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井作业中,作业人员至少多长时间进行防井喷演练?

安监总管一〔2006〕103号

关于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但是,随着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的加大,由此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全国相继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导致大量群众疏散,给社会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高压油气田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频繁发生,已经成为影响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现就加强高压油气田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发展速度服从于安全生产,成本效益服从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投入,决不允许为控制成本而减少和弱化安全措施,决不允许因追求工程进度而忽略安全生产的任何程序和环节,坚持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切实做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以主要负责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各部门、班组、岗位和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健全、完善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实际,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绩效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生产组织,严格对高压油气田的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勘探开发的全过程。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将井控管理和防硫化氢工作贯穿于钻井、地质、测井、录井、试油(气)、修井、采油(气)等作业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在开发高压、高含硫、高危地区的油气田时,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规划,全面评估开发方案;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地质构造、储气机理、地表环境等特点,强化地质勘探、施工组织、现场管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选用、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等方面的工作,配足井控设施、设备和硫化氢监测仪器、仪表;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制度和施工设计审批程序,对钻井、试油和井下作业,特别是井控、固井、射孔和压裂等环节的施工设计、技术措施实行严格的技术论证和审批程序;对完钻探井和开发井的工程质量、废弃井处理、探井转开发井等进行严格的安全风险评估。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管人员,建立相关的技术支撑体系,将高压、高含硫、高危地区油气田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业技术讲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安全审查和行政许可工作,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8号)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安全生产审查、许可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验收评价报告,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以及提供物探、测井、录井、钻井、井下作业、储运等专业技术工程服务的单位都应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9号)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今年6月30日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程服务。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不得将专业技术工程承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因将工程承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而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甲、乙双方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积极整合我国石油天然气安全技术研究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石油天然气安全技术研究队伍。在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立法、培训、评价等方面,积极发挥有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作用,逐步形成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国家的整体部署,实施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新成果,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石油天然气企业应针对本企业在工艺技术、材料应用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大科技投入,组织有关科研单位、技术专家进行攻关,力争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上取得成效。

  要积极研究和支持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提出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建设目标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针对井喷等事故多发的突出问题,制定防硫化氢中毒、防井喷失控等相关部门规章,修订相关标准,适时把一些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标准,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新审查本企业的勘探开发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从技术上遏制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围绕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大力宣传落实《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等新标准、新规程,强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和新标准实施的安全培训,使职工及时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以各种监督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从事钻井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有关人员、在硫化氢环境中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井控技术培训、硫化氢监测技术和人身安全防护措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人员社会责任教育,努力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目标;认真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培养企业安全文化,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自觉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使安全生产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企业文化,促进安全生产基本要素的落实。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技术等资源的配置和装备,分级、分层编写事故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以及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工作水平;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搞好各种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和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修订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要树立井喷失控就是责任事故、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念,从抓未遂事故、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入手,实事求是,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减少一般死亡事故,防范重特大事故。进一步规范伤亡事故和复杂险情逐级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涉险达50人以上以及媒体披露的特大伤害未遂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对于死亡事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严肃责任追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七、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消除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将防硫化氢中毒和防井喷失控列为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今年下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及相关省(区、市)安全监管局对高压、高含硫、高危油气田及近年发生过井喷失控事故、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油气田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关键设备、主要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

  请各石油天然气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防硫化氢中毒和防井喷失控的自查,对油藏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和井下作业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要重点检查井场、站点和集输系统的安全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安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刻进行整改的必须立即停工,同时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隐患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石油天然气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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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同时总结是一个词语,可做动词,也可作名词,另外也是一种应用文体。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

  8月9日,防城港供电局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训,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积极落实防范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

  讨论会上,该局各部门以“反违章”为重点,认真学习了相关安全事故事件案例,对每起事故事件的违章事实、违规经过、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分析。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缺失问题,大家分别结合本部门实际,比对了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抽查检查、现场作业违章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杜绝人身事故和防范误操作事件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松散、安全监督缺失等问题,各部门要求大家结合本人日常工作,及时反思是否存在管理失职、错位和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流程责任等问题,并就如何改进管理环节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撰写心得材料,从达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的效果。

  除此以外,该局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全程指导本辖区内的安全教育学习和专项学习活动,促进 践行“治理违法违规,确保人身安全”,让安全生产理念在广大职工心中扎根。

  金跃102井“3.25”亡人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项目管理中对承包商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硬伤”,也暴露出一些干部员工合规意识淡漠、安全思想麻痹的“软肋”。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青海项目部进一步查找青海作业队、青海区域的辽河项目单位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深入分析对制度理解不深刻、执行不到位、习惯性违规的原因。

  第一部分 已完成的工作

  一、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确保活动起点高。按照“大排查、大讨论、大整改”活动要求,认真落实直线责任和区域责任,高标准、严落实。组织青海项目部、安全生产科对修井作业、调剖、堵水、酸化等所有在青海区域施工的辽河施工队伍开展了活动,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查摆安全隐患10项。通过活动的全面开展,让施工单位及员工对该事故的认识更加深刻, 增强安全合规意识,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二、坚持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确保活动范围广。把全员参与作为推进活动的重要任务, 让各项目单位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组织青海作业队、各项目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驻地、运行车辆、安全资料进行自检自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备给青海项目部,及时暴露存在的问题,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做到全力整改,提高了全员安全施工意识。

  三、坚持安全教育、强化思想,确保活动理念强。青海作业队组织对63名新员工进行三级入厂教育,对应知应会和现场实际操作方面进行培训、考核。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会议,对新增风险进行识别,提出防范措施。开展员工井控应急演练,强化员工井控安全意识。

  第二部分 工作中发现的不足

  一、 现场检查方面:

  从检查发现的这些问题来看,反思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只是停留在思想上比较重视,但缺少具体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存在软件资料管理不规范、未开展员工能力安全评估、现场标准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调剖药剂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符合;未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能力评估、提问员工应知应会知识答不出来;配电箱缺少隔弧板、设备旋转部位防护不全、电气设备接地不规范。二是现场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有待提高,存在现场标准不掌握,不知如何去做、去管,主要表现在:进入现场油罐车未打接地、未告知整改;操作配电箱未使用绝缘手套(经检查现场也未配备);吊装作业时,员工站在吊臂下。三是项目单位的上级安全部门对区域的施工项目检查的少或检查的不细致,导致存在问题多,应要求项目单位的上级安全部门加强监管,与我们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四是作业队新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井控意识淡薄,存在安全隐患。应强化大队层级现场检查考核力度,对出现的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完毕,有违规行为的进行处罚,并现场提出警告,如再次发现以上重复的问题,加倍考核。

  二、安全管理方面:

  通过召开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走访等方式,对青海区域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系统的摸排、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青海区域市场分布较广,难以对现场安全生产做到完全管控。敦煌、涩北作业区、花土沟三地相距较远,均为6个多小时的路程。以往将市场开发工作为主,对项目单位现场施工安全方面的监管和检查有些“走形式、走过场”,发现安全隐患整改后,不能做到对日常安全施工进行“实时管控”。同时,还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对青海区域辽河项目单位行使监管的职能,是由项目管理部机关职能科室履行,还是由青海项目部履行没有界定。目前青海项目部由于市场开发压力大、人员不足,安全监管能力也不足,建议机关职能科室定期组织对青海区域的辽河施工队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青海项目部做好沟通协调等配合工作。

  (二)对项目单位安全管理不足。目前对承包商的管理主要有HSE准入制度,签订与各种商务合同同样效力的HSE合同、现场监管。这些管理措施对项目单位起到非常大的约束作用,也控制了很多风险,防范了很多事故。但是,在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项目单位用人的随意性,削弱了HSE准入管理的效果。同时,项目单位为降低成本,随意性大,不太能花很多精力和财力去培训他们,使得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很差。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现场管理,采取重点专项检查、日常周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来实施;完善检查考核措施,要切实起到对项目单位的惩戒作用。

  (三)青海作业大队方面科技实业外雇特种车辆车况不良,车辆用时得不到保障,维持生产很吃力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另外青海采油一厂要求大队自行处置油污地膜,但作业大队没有处置能力。

  第三部分 下一步工作思路

  对青海区域的安全管理”由内而外,由重到轻”分自营项目单位、承包商、区域内辽河二级单位三部份进行管理。

  (一)自营项目单位

  小修作业是项目管理部的自营项目,对于作业队的管理,近期的工作:一是积极筹备三支队伍投产工作,与甲方对接,准备开工时需要软件资料及现场标准化施工要求;二是对现场井控设备进行检查,组织新职工井控实际操作演练,新入厂工人利用等停时间开展岗位练兵,包括正压呼吸器佩戴、安全带佩戴使用、工具识别、应急演练,提高井控意识,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三是待井控器到位之后,抓紧时间送井下作业公司井控中心进行检测;四是跟青海油田采油一厂工艺室要施工井号,进行现场勘察;五是对采油一厂污水排放地点进行调研,及审批程序进行摸底;六是对采油一厂跃进二号区块完井地面污染处理进行调研、油污泥处理排放地点进行调研和对审批程序进行调研。

  下一步将建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干部员工做到“有法可依”。加强新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做到每名员工“过筛子”,不合格的员工坚决不能上岗;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作业大队应急处置方案与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培训、演练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管控与检查工作,依照作业区规章制度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必依”,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严格考核通报,警示员工减少失误,做到“违法必严”。

  1.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编制管理制度的刚性标准,结合《青海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将承包商准入、承包商培训、承包商评价、考核与奖惩等内容进行细化,完善管理制度。例如:将承包商的单位资质、项目上人员的安全证件、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设备的基本情况等资料收集备案。

  2.现场检查,青海区域主要承包商共有6家,分别是科技实业、天华实业、泰利达、玉龙、晨宇、钻采院,根据承包商提供的危害因素辨识清单,针对调剖、堵水、酸化等项目的现场施工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图,完善现场安全检查表;对承包商施工现场做到1个月一次全覆盖检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不漏掉可能导致事故的一切因素。同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与承包商共同商讨后,形成定稿,坚决按照制度实施,面对违反制度的现象发生,绝不姑息。

  3.建立青海区域HSE分委会微信群,通过微信发布通知通告、进行安全文件宣贯、对安全工作的安排等。坚持开展双周例会活动,通过会议了解承包商的日常生产安全工作实施情况、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宜等。对承包商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和考试,主要培训三类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将培训记录、资料、考试成绩留存。

  4.编制承包商评估表,通过承包商提供资质、对承包商的日常安全检查、项目结束后安全绩效考察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协同市场科对承包商完成年度评估,作为下一年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三)青海区域内辽河二级单位

  一、现青海区域内辽河二级单位有油建、筑路、研究院、设计院四家。对于没有承包关系单位的管理,联合相关单位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出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责令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并要求将整改后的通知单和整改后的照片返回,形成闭环。

  二、采用切实有效的安全经验分享模式,让所有人员参与到安全培训教育中来。安全经验分享是将本人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的典型经验、事故事件、不安全行为等总结出来的。通过介绍、交流、讲解等方式,启发大家相互学习,激发大家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吸取事故教训,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筑起坚实可靠的安全防线。

  三、加强关注员工的思想状态和身体状况,确保员工全身心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中。人的思想精神状态决定着人的注意力能否集中,操作技能是否正常发挥和运用,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是否时刻挂在心上,及时关注员工的思想状态,确保不让岗位员工带着工作不良情绪和家庭生活顾虑上岗作业。同时,青海又是高原地区,发现员工有胸闷、乏力等身体不适时,要停止作业,现场先进行观察,如情况严重时,及时送至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在保障员工的生活水平的同时,多与员工交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解员工心声,为员工排忧解难。

  “愚者用自己的鲜血教育别人,智者用别人的鲜血教育自己。”8月5日,一场安全生产大讨论在红河供电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输配变班组长、安全员及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开展安全生产薄弱点排查大讨论。

  据了解,此次“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为期1个月,由红河供电局统一部署,以各部门、基层站所和班组为单元,公司领导班子参与班组讨论的形式开展。活动以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为主题,要求每位员工从执规意识、责任落实、技术技能、《安规》掌握、岗位风险点、安全管理基础等角度,深刻剖析本部门、本班组、本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和探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办法、对策和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水平。

  红河供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该项活动,在各相关部门近期的工作布置会上,均传达了红河局文件精神,强调安全工作,要求由安监部牵头,各部门、基层站所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该公司领导班子提出要通过学习讨论,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程序。

  同时公司还要求,参与活动的个人、部门及班组对反思讨论要全过程做好记录,记录要明确每位发言人员的发言时间、发言要点,8月30日前,个人或部门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写出大反思大讨论书面总结,并通过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查。

  目前,公司各部门、各基层站所、班组正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事故事件案例学习分析。事故事件案例学习内容包括20xx年及20xx年以来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发生的人身事故、典型电力安全事件、外包项目人身事故。全体员工分别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比对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监督检查、现场作业违章中暴露的问题,积极思考、深刻反思,畅谈自己对安全的认识和看法。

  通过此次安全活动,使公司员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心,增强了履职能力,形成“遵章守规、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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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本规定所称作业者是指负责实施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企业,或者按照石油合同的约定负责实施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实体。

本规定所称承包者是指向作业者提供服务的企业或者实体。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监管总局设立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作为实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海油安办根据需要设立分部,各分部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具体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作业者应当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作业者和承包者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作业者和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试油、井下作业等活动的承包者及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的规定,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书。

第八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作技能。

第九条出海作业人员应当接受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出海作业。

临时出海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作资格*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海洋石油建设项目在可行*研究阶段或者总体开发方案编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

在设计阶段,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重要设计文件及安全专篇,应当经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发*检验机构)审查同意。发*检验机构应当在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图纸上加盖*。

第十二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者能力的*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或者图纸施工。

第十三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试生产前,应当经发*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最终检验*书或者临时检验*书,并制订试生产的安全措施,于试生产前45日报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

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应对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状况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试生产正常后,应当由作业者或者承包者负责组织对其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五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因素,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七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制定海洋石油作业设施、生产设施及其*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加强防火防爆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划分和标明安全区与危险区;在危险区作业时,应当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

第二十条海洋石油的*设备应当由*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海洋石油作业设施首次投入使用前或者变更作业区块前,应当制订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应当在开始作业前15日报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

外国海洋石油作业设施进入中华*共和国管辖海域前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建立守护船值班制度,在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和移动式钻井船(平台)周围应备有守护船值班。无人值守的生产设施和陆岸结构物除外。

第二十三条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在编制钻井、采油和井下作业等作业计划时,应当根据地质条件与海域环境确定安全可靠的井控程序和防硫化*措施。

打开油(气)层前,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确认井控和防硫化*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保存安全生产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作业人员名册、工作日志、培训记录、事故和险情记录、安全设备维修记录、海况和气象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在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以及生产的全过程中,实施发*检验制度。

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发*检验包括建造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二十六条发*检验工作由作业者委托具有资质的发*检验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发*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作业者选定的技术标准实施审查、检验,并对审查、检验结果负责。

作业者选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海油安办对发*检验机构实施的设计审查程序、检验程序进行监督。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条海油安办及其各分部对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组织起草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

(二)监督检查作业者和承包者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作业者和承包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负责作业者,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试油、井下作业等的承包者和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四)监督核查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安全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许可*的发放工作。

(五)负责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检验、*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

(六)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事故和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必须熟悉海洋石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能胜任海洋石油安全检查工作,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

第三十条海油安办及其各分部依法对作业者和承包者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作业者和承包者进行安全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二)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件,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

(三)遵守作业者和承包者的有关现场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正常生产活动;

(四)保守作业者和承包者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期间,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免费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防护用品等工作条件。

第三十三条承担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检验、*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第四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四条作业者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救援人员,或者与*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并在实施作业前编制应急预案。

承包者在实施作业前应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报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作业者和承包者的基本情况、危险特*、可利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划分、通讯联络;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信息处理、应急状态中止、后续恢复等处置程序;应急演习与训练。

第三十六条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作业内容、作业海区的环境条件、作业设施的类型、自救能力和可以获得的外部支援等因素,应能够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和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并随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或者补充。

事故和险情包括以下情况:井喷失控、火灾与*、平台遇险、飞机或者直升机失事、船舶海损、油(气)生产设施与管线破损/泄漏、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放**物质遗散、潜水作业事故;人员重伤、死亡、失踪及暴发*传染病、中毒;溢油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当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时,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发生应急预案中未规定的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条事故和险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人员、作业者和承包者负责人、各分部和海油安办根据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三十九条海油安办及其有关分部、有关部门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

第四十条无人员伤亡事故、轻伤、重伤事故由作业者和承包者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代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作业者应当建立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事故统计年报应当报海油安办有关分部、*有关部门。

承包者在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作业者负责统计。

第四十二条监督检查人员在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作业者和承包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执行发*检验或者用非法手段获取检验*书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守护船,或者使用不满足有关规定要求的船舶做守护船,或者守护船未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

(四)未按有关规定制订井控措施和防硫化*措施,或者井控措施和防硫化*措施不落实的。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所列行政处罚,由海油安办及其各分部实施。

等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

(一)石油,是指蕴藏在地下的、正在采出的和已经采出的原油和天然气。

(二)石油合同,是指*石油企业与外国企业为合作开采中华*共和国海洋石油资源,依法订立的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合同。

(三)海洋石油开采活动,是指在本规定第二条所述海域内从事的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储运、油田废弃及其有关的活动。

(四)海洋石油作业设施,是指用于海洋石油作业的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物探船、铺管船、起重船、固井船、*化压裂船等设施。

(五)海洋石油生产设施,是指以开采海洋石油为目的的海上固定平台、单点系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线、海上输油码头、滩海陆岸、人工岛和陆岸终端等海上和陆岸结构物。

(六)*设备,是指海洋石油开采过程中使用的危险*较大或者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设备,包括海上结构、采油设备、海上锅炉和压力容器、钻井和修井设备、起重和升降设备、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及控制系统、安全阀、救生设备、消防器材、钢丝绳等系物及被系物、电气仪表等。

第四十六条内陆湖泊的石油开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相应条款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同时废止。

第2篇: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各作业区班组的安全建设,推进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区班组安全管理。

3。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轮班作业的班组,由领班人员对当班的安全全面负责。

3。2班组长和(或)安全员负责对班组成员的劳动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3班组各成员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三不伤害"。

3。4各作业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班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4。1班组长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4。1。1班组长应经过安全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知识,熟悉本工种安全*作规程。认真做好以下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1)坚持班前安全喊话,组织班组安全学习;

(2)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和"6s"活动;

(3)对班组新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加强班前及作业中的检查;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4。2班组在作业前,应该按以下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

班组每个成员都应该按岗位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自检、互检。

班组长或轮班的负责人要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或工作票,了解作业现场环境,明确作业内容。

(1)设备、设施的信号、保险、安全防护、联锁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吊索具有无隐患。

(3)电气装置防护、绝缘有无损坏,有无私拉乱接现象。

(4)辨识作业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做好预防措施。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

4。3班组在作业中要注意的事项

4。3。1个人作业要求

(1)熟悉现场环境,明确作业内容,坚守工作岗位;

(3)正确使用各种工具;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5)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4。3。2集体作业要求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一人指挥,协同作业。

(3)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提醒,发现违章或可能做成伤害时,及时纠正和制止。

(4)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实现文明生产。

4。3。3作业负责人需对现场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巡查内容包括:

(1)危险作业是否按程序进行了审批并采取了可行的防护措施。

(2)监护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3)作业人员的*作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4)作业环境是否发生了变化及相应的措施是否到位。

(5)其他不安全因素。

(6)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施救。

4。3。4班组作业后的检查和整理

4。3。4。1现场清理

(1)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后,离开现场前,要检查周围是否留有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

(2)作业现场无油污、无污物,通道畅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工具、材料、半成品、产品、可移动设备等摆放整齐、稳固。

(4)作业点危险区域的安全标志保持完好。

4。3。5班组每周需进行一次集中安全学习。

4。3。5。1学习内容包括:

(1)国家与上级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条例、标准等;

(2)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3)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班组安全*作*示内容;

(4)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作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6)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的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及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7)公司下发的各类安全学习资料。

4。3。5。2学习教育要求

(1)各班长组应精心安排和具体组织好学习,不要流于形式。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的安全教育。

(3)对休假6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技术*作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4)新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安全教育。

(5)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做好记录,受教育者必须在班组安全记录本上签名,不准代签。

5。1各作业区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班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5。2保卫部在月度检查中对各作业区班组安全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第3篇:安全生产规定培训总结

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绝不能以损害*的利益甚至牺牲职工生命为代价,那么在进行安全生产的规定培训之后应该怎么写好培训总结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对于我们公司这样的生产型企业。安全生产的实现在于安全意识的塑造与培养,回顾一年来,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公司一贯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方针,坚持强化安全责任,深化隐患排查,严格监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是分不开的。我们的做法主要是:

公司一直坚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目标,要求每个员工都能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在上半年,我们成功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审核,举办了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从2月份的消防逃生演练,6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此外,每个新员工入公司前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生产的岗前培训,车间和班组的安全教育,同时对员工进行以班会、早会的形式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不仅一线员工,对班组长、管理人员也进行了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等等,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涉及公司每一位员工,实现了全员参与,全员接受教育的目标。

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我们的培训方式既包括传统的学习培训方法,又辅以图片宣传、视频观看、现场*作等。我们在工厂进行了安全资料宣传片的播放,在员工餐厅举办了消防安全宣传图片展,在厂区内进行了消防演练,并且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现场*作,参观

消防应急救援设施,在工厂内安排消防逃生演练等等,我们还开展2014年全国注册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了形式多样的项目,通过丰富多样的方式来巩固知识,既能轻松的完成培训,又能最大实效的掌握知识,最大量的在生产*作过程中起到作用。

安全生产教育不仅是在知识层面的讲授,更重要的是在责任上的落实。公司从年初就签订了各部门安全责任书,并逐级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部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也保*了安全教育日常化、细致化的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安全意识植根于每个职工心中,是要提升职工的素养,并培养处处留心安全的习惯。众所周知,习*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要转变职工们的安全意识,并朝着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提升,只有长期的坚持,不断的教育才能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从一开始员工们的不自愿与不自觉,到后来的积极配合参加,这让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看到了希望,安全意识的自我升华,前提是安全教育的不断坚持,后续便是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上半年度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在取得丰收的同时,也让我们对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充满了信心。篇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公司安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qhse教育培训和“五排查、八防范”风险隐患排查控制工作,全体员工进行事故剖析原因的讨论,从中吸取事故教训,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工作,先后开展了两次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现将安全培训总结如下: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20xx年x月x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了高空作业安全培训,本次培训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从登高作业的基本知识与要求开始着手为员工讲解,并从针对具体登高作业的作业位置如何选择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的保*安全;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等具体环节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何实施;假如出现了紧急状况在现场该如何开展紧急处理;如何对登高作业事故进行防范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科学、细致的阐述,并观看‘因高空作业发生的种种事故’和《标准化安全高空作业视频》,强化员工在进行高空作业时的意识,随后,全体员工纷纷进行了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检查高空作业时自身安全设备是否安全等的实践活动。通过本次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充分体现了全体成员的精神面貌,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源头上

和根本上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为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

文化知识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的责任化理念,在对全体员工经常*的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上,把握消防安全生产活动创造的有利条件,20xx年x月x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并观看《消防安全*示教育片》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通过对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作的培训活动,使全体员工既懂得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又能做到在实际*作消防器材,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日后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安全理念,做到居安思危,消防安全*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对今后安全工作有三个打算: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运维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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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制度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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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生产月培训总结

10.安全生产培训科室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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