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住建厅《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1〕1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2021年度我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028/client/)登记的学分为准(每年度满足90学分要求,合计270学分),上传学分登记证明扫描件。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单位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审核。《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6。
(四)适应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总承包模式改革。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可作为评审依据,其经历与能力的评价可按申报人员类别对应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五)规范工程业绩等佐证材料。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是必须是有第三方证明的,如带图审章且含名字的设计图纸、有各方盖章的图纸会审签到资料、过程中有五方主体单位盖章的技术往来资料等。
从2021年起,凡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记录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平台下载相关页面截图作为其工程业绩证明并上传管理系统。各区、县(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防止出现造假行为。
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详见附件7。其他业绩中,申报人员的专利业绩如通过专利权转让并变更发明人取得的,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国家级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颁布的标准;论文须为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后发表的,要有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等材料。
(六)实施评审面试。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实施评审面试。主要考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面试成绩计入评审结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审期间,申报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关注通知信息,准时参加面试。
(七)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1、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八)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由省建设厅和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发文公布。发文公布后申报人员在“省平台”点击“电子证书下载”图标,下载本人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取得任职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将按报送程序经盖章确认后统一退回到各区、县(市)受理点,由申报单位统一申领,并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
各申报人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及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等各项附件精神,了解评审流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申报内容;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佐证齐全有效,不制造、变造申报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各企业要做好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认真组织申报审核,履行审核职责,执行审核公示程序;要指导申报人员规范平台申报,强化对弄虚作假申报行为的监督管理,遏制制假、造假歪风,倡导诚实守信。
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要合理组织辖区企业的申报管理,做好指导培训工作,促进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要熟悉掌握评审政策,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审核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要规范职称评审的行政行为,加大对制造、变造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协同、纵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要按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登记的学分为准。
我市申报人员可以登录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单位账号,在“教务管理—学员管理—打印证书”选项中打印相关申报人员的学习情况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省平台”。
若申报人未满足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可于申报前,在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补学2018、2019、2020年度学分。即2021年补足270学分。
五、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以上”均含本级,“年”均为周年。
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主要有“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库—申报人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区、县(市)受理点审核—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评委会审核-评审缴费-资格公示-组织评议及面试-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发文-申领电子证书”等流程。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库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后,分别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我的业绩档案”菜单。申报人要对应省平台显示申报栏,认真、仔细和规范地逐项完成有关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工作。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因操作不当、上传资料有误等其他原因导致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由申报人负责(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cn/)申请(请申报人员将查询有效期截止时间,设置至9月5日)。
(3)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应上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4)获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技工院校毕业人员应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请申报人员将查询有效期截止时间,设置至9月5日)结果截图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中专学历毕业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系统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申请。
注:如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系统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2、业绩档案审核。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具体姓名”,查看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详情并审核。
注: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3、申报资格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具体姓名”,查看该申报人员详细申报信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点击“不通过”并说明理由;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有误的,点击“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
4、资格公示并报送。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导出公示表,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认无意见后,报送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查。
二、地市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地市各级主管部门需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028/login.jsp),完成相关资格审查工作。
(一)申报人员所在地主管部门登录申报系统,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1、点击“收费设定”,对系统默认的“收费”选项调整为“不收费”(原则上,地方主管部门除召开中评委会议收取“中推高推荐费”外,其他审核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修改”并说明需完善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并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如是市级单位,此步骤则直接提交至所属中评委办公室审查;如是县级单位,则提交至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三)中评委会议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将中评委评审通过人员提交至到高评委办公室审查。
(四)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中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人事档案关系未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
1.用人单位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2.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如信用核查、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必备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电子材料应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评审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现将今年各单位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的具体时间明确如下,请有关单位提前部署,提早安排,务必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至7月23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至8月4日。
各区、县(市)受理点(含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时间)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9日。
三、申报人评审表报送时间
申报人应在9月3日至9月10日期间将《评审表》报至所属区、县(市)受理点。
四、受理点纸质材料报送具体时间
各区、县(市)受理点的《评审表》报送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2日。报送时须提供从系统导出并盖章的花名册一份,《评审表》排序应与花名册一致。
地址:中河中路275号1楼(联系电话:)。
各区、县(市)受理点,评委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受理点地址
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上城区凯旋路159号凯旋公园内 |
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拱墅区北城街55号807 |
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西湖区之江路118号A座416室 |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浙财科创中心C座603室 |
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87号 |
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650号建设大厦601 |
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401办公室 |
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杭州钱塘区义蓬街道义府大街778号农商银行6楼 |
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临安区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3号楼527 |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桐庐县城迎春南路333号 |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德市新安路188号建设大厦10楼建筑业管理科 |
中河中路275号1楼(仅接收各区、县(市)受理点,市直单位汇总的材料) |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结果 | 2020年我单位共推出个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个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经考核竞聘,确定聘任的在编人员中人已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办理聘任手续,人目前不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参加评审,并承诺在取得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及时聘任。拟聘任人员中不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如下: |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推荐在编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填写。
导读:在经济市场中,证券交易是很火热的,投资者进行各种证券交易,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就是证券交易费用。那么证券交易费用计算公式是什么?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股票交易手续费的算法:
1、首先是股票交易手续费计算公式:假设你10元买入1000股银行股票,金额为10000元交易费用
(1)、买入交易佣金:10000*3‰=30元
(2)、上海市场过户费:1000股=1元(最低收取1元,如果是买入了100股也会收取1元,买入1200股,收取1.2元,以此类推)
2、如果你依然是10元卖出1000股元银行股票,金额为10000元交易费用:
(2)、卖出交易佣金:10000*3‰=30元
(3)、上海市场过户费:1000股=1元
买入费用为31元,卖出费用为41元,买卖产生所有费用72元。即每股的买入成本为10.072元。即卖出时必须高过10.072元才可以保本。
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经验的企业。
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1)佣金0.2%-0.3%,根据你的决定,但是佣金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1)印花税0.1%
(2)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佣金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4)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我们可以知道证券交易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第1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3、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4、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补缴不享受*的缴费补贴。
5、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一、我爷爷到了退休年龄,可是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没到15年怎么
第2篇: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要符合哪些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截止我市各区(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日,年满60周岁并符合其他参保条件的人员,个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截止我市各区(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日,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须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含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从年满60周岁或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截止我市各区(县)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日,45周岁以下人员按年度缴费,且缴费年度在15年以上(含补缴,累计不少于15年),从年满60周岁或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样办理待遇领取?
参保人员从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第3篇:居民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在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之后,达到领取条件时,居民便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了。那么居民养老保险怎么领取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一相关的内容。
(一)原新农保男*参保人、原城居保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后参保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
3、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含原新农保、原城居保或职保并入的缴费年限);
4、未按月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职保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
(二)原新农保女*参保人在同时符合上述第一款的1、3、4条件基础上,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5年内(即2014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年满55周岁的,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可有两种选择:
1、年满55周岁时申请领取养老金待遇;
2、继续参保缴费至60周岁申请领取养老金待遇(55周岁时已缴满或趸缴15年并继续缴费至60周岁)。60周岁申请领取待遇的,在初次领取养老金待遇时加发自年满55周岁至60周岁5年期间的基础养老金,该加发的基础养老金在首次按月领取养老金时一次*支付。期间,未达到60周岁死亡的人员,按其从55周岁至60周岁期间缴费月数补发基础养老金。鼓励原新农保女*参保人选择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
第4篇:金华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金华养老保险领取条件,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金华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被征地农民:在我市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
企业职工:已经在兰溪办理退休并已经领取退休*人员。
二、金华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2、*及个人结算户的复印件
3、退休人员近期一寸照片2张
三、金华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退休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社保窗口提出领取申请
2、办事人员对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料齐全受理并当场办理领取手续
3、次月10日左右养老金发放至养老金领取账户。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市农保处申请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2、农保处核定待遇后生成养老金发放名单委托银行按时发放(每月的15日前到位)。
四、金华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
第5篇:成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成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欢迎大家阅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成都户籍,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2、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成都市满三年的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成都社保机构提出参保申请即可。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
【备注】:办理参保登记时候,参保人员可向工作人员提出缴费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工作人员按其选择档次出具《缴费通知单》,参保人持该单据缴费即可。
成都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一次*缴纳标准:
a、城镇户籍:一档44118元,二档35294元;
2、16-59周岁人员缴费标准:
a、城镇户籍:一档2451元,二档1961.8元;
第6篇: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导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基本保险,其目的是为保障人们老年的生活,你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很么了解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欢迎借鉴!
什么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全额支付。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
1.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7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组成标准
1、月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计算系数计算所得)
2、基础养老金(由国家制定)
3、个人账户总额(每月所缴纳费用的积累)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计算公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计算系数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领取年限超过15年的则个人收益更大;如果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获得的收益更大。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计算方案
以缴费15年,平均利息3.5%为例,计算方法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每人
第8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查情况总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查情况总结
按照**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情况
我所辖区范围内有33个村和一个敬老院共计34个参保单位,2014年度参保有效总人数为12863人,其中16-59周岁为10213人,市户156人,缴费金额总计26100元,农户10057人,缴费金额总计1428200元;60周岁以上为2650人,市户30人,农户2620人。
二、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情况
截止到2013年6月20日,我所通过逐村入村入户及向村委会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辖区内60周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查*审核,经认*原有2711名领取人员经审核有2558名符合领取条件继续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另有52人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认*报区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和区农保科暂停享受养老金待遇,101人因为死亡原因取消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资格,经审查不存在欺诈冒领等违规问题,对养老金待遇享受人员要求各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2014年后半年,豆罗镇劳动保障所在接到**区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后,对所辖范围内的各村组进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摸底征缴工作,
第9篇:16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标语
1、实施新农保,惠农政策好。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好,*扶助帮养老。
3、养老保险进农家,年老生活有钱花。
4、农保双补政策好,农民参保热情高。
5、参加城乡社保,保障晚年生活。
6、今日参保缴费,明朝养老无忧。
7、*担责任,百姓得实惠。
8、参加新农保,夕阳无限好。
9、参加城乡社保,存钱又防老。
10、参加新农保,塔上幸福车。
11、农民养老,首选农保,缴费不多,受益到老。
12、新型农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14、人生之路,农保相助。
15、新农保,*好,请您安心来养老。
16、个人缴,*补,全部计入咱账户。
[16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标语]相关文章
第10篇:养老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导语:领取养老金是需要一定条件的,让我们了解一下有哪些具体条件吧!
养老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才能每月领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注意两者不是或者的关系。
如果你累计缴费不满15年,那么在退休时可一次*领取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部分的资金。
流动就业养老金从哪儿领?
如果小王在*工作了10年,然后又在长沙工作了5年,他的养老金在哪里领取呢?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应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根据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养老金待遇领取地。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退休时养老金在户籍地领取。
如果不一致,按照参保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来确定。如果参保人有多个参保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按最后一个来确定待遇领取地。
如果参保人在所有参保地缴费都不满十年,要把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基金转回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可以现在办理转移手续,也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将养老保险直接转移到待遇领取地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