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简化保险工作的流程?

  •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社保中心领取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之后准备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由单位盖章之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受理之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为:
    1、如果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直接在窗口刷卡报销。
    2、在市外2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需要在出院的3个月后携带就医资料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区服务中心报销。
    3、审核通过后,报销的费用会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此外,也可以把相关材料交给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让医疗联络员帮忙报销。
    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四、费用兑付: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
    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2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另,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壹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如果你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
    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
    1、医保缴纳情况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上查询,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
    2、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
    3、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4、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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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市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问题发布通知

日前,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天津政务网发布。

经批准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事业单位应停发科研人员工资。

离岗创业期间,科研人员人事档案由事业单位保管,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依法继续由事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按照离岗时的基数确定。

其中,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仍由事业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科研人员按约定时间交给事业单位代缴。

创业单位工资高于所在事业单位水平的,可按新的工资水平确定缴费基数,单位缴纳的差额部分由创业单位按约定时间交给事业单位代缴。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市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意见》所称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是指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上述人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以下简称“双创”活动),并享受相应政策。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二、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科研人员申请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审批表》。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应当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审批结果为不同意的,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理由。事业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将本单位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有关情况报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选派或者科研人员经批准参与“双创”活动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科研人员变更聘用合同,明确参与“双创”活动的期限以及期间的薪酬待遇、社会保障、成果归属、纪律约束等内容。期满返岗或者科研人员申请提前返岗的,随时变更聘用合同。

三、规范离岗创业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经批准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事业单位应停发科研人员工资。离岗创业期间,科研人员人事档案由事业单位保管,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依法继续由事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按照离岗时的基数确定。其中,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仍由事业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科研人员按约定时间交给事业单位代缴。创业单位工资高于所在事业单位水平的,可按新的工资水平确定缴费基数,单位缴纳的差额部分由创业单位按约定时间交给事业单位代缴。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大指导推动力度,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参加“双创”活动,同时要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关键核心技术、重要信息情报的安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7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鼓励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30号)同时废止,此前按照该文件批准开展“双创”活动签订的协议、合同继续履行至期满。

一、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是指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上述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以下简称“双创”活动),可享受相应政策。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如何申请参与“双创”活动?

答:科研人员申请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审批表》。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应当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审批结果为不同意的,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离岗创业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有什么待遇?

答:经批准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事业单位应停发科研人员工资。离岗创业期间,科研人员人事档案由事业单位保管,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依法继续由事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按照离岗时的基数确定。其中,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仍由事业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科研人员按约定时间交给事业单位代缴。创业单位工资高于所在事业单位水平的,可按新的工资水平确定缴费基数,单位缴纳的差额部分由创业单位按约定时间交给事业单位代缴。

四、本通知施行前批准的“双创”人员如何管理?

答:在本通知实行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鼓励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30号)批准开展“双创”活动签订的协议、合同继续履行至期满。

2. 新版“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正式上线,优化后办事效率显著提升

今年,天津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不但打破了时间和地域限制更大幅降低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最近这项服务又升级优化了!

10月16日优化升级后的新版“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正式上线!改版后的网上办事有哪些变化?能为提升办事效率带来怎样的方便?

10月17日下午,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荣强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策划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节目——“向企业家报到”,介绍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连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9个部委和35个市级部门专网。通过该平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从开办企业、投资项目,到小客车调控管理、婚姻登记等生产生活事项,实现办事从“脚尖”到“指尖”的跨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办事需求,新版“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已于10月16日上线运行,除特殊事项外,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办件329.4万件,网上实办率98%,一次办结率达99%。

此次上线运行的新版“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较改版前界面更友好、布局更紧凑、流程更合理、兼容性更强。一起看看新版“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都有哪些亮点

01界面更清晰,布局更美观

采用当前互联网通用网页设计风格,界面布局简洁大方,支持IE、谷歌等多种主流浏览器。

另外,最新升级后的网上办事大厅,增设模糊检索功能,通过口语化的关键词即可精准查询专业化事项名称。全部事项信息都可进行综合和模糊查询,智能划分搜索结果,并对查询结果进行展示。

02数据更丰富,操作更便捷

汇集我市多个部门、单位系统数据,申请人在线申办业务时,系统可自动关联相关信息,实现数据资源互通共享。

03审批更智能,效率更提高

在首页设置智能服务(无人审批)专属区域,上线劳务派遣经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18个无人审批事项,申请人可在线办理,系统可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智能审批,当场出具审批结果,大大缩短办理时限,无需等待后台人工复核,实现“秒批”,办理完成后,还可选择证照邮寄,实现“一次不用跑”,真正做到即申请即办结即领证。

04主题更多元,办事更方便

开通“开办企业”“企业注销”“投资项目”等多个主题业务,一件事情一次办,要件一次提交,多部门共享,实现“一站式”全流程业务办理。

新版网上办事大厅还增设“容缺后补”功能,办理某事项时,对于部分材料如申请人当时未准备齐全,可选择暂不提交,下载打印《承诺书》签字上传,承诺在60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即可成功申办该业务,让办事更便利。

新版“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将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李荣强在节目中表示,市政务服务办今后还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要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下一步还要拓展办理深度,实现网上全程可办。在推进政务信息化过程中,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

二是要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也就是“一件事一次办”,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

三是要推进同城通办、跨省通办,加快政务数据共享,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3. 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打出“组合拳”,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今年以来,面对突袭而至的疫情大考,该委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监管,特别是将“保市场主体”作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核心,打出一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组合拳”。

着眼疫情防控形势下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需求,市市场监管委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等便利化措施,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搭建“银政合作”平台,与15家银行对接,开通306个咨询代办网点,免费为市场主体登记提供咨询代办服务。今年以来,我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36.12万户,同比增长11.84%。

同时,该委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密集出台实行延长许可期限、减免检验检测收费、包容审慎管理等特殊政策,形成“15+8+10”帮扶政策体系。并大力支持新动能引育,制定《关于加快新动能引育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18条。随着各项政策实施,我市医疗器械企业实现逆势增长,今年以来,我市共审批发放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42张,同比增长175%;实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和生产销售总值均同比增长30%以上。

统筹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两类资源,市场监管部门创造性开展“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制定“帮扶清单”,组建7个“政策+技术”专家服务团,建立市、区两级300家重点帮扶企业名录,“一企一策”上门帮扶。截至目前,已深入企业4355户次,解决问题2996个,减免服务性收费5447.83万元,开展不见面审批17.16万次。

此外,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对涉及新冠肺炎防治的专利申请,实施优先审查、优先推荐、快速办理。成立8支知识产权服务队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251个。今年以来,全市受理专利新申请6.8万件,8800余家企业享受国家专利费用减免政策,减免费用9700余万元,全市8个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各类商标业务1287件。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6.25万件,同比增长15.5%,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7.69万件,同比增长17.4%,保持了商标快速增长势头。

4. 津藏民族团结号主题列车开通

日前,为加强天津和昌都之间文化交流、交往、交融,天津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前方指挥部在天津地铁5号线开通“津藏民族团结号主题列车暨昌都解放七十周年移动展”(以下称“移动展”),市民可搭乘该趟列车,在车厢内观看精彩的展览。

据了解,津藏民族团结号主题列车的每节车厢都有一个主题,分别为解放、发展、旅游、文化、民族团结和消费扶贫。对口支援西藏是党中央交给天津的重要政治任务。1995年,天津首批援藏干部进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天津已派出先后九批、共计732名干部人才来到雪域高原倾情援藏。“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同时是昌都解放七十周年,天津的援藏工作也进入到第26个年头。”天津市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杨灏告诉记者,“移动展以地铁车厢为载体,把昌都的解放、发展、民族团结和消费扶贫等方面情况,以图片和文字形式进行展示,让天津百姓在出行中了解昌都和我市援藏工作,进一步巩固津昌两地之间民族团结的深情。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继续发扬‘老西藏精神’,海拔高境界更高,缺氧不缺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不负家乡父老的重托,在雪域高原上书写津藏民族团结的新篇章。”

5. 明年7月1日起 天津部分车辆将全天禁行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进入我市行政区域以内道路通行(除高速公路)。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天津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通行限制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6号),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降低营运车辆污染物排放水平,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如下限制通行措施: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进入我市行政区域以内(除高速公路)道路通行。

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进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设置禁令标志。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使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以外的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五、军队、武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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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8:48 来源:良庆区医保局 作者:江秋玲

2020812日上午,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社保业务部联合良庆区医保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召开关于简化患者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工作推进会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社保业务部黄丹燕经理、城区医保局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就当前如何简化良庆区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大病保险赔付手续及“少跑腿”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会议最后决定2020812日起,良庆区参保居民在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进行改革由原先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报销后自己跑到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流程,转变为由城区医保局社保中心直接将符合大病保险患者的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通过医保系统导出的报销数据直接核算并将赔付金额直接转账到患病居民的账户

通过这次改革我城区参保居民仅需到城区社保中心提交医保报销材料,如产生有大病保险费用,将由保险公司直接转账给患病居民账号,实现一门式结算跨越。既简化参保居民办理大病保险业务流程,又大大的缩短了报销大病保险费用的时间,让参保居民能及时获得报销费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多头跑”难题,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广大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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