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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2成交01 :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交投集 团/成都交投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 受托管理人/中金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本次公司债券、本 次债券 根据发行人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同意,并经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42亿元 (含 42亿元)的公司债券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成都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成都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 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 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成都市三环路、人民南路延线、成龙路、老成渝路、成洛路 及人民南路跨火车南站立交桥
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昭觉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石羊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牛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石象湖交通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高速公路房地产开 发公司 成都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国际航空枢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淮州新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简州新城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
四川成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西部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现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
承销商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由主承销 商购买余额或承诺包销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即不包 括中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次债券的注册情况
2020年 3月 9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

2020年 6月 8日,公司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

2021年 2月 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人全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年 2月 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42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年 6月 21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6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年 6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债项评级。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对参股公司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资)、补充集团本部及并表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各类经营性税费、支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支付员工薪酬、偿还公司债务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2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存续有效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不进行评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6、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4、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和股东批复,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42亿元(含42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该批文项下第二期发行,发行金额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对参股公司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集团本部及并表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各类经营性税费、支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支付员工薪酬、偿还公司债务等),以支持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壮大。

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部分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子公司/参股 公司简称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11,.cn)查阅募集说明书。
}

我想在农村信用社借五万块钱,不知道农村信用社有什么贷款要求,有人告诉我吗?

我爱卡网友 浏览:51590

  • 在农村信用社贷5万元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借款人原有借款必须已经基本清偿。如有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借款人必须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借款人需要在地方农村信用分社已开立基本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借款人还要定期向农村信用社汇报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借款人申请保证或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借款人的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4、无不良信用记录;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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