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能借别人贷款吗?

近期,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出台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政策,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人社领域各项工作,方便全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县人社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整理,共分为就业创业、社保经办、劳动关系、人才人事四大类,有“网上办”、邮件办、代理办、延期办、“不见面办”五种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并请大家给予支持、理解和配合。

1、如何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

答:个人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黄石市—阳新县一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一创贷借款人资质审核一申请表(保存、提交)”,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按照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贷款予以优先办理。

(经办人:卢雪萍,负责人:胡细艳)

2、个人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黄石市—个人服务—按主题分类—社会保障—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即可。

(经办人:陈新婷负责人:黄成鹏)

3、个人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黄石市—阳新县一就业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一创贷借款人资质审核一申请表(保存、提交)”,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按照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贷款予以优先办理。

(经办人:汪  鹃负责人:刘会溪)

4、如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答: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黄石市—阳新县一就业创业—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按照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即可。

(经办人:程晶晶负责人:翟春娇)

5、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答: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黄石市—阳新县一就业创业—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按照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即可。

(经办人:程晶晶负责人:翟春娇)

6、单位和个人如何开展求职招聘登记?

答: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黄石”,选择“我的招聘会”选择要参加的线上招聘会;求职者可关注“阳新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招聘。个人点击“求职招聘”—选择“岗位搜索”,浏览企业进行简历投递。

企业点击“求职招聘”-选择“招聘会”—选择区域“黄石市-阳新县”,查看招聘会信息,选择入驻招聘会,查看个人简历实现在线招聘。选择“线上招聘—招聘会”查看招聘会信息,浏览企业进行简历投递。

附件1:《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项清单》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服务大厅→查询申报入口→黄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申报系统。网址:)→服务大厅→个人社会保险查询系统(网址),或关注“黄石社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ssi12333),依次点击“智能客服”→“社保查询”。

(3)机关事业单位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网址:),申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单位参保证明查询等业务;或通过CA登陆“湖北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网申系统”(网址: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5、疫情防控期间,个人需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如何办理?

答:广大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APP进行缴费。其中,一是首次登录,应先实名进行注册;二是已实名注册的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APP进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菜单栏,确认所属行政区域,勾选需要缴纳的家庭成员,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利用银联卡或银联“在线支付”通道完成缴费。

16、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待人员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答:已享受待遇的广大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资格认证。其中,先关注“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在主菜单左下角“微服务”中,点击“服务大厅”,在“服务大厅”页面点击“城乡居保”按钮,然后点击“快速认证”,进入认证流程。

17、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如何查询?

答:广大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查询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外公布的相关联系方式进行人工查询个人权益。其中,对通过网上查询个人权益业务的,一是首次登录,应先实名进行注册;二是已实名注册的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左上角点击“切换区域或部门”按钮,依次选择“黄石市-阳新县-县人社局”,然后在“部门事项或权责清单”中查找“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栏即可。

18、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保障会受影响吗?是否可以延期办理?

答: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积极主动与财政、代发金融机构等部门协调,确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因疫情防控而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手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可延期办理并确保个人社保利益不受影响。但在疫情期结束后,参保居民应在3个月内补办疫情期间的相关业务;涉及相关社保待遇支付和发放的,可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经办机构按规定补发,确保参保居民应享受待遇不受影响。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保居民暂不必急于办理现场业务,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办手续。

19、医护人员和非医护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能否认定工伤?

答:根据黄石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黄人社函〔2020〕7号)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为工伤。受用人单位指派在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抗击疫情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视同为工伤。

阳新县人社部门开通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结时限,对经卫健部门确定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感染的相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应当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同时,对报案时间、申请时间、申办材料和具体工作岗位等根据实际适度放宽。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统一由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及材料。

20、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答: 对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简化为鉴定申请书、医疗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其鉴定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尽快优先完成劳动能力鉴定。

21、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答: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伤医疗费及工伤待遇申报材料简化为工伤待遇表和有关医疗费用凭证。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对伤残鉴定结果无异议的,可将申报资料发给阳新县人社局工伤股经办人,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用人单位可将申报资料发给工伤股经办人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2、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业务?

答: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卡、挂失、注销等业务,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障卡相关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办理。

23.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岗,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7号),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4.职工因疫情隔离治疗期间如何支付工资?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如何支付工资?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7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25.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能否裁员?能否调整工时制度?

答: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7号),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通过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特殊工时行政许可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6.延长的2020年春节假期是否属于休息日?若安排加班能否补休?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明确,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明确,湖北省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2月14日起正常上班。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应属于缩短工作时间而形成的休息日,休息日不能休假的职工应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7、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答: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28、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招聘时间有何变化?

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阳新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期间延期举行。

(经办人:柯秀萍  电话:)

汪国华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手机:)

石垚磊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手机:)

周少鹏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手机: )

费明刚 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手机:)

姜少荣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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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公司一般都会帮员工购买社保的,但是社保除了给人保障的常规用途外,社保还能申请贷款,相信这是很少人知道的。那么,别人偷我社保卡可以贷款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别人偷我社保卡可以贷款

这是不可以的,需要社保卡本人亲自办理。社会保障可以贷款,但必须满足社会保障贷款的条件,社会保障贷款属于个人信用贷款,因此信用不良或逾期不能或暂停社会保障贷款,贷款金额根据社会保障存款基数确定,不同存款基数,贷款审批金额不同。

社保卡申请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22-55周岁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的工作所在地、贷款申请地以及社保缴纳都是在同一个地方。

3、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并且公司有依法缴纳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的社保已经连续不间断的缴纳18个月以上了。

5、申请人的征信记录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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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只有社保卡是办理不了贷款的。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借款人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3、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 5、学历证; 6、银行流水; 7、其他房产; 8、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大额存单等; 10、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以上咨询经整理发布,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等问题,请反馈问题与链接,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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