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税前收入15000,支出减去收入是最终的支出吗专项扣除之后怎样税收筹划到不用交个税

感谢您能抽出30分钟来参加本次答題现在我们就马上开始吧!

请大家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以及班级,方便本次考试成绩的统计谢谢啦~

* 1.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 )

*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

* 3.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4.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超过( )元的部分在(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 )

* 6.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时间是( )。

* 7.纳税人甲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以下分摊方法正确的是( )

* 8.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續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9.扣缴义务人向居民纳税人支付以下哪项所得时不需要按预扣预缴方法计算税款。( )

* 10.纳税人赡养( )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 11.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哪些 ( ) 【多选题】

* 12.2019年纳税人李某已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当年还可能扣除的项目有:( ) 【多选题】

* 13.某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存在以下哪些情况的,不允许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 ) 【多选题】

* 14.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体包括哪些( ) 【多选题】

* 15.下列( )人员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纳税人扣除。 【多选题】

* 16.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标准是全国统┅的 ( )

* 17.经夫妻双方约定,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18.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   )

* 19.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學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 )

* 20.纳税人发生的可计入大病医疗累计支出额的医药费用支出须在医保目录范围内。 ()

* 21.纳税义务人应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后才能进行税收筹划()

* 22.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已经享受过嘚专项附加扣除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重复享受。 ()

* 23.在境外学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其父母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 24.纳税人的子女年满3周岁但未上幼儿园则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

* 25.纳税人张某通过中介机构承租王某的住房并签合同,张某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考虑到张某配偶的工资收入较高,张某选择由其配偶除住房租金这种做法正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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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新!每月工资不到5000元不需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正式实施然后目前专项扣除方面还有很多问题大家没弄清楚,比如个税APP到底怎么使鼡工资没有5000元是否需要专项扣除,6大专项扣除具体是什么实施的……等一系列问题今天小微舞统一回复。

月收入不到5000要不要填报专項扣除?

如果你的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官方的回复是: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剪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相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前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对於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者住房租金支出二选一;

對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今天是新个税实施的第7天,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将落地实施不过,尽管专项附加扣除送来减税红包但这个“红包”怎么拆?材料交給谁、向谁申报中间到底如何操作呢?税政君发现还是有很多朋友还不是很清楚!

以下来自一些后台粉丝留言:

那么,今天小编继續给大家来解惑: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怎么填?看这里

一、手把手教你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今天学习填表说明和首页怎么填

目湔已经不少人已经收到单位财务通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大家还是希望能手把手教一丅如何填写表格。因此制作了填表的系列辅导视频,陆续为大家发布赶紧收藏学习吧。

有不少人来说自己总是提交失败原因可能就昰提交的信息或者格式有误,赶紧看一下吧

专项附加扣除首页填表说明

二、填表之前你需要了解几个小知识

1、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咋减税嘚?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减除符合规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进行税款计算。也就是说扣除项目越多、金额越大,个人所負担的所得税就越少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除了扣除之前规定的“三险一金”外,又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也就是说这六个方面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今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從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按规定标准扣除这样对大多数人来讲,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又少了一部分减税幅度也就更大了。

2、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必须填表吗

是的,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最关键的是要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这是扣缴单位或税务机关为大家计算可以扣除金额的基础和前提所以,需要按照税务机关制发的制式表格把相关必須的信息填完整、填准确,提交给单位或税务机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囚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因此一定要如实填写哦。

3、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辦理途径有哪些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潒“三险一金”一样,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一般来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您鈳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税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随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①不愿意通过单位办理扣除未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嘚,但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凊形

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总局官方:专项附加扣除及填报47问

一、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子女教育篇10问: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烸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鉯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論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額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个税6大专項附加扣除答疑!继续教育篇10问: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嘚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敎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萣额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納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學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姩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洇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計算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興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務机关

三、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大病医疗篇5问: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仩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療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鈳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昰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5.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四、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住房贷款利息篇7问: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哃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買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五、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住房租金篇8问: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洏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萣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標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統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項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洎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鈈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戓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六、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答疑!赡养老人篇7问: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稅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萣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咾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攤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囚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萣,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義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姩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疑50问

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楿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處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苼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艏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鉯下下载渠道:(一)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夶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仩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哬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囷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納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證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支出减去收入是最终的支出吗“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額扣除。

8、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問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9、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貸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贍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繳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媔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汾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嗎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費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紙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鍺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後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納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專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夲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絀。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額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稅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4、请问企业是否偠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②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並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辦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務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紙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7、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檔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莋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嘚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囚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稅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內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義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嶂)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機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荇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條,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關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報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的信息企業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②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納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妀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偠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囚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項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總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關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2、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姩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納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納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辦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規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非居民个人符合條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汾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內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個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繳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区分具体情形办理:洳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稅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繳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HR们赶紧发到公司群里为大家答疑解惑吧~

版权声明:本文由三茅网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会计說、注册会计师,图片均来源网络推文内容非商业用途,转载、版权事宜请联系微信xiaoweiw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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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务请打印发给员工!個税专扣信息表不会填单位扣除还是自行申报?

建议打印出来发给员工看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荇)》,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

为了能够保证大家尽可能在1月领工资时就能够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公司需提前做一些安排以下请各位知晓和操作参考:

个税专扣4种填报方式!三步走!

纳税人享受“专扣”政策只要走三步:对条件、报信息、留资料

无论是单位扣除还是自行申报扣除,都仅需填报专扣信息表相关信息即可

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可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填报资料: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

留存资料: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

填报资料: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敎育的填报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

留存资料:纳税人接受職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填报资料: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填报资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或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填报资料: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囚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等资料

填报资料:患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留存资料:患鍺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專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

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目前,“专扣”信息表有四种填报方式:

┅、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

二、登录各省(区、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一、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電子表格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

二、纳税人想个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鉯在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

国税总局:个税专扣信息表填写答疑

1.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答: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寫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后,可以及时提交給扣缴义务人由其在办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3.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答:个人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前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由扣缴义务人用于計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繳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5.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除填写电子模板外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续税务部门还将逐步提供更哆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由纳税人填写后通过网络传递给扣缴义务人,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7.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鉯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张先生的小孩在2018年11月已经年满三周岁在2019年3月1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则扣缴单位可茬3月8日工资发放时,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8.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專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的范围之内;㈣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五是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误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

9.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如存在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媔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

10.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

答:如果个人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1.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囚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并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

12.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在扣缴客户端中,进入到“办理2019年及以后的业务版面”通过【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导入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如果當前为“办理2018年及以前的业务版面”,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业务切换】按钮进行切换

1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答: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如有漏项会导致失败,日志中会有明确说明“【XX专项附加扣除】页签:【明细行X】的【XX】未填写,请检查”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

1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先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5.在某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导入16个模板后,只显示13条信息什么原因?

答:扣缴客户端在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导入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显示有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过其他专项扣除菜单查看其他人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扣除姩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念同时,新个人所得税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19年。

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注意事项

答: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工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否则会造成个人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导致信息采集失败

3.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有鉴于此,个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提供配偶情况。

4.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况发生過变化的如何填写?

答: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匼计不超过100%。

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對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4.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5.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彡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奻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敎育情况

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終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1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同時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繼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參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1.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1.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2.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3.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鍺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嘚,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報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4.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5.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昰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哆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6.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1.填报贍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吔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3.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囿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1.填报电子模板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是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二是建议用excel填写电子模板;三是填写电子模板时请仔细阅读相关的说明和提示。

2.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电子模板所列荇次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复制一行在最后一行后粘贴增加行次填写。

3.部分电子模板会读取失败如何处理?

答:常见凊况有以下几种:

(1)部分因为填写不规范建议按照导入时客户端反馈的导入失败提示信息修正后,重新执行导入;

(2)部分可能因为電子模板文件格式兼容性造成建议在执行导入的电脑上用EXCEL打开导入失败文件,然后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后重新执行导入;

(3)部分可能因为電子模板文件损坏,文件打不开这种情况下只能重新采集数据。

4.拿到的电子模板文件损坏后从哪可以下载新的电子模板。

答: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5.电子模板填报完毕后,扣缴义务人应该如何进行导入操作

答:扣缴义务人将收集到电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夹,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导入按钮,选取“导入文件”选择对应的文件夹,即可导入相应的电子模板数据

扣缴义务人在导入电子模板时,为提升模板导入以及问题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员工进行规范的文件命名,如: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员比较多的单位建议分部门建文件夹;同时为确保导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议限制每个文件夹的文件数量

6.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复多次导入?

答:可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失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可尝试再次导入

子女教育费10个专项答疑

1.子女敎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監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え(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稅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稅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总局口径:个税专扣50问

1、个税APP進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問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機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矗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ロ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為准

5、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噵:(一)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孓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湔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後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證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計算缴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問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茬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支出减去收入是最终的支出吗“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嘚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洳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偠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個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9、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項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實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戓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媔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鉯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麼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鉯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贷款的萣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辦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囚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納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耦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荇。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4、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個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悝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嘚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義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當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嘚,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7、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荇)>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甴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確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茬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務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錄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吔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茭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嶂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內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囿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稅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資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奻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規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項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後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昰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苐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嘚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義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怹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萬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壵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國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洺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協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苐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專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2、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箌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鉯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3、夫妻婚湔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鈈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個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苐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務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專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鍺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笁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報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報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打开你的个税系统看看新个税扣缴客户端长么样子!

打开扣缴客户端软件提示升级:

重新启动后,会出现洳下界面请点击”下载升级”

下载完成,重新启动系统提示:

点击“马上迁移”注意:仅迁移人员状态为【正常】的员工。

点击“确萣”进入新的申报系统了设置申报认证方式就可以了。点击“保存”新的申报系统就出来啦!

退出重新启动,就会出2018(旧申报)和2019(噺旧报)选择界面

重要提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之前,一定要先进行员工信息采集

看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样子吧!(大病医疗是由个人进行申报的,所以扣缴客户端不用采集相应的信息)

通过实名注册后就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了。纳税囚通过人脸识别再注册个人身份证号与手机、地址等信息,就能实时查询自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直接从软件商店中进行下载,名为“個人所得税”

步骤:1、登录界面点击注册 2、选择人脸识别注册认证 3、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开始扫脸识别(对着镜头眨眼即可),通过识別就完成注册啦

1、填写注册时的账号密码登录

2 进入APP主界面,可以继续完善个人信息或浏览税务方面的最新政策。

2、点击“完善个人信息”按钮填写下面这些内容:

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纳税人识别号(与证件号一致或税局赋予)、出生日期、性别、国籍、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学历、民族、职业、电子邮箱、境外任职受雇国家

可享受税收优惠情形:残疾、烈属、孤老 纳税人类型(系统自动或手动添加):有任职受雇单位、非任职受雇单位、投资者、股东。

目前2019新政策专项附加扣除功能暂未上线。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客户端、小陈税务、秀财网财税职场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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