保障措施作出了一些规定,已经基本形成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在新的国家安全形势下,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国家安全需要的支撑和保障也越来越广泛,迫切要求在国家层面形成一个周密完整的保障体系,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国家安全法治保障、经费和装备保障、战略物资储备、科技保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保障、专门工作手段保障、宣传教育保障等。

  89.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应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以国家安全发展战略为依托,以宪法为根本,以国家安全法为基础,以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反颠覆、反渗透、反恐怖等方面立法为重点,统筹推进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立法,加快国家安全立法进程,争取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套立足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适应我国所处战略安全环境,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90.国家安全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1条规定,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这里的“国家安全建设”,既包括设备、器械、基础设施等硬件方面的建设,也包括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等软件方面建设。

  91.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2条规定,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92.什么是国家安全的科技保障?

  答:《国家安全法》第73条规定,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保障国家安全,发挥科技的战略支撑作用非常重要。国家安全各个领域都需要科技保障。《国家安全法》对科技保障作出明确规定,目的就是进一步鼓励政府和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技术手段保障。从政府层面来看,要根据国家安全领域提出的要求,设立科技专项,组织科研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解决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的技术难题;同时,要制定鼓励引导企业重视人才、积极开发研究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高技术保障支持。

  93.如何保障国家安全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4条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有关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专门人才”主要是指为了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招录、培养、选拔、任用的具有开展有关专门工作职业素养的人才力量。“特殊人才”主要是指国家安全工作中,具备特殊能力、才能的人才力量。“招录”主要是指招考、录用、遴选,也就是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的“进口”关。“培养”主要是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对国家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从事相关专门、特殊工作的有关技能和素养。“管理”主要是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和专门人才、特殊人才的特点,对专门人才、特殊人才的任用、考核、晋升、退出、职级待遇、补贴优待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措施。

  94.《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专门工作手段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5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必要手段和方式”,既包括一般手段,也包括特殊手段。其中,一般手段主要是指依法开展的一般执法活动。特殊手段主要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特殊需要,当一般手段无法实现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时,依法经过严格审批,由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采取的特殊工作手段和方式。对于具体采用哪些手段和方式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要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情况决定,并坚持依法履职、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严格审批,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哪些支持和配合,要根据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的具体需要来确定。

  9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保障的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6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96.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7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八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同时,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8条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第7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97.公民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国家将给予哪些保护?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0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98.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国家将给予哪些补偿与抚恤?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1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99.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和组织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2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00.《国家安全法》自何时开始施行?

  答: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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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绪论的,其他的看楼下

1.大学生怎样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

(1)认识大学生活特点,了解大学生活的变化。

大学生活的新特点:宽松与自主并存的学习环境;统一与独立并存的生活环境;丰富与平等并存的人际环境;多彩与严谨并存的课余环境。

(2)提高独立生活能力。

确立独立生活意识;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不断提高生活上的自理能力,包括一些基本的生活能力;学会用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客观地对待别人的优势。

(3)树立新的学习理念。

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高度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勤奋、严谨、求是、创新”。

2.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和成才目标是什么?

不同时代的青年面对不同的历史课题,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使命。当代大学生承担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历史发展对大学生的必然要求,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也是大学生需要确立的成才目标。大学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德智体美方面的素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体。

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智是人才素质的基础;体是人才素质的条件;美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就是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是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当代大学生应努力成长为主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

3.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极重要意义的理解?

科学内涵: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得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更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民族人名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意义: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发展动力,明确了基本途径。当代大学生只有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健康的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4. 当代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为什么要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中应运而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的迫切需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发展动力,明确了基本途径。

5.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意义:1.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地成才之路;2.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

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3.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方法:1.注重学习科学理论;2.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3.注重联系实际;4.注重知行统一。

一.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理想

1.结合自身实际,谈谈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理想信念对人生历程起着导向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理想信念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激励人们向着既定目标奋斗前进;理想信念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它一方面使人的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又引导着人们不断地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理想信念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只有树立起高尚的理想信念,才能够解答在大学“做什么人”这一重要的人生课题。

理想信念指引大学生走什么路。大学时期确立的理想信念,对今后的人生之路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终身。

理想信念激励大学生为什么学。对当代大学生而言,为什么学的问题,是与走什么路、做什么人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论今后从事什么职业,我们都要把个人的奋斗志向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今天的学习进步同祖国明天的繁荣昌盛紧紧联系在一起。

2.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又是崇高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先进,最严密的思想体系,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支柱。

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着的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认识人类社会,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明确方向,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预见性,增强主动性,克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 总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一位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3.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首先,社会理想决定和制约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居于高层次,是最根本的、起主导作用的。个人理想居于低层次,并从属于社会理想。个人理想只有自觉地顺应社会理想并以此为基本方向来进行选择和确立,才有可能实现,才能更好地、更顺利地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 其次,个人理想不同程度地体现着社会理想。社会理想反映着人们的共同愿望,代表着人们的共同利益,它要靠千百万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没有每一个人的实践活动的积累,社会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

社会理想有赖于个人理想地整合,个人理想又不能脱离社会理想和人类理想。在我国,社会主义理想依靠每一个公民把自己的理想同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紧密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实现。个人理想如果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违背,就失去了客观地依据,因此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4.结合历史与现实,谈谈对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的认识。

理想的实现具有长期性。理想变为实现是一个过程。一般来说,理想目标越小越低,它的实

现需要的时间就越短;而理想越是高远,它的实现需要的时间就越长。人们对实现理想所需要时间的估计往往偏少,然而事实上理想的实现常常比事先所预料的时间要长,特别是比较高远的理想。理想实现的长期性是对人们的耐心和信心的考验,对此必须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理想的实现具有曲折性。通向理想的道路并不是笔直的,往往是充满了曲折。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面对困难挫折的时候,人们往往容易犯一些错误,走一些弯路。追求理想的道路是弯弯曲曲的,正是在曲折中不断地接近目标。如中国革命道路的探索过程一样。

理想的实现具有艰巨性。任何一种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因为理想对现实的超越性并不是现实状态的简单延伸,而是需要对现实和自我作出比较大的改变才能够实现。这种改变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阻碍和波折,充满着曲折和坎坷。要实现理想、创造未来,就必须有战胜种种艰难险阻的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实现理想的征途中,遭遇到一点挫折就灰心丧气、悲观失望甚至动摇理想信念的人,不可能将理想最终变为现实。人类社会主义社会的运动就是如此。

5.如何认识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的关系?

立志当高远。青年时期是理想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志向高远,就是要放开眼量,不满足于现状,也不屈服于一时的困难与挫折,更不要斤斤计较于个人私利。事实告诉人们,那些取得伟大成就的人,都是在青年时期立志,并为之努力奋斗。树雄心、立壮志,是关系大学生一生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

立志做大事。个人理想只有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相结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只有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才是有意义的。青年人应以国家民族的命运为己任,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立志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真正做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立志须躬行。漫长的征途需要一步一步地走,崇高理想的实现需要一点一滴地奋斗。通往理想的路是遥远的,但起点就在脚下,在一切平凡的岗位上,在扎扎实实的学习和工作中。实现崇高的理想,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平凡的工作做起。

二.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1.怎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

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刻骨铭心的爱国之情,矢志不渝的报国之志,生死不移的爱国之行,写满了中华民族的光辉史册。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以天下为己任,无论身居何位,都心忧天下,关心国家的命运和民生的苦乐,自觉地把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兴衰联系起来,把爱国的思想付诸实际的行动。 维护统一、反对分裂。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体,除了汉族之外,还有众多少数民族,而汉族本身也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由许多民族融合而成的。民族团结和睦,始终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始终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和神圣职责。

同仇敌忾、抗御外侮。中华民族爱好和平与自由,但决不容忍外来的侵略和压迫。面对外来侵略,各族人民总是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奋起反抗。

2.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为什么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利用是跨国界的,商品在全世界销售,资本跨国界流动,信息得以共享,各国经济交往中需要遵循共同规则,跨国公司本土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不仅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而且还充分利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立主体。只要国家继续存在,爱国主义就有其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意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在如何把握经济全球化趋势与爱国主义的相互关系的问题上,需要着重树立这样一些观念。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始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3.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有哪些主要内容?

新时期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既承接了历史上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鲜活的时代精神,内涵更加丰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体现在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事业。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坚持的立场和态度。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祖国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它集中代表着、体现着、实现着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要坚持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这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在这里,爱国与否是最基本的政治原则。任何旨在制造国家分裂、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都会遭到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坚决反对。

5.如何正确地理解和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改革创新是的时代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是我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强大力量。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自觉投身于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

6.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需要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自觉做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模范,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思想、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增强国防观念,它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是报效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努力做到立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要自觉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自己的真才实学同报效国家的志向结合起来,身体力行,为国家和民族作出应有的贡献,实现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的人生追求。

三.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1.在当今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许多人都十分讲求“实际”,思考人生目的这样的大问题有意义吗?为什么?

每个人活着都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人应当怎样活着?人活着的价值是什么?这是人生观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目的既是人行为活动的起点,也是全部过程的终点。人生

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

都讲实际的今天,更应该思考人的价值。因为人的价值是最实际的问题。我们在思考自我价值的时候要涉及到价值的标准和评价。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作出的贡献,成为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这一观点已成为共识。

思考人生目的,以及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是任何时代的人们都要考虑的问题。我认为,在当今社会条件下,许多人讲“实际”,为了更好的应对整个社会对我们的考验和挑战,思考人生的目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观和价值观是十分紧急并且有必要的。

2.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人生态度往往又制约着他对整个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从而对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一个人如果以悲怨愤懑、心灰意冷的倦怠态度对待生活,其背后必然是消极悲观的人生观。相反,一个人满怀希望和激情,热爱生活、珍视生命,勇敢坚强地战胜困难并不断开拓人生新境界,其背后一定有一种正确的人生观作为精神支柱。 人生须认真。要严肃思考人的生命应有的意义,明确生活目标和肩负的责任,既要清醒地看待生活,又要积极认真地面对生活。

人生当务实。要从人生的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看待人生、以务实的精神创造人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每一件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人生态度,正确面对人生理想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

人生应乐观。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人们承受困难和挫折的心理基础。要相信生活是美好的,前途是光明的,要在生活实践中不断调整心态,磨炼意志,优化性格。

人生要进取。人生实践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要积极进取,不断丰富人生的意义,要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坚忍不拔的精神,充分发挥生命的创造力,在创造中书写人生的灿烂篇章。

3.人生的自我价值、社会价值具有怎样的关系?如何理解当代大学生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

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是人们观察世界,判断事物的基本标准.我们大学生要学会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正确把握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和支流,正确辨识社会现象中的是非,善恶,美丑,确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

4.如何理解健康的含义,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

健康是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与道德良好等方面因素的整合与统一,这是对健康更为科学、系统、深刻的理解和阐述。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为大学生的人生提供导向,也为其心理活动提供“定位系统”,为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奠定基础。

(2)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要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还要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自觉维护自身的身心健康。

(3)合理地调控情绪。在产生心理困惑时,首先要弄清自己的情绪状态,对不良的情绪和生活中的烦恼要及时合理地宣泄或转移,积极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健康的人际交往有利于交往各方的学习进步、个性完善、情绪稳定。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也是促进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

三.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2)5.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协调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应该坚持平等、诚信、宽容、互助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并能同时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关键在于把握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和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6.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首先,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人来源于自然界又依存于自然界,人永远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的发展是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

其次,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也存在掠夺自然资源。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保护好自然环境,是人类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最后,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就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当代世界出现的尖锐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所以,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现代化,一定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避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

四. 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本质: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能动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和引导、规范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

功能: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其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与能力。此外,道德还具有其他方面的功能,如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

作用: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3.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表现在哪些方面?

(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3)讲究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4.联系实际谈一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培育文明

道德风尚具有重要的规范、激励和指导作用。

践行正确的荣辱观能够增强个人作出正确道德选择的能力,使个人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判、自我激励,努力提升道德境界。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应深入领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成为自己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和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够使社会成员自觉内化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坚定道德意志和信念。

5.怎样认识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公民道德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对我国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在公民道德实践中,各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功能和作用是互相渗透、交叉并行的。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涵盖各个领域,适于不同的社会群体;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大学生是公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一个群体,既是道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更应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

大学生应在三个重要环节上加强实践:一是在思想上和心理上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产生认知和认同,全面掌握其内容和要求;二是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作为行为标准,正确进行道德判断和作出道德选择;三是积极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得到陶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提高。

6.谈谈当代大学生为什么要树立诚信品质。

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关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一定意义上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大学生要肩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自觉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根本准则。

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只有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才能真正忠诚于国家和民族的事业,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终身奋斗的理想信念。

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大学生只有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守道德规范,才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只有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努力培养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奠定立足现代社会的道德基石,才能成为高素质的人才,承担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

五.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1.当代社会公共生活有哪些特点?如何维护公共生活秩序?

活动范围的广泛性。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公共生活的场所和领域不断扩展。

交往对象的复杂性。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对象并不仅限于熟识的人,而是进入公共场所的任何人。

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当代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内容和方式。

?随着公共秩序日益重要和复杂化,人类便愈加自觉地采用各种手段去维护公共生活秩序。

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主要的两种力量。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良好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但是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在公共生活中,道德用来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预防犯罪的产生。道德是法律的补充。法律的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把复杂而广泛的社会关系全部纳入其调控的范围。道德发挥作用的领域不仅深入到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而且还深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道德能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为法律的实施创造外部条件;道德还能提高个体的道德素质,为法律的实施创造内部条件。

总之,必须综合运用风俗、道德、纪律、法律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2.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公共秩序通常是指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在当代社会,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3.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

基础性。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被视为每个社会成员应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是社会为维护公共生活而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广泛性。社会公德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适用范围。

简明性。社会公德大多是生活经验的积累和风俗习惯的提炼,往往不需要作更多的说明就能被人们理解。

继承性。千百年来,人类在共同生活、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遵守的为人处世的道德传统,这些道德传统中凝结着人类的道德智慧,构成了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4.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

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素质,对宣传、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公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公德意识,努力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应当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如: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应当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崇高的公德意识要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小事中培养。比如,见到老师、长辈主动问候,乘坐公交车主动让座,离开教室时随手关灯等。

公德的境界,就是在这些不起眼的一举手一投足间慢慢升华的!

5.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大学生应当学会利用网络这一先进工具获取最新信息,使之成为提高自己学习能力的重要工具。

健康进行网络交往。大学生应通过网络开展健康有益的交往活动,在网络交往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大学生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发展出发,学会理性对待网络。

养成网络自律精神。大学生应当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在缺少外在监督的网络空间里,自觉做到自律而“不逾矩”。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使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它指导人们文明上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

6. 谈谈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指引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

预测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的行为趋向与后果。

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对其行为的评价标准就是合法与不合法。

强制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

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六.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继承了传统职业道德的优秀成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的基本特征,具有崭新的内涵。

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办事公道。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奉献社会。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通过兢兢业业的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指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都体现了奉献社会的精神。

在职业活动中,不同的价值追求所体现的人生境界是不同的,所产生的价值和意义也不同。

2.如何理解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些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开展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面对当今的就业形势,你打算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设计?

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不仅是为了拓展职业的价值领域,更是为了提升人生观、价值观的境界。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或实践性,不应单纯地把职业看成是谋求生存的手段,更应把职业视为一生所追求的事业,它蕴涵着人们的人生理想和信念。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人选择职业,职业也选择人,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择业固然要考虑个人的兴趣和意愿,但是,社会需求对择业有很大的制约性。从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来看,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要更多地考虑到社会的需要,把自己对职业的期望与社会的需要统一起来,着眼现实,面向未来,既不好高骛远,也不消极被动,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面对就业问题。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择业需要以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大学生要实现顺利就业,就应当树立独立生活意识,克服消极依赖思想。充分利用大学的美好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牢专业基础,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完善自我。

六.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2)4.应当怎样认识爱情与人生?

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地认识爱情的本质,处理好恋爱关系,爱情就会给人生带来幸福。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性-爱把爱情与人世间的其他情感明显区别开来,使爱情成为特殊的“情爱”;理想赋予爱情深刻的社会内涵,是爱情生长的内在依据;责任是对性-爱和理想的升华,责任也因此成为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

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了爱情的有机统一整体,它们的完美结合成就了人世间美好的爱情。性-爱的吸引,使得爱情打上了情爱的烙印,并把异性间的爱情与异性间的友谊根本区别开来。理想的契合,使得爱情表现着恋人们对生活的希望和对未来的憧憬,使热恋中的人们焕发出极大的热情来克服生活中的消极和颓废。责任的担当,则使得爱情不是自私地占有对方的感情,而是自觉自愿地为所挚爱的人付出感情、担当责任。

真正的爱情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人的自然和社会的双重需要,并通过生活而获得充实的意义。

爱情是人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人生在具体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展开,理解和把握爱情的真谛或本质,要考虑到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考虑到一定的文化传统、社会心理和风俗习惯的影响。

5.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家庭美德在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而独特的功能。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两种重要调控手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保护着婚姻家庭这个人生的港湾。树立家庭美德,遵循婚姻法律规范,是生活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大学生离开了养育自己的父母,开始了独立的生活,也有了对未来的憧憬,应该在成长的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对婚姻和家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七.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1.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确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在经济建设方面、政治建设方面、社会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法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3.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的。法律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总量上的等值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总量上是等值的。首先,一个社会的法律权利总量和法律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互相包含。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各有其独特的、总体上又是相互补充的功能。法律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社会秩序;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

4.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1. 如何认识我国宪法的特点和原则?

宪法是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的共性。但是,宪法不同于普通法律,它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统率作用,是一个国家法制的基础和核心。

特点: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2. 如何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

3. 我国有哪些实体法律制度?

实体法律制度主要是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局限性、盲目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监管与协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言之,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4. 举例说明依照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的意义。

程序法是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的重要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大学生不仅要学习实体法,了解自己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要学习程序法,遵循正确的程序实施法律行为,懂得通过法定程序解决法律纠纷。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最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2道德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有那些?

功能:1.认识功能。2.调节功能。3.教育功能。

作用:首先,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其次,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再次,道德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3、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1.从本质上看,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一致的,两者都属于同一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并为相同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两者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两者都体现相同的阶级意志和共同的历史使命。2从历史上看,不论哪一个统治阶级,都是一方面借助本阶级的道德来为他们的法律规范及实施进行辩护;另一方面,又借助本阶级的法律来维护和推行他们的道德。

3.从内容上看,两者都是社会规范,都是引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矩。它们互相渗透、互相包含。4.从作用上看,两者互相补充。道德对法律的创制具有指导作用;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保护作用;对法律的漏洞具有弥补作用。

1、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

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其本质是:第一,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第二,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密切联系。第三,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的手段。

4、职业道德具有哪些社会功能?

1. 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2.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影响。3.职业道德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4.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人们自我完善。

4、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有那些?

一、正确认识职业价值。二、树立正确职业理想。三、培养对职业的真挚感情。四、磨砺职业意志。

7、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那些内容?

一、热爱本职,优质服务。二、热情好友,群众至上。三、真诚公道,不谋私利。四、不卑不亢,一视同仁。五、钻研技艺,提高技能。六、开源节流,提高效益。七、遵守纪律,服从调度。八、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慎独是一种情操;慎独是一种修养;慎独是一种自律;慎独是一种坦荡。所谓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和法律之事。这是进行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也是评定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关键性环节。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做到慎独,注意清理思想深处隐而不显的不健康因素,反省在微小的事情上暴露出来的错误观念。“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许多劳教人员就是因为缺乏慎独意识,在某些“无人之境”中,利令智昏,心存侥幸,做了不该做的事,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直到进了监狱才懊悔不已。朋友们,慎独是悬挂在你心头的一记警钟,慎独是阻止你陷进深渊的一道屏障,慎独是提升你自身修养走向完美的一座殿堂,而拒绝慎独,就像放任“病毒”在自己的肌体内蔓延滋长,最终结果就是彻底毁灭自己。因此,为人做事都应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唯慎独,还要慎权、慎欲、慎微、慎众,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孤独中磨砺自我,在寂寞中成就事业,以逐步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并共同把我们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推向更高的境界。

1、 什么是道德修养?

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被称为道德修养。

2、 道德修养的基本特征有那些?

一、道德修养要解决两个主要矛盾,即社会公道体系及其道德要求与个人的道德选择能力、

道德实践能力之间的矛盾,以及自身受消极道德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低下的道德品质与先进的道德品质之间的矛盾。二、道德修养本身是一种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解剖的活动。道德修养的内在驱动力来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需要。

3、道德修养的内容有那些?

一、职业道德品质1.职业道德认识2.职业道德情感。3.职业道德意志.4.职业道德信念.5.职业道德行为习惯。

二、职业道德境界1.雇佣型的职业道德境界。2.尽职型的职业道德境界。3.

献身型的职业道德境界。

4、加强道德修养的意义是什么?

一、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二、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条件。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5、简要论述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一、认真学习,省察克治。二、知行统一,律己律人。三、积善成德,防微杜渐。

1、法律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三、法律规定

了人民的权力和义务。四、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我国法律的主要渊源有那些?

法律渊源即形式渊源,就是具体形式,根据其制定的国家机关权限和效力的不同

可分为:一、宪法、二、法律。三、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四、地

方性法规。五、自治法规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特别行政

区法律。七、国际条约。

5、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即: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一、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建立的。二、体系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四、具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点。

7、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作用是什么?

一、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在政治领域中的作用。三、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四、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

9、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的标志是什么?

一、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国家生活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三、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化的民主”。四、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环。五、“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制度得到有效保障。六、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

10、什么是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化、法律化,是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依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1、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怎样的作用?

一、民主法治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二、民主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民主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四、民主法治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五、民主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1 简述宪法及其主要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它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反映了国家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它的特征有: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 2

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通过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程序。

2、我国宪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二、保障公民权力和自由原则。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4、如何理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工人阶级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阶级。二、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三、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基本依靠力量。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那些方面?

首先,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适合中国国情,有强大的生命力。其次,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便于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地位。再次,充分保证国家权力的集中行使。

7、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简述我国采用哪种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个体组成部分之间的组成原则和形式。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9、我国公民有那些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人身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五、文化教育权。六、特定公民权利。

10、我国公民有那些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法纳税。六、其他方面的义务。

12、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什么?

国家机构包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三、国务院。四、中央军事委员。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民法是调整民事生活的法律部门,它通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维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秩序。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五项: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公序良俗、守法。

3、《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法律行为判断标准?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从而取得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同,它不是一出生就具有的,只有当公民智力发育成熟,能够理智的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能够审慎地独立处理个人事物的时候,才具备行为能力,才能独立地 进行民事活动。主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有效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什么是物权?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什么是合同?合同的订立方式是什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叫契约。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主要采取要约、承诺等方式。

6、合同解除应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拒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的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人继承的,再由第二顺序人继承。

12、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对其死后所遗留的财产和与此有关的其他个人事务作出处分和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就是公民在生前用遗嘱方式指定其个人财产增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国家、组织或者其他公民。遗赠抚养协议,是一方抚养对方终生而对方将个人遗产的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

13、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们分别有哪些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其特点是:(1)股东认购股份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公司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领取出资证明。(3)股份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股东相对稳定。(4)出资证明书不能如股票哪样上市交易。(5)公司财务等信息资料无须向社会公开。(6)股东可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点是:(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2)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未上市公司的股东持有股权证。(3)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就其所认购股份数对公司缴清股款之后,对公司既无追加投资的责任,也无为公司偿债的责任。(4)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1、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行政合法性则(2)行政合理性则(3)行政应激性原则(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10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范围:(1)对侵犯人身权的赔偿;(2)对侵犯财产权的赔偿;(3)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行政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步骤、方法、顺序、时限的总和。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哪些?

(1)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资源的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的适度干预原则(3)经济民主原则(4)经济公平原则(5)经济效益原则(5)坚持可持续发展。

1、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为: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原则是:劳动权力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改进劳动组织,不断提高劳动生存率的原则;参加民主管理的原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权利的原则;劳动者享有物质帮助权利的原则;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的原则;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权利;此外,劳动者还享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劳动法对工资和休息休假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休假时间的规定:法定假日;年休假,职工每年享有的保留工资的连续休假。工资:(1)工资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2)最低工资制度。

(3)加班工资(4)工资的法律保障。

5、劳动合同有哪几种?《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长期合同,如果不发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有: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7、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什么?什么是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称为约定条款。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8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问: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约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出现致使合同无效的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问: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1.惩罚犯罪2.保卫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4.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5.维护社会秩序。

2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罪行法定原则(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3)罪行相适应原则。

3、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4、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

《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如下规定:(1)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 正当防卫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一是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二是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三是进行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棉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四是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以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课诉讼与非诉讼程序

1、什么是诉讼法?我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由哪些?

诉讼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基本原则是:共有原则;特有原则。

10、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批;执行。

12仲裁程序有哪些步骤?包括:申请、受理、仲裁庭组成、开庭、裁决五个步骤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重点

1.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在现实的基础上迎接挑战。

2.面临的挑战:一是面临世界科技文化发展的挑战;二是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的挑战;三是面临新阶段我国发展任务的挑战。

3.成才目标: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

4.崭新形象:理想远大,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知行统一,脚踏实地。

5.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名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主题;名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基础。

7.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8.信念是对理想的支持,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信念一旦形成,就会使人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地追求理想目标。

9.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

10.时代精神的内涵: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内涵;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改革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改革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11.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自觉投身于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

12.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

14.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成,正是对人生价值评价根本尺度的一种具体化。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衡量人生的价值,标准就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15.人生价值评价的四个坚持:坚持能力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16.人生价值实现的社会条件: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之一核心价值体系相统一。

17.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具有特殊的要求: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18.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与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合理调控情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19.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20.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21.在道德的功能系统中,主要的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

22.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的现实意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23:优良道德传统: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求;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24.在对待传统道德的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思潮。一种是文化复古主义思潮,另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

25.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发展和道德进步,除了要注意继承和弘扬本民族文化和道德的优良传统外,还必须积极吸收其他民族文明的优秀成果。

26.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27.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指明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方向;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28.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29.个人品德是通过个人自觉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道德教育所形成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品德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个人品德对社会道德的发展变革产生重要的推动。其次,个人品德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

30.道德修养的方法:学思并重;省察克治;慎独自律;积善成德;知行统一。

31.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得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简明性。

32.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3.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我国遵守社会公德的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升值令人忧虑的现象。

34.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带头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35.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36.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37.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38.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39.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动遵循的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40.职业生活中道德和法律的共同特征:其一,鲜明的职业性;其二,明确的规范性;其三,调节的有限性。

41.就业形势:其一,我国人口基数很大,需要就业的人员多,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其二,就业机制有待完善。其三,就业观念有待更新。

42.失业类型中还包括发展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

43.择业观: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44.创业观:一是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二是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三是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45.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46.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47.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48.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应有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49法律三部分:宪法、实体法、诉讼法

50.法制与法治: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

51.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52.基本观念: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自由平等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

53.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54.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

55.宪法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5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自己翻书理解P212-215)

57.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后面自己看P219)

58.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取得或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主要有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

59.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P222)

60.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理解P224)

6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230)

62.刑法的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罪行相当原则;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63.犯罪构成、排除犯罪的事由(P233)

64.刑法的体系:主刑、附加刑(P234)

65.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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