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建设公司可以开劳务费吗?

  第一部分: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第二部分: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三部分: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 1984年,现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有住建局本级,根据上政办[2011]37号文件精神,设3个内设机构:秘书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供水、燃气等相关的公用事业、内河整治、管理、墙体材料革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建设行政地方性立法项目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有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归口管理行业的计划、统计、信息工作。

  (二) 负责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负责监督指导《县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各种单项专业规划、各个小区的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三)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和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咨询、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的资质认定、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指导全县城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排涝)、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县城规划区节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主管全县风景名胜区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五)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

  (六)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依法管理房政、房权产籍、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抵押评估以及危房鉴定、白蚁鉴定、房屋维修物业等的管理;指导城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七)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局管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九)制订全县建筑系统人才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术鉴定工作。

  (十一)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同和外事工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职责,纳入 2022年部门预算的单位有县住建局本级。根据上政办[2011]37号文件精神,设3个内设机构:秘书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385.52万元,同比减少2517.44万元,同比下降86.7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上级财政追加专项、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385.52万元,同比减少2517.44万元,同比下降86.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5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63.3万元,同比增长73.48%;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比减少2411.96万元,下降100%。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公开有(上年结余数),且金额较大。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385.5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2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0%,同比增加268.41万元,增长229.19%;项目支出预算16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0%,同比增加60.27万元,增长57.34%。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相对于上年减少,对应的项目支出也跟着减少,所以总体支出减少。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6%,同比减少17.71万元,下降41.18%。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0.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6%,同比增加3.94万元,增长62.44%。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286.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26%,同比增加169.61万元,增加145.38%。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6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52%,同比增加7.45万元,增长13.2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0%,同比增加268.41万元,增长229.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0.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89%,同比增加83.28万元,增长107.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21%,同比增加19.81万元,增长25.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94%。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0%,同比增加60.27万元,增长57.3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8.63%,同比增加47.35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8.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37%,同比增加12.92万元,增长12.2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5.5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4万元,项目支出165.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行政单位医疗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城镇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部分。  

  4. 行政运行17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6万元,项目支出34.37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办公耗材开销及聘用员工工资福利等。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日常办公开销。

  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49.63万元,基本支出32.73万元,项目支出16.9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监督等方面支出。

  7.公共租赁住房5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改建、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2.20万元,基本支出2.20万元,项目支出0。主要用于保障中心、质监站、招投标站职工的城镇医疗支出。

  9.住房公积金13.69万元,基本支出1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4.6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60万元。主要用于白蚁中心职工所有支出(包含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所有支出)。

  1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14万元,基本支出5.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聘用职工工资支出。

  12.事业单位离退休0.5万元,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

  13.其他优抚支出1.4万元,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职工优抚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比2021年预算1.2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前来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同志的开销。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本单位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6.73万元,同比减少0.38万元,下降3.24%。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长(下降)原因:人员减少对应的各种福利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2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0,原因主要为今年刚开始进行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实有在编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路灯维修用车和3辆农用车(均已达到报废年限);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2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6.67万元,其中:上思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320.31万元;上思县合那高速沿线农房风貌塑造项目-燕城屯276.42万元;上思县合那高速沿线农房风貌塑造项目-古龙屯、城丁屯179.9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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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杭州市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和本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民防)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实施。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建设发展计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监督实施。

3.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开展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统筹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工作。

4.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牵头制定城乡危旧房改造计划和标准。按权限负责城建项目工程概算的审查。

5.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

6.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监管。负责全市房产调控和房产市场监督管理。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

7.指导并按权限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权限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8.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并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以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

10.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

11.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监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12.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负责市政和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承担园林绿化、燃气、供排水等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

13.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防建设和人防设施等相关管理。开展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建德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德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建德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建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4家单位预算。

二、市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住建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3014.6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预算增加4228.53万元,增长48.1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变动,今年预算新增了绿道建设专项资金1338.82万元、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1203万元、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643万元、产业政策扶持专项560万元及城建档案扫描加工项目、专项规划修编经费、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等项目。

(二)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2年收入预算13014.6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增加4228.53万元,增长48.1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变动,今年预算新增了绿道建设专项资金1338.82万元、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1203万元、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643万元、产业政策扶持专项560万元及城建档案扫描加工项目、专项规划修编经费、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等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84.86万元,占71.34%;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729.82万元,占28.66%;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占0 %。

(三)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2年支出预算13014.6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支出预算增加4228.53万元,增长48.1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变动,今年预算新增了绿道建设专项资金1338.82万元、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1203万元、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643万元、产业政策扶持专项560万元及城建档案扫描加工项目、专项规划修编经费、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等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60万元、公卫生健康支出88.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78.30万元、农林水支出4.1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9.59万元、其他支出27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083.1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3.36万元,项目支出10488.22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8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29.8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住建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14.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284.86万元、政府性基金3729.82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60万元、公卫生健康支出88.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78.30万元、农林水支出4.1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9.59万元、其他支出276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28.53万元,增长48.1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变动,今年预算新增了绿道建设专项资金1338.82万元、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1203万元、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643万元、产业政策扶持专项560万元及城建档案扫描加工项目、专项规划修编经费、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等项目。

(五)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84.8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9006.46增加278.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动,今年预算又新增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产业政策扶持专项560万。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560万元,占6.03%;卫生健康(类)支出88.90万元,占0.96%;城乡社区(类)支出6113.48万元,占65.85%;农林水(类)支出4.12万元,占0.0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28.77万元,占0.31%;住房保障(类)支出1489.59万元,占16.04%;其他(类)支出1000.00万元,占10.7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560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产业政策扶持专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5.5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二级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90.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定额据实编报的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五险、公用经费支出等。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万元,主要用于经住建综合业务经费、美丽办工作经费等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693.60万元,主要用于建德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人员按规定定额据实编报的工资、津贴、福利、五险、公用经费支出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50.80万元,主要用于加装电梯社区工作经费、建德市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费、人防设施建设经费、建德市农村困难家庭房屋安全鉴定、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技术服务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378.20万元,主要用于建德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事业人员按规定定额据实编报的工资、津贴、福利、五险、公用经费支出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48.68万元,主要用于建德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事业人员按规定定额据实编报的工资、津贴、福利、五险、公用经费支出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630.33万元,主要用于建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人员按规定定额据实编报的工资、津贴、福利、五险、公用经费支出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661.11万元,主要为"三改一拆”拆违补助资金、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历史建筑建档测绘及智慧消防、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经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费、历史建筑建档测绘及智慧消防、农房设计与带图管理项目、农房图集编制。

(12)农林水支出(类)他农林水支出(款)他农林水支出(项)4.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危旧房救助工程。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28.7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

(14)住房保障支(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26.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危旧房救助工程。

(15)住房保障支(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707万元,主要为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16)住房保障支(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100万元,主要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17)住房保障支(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6.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18)住房保障支(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在编人员全年购房补贴开支,100元/人/月。

(19)住房保障支(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73.30万元,主要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公共租赁住房补助经费、物业维修补助金管理经费、房产住保中心综合业务经费。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的城市绿化管护费。

(六)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6.4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77.42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人员较去年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083.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4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建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729.8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6501.94万元减少2772.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动,今年预算无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费近770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费、建德市白蚁防治费、人防经费、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费、无障碍改造建设等项目,且城市绿化管护费1000万元今年统计在一般公共预算中。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964.82万元,主要用于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绿道建设专项、政府投资项目。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765万元,主要用于浙西数据中心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

(八)关于市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2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19.92万元增加37.28万元,增长187.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10万元增长114.63%。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检查等其他接待任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创建等相关工作的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8.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82万元增长205.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2辆人防专用特种车、园林中心8辆养护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园林中心8辆养护用车费用上年预算未安排,今年按财政支出标准4.84万元/辆公务用车运维费进行测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2年市住建局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建德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建德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建德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4.32万元。其中办公费29.77万元、印刷费1.50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费1.15万元、电费2.40万元、邮电费14.71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差旅费7.00万元、维修(护)费6.10万元、培训费8.82万元、公务接待费3.3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1.95万元、工会经费29.46万元、福利费7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29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城乡风貌提升改造、未来社区创建等工作经费需要。

2022年市住建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7.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单位所属办公用房及相关建筑物8栋、面积5630.22平方;通用办公设备939台、原值890.58万元,其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256台、复印机16台、打印机73台;专用设备14台、原值8.97万元,其中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等消防验收设备7台,监控系统1套,身份证阅读器1台,身份证识别仪2台,裂缝测宽仪一台;办公家具及相关用具700件、原值76.2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人防专用特种车2辆、绿化养护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0年12月31日相比,全局增加增加人防资产调入8126.03万元、“两馆两中心”无障碍设施设备12.21万元、投影仪等办公设备2.60万元,还有复印机2台、空调3台、台式电脑7台、除湿器3台、1台复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减少的资产主要是市房产住保保中心减少138.44万元:根据建德市财政局建财国资[号文件精神,将传达室、车库、变电房划转至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值为1.67万元;根据府办简复第201250号文件,将办公楼划转至万居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原值128.51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2年市住建局的项目支出预算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58.4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等在内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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