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康宁终身20年能领多少钱

 按照你缴费年期对应的现金价值,都交了十几年了,怎还退保?

建议不要退,持续交费,因为退也退不到什么钱,而且据我了解这个产品还算可以。

泰康人寿刘力纲为您服务!

★退保需要投保人本人携带保单合同、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营业厅签一份退保表即可,通常5-7天,退保成功,钱打到你的银行账户。

★现金价值表标注在保单合同的第三页,以1000元保费退保演示,不同年限对应退保现金价值数额。

您的保险算算应该是要第12次缴费了,您手上应有国寿的保单,您往保单的第2页上看,那里有每1000元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表,如果是只是今年的没有缴费,您就用第11年末的现金价值乘以保单第1页的保险金额数,就得出您能退多少钱了,退保时是投保人带着保单,身份证,以及投保人的存折或者银行卡就可以办理,我不了解您的情况,所以不敢说别的,这份保险您已上了11年了,当初咱们没有在犹豫期里退,肯定是认可它的,经过了11年,您也年长了11岁,疾病的风险离您也就近了11年,您说对吧!养老金是可以预存的,但是疾病和意外是不可预估的,对吧!如果您真的是不想交了,您的保单应该还有另外一种功能就是减额交清,在您的保单中应有详细说明,这样咱们起码还是有保障呀!保险的目的,不是发财,而是避免因意外、疾病、年老而贫穷,保险不是用来改变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变,不知我的啰嗦对您有帮助否?您也可以直接打我的电话进行沟通!

解释的很全面,这也是一款不错的产品。建议持续交费或减额交清。

    首先恭喜您,交了11年的重疾险现在想退保说明您身体非常健康!对于这种传统的重疾险而言,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是体会不到他的好处的,只会在老的时候给家人留下一笔钱。

莫要听信片面之词!你买的是市面上最好的重疾保险!退了实在可惜,请三思!!

你好,其实这个保险很好的,退保险你是要受损失的,这个你一定要想好

你好这位朋友,不知你为啥要退,有了保险很好的,你这年龄买就买不到这么多的保障因为劝你不要退,欢迎联系我再见

       你好:干嘛要退保,这可是你人生路上健康的保护伞,如果急需用钱可以保单贷款,我劝你还是不要退的,这可是一笔专款专用的钱,详情可联系我咨询。

需要看一下保单的现金价值,已经交了这多年,为什么要退保,现金价值很低的,这款产品重疾和寿险保障还是很好的,退了再买又得需要度过漫长的缴费期!

         您是2001年交的康宁终身保险,那个时间段购买的产品大多是20年交费的,所以您都交十多年的费了,而且退保的话只能按现金价值来退的,这样一来您资金和保障利益都将受不少的损失,所以建议您持续交费,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您是2001年交的康宁终身保险,那个时间段购买的产品大多是20年交费的,所以您都交十多年的费了,而且退保的话只能按现金价值来退的,这样一来您资金和保障利益都将受不少的损失,所以建议您持续交费,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十一年的保单,退了很可惜。而且只退现金价值。如果您是急需用钱,您可以看一下康宁有没有贷款功能,这样既解决您的燃眉之急,又不失保障。

你好,退保金额按照保单上的现金价值表可以计算出来,挺好的产品建议不要退,退保不但有损失,还失去了保障。

你好:欢迎来葵网咨询!

我是邯郸泛华保险服务集团的高功亮,建议你继续缴费,不要退保,已经缴费10多年了,现在的缴费压力应该不会比原来办理保险的时候大,再交几年,保障终身还是比较合算的,退保肯定是要受损失的。

具体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退保,如果是经济方面的事情,最好想想别的办法解决,退保也退不了多少钱。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不尽之处可以Q或见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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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障重磅升级,病种扩充呵护加倍

承保病种扩充至100种重大疾病、7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和50种特定疾病,涵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重大疾病,承保病种全面丰富,加倍呵护客户健康。

重大疾病赔付重塑,优化产品贴心客户

符合合同约定,等待期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和现金价值三者中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优化产品重塑结构,贴心客户健康保障,疾病赔付历久弥香。

增设特定重大疾病,男女少儿额外保障

特别增设7种男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女性特定重大疾病、7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首次发生并经确诊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除按约定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50%的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转换年金尊享权益,领取模式个性选择

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可自由选取一次领取或转换成年金领取,领取模式个性选择。

终身守护投保宽泛,身故责任双重关照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保险产品组合投保范围为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一次投保终身保障。主险、附加险均有身故保险责任,实现双重关照。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确诊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二、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国人寿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四、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3.合同现金价值。

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中国人寿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中国人寿按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中国人寿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与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未发生主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确诊或身体高度残疾,本附加合同终止,中国人寿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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