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康宁终身保险都保什么

支架手术不属康宁终身老版的赔付范围,法律是要依据的,保险合同就是法律依据。如果有附加医疗保险是可以为您报销住院医疗的费用,报销范围也是在保额范围中。

  • 您好,非常同情您所患疾病,但是您应该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大病条款是否属于大病之列。一般来说您患的疾病还不算大病。大病的赔付不含住院医疗费,他是所患疾病达到合同约定即给付保险金,如果合同有轻症条款此病应该达到轻症标准,比如像生命人寿的几款产品,在重疾之外含有轻症条款,轻症可以多次赔付而不影响主险和重疾的给付。祝您早日康复。

  • 你好!康宁重大疾病中,对于心脏病中能够理赔的是心肌梗塞,而且要符合三个条件:1,感觉胸痛,2心电图显示的是心肌梗塞,3,心肌酶升高超过128,符合这三个条件,公司就予以理赔。

  • 您好,支架手术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康宁是不赔付的,除非严重到重疾范畴就能赔付了,希望您能理解。

  • 您投保的是老版康宁,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不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这个手术在新版康宁十种轻症内才会予以理赔给付
  • 至于您的住院费用是不在重疾险理赔范围内的,重疾险只针对疾病承保,而住院费用如果您在投保老康宁时附加了住院费用补偿医疗险这样的,就会获得相应理赔
  • 由于您是心绞痛引发心肌梗塞,您应该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尽快联系您的代理服务人员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先对您的具体病症情况和医师诊断详情进行核保工作,并给出具体理赔和帮助意见
  • ---个家庭 已完善了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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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款中国人寿的康宁2019终身重疾险。我们不妨先看看关于康宁2019终身重疾险与全国其他热门的135款重疾险的对比表:

    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买满20年是不会退本金的,不过这份保障会保障终身。

    如果是办理退保,能退回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也不等同本金,如果确定要退,先看看以下内容:

    康宁2019这款终身重疾险一直很有热度。

    要是大家还想更多了解关于这款产品的内容的话,我也帮大家准备了一篇文章:

    先放张图看看康宁的保障内容:

    定眼一看,这款产品还是不少优点的:

    1. 特定疾病保额高:少儿、男性以及女性皆可以有7种特定重疾保障,而且拥有额外赔付50%。如果检查出患有特定疾病,是可以获得基本重疾保额+额外50%保额,即150%的保额。

    2. 康宁两全可选保:附加两全后,可选保到60岁、70岁以及80岁,如果重疾或高残在这期间没有出现的话,重疾保障是依然有效的,会返110%的总保费。

    这份保费拿去养老是没问题的了,重疾保障还有效存在。

    接下来为大家分析这款产品的缺点:

    1. 轻症赔付额不高。现在的市场有很多重疾险的赔付比例在30%以上,这款重疾险只赔付一次,而且赔付比例仅仅只有20%,远远低于平均赔付比例。

    2. 病种严重缺失。在看到100种重疾和50种轻症还带21种特疾的时候,所包含的保障种类是很多的,不过我仔细去看看保障的具体病种列表后,可以看到,很多重疾险病症并不在内,

    就比如说,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川崎病等常见病症都不在其中;即使那么多保障种类也是作用很少了。

    3. 保费太高。在图中可以看到,30岁男性单单购买产品不附带保险都需要16400元;如果附加两全要保至70岁,那每年保费就达21300了。

    这样的价格只能买一款重疾险产品确实有点贵了。

    如果你是比较喜欢中国人寿公司的产品,经济能力较好的,并且接受它的缺点的话,你现在可以准备资料去购买这款产品;

    要是你对这款产品兴趣不大,不妨看看我整理好的盘点:

    以上就是我对 "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买满20年后。保险公司退本金不啊?"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全网同号:,欢迎搜索!

    相关视频: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买满20年后。保险公司退本金不啊?

    • 保险产品没好与不好,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科学买保险要先大人后孩子;先保障(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后投资(养老、教育、理财等),尤其您这个年龄,意外险是一定要考虑的,还有合理的买保险要考虑诸多因素的:年龄、性别、年收入、年支出、年结余、目前还有那些保障、是否有贷款、是否有投资(股票、基金、债券、房产等),孩子的教育,老人的赡养……,要根据这些合理规划设计方案的,因为保险一买就是十几二十年缴费。所以不要因为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影响我们未来的生活质量。一定要考虑全面,因为保险缴费是和年龄直接挂钩的,年龄越大,费用越高,保障时间越短,还有科学规划保险是要把年交保险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15—20%,寿险保额要是您年收入的5-10倍,这样才能合理规避潜在风险,友邦晶玲愿与您一道规划您的保险人生!

    • 你好,这个表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由投保系统自动生成的,不是现成的。要确定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保险金额、交费方式才能生成投保计划书,计划书上有利益演示表,其中就有保单现金价值。 给你一个参考例子:王先生,30岁,投保10万元康宁终身,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87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小孩的话,1对男孩,10万保额,20年交,保费是4500每年。18岁之前身故赔偿10万,18岁后赔偿30万。合同范围内重大疾病确诊赔偿30万。

    • 百年人寿健康一百保七十重疾三十轻症,自带轻症豁免,满期返保额

    • 这个是确诊就提前给付的 你拿医生给你的确诊告, 去找营销部,联系卖给你保险的那位代理人 他会教你怎么做的

    • 如果是康宁定期,那么你交的17000元如果退保,最多在一半左右,在合同上有保单周年与现金价值表,看看对应千元的现金额,与你的保额的比例是多少就知道了。 建议保单贷款,退保的损失及年龄上差异使你以后交保险更多条件和检测,费率更高等情况。 虽然我不是国寿的业务员,但是,别退保是对自己保费,对未来的保障最好的选择,其他资金需求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解决。

    • 是否原位癌,要依据医生的诊断书确认。如果已经转移,那么肯定就不是原位了。

    • 保险是一份合同,一切以合同为准,看合同!要是在赔付范围内,就是你买了多少保额,就赔你多少钱了!比如说,你用200元钱买了5万的保额,保险公司就赔你5万元钱了,明白了没有?其实保险了解了就很简单,就是,保险出险时看你的《保障》,不出险看你保单的《现金价值》,不管是多少年都是看《现金价值》,因为寿险都是终身险,不到终老死亡取钱,那就视同退保(给你的现金价值),所以你理解了这两个数字你就不会被卖保险的忽悠上当受骗!

    •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①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②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③典型的胸痛病状。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 六、瘫痪 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严重烧伤 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九、暴发性肝炎 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份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 十、主动脉手术 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扩展资料: 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所承担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若于交费期内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从确诊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7.被保险人的先天性疾病;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导致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康宁分为定期险和终身险两种,首年退保约只有本金的30%,合同的现金价值表有明细参考数据!购买10天内可以申请全额退保! 业务员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在客户当时办理时就应该把退保及收益详细讲清楚了,不然属于违规误导客户的现象,要被其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退保:投保人携带身份证、保单、储蓄卡到柜面填写退保申请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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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宁终身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1999年开发的一款产品,1999年6月经核准备案后上市销售。在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后,对保障的范围做了扩大。康宁终身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

    康宁终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九条 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重大疾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二条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患的,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有必要,本公司有权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的,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当时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利息应在借款期满日偿还。未能及时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须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本合同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合同而无需核保,但其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四十五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

    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原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 住所或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条 年龄计算及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并提交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凭证和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但本公司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如经本公司体检的,则应扣除体检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条款有关名词释义如下:

    生效对应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基本保额:是指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艾滋病: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艾滋病病毒:是指(HIV)。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清学检验中HIV抗体呈阳性,则可认定为感染病毒或患艾滋病。

    :指被保险人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体征)。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利息:是指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利息,按补(或垫)欠交保险费、借款的数额,经过天数和利率依复利方式计算。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度公布一次。

    手续费:是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已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总和。

    :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

    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三、--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五、(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六、(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七、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双目失明--永久性不可逆

    十一、严重--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二、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十三、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四、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十五、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七、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十八、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十九、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1、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①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②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3、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②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③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④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4、()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5、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④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6、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肝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8、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9、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份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0、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分割或切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11、失明包括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本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1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1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除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1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中国人寿【康宁】,好不好,优缺点,值不值买,全面分析,对比测评

    健康是从古至今以来都是大家所关心的话题,所以重疾险市场一直是保险公司必争之地,中国人寿的康宁重疾险一直是很受大家欢迎的。

    今天保鱼君就来说说康宁重疾险,这些都是业务员不会告诉你的话,请做好准备,下文主要分为以下几块内容:

    列张表,来看下康宁定期和康宁终身的基础保障,然后再深入分析!

    先来说下康宁定期和终身之间比较大的区别:

    1、重疾赔付次数,定期赔付1次,终身赔付3次。

    2、轻症赔付次数,定期赔付1次,终身赔付3次。

    3、定期有满期金,终身没有满期金

    说完区别开始来进行深入分析:

    康宁定期保障的重疾种类有50种,康宁终身保障的重疾有80种。

    基本上所有的重疾险不管重疾种类多少,最主要的都是一样的。

    因为保监会规定了重疾险中必须要包含25种常见重疾,这25种重大疾病占了所有重疾险理赔的95%以上。所以基本可以不用担心重疾保障不全的情况。

    • 康宁定期赔付1次,赔付基本保额,

    • 康宁终身赔付3次,每次赔付基本保额,但是赔付有3年的间隔期,而且重疾还有分组。

    分组是不好的,对我们理赔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先来说下重疾分组:

    重疾分组:一组的其中一种疾病理赔了,那么该组的其他疾病全都失效了,第二次要得了其他组的疾病,才能再申请理赔。

    对于我们来说,最好的分组方式,就是把高发重疾分散在尽量多的组内。这样保障能力更强。

    如果很多种高发重疾在同一组,这和单次赔付的差别就很小了。康宁把恶性肿瘤和其大高发重疾放在同一组,设计的不是很好。

    轻症:重疾的早期和轻度情况,没达到重疾赔付标准的一些疾病。

    举个栗子:不典型心肌梗塞、主动脉内手术、原位癌等都是属于轻症。

    相比较重疾而言,轻症更为常见和多发。而且发生轻症时,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可能会有些经济压力。如果经济允许的话,保鱼君还是建议大家购买含轻症的保险产品。

    任何事情都有二八原理,轻症也一样。判断一款重疾险产品的轻症保障够不够,关键在于是否包含8大高发轻症。

    康宁终身保险(1999版)如何理赔

    最简单的方法是拨打95519申请理赔,你报上你的号、联系方式,到时中国人寿会指派业务员为你服务。但是有些材料你必须要准备的,就是被保人(你)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单、相关的病历或疾病证明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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