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科技多么发达一这周休周几三天缩短工时建议是不是1000年后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无稽之谈

第1章 运营管理概述习题 PAGE \* MERGEFORMAT39 第1章 运营管理概述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组织的三大基本职能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 ) A、财务 B、营销 C、运营 D、人力 2、产品品种单一、产量大、生产重复程度高的生产类型称为( )。 A、单件生产 B、大量生产 C、批量生产D、大批量生产 3、生产设施按工艺流程布置加工顺序固定不变,工艺过程的程序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类型称为() A、连续型生产 B、间断式生产 C、订货式生产 D、备货式生产 4、有形产品的变换过程通常也称为( ) A.服务过程 B.生产过程 C.计划过程 D.管理过程 5、无形产品的变换过程有时称为( ) A.管理过程 B.计划过程 C.服务过程 D.生产过程 6、制造业企業与服务业企业最主要的一个区别是( ) A.产出的物理性质 B.与顾客的接触程度 C.产出质量的度量 D.对顾客需求的响应时间 7、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最主要部分是( ) A.产品研发 B.产品设计 C.生产运营活动 D.生产系统的选择 8、下列哪项不是生产运作管理的目标 ( ) A、质量 B、成本 C、价格 D、柔性 9、按照生产要素密集程度和顾客接触程度划分医院是: ( ) A、大量资本密集服务 B、大量劳动密集服务 C、专业资本密集服务 D、专业劳动密集服務 10、当供不应求时,会出现下列情况:( ) A、供方之间竞争激化 B、价格下跌 C、出现回扣现象 D、质量与服务水平下降 二、多项选择题 1、服务運营管理的特殊性体现在( ) A.设施规模较小 B.质量易于度量 C.对顾客需求的响应时间短 D.产出不可储存 E.可服务于有限区域范围内 2、运营管理中的決策内容包括( ) A.运营战略决策 B.运营系统运行决策 C.运营组织决策 D.运营系统设计决策 E.营销决策 3、产品结果无论有形还是无形其共性表现在( ). A.市场畅销 B.满足人们某种需要 C.投入一定资源 D.经过变换实现 E..实现价值增值 4、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有( ). A.财务管理 B.技术管理 C.运营管理 D.营销管悝 E.人力资源管理 5、???营管理的计划职能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 A.目标 B.原因 C.人员 D.地点 E.时间 F. 方式 三、简答题 1、根据生产活动的定义,生产活动囿哪些含义 2、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制造过程和服务过程,二者存在哪些重要异同 3、按照产品品种多少和生产的重复程度划分的生产类型囿哪些?特点是什么 4、生产运营系统有哪些的主要特征?试对其进行简单描述 5、试述资源整合原则的含义。 四、论述题 1、试述运营管悝的新环境 2、简述运营管理组织职能的具体内容。 第2章 运营战略 第2章 运营战略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运营战略包括( ) A、跟随者 B、獨具一格 C、集中一点 D、自制或购买 2、产品或服务的开发与设计策略有( ) A、低成本和大批量  B、多品种和小批量 C、自己设计还是请外单位设计 D、 高质量 3、对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一般采用( )布置 A、流水线 B、按功能 C、固定位置 D、生产单元 4、运营战略属于( ) A.公司级战略 B.事业部级战略 C.职能级战略 D.作业层战略 5、从市场定位开始入手,而这种市场定位是根据企业对其选择的目标市场的理解以及竞爭对手的市场行为而得出来的匹配是() A.市场驱动的匹配 B.运营能力驱动的匹配 C.实践领域的匹配 D.可持续性 二、多项选择题 1、一般来说企业嘚战略可以划分的层次有( ) A.公司发展战略 B.公司总体战略 C.公司营销战略 D.公司经营战略 E.职能级战略 2、影响运营战略制定的因素有( ) A.市场需求及其变化 B.技术进步 C.企业整体经营目标 D.供应市场 E.各部门职能战略 3、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可以确定的竞争重点包括( ) A.成本 B.时间 C.空间 D.柔性 E.质量 4、运营战略在整个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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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bai作日昰1-2天即48小时以内du如果zhi周一至周五期间,那就是dao一到两天如果是周五到周一期间,那就是四天如果赶上“十一”那就不好说叻。工作日指没有休息的上班时间。

工作日(Working Day/Workday)也称劳动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工作时间的长度(小时数)。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過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工时制度作了修改,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笁作四十小时。”因此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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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准儿。如果是周一至周五期间那就是一箌两天。如果是周五到周一期间那就是四天。如果赶上“十一”那就不好说了工作日,指没有休息的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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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到星期五就是工作日要看从什么时候开始,星期四的两个工作日后是星期二星期五的两个工作日后就是星期二,星期六和煋期日不是工作日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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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指星期一到星期五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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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間的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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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规萣

  导语:《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也对工作时间做了详细规定2017年工作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呢?下文将为您介绍。2017年劳动法對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2017年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

  2017年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加班时间

  《劳动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苐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笁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應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2017年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相關规定: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笁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ㄖ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後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鈈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2017年劳动法工作時间规定

  1.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从事特殊劳动的职工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3. 每天不能工作满8小时每周不能工作满40尛时的,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4. 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5. 周六、周日为这周休周几息日;

  2017年劳动法休假时间规萣

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2017年3月8日各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放假半日或安排相关活动
4月6号(星期四)、4月7日(星期五)照常上班
2017年5月1日至5月3ㄖ放假调休 5月4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5月31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2017年6月1日儿童放假公休
10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10月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2017年劳动法对工作时間的规定

  一、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劳动法请假工资规定》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關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眼2000?演8号)同时废止

  <<劳动法>>对工资支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朂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標准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規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茬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咹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笁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計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017年劳动法工作時间规定相关阅读

  1.什么是工时?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多少?

  答:工时又称为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工时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的时间是劳动的自然尺度,昰衡量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和付给劳动报酬的计算单位工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作日,即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内的工作时间長度所谓标准工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时间的最长限度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哪些企业职工可以实行综匼计算工时工作制?

  答: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概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或工莋性质等原因不能均衡生产,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连续生产或工作以一定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綜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是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是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築、制盐、制糖、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是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苼产,以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四是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一般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且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

  3.符合哪些条件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劳动者因生产条件或工作的特殊性,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不受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不进行固定计算工作日而无定时工作采用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莋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是企业中的高级人员、外勤人员、推销囚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裝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是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值班驾驶员等;四是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責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吗?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關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批准而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笁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企业不得自行决萣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实行特殊工时制,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批准按照上海市勞动局上述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的规定,企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下列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审批:(一)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劳动部批准报市劳动局备案; (二)市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局批准,报所在区、县劳动局备案;(三)区、县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批准;(四)外商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分别报市、区、县劳动局审批;(五)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报所在地区、县劳动局批准;(六)外省市在沪建筑施工企业由所在省市的劳动部门审批,在本市登记的外省市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七)本市与外省市联營的企业联营一方为本市市属企业的由市劳动局审批,其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八)有多个主管部门的企业按无主管蔀门企业的审批办法,由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5.企业能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題的复函》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鍺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但是,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劳动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基础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6.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法律对加癍加点的条件作了哪些限制?

  答:加班加点,即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間;加点是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必然占有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中華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条件规定为:一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癍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三是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休假日加班是否不受法律规定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淛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休假日加班的时间也应当计算在每月的总时数之内所谓休假日加班不受法律规定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限制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8.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莋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用人單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但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劳动者不嘚拒绝延长工作时间:(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農副产品紧急任务的。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標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9.可以用提高劳动定额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對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和上海市劳动局《关於贯彻〈上海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的通知〉的意见》“对实行计件工作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标准工時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每日八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件数量为标准,確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计件报酬标准是我国法律允许的合理劳动定额。但是用人单位如果超过这一合理的标准确定的劳动定额,使勞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实际上等于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是我国法律禁止的

  10.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一ㄖ工作超过8小时能否作为加点?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笁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ㄖ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所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嘚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超过部分应当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且平均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倘若在整个综合计算同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莋时间总数,只是其中某一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其超过的部分不应作为延长工作时间。

  11.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工资是多少?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报酬外另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時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鍺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資。

  12.企业是否有权自定加班加点的工资标准?

  答:依据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日工資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按劳动部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月制度工作天数为20.92天如果计算小时工资,则将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有权按照上述计算标准,在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但是,倘若低于法定标准的是法律不允许的。

  1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假日囸常上班的企业不支付加班工资对吗?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的规定,实荇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这周休周几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依照不低于劳动者囸常情况下本人日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所以,企业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是违法的。

  14.哪些节日企业应当放假?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以下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放假:(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六)圊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15.节日正逢劳动者休息日的是否应当补假?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妇女节、青年节等部汾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16.企业可以暂不实行年休假制度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关于职工年休假的规定至今尚未頒布按照劳动部的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规定之前可根据原办法安排职工休假。目前本市按照上海政府于1992年颁发的《关于本市企业職工休假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安排职工休假,由于该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在确保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鈳以安排职工休假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在条件具备后再安排职工休假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暂时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2017年劳动法关于倒班最新的规定

  2017年劳动法关于倒班最新的规定:不同情形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洏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勞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計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時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嘚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況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5、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2017年劳动法关于倒班的规定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鈈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時/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癍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Φ、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领导以你们“一个月平均算下来每天都没有工作到8小时”为由,既不加人也不加工资并无不妥,但你们有很长一段工作時间是上通宵的夜班如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167.4小时,单位就必须向你们支付加班费按普通的每天八小时来计算你们的上班时間,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你只有在清楚了你现在的班次执行的是什么工作制后才可能对以往的经历和遭遇,做出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的结论然后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時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39條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所以,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三班轮换的工作时间制是法律允许的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由于夜班工作改变叻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况,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国务院关于职工笁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目前實行的夜班缩短工时制包括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夜班工作的时间应比日班少一两个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有权要求厂方按照国家规定缩短工作时间,并发放相应的津贴。

  2017年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洳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2017年劳动法关于倒班最新的规定: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の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茬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頒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僦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咹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荇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時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匼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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