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恒古神存怜悯和慈爱在圣经几章几节

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寻求他的,这人便为有福!
这人不做非义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耶和华啊,你曾将你的训词吩咐我们,为要我们殷勤遵守。
但愿我行事坚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于羞愧。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总不要丢弃我。
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
我一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
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
耶和华啊,你是应当称颂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我用嘴唇传扬你口中的一切典章。
我喜悦你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
我要默想你的训词,看重你的道路。
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乐,我不忘记你的话。
求你用厚恩待你的仆人,使我存活,我就遵守你的话。
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我是在地上作寄居的,求你不要向我隐瞒你的命令。
我时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
受咒诅、偏离你命令的骄傲人,你已经责备他们。
求你除掉我所受的羞辱和藐视,因我遵守你的法度。
虽有首领坐着妄论我,你仆人却思想你的律例。
你的法度是我所喜乐的,是我的谋士。
我的性命几乎归于尘土,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
我述说我所行的,你应允了我,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求你使我明白你的训词,我就思想你的奇事。
我的心因愁苦而消化,求你照你的话使我坚立!
求你使我离开奸诈的道,开恩将你的律法赐给我。
我拣选了忠信的道,将你的典章摆在我面前。
我持守你的法度,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叫我羞愧!
你开广我心的时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求你赐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为这是我所喜乐的。
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不趋向非义之财。
求你叫我转眼不看虚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
你向敬畏你的人所应许的话,求你向仆人坚定。
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远离我,因你的典章本为美。
我羡慕你的训词,求你使我在你的公义上生活。
耶和华啊,愿你照你的话,使你的慈爱,就是你的救恩,临到我身上;
我就有话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话。
求你叫真理的话总不离开我口,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远远。
我要自由而行(或作“我要行在宽阔之地”),因我素来考究你的训词。
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论说你的法度,并不至于羞愧。
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乐,这命令素来是我所爱的。
我又要遵行(原文作“举手”)你的命令,这命令素来是我所爱的。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
求你记念向你仆人所应许的话,叫我有盼望。
这话将我救活了。我在患难中,因此得安慰。
骄傲的人甚侮慢我,我却未曾偏离你的律法。
耶和华啊,我记念你从古以来的典章,就得了安慰。
我见恶人离弃你的律法,就怒气发作,犹如火烧。
我在世寄居,素来以你的律例为诗歌。
耶和华啊,我夜间记念你的名,遵守你的律法。
我所以如此,是因我守你的训词。
耶和华是我的福分。我曾说,我要遵守你的言语。
我一心求过你的恩,愿你照你的话怜悯我。
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转步归向你的法度。
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并不迟延。
恶人的绳索缠绕我,我却没有忘记你的律法。
我因你公义的典章,半夜必起来称谢你。
凡敬畏你、守你训词的人,我都与他作伴。
耶和华啊,你的慈爱遍满大地,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耶和华啊,你向来是照你的话善待仆人。
求你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
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骄傲人编造谎言攻击我,我却要一心守你的训词。
他们心蒙脂油,我却喜爱你的律法。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
你口中的训言(或作“律法”)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
你的手制造我,建立我。求你赐我悟性,可以学习你的命令。
敬畏你的人见我,就要欢喜,因我仰望你的话。
耶和华啊,我知道你的判语是公义的;你使我受苦是以诚实待我。
求你照着应许仆人的话,以慈爱安慰我。
愿你的慈悲临到我,使我存活,因你的律法是我所喜爱的。
愿骄傲人蒙羞,因为他们无理地倾覆我,但我要思想你的训词。
愿敬畏你的人归向我,他们就知道你的法度。
愿我的心在你的律例上完全,使我不至蒙羞。
我心渴想你的救恩,仰望你的应许。
我因盼望你的应许眼睛失明,说:“你何时安慰我?”
我好像烟薰的皮袋,却不忘记你的律例。
你仆人的年日有多少呢?你几时向逼迫我的人施行审判呢?
不从你律法的骄傲人为我掘了坑。
你的命令尽都诚实;他们无理地逼迫我,求你帮助我。
他们几乎把我从世上灭绝,但我没有离弃你的训词。
求你照你的慈爱将我救活,我就遵守你口中的法度。
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你的诚实存到万代;你坚定了地,地就长存。
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万物都是你的仆役。
我若不是喜爱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
我永不忘记你的训词,因你用这训词将我救活了。
我是属你的,求你救我,因我寻求了你的训词。
恶人等待我,要灭绝我,我却要揣摩你的法度。
我看万事尽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极其宽广。
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
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里,使我比仇敌有智慧。
我比我的师傅更通达,因我思想你的法度;
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训词。
我禁止我脚走一切的邪路,为要遵守你的话。
我没有偏离你的典章,因为你教训了我。
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
我藉着你的训词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
我甚是受苦;耶和华啊,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
耶和华啊,求你悦纳我口中的赞美为供物,又将你的典章教训我!
我的性命常在危险之中,我却不忘记你的律法。
恶人为我设下网罗,我却没有偏离你的训词。
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
我的心专向你的律例,永远遵行,一直到底。
心怀二意的人为我所恨;但你的律法为我所爱。
你是我藏身之处,又是我的盾牌;我甚仰望你的话语。
作恶的人哪,你们离开我吧!我好遵守我 神的命令。
求你照你的话扶持我,使我存活,也不叫我因失望而害羞。
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时常看重你的律例。
凡偏离你律例的人,你都轻弃他们,因为他们的诡诈必归虚空。
凡地上的恶人,你除掉他,好像除掉渣滓,因此我爱你的法度。
我因惧怕你,肉就发抖,我也怕你的判语。
我行过公平和公义,求你不要撇下我给欺压我的人。
求你为仆人作保,使我得好处,不容骄傲人欺压我。
我因盼望你的救恩和你公义的话,眼睛失明。
求你照你的慈爱待仆人,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我是你的仆人,求你赐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
这是耶和华降罚的时候,因人废了你的律法。
所以我爱你的命令胜于金子,更胜于精金。
你一切的训词,在万事上我都以为正直,我却恨恶一切假道。
你的法度奇妙,所以我一心谨守。
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
我张口而气喘,因我切慕你的命令。
求你转向我,怜悯我,好像你素常待那些爱你名的人。
求你用你的话使我脚步稳当,不许什么罪孽辖制我。
求你救我脱离人的欺压,我要遵守你的训词。
求你用脸光照仆人,又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
耶和华啊,你是公义的,你的判语也是正直的!
你所命定的法度是凭公义和至诚。
我心焦急,如同火烧,因我敌人忘记你的言语。
你的话极其精炼,所以你的仆人喜爱。
我微小,被人藐视,却不忘记你的训词。
你的公义永远长存;你的律法尽都真实。
我遭遇患难愁苦,你的命令却是我所喜爱的。
你的法度永远是公义的,求你赐我悟性,我就活了。
耶和华啊,我一心呼吁你,求你应允我,我必谨守你的律例!
我向你呼吁,求你救我!我要遵守你的法度。
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语;
我趁夜更未换将眼睁开,为要思想你的话语。
求你照你的慈爱听我的声音。耶和华啊,求你照你的典章将我救活。
追求奸恶的人临近了,他们远离你的律法。
耶和华啊,你与我相近,你一切的命令尽都真实!
我因学你的法度,久已知道是你永远立定的。
求你看顾我的苦难,搭救我,因我不忘记你的律法。
求你为我辨屈,救赎我,照你的话将我救活。
救恩远离恶人,因为他们不寻求你的律例。
耶和华啊,你的慈悲本为大,求你照你的典章将我救活!
逼迫我的,抵挡我的很多,我却没有偏离你的法度。
我看见奸恶的人就甚憎恶,因为他们不遵守你的话。
你看我怎样爱你的训词。耶和华啊,求你照你的慈爱将我救活!
你话的总纲是真实,你一切公义的典章是永远长存!
首领无故地逼迫我,但我的心畏惧你的言语。
我喜爱你的话,好像人得了许多掳物。
谎话是我所恨恶所憎嫌的;惟你的律法是我所爱的。
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
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
耶和华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
我心里守了你的法度;这法度我甚喜爱。
我遵守了你的训词和法度,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
耶和华啊,愿我的呼吁达到你面前,照你的话赐我悟性。
愿我的恳求达到你面前,照你的话搭救我。
愿我的嘴发出赞美的话,因为你将律例教训我。
愿我的舌头歌唱你的话,因你一切的命令尽都公义。
愿你用手帮助我,因我拣选了你的训词。
耶和华啊,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爱的。
愿我的性命存活,得以赞美你!愿你的典章帮助我!
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你寻找仆人,因我不忘记你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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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7-30)

主这段教导含义非常丰富。首先来斟酌一下字义,这是查考主耶稣教导的第一步,然后再去明白当中的属灵原则。

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什么是奸淫呢?难道惟有付诸了行动才算吗?抑或心里已经开始犯了?众所周知,罪无一不是由心伊始的,正如雅各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

罪是心的问题,因为犯没犯罪只是个机会问题罢了。可能我们没有机会犯某样罪,但这并不代表说我们就不会犯那样罪。主是在说,神看的是人心。事实上,你没有犯某样罪仅仅是因为没有机会而已,一旦有机会,你就会犯了,因为罪已经在你心里了。所以不要那么肤浅,以为付诸了行动才是罪,心里想什么不是罪。主耶稣说:大错特错了,神看的是人心。

我不禁想到了日本人,日本人侵略中国时无恶不作,难道他们比其他民族坏吗?当然不是,他们在本国也没有作奸犯科,日本犯罪率并不比其它国家高。可为什么来到了中国,就如同禽兽呢?因为那些一向为社会所不容的事情,现在可以做了。害怕警察、害怕社会、害怕激起众怒、害怕别人如何看你,这些因素让你不敢越雷池一步。可一旦拿走了这些阻碍、压力,结果会如何呢?人人都成了禽兽。这是人类的共性,概莫能外。

我去到英国,看见英国人颇有绅士风度,基本上都遵纪守法、彬彬有礼。可你知道1956年英国人去埃及做了些什么吗?他们犯下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现在身在外国,失去了法律约束,结果这群安分守己的人,到了另一个国家便判若两人。

美国士兵在东南亚的行径也是众所周知的。这些美国人比别人坏吗?美国人、日本人、英国人比别我们坏吗?当然不是,这样想就是自欺了。要是我们也处在同一境况下,失去了社会规范和约束力,简直不敢想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主耶稣看得更深远,没有停在肤浅的社会约束力上,而是看穿了人心:“我告诉你,别以为神要等到你犯了奸淫才加以审判,你内心生出淫念的那一刻,在神看来就是犯了奸淫罪,跟付诸了行动的人是一样的。因为一旦有机会,你就会付诸行动,不要自欺了。”

主耶稣的意思是不是说每每你看见妇女,又颇有好感,就是犯了奸淫罪呢?这样的话,简直没法上街了。你会说:“我戴上太阳镜都不行,非得蒙住双眼不可!因为要是我看见一个女孩儿,心里觉得她很漂亮,那就是内心犯了奸淫罪!”如此一来,我们怎能做基督徒呢?

如果这就是主的教导,那么恐怕我们都要举步维艰了。一个女孩子看见一个男孩子,“好英俊!”那么她就犯罪了,该下地狱。你说:“这种教导真可怕,我赶紧溜之大吉吧!”可能失明是最大的祝福,就不至进入试探了。

这就是主耶稣的意思吗?当然不是。依照前面所说,则大家都会充满罪疚感,因为看见漂亮异性,你难免会说“好漂亮!”可这并不意味着你对那人动了淫念。

查考神的话时,一定要留意时态。主这里说的“看见”一词,原文是现在分词,意思是不断地看,目不转睛。并非回眸一瞥,说“好漂亮的女孩子!”或者“好英俊的小伙子!”

你有没有经历过有人目不转睛看着你,让你非常不舒服?这就是那种心怀淫念的注视。我想大家都碰到过这种人,往往是在咖啡厅里、公交车上,一个男孩子死盯着一个女孩子,淫念在他脸上表露无遗。这就是主耶稣的意思了。

主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仅仅瞧一眼,结果你都不能看异性,看一眼就是犯罪了;而是死盯着看,并且怀有淫念的动机。这种“看”是有动机的,是刻意的,远非瞥上一眼,远非一个闪念。否则的话,每每有一个闪念便是犯罪,那就太可怕了,得追踪每一个念头,为每一个念头悔改,结果整天都要忙着悔改。也许这也未尝不好,但并非主耶稣这番话的意思。

所以主耶稣并不是在说你看了异性一眼,感觉很喜欢,便是犯罪。若是这样,大家就根本结不成婚了,因为显然你喜欢某人,才会跟他结婚;你不会跟不喜欢的人结婚。看了一眼异性,喜欢她,这便是犯罪,那么结婚的人都已经犯罪了。主耶稣并不是这个意思,他是在谈对罪的态度。

综上所述,罪是心的问题,千万不要以为心里隐藏罪不至于受审判。主这番话所教导的原则是:心里隐藏罪,并且乐在其中(而不是一个闪念,立即求主帮助你停下来,不要再想下去),那么就要小心了,神知道你的意念。

这就是主耶稣要求门徒应该达到的公义、清洁标准。他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而这番话就是在解释清心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内心不要隐藏罪,不要滋生恶念。这个原则有多重要呢?主耶稣继续说:你心里有罪,就要严加处理,宁可剜眼砍手,不叫全身下地狱。

神呼召我们要达到的公义标准非常高,他察看人心,知道你所有的想法。特别是晚上你累了的时候,躺在床上天马行空、想入非非,各种淫念掠过脑海,不要以为人不知鬼不觉,神看得透人心。

而且心如何,人就如何。即是说,你滋生这些念头,那么一旦有了机会,就会付诸行动。那时就悔之晚矣,因为神是圣洁、公义的,会追讨你的罪。所以要小心自己的意念,必须洁净内心。

严厉对付罪,否则就会失去救恩!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主耶稣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真的要拿刀剜眼睛吗?难道是说“右手要犯罪了,想偷盗、奸淫,所以我拿刀把它砍下来”?那么左手呢?左手也可以犯罪,砍掉了右手,左手还会犯罪,你该怎么办呢?把左手也砍掉?

到底主耶稣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真的让我们拿把大刀砍掉双手吗?这样的话,我们还没等到死就已经残废了。全体基督徒都会成为残废,因为谁没有闪过一丝犯罪的念头呢?结果好基督徒一定都残废了。这就是主耶稣的意思吗?当然不是,主耶稣刚刚说过罪是心的问题,砍手剜眼有什么用呢?

显而易见,这个功课就是:要严厉对付罪,无论付上多大的代价、痛苦,总之不要犯罪,因为罪会使你失去救恩。人人都珍爱眼睛,胜过一切财物。我敢肯定你愿意放弃车、放弃一切,却不愿失去眼睛。可主耶稣说,为了不犯罪,甚至要放弃你最珍爱的眼睛。

当然不要按照字面生搬硬套,比如主耶稣说法利赛人把蠓虫滤出来,把骆驼吞下去,你便说:“哇!法利赛人真是血盆大口,竟能吞下骆驼。”如此想就太荒谬了。

主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要我们随时挎一把菜刀,一旦有了犯罪意念,便拔出菜刀一砍!主耶稣是在说:一定要对付罪,即便要付上代价,也在所不惜。即是说,没有什么比对付罪更重要的了,不管要承受多大痛苦。

你能想象剜出眼睛、砍掉手有多痛吗?那个年代没有麻醉药,真是痛到撕心裂肺,想起来都让人毛骨悚然。可主耶稣说:无论承受多大痛楚,无论付上多少代价,也要对付罪。

代价是非常高昂的,因为没有右手,就不能工作了。护士没有右手,如何在医院工作呢?一只手怎么工作呢?你已经残废,无法谋生了。所以这段经文不仅带出了受苦的概念,也带出了失去一切的概念,成了残废。但主耶稣说,宁可忍受这一切,也好过失去救恩。

可环顾基督徒,我发现他们根本不明白救恩是怎么一回事,依然视财产、工作等等很多东西比救恩更重要。务要明白,没有什么比福音更重要的了。可每每向人传福音,他们却说:“我没有时间,等有时间再来。”这是什么概念?难道还有别的事情比得救更为重要吗?足见是鼠目寸光,看不见永恒的重要性。他们就是看不见属灵事物,根本不必剜出眼睛来,因为已经是瞎眼的了,不必多此一举。这番教导是对基督徒说的。

可另一方面,难道主耶稣说的剜眼、砍手仅仅是个比方,好让我们明白得救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意思了吗?当然不是!务要明白,身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克制己身。但很多基督徒似乎并不明白。你知道救恩是跟克制己身息息相关的吗?必须牢牢控制住身体,控制住它的感受、情欲、欲望。

圣灵果子之一是节制,为什么呢?因为节制是救恩的关键。使徒行传24章25节说,“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不可思议!为什么讲论节制呢?因为救恩与节制息息相关,难怪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章27节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为什么保罗要制伏自己的身体呢?难道他是个“苦行僧”,喜欢虐待身体吗?当然不是。有些苦行僧睡在硬板上,以为这样就可以在神面前积功累行,大错特错了!我们赚不来什么功德,但救恩是牵涉到了克制己身。要想得救,不至最终反被弃绝,就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加以训练。

克制身体的一个好方法就是禁食。今天很多人不大明白禁食是怎么一回事,但主耶稣以及早期教会常常教导禁食。早期教会经常操练禁食,并非要赚得救恩,而是训练身体,好控制住身体。

属灵的战斗:征服“自我”

征服不了自己的身体,胜不过自我、贪心、情欲,则我们怎能在属灵战斗中获胜呢?要想在属灵战斗中获胜,第一步是胜过“自我”,胜过肉体。正因如此,保罗才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

保罗多次谈到这个话题,比如加拉太书5章24节、6章14节,罗马书8章13节,总之都是在说要克制肉体的行为,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治死肉体的行为,不给它任何活动空间。可今天的教会只是一味强调得救,根本不传讲这个重要教导。

得救远非受洗那么简单,我们是在打一场属灵战役,而第一步是要战胜自己。箴言16章32节说,“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此话不假,有的人征服了全世界,可就是征服不了自己,最终一败涂地,曾经征服到的一切,也都化为乌有了。首先必须战胜自己。

那么,为什么主耶稣要我们必须战胜自己呢?为的是不至下地狱!你犯了奸淫罪,那么旧约判处的刑罚就是死刑。这是死罪一条,根本没有赎罪祭了,没有饶恕的余地了。

试问你不是基督徒的时候,犯没犯过这种罪呢?也许你真的犯了奸淫罪,更不要说心怀淫念了。可根据神的公义标准,即便心怀淫念,也得下地狱。你已经犯了死罪,没有赎罪祭了。

在旧约,惟有疏忽罪,即不小心、无意犯的罪才有赎罪祭;而有计划的蓄谋犯罪,就没有赎罪祭了。我们在认识主、成为基督徒之前都犯了罪,该怎么办呢?会有什么结局呢?岂不是已经被判下地狱了吗?

显然,没有一个人能逃过地狱之劫。谁能说自己从没有过犯罪念头呢?先别谈意念犯罪,就想一想你身体已经犯过的罪。根据耶稣的教导,谁能无罪呢?我们都完了,怎能得救呢?

主耶稣这番教导带出了救恩的问题。救恩标准如此之高,没有人能够在神面前清白无罪,那么我们怎能逃过地狱之劫呢?在罗马书3章23节,保罗的话恰恰就是主耶稣这番话的意思:“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我们都完了,死罪难逃!

你是非基督徒,那么最好留意主耶稣这番话,他是在对你说:你将来只有一条路,就是下地狱。那么我们怎能得救呢?

可见主这番教导就是在表明:我们需要救恩,需要罪得饶恕,这是我们自己无能为力的。因为这里说不要犯罪,却没有说犯了罪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呢?

感谢神,主耶稣在其它场合讲到了该怎么办,要悔改!主耶稣开始传道的第一句话就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要完全改变,改变你整个生命方向。

一旦明白神如何看待罪,就能意识到罪是多么可怕了。你是非基督徒,又怙恶不悛,那么神只能判你下地狱。神所创造的宇宙本应是完美无罪的,所以他要除去所有罪恶。

有人问:为什么神不解决世上的问题?我告诉你,神无时无刻不在动工,他要除去世上一切罪恶。你不愿放弃罪,那么他只好把你连同罪一块儿除去。但感谢神,他给了我们选择的机会。主耶稣这番教导是要让我们看见罪多么可怕,也显明他为什么来到世界。他教导的第一句话就是“悔改”。

你可能会说:悔改也没有用了,因为旧约律法是不饶恕这种罪的。奸淫是死罪,没有赎罪祭了,所以悔改有什么用呢?不错,旧约不能救你,但感谢神,在马可福音10章45节,主耶稣说:“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他来恰恰是为了救你,这就是他来的目的。

每每领圣餐,就是在提醒我们:没有他的身体、宝血,我们的归宿就是地狱。谁都逃不过地狱之劫!你领圣餐时要思想:“主耶稣啊,没有你的身体、宝血,我就会永远灭亡了。”所以要仔细思想主的奇妙教导。

脱离罪后,不可再随意犯罪

那么是不是说,耶稣已经用身体、宝血救赎了我,我就可以继续任意犯罪了呢?这种思想在基督徒当中非常普遍,我在其它场合讲解过,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但别忘了,主耶稣这番话是对门徒说的,他是在警告门徒:要留心你的心思意念!

同样是这番教导,马太福音18章8-9节以及马可福音9章43-48节也有记载,可见是多么重要。但凡主耶稣重要的教导,福音书就会重复记载。我们学东西很慢,属灵愚钝,听一遍往往记不住,所以主耶稣三令五申,好让我们明白。

这番话若不是对基督徒说的,则是对谁说的呢?因为你对非基督徒说砍手剜眼,他根本不会考虑的,你把珍珠丢在了猪前。主是在警告门徒:不要以为我用宝血救了你们,舍命买了你们,你们就可以继续犯罪了!保罗也说:断乎不可!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奸淫、污秽、邪荡等等,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19-21)。

认真思考一下神的话,务要活出圣洁的生命。救恩不是犯罪的借口,不要被人的观念、传统、教义蒙蔽了,看不见前面的危险。不管人讲了些什么,总要听从耶稣的教导。

还需要探讨两个问题,首先是身体。留意主这番话好多次提到了身体:把右眼剜出来丢掉,把右手砍下来丢掉,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你说:那些已经火化了的,还有那些被炮弹炸得无影无踪的人该怎么办呢?他们没有“身体”可下地狱,早已化成了灰。有些人可能觉得这样最好不过了,死后把身体一火化,没有身体可下地狱,就能逃避审判了。

不要被骗了,不要这么无知。仔细看主这番教导,其实是暗示了复活。在下来的经文中,他也具体谈到了复活。原来很简单的一段话,竟然涵盖了诸多教义:救赎、复活、成圣、救恩,总之一切都浓缩在了这几节经文中。可见主耶稣的教导何等深邃、丰富,有眼看不见的,一无所获;有眼可见的,简直看得应接不暇。

主耶稣谈到了审判和地狱,这就意味着审判之前死人都要复活。保罗说,“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徒24:15),好接受审判。不要以为可以逃过神的审判,否则神为什么告诉我们有复活呢?他真有智慧,因为很多恶人会想:“只要我一死,将身体烧成灰,撒入大海,就能逃过神的审判了。”

没有这种好事,所以圣经才有复活的教导。主已经警告了我们:休想逃过神的审判,休想欺骗神。你化成土、化成灰,他也能让你还原,站在他的审判台前。

最后来看看地狱的教导,主耶稣这番话提到了几次地狱。说到地狱,首先我们必须恐惧战兢。如果是一幅津津乐道的样子――可以把罪人放在硫磺火上烧,发出咝咝声,好像烧烤香肠一样,那么你不应该传讲地狱教导,最好缄口不言。没有伤痛、恐惧的态度,就没有资格传讲地狱教导。

上海有一个女孩子,她是非基督徒,当时正在学院读书,却死了。她死了几个小时,尸体停放在那儿。几个小时后,我记不清是不是过了八、九个小时,她又活了过来。活过来之后,她吓得混身颤栗、遍体生津。众人问她:“你怎么了?知道自己死了吗?”

她说:“我知道我死了,告诉你们,我经历到了一生中最恐怖的事情。”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被带到了地狱,看见了地狱的情景。”

别忘了,她不是基督徒。她说:“我看见地狱实在太恐怖了,后来神允许我重返人间,好告诉你们地狱是什么样子。你们如果不惧怕神,或许也会惧怕地狱。”

有的罪人什么都不在乎,你讲神的爱,他们也无动于衷。似乎他们只听得懂恐怖语言,所以神非常有智慧,给了我们两种语言:慈爱和恐怖。

这个女孩子的事情绝对千真万确,她不是基督徒,经历了这件事之后,她成了基督徒。结果整所学院出现了一次大复兴,上百人听了她的见证而归向了主。他们知道她讲的是事实,因为当时她并不是基督徒。

必须明白,地狱是非常恐怖的。不要说“我不相信”,你相不相信并不能改变事实。你不相信地狱?那又何妨!你不相信世上有个地方叫澳大利亚,难道澳大利亚就消失了吗?假如你跟古人讲飞机,他们会说“我不相信”,那又何妨?

你相信与否并不能改变事实,只能改变你!信心会改变你,却改变不了事实。所以不要自我安慰说:“我不相信地狱,根本没有地狱。”等你面对地狱时,准会大吃一惊的。

假如这座房子着火了,有人说“着火了”,你说“我不相信”,你以为火就会熄灭吗?这样就太方便了,我希望火能熄灭,便说“我不相信着火了”,火就熄灭了。这可真是解决问题的捷径!但很遗憾,就事实而论,你相信与否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只能改变你。

假如有一天医生说你患了癌症,你说“我不相信!没什么感觉,身体毫无疼痛,感觉一切正常”,你以为癌症就会消失吗?这就是家父的经历,医生说:“你脖子上长了癌。”他毫无感觉,根本不疼,可两个月后就去世了。他始终没有疼痛之感,却去世了。

不要以为你相信与否就能改变事实,特别是世人不愿思想地狱,“我不想考虑地狱、死亡,所以也就不存在了。”很遗憾,你不相信地狱,地狱也不会消失。切记:信心影响不了事实,只能影响你,影响到你对事实的态度。

谈到地狱,我想分享几个要点。首先,为什么要有地狱呢?我深思了一下这个问题,不禁谦卑、战兢地说:“感谢神设了地狱。”你说:“你怎能这样说呢?”我告诉你为什么,没有地狱,这个世界就没有公义了。

举个例子,我想到了惨绝人寰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六百万犹太人被送进毒气室,除了男人,还包括妇孺。他们甚至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便被残忍地毒死了。有人居然喜欢慢慢折磨人至死,如此大恶,怎能不受到惩罚呢?

当然元凶是希特勒,他不但毒死了六百万犹太人,还造成了两千万欧洲人丧生――或被炮弹炸死、或中子弹而死、或被火烧死,总之都是因为这个狂人而死。他给世界带来了战火、毁灭,可及至自己大祸临头了,便朝自己脑袋开上一枪,一死了之,逃过了人的审判。

我会想:这人造成了两千万人死亡,让人失去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祖父、祖母,让无数人遭患难、受痛苦,难道一颗子弹便了结了吗?你认为公平吗?我认为不公平,他必须为这么多死难者负责。即是说,如果这些人必须受苦,那么希特勒至少得受苦两千万倍,否则就没有公义了。

希特勒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灾难,我想到的是那些受害者,为了他们的缘故,必须有公义。他给无数人带来悲惨命运,然后一颗子弹便逃之夭夭,毫无痛楚,你认为公平吗?你有权抒发己见,但我感谢神设了公义之所,神会清算的,人人都逃不过。赞美神,他一定会伸张公义的。

地狱是为消灭罪恶而设的

神定意要除却世上的罪恶。每每有人问“神在做什么?”你可以说:“神在做很多事情,他要处理每一样邪恶、腐败,无一遗漏。”我这种罪人对罪尚且有义愤填膺之感,更何况神呢?

必须消灭罪恶,而地狱正是消灭罪恶之所。神会如何处理罪呢?如何处理魔鬼呢?刚才提到了希特勒,那么魔鬼呢?难道任凭这种人逍遥法外吗?难道宇宙要永远容忍这种罪恶吗?当然不是!所以神才预备了消灭罪恶的场所,好焚烧、肃清罪恶。

当然也要区分清楚,有人以为所有的罪人都得经受地狱之火,永远受烧烤,地狱成了大烤炉。错了,地狱只是个毁灭罪恶之所。

我想更正一下错误的地狱观。首先,神并不喜欢把谁打入地狱,他是充满怜悯、恩慈的,不喜欢罪人死,圣经说神断不喜悦恶人死亡(结33:11),所以千万不要以为神喜欢烧烤罪人。地狱只有一个实际功用,就是除灭罪恶,并非要故意折磨人。

其次,圣经说地狱是毁灭罪恶之所,并非单单烧烤人的地方。仔细查考圣经教导就会看见,圣经每每说到地狱,都是说它是个毁灭场所,毁灭罪恶,毁灭那些不愿悔改恶行的人,它不是一个永恒拘留所。

圣经的确说过地狱之火是不灭的,但这并不代表说罪人要永远被烧烤,这是两码事,务要小心区分清楚。地狱之火永远不灭并不意味着罪人所受的惩罚也是永远的。

我已经仔仔细细查考过了圣经的地狱教导,因为我是传讲神的话的人,希望传讲得准确无误。比如犹大书7节说,所多玛、蛾摩拉受永火的刑罚。“永火”,仔细想一想这是什么意思,所多玛、蛾摩拉今天还在燃烧吗?没有,两座城已经化为灰烬了,怎能说是永火呢?

讲解圣经必须准确。所多玛、蛾摩拉被永火毁灭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永火代表了神的火,神的火是永恒的,因此称之为永火,但意思并不是说所多玛、蛾摩拉今天还在燃烧。两座城已经彻底消失了,但这火还是永恒的。所以不要以为圣经说“永火”,意思就是罪人要永远被焚烧。所多玛、蛾摩拉已经灭亡,化为灰烬,不复存在了。

为了救我们脱离地狱,神已经仁至义尽

神丝毫不喜欢让罪人永远经受烧烤,但他有个伤心的职责,就是除却不愿悔改的罪人。他根本不喜欢这样做,却别无选择。想一想神多么痛心!你不愿悔改,神有什么办法呢?

神已经竭尽全力去挽救你了,他的独生子死在十字架上,倾出了最后一滴血,他还能怎么救你呢?到了那一天,如果神判你永远灭亡,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为了救你,神已经仁至义尽了,是你不愿得救。你说“我不相信”,那又何妨?你不相信根本改变不了这个事实――神一直在尽力挽救你。

等到你下地狱的时候,神只能说:“抱歉!我已经仁至义尽了,我差了爱子为你而死。他是我最宝贵的儿子,我差他来为你而死,可你还是不愿归向我,所以除了毁灭你,我还能做什么呢?”

神才有权柄彻底毁灭人,主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真让人恐惧战兢。难道神喜欢这样做吗?大谬不然,神极其伤痛,你也是他的创造物,可你让他有什么办法呢?

在外面黑暗里的受苦时间

圣经说会有一段受苦时间,就是在外面黑暗里等候被毁灭的日子。主耶稣提到了两样东西:外面的黑暗以及火,一前一后。坐在外面的黑暗里、坐在墨黑的幽暗(犹13)中的时候,你会有很多时间去思想今生从未思想过的属灵事情。

有些人来到教会,说:“为什么讲道这么长?”可到了那一天等候神审判的时候,你会说:“天哪,时间太长了,还要坐在这儿等上多久才轮到我受审呢?快一点吧!”

你在等候的过程中会思想、懊悔,“我在世的时候是怎么过的呢?太愚蠢了!我听过福音,却当成了耳边风,现在真希望福音能扎根在我心里。我太痛苦了!”这就是受苦时间,大火在毁灭你之前,会先在你内心燃烧。

这种悔恨之苦是撕心裂肺的,就好比母亲在照看小孩儿,可转身捡东西之际,仅一秒钟,孩子就从窗口摔了下来,死了。你能明白母亲自责的痛苦吗?这就是悔恨,悔不当初,人世间的痛苦莫此为甚。如果你曾经考试不及格或者有其它类似的经历,也许就能略有一些体会了。

这种痛苦是无与伦比的,你说:“要是我稍微努力一下,该多好啊!可现在一切都晚了。”这就是悔恨,痛不欲生,撕心裂肺。那个不小心让孩子夭折的母亲一定会想到自杀,仅仅转过身的一瞬间,便酿成大祸,这太痛苦了,一想到此事,她怎么活得下去呢?

地狱是毁灭之所,火永远不灭

根据神的话,地狱是毁灭之所。在马太福音3章12节,施洗约翰说,“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用不灭的火烧尽了”,意思是彻底焚毁,一无所留。施洗约翰用的“烧尽”一词,恰恰是出埃及记3章2节所用的词,那里说神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荆棘被火烧着,却没有“烧毁”。

火是很可怕的,可以刹那间毁灭一切。主耶稣要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一无所留。“烧尽”一词,希腊原文意思是完全毁灭。路加福音3章17节也记载了施洗约翰这句话。

地狱的教导非常重要。必须明白:地狱的存在是千真万确的,那里非常可怕,是毁灭之所。不要自欺,以为能逃过地狱之劫。神是圣洁、公义的,决不容许一丝罪恶存留,都要投入地狱消灭殆尽。

罪人最终也都要在地狱中遭毁灭。而像希特勒这种人会在地狱里待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神不会轻饶了他们,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然并非神喜欢折磨他们,而是必须伸张公义。

启示录20章10节说,魔鬼、兽、假先知要被扔在硫磺火湖里,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他们罪大恶极,得用上永恒的时间来清算。

所以务要清楚上述地狱教导,当然这并不是主耶稣全部的地狱教导,以后我们还会继续看。

今天探讨了主耶稣的一个重要教导:地狱。(当然主的每一样教导都重要。)我已经竭尽所能分享了主耶稣教导的丰富内涵和深邃意义,你要铭记于心,否则就会永远追悔莫及。

圣经的话都是真实的,不要听而不闻。世上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得救、与神和好、得到他要给予我们的生命。他非常愿意给予我们这种生命,所以才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他渴望给予我们,在等着我们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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