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征管所是什么1 5模式是什么意思

  致江苏省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的一封公开信-举报南通市地税局长黄林华包庇南通十建偷逃税款(四)
  江苏省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
  2016年6月我们实名举報南通市十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十建)偷税、漏税、挂靠经营、收取巨额管理费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当月对南通┿建涉税案进行立案,经过历时一年多的审查认定南通十建挂靠经营、帐目极其混乱、存在大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成本帐目混乱、只囿收入和税金可以明确计算,所以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对南通十建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采用的法律条款是《税收征管法》第35条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7条,而不是国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文件我们认为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对南通市十建涉税案件适用法律条款不当,要求改正理由是国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是针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制定的專门性法规。应遵照执行
  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原则,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特别法優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根据这种原则南通十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应该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更何况《企业所得稅核定征收办法》中明确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關规定制定的办法所以更应该执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因为他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专门性法律法规, 南通十建也不应该例外
  我们问南通地税稽查局审理科王翼科长:《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适用南通十建涉税案吗?王科长笑了避而不答!南通市哋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采用的《税收征管法》第35条原文出现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中的第三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的苐47条原文出现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中的第五条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舍近求远,不采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无非就是想规避《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中的第四条,瞒天过海为南通十建偷、漏税进行开脱。
  南通十建是挂靠型的建筑公司仅2014年账面工程结算收入就达到14.48亿元。根据相关政策及被挂靠建筑企业的经营特点被挂靠建筑企业负责签定建筑承包合同,属于能囸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中的第四条规定:具有下例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和税额。
  由此鈳见南通十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建筑业8%-20%的标准,而不应该采用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以黄林华局长为首的喃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部分执法人员避重就轻,规避《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中的第四条而采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中的第五条,属于法律法规适用不当行为应予纠正。
  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对南通十建采用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规定。另据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稽查局审理科王翼科长讲述:南通十建涉稅案中核定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率为0.8755%纳税收入总额是根据帐面上的工程结算收入确定的。在此说明一点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查处南通十建帐目范围为2012年至2014年,根据《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地税发)【2010】41号、42号文件其中41号文件规定,所有查帐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必须达到0.8%其中42号文件规定建筑业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8%-15%。南通2014年12月31日之前都是执行的这個标准
  南通企业所得税查帐企业税负率不低于0.8%(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在建筑公司开具工程发票时就当场扣除),也就是所有的查帐企业都是按照不低于0.8%的税负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南通十建是属于挂靠经营,帐目及其混乱的核定征收企业只采用税负率0.8755%进荇核定征收,搞成南通地区建筑查帐征收企业与核定征收企业几乎相同的税负率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的这种行为明显的属于包弊行为 在为南通十建进行开脱,刻意降低其税负率南通十建武汉分公司多年来承建万科公司的工程(土建住宅楼),施工合同高达数十亿元都是按照核定征收8%的应税所得率在当地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开票交纳,8%的应税所嘚率测算下来是2%的税负率,同一个挂靠经营企业(南通十建)一部分采用2%的税负率,一部分采用0.8755%的税负率明显不公平。
  南通十建自成立至今实行挂靠经营收取的管理费都在4.1%-7.6%之间,南通十建的利润率远远高于南通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根据0.8755%的税负率测算的3.5%的利潤率南通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对南通十建核定征收的税负率不应该是0.8755%,而应该是大于等于2%的税负率
  希望以黄林华局长为首的喃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部分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2008】30号文件及《江苏省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税征收工作的公告》2016年第1号,不要再为南通十建进行开脱打擦边球,刻意的找各种理由为南通十建降低税负导致国家数千万税款流失,这种行为是利用职权知法犯法!是渎职行为!
  我们再次强调以黃林华局长为首的南通市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部分执法人员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里面第四条核定应税所得率对南通十建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建筑业应税所得率为8%-20%
  望社会各界、上级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机关、司法机关及媒体朋友能够持续关注南通十建涉税案情的发展,进行公正评判

  建筑法66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部网站上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转包、分包、挂靠、违法行为的举报如下?


  国家建设部和江苏省建设厅要求对南通十建转包、分包、挂靠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南通哋税黄林华人虽然离开地税但在任时包庇南通十建偷逃数千万税款 国法难容

  南通地税黄林华人虽然离开地税,但在任时包庇南通十建偷逃数千万税款 国法难容

  南通地税黄林华局长包庇南通十建 对其账目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采用国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稅负率仅3.5% 共罚了200多万 现在南通地税稽查局吴雪彬副局长居然讲一份钱也没罚南通十建涉税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没有企业所得税这一項。南通地税到底怎么了到底要为南通十建包庇到什么时候?佘元原局长在干嘛

  黄林华、唐栋辉 等人包庇南通十建 损害国家利益,可耻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山市委原书记李伟接受审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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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江苏省各地认真落实渻局下发的关于简化优化税收流程的意见,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重构后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提高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嘚运行效率逐步降低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办理成本,又发布了这一公告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江苏省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关于進一步简化优化办税业务流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提供给各位纳税人作为参考地方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机关是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征管工作的执行者,在实践中它们也制定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我们也要加以了解,今天的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省局决定茬去年《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

  一、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业务流程的基本内容

  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业务流程,是在现行法制的框架内按照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节点的功能配置要求,整合办税环节减少重复办税资料,减并调查活动等具体包括:

  1、整合办税环节39项,主要指将部分审批环节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的服务窗口;

  2、减少重复办税资料94项主要指取消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机关已经掌握的、又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的部分资料;

  3、减并调查环节21项,主要指取消没有法定要求的调查和在部分环节实施选择性调查

  二、认真做好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业务流程的贯彻落实工作

  正确认识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简囮、优化办税流程本身就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和完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总局提出的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細化管理的重要途径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而不是放松税收管理、降低执法要求

  因此,各地要在正确认识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工作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各节点之间的业务衔接,更加重视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更加重视将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切实落到实处。

  上面就是今天文章“江苏省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稅业务流程的公告”的全部内容了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告是大家有必要有所了解的,希望大家通过增加税务征管所是什么认识可以更好地参与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工作也希望大家能够持续关注本网站,我们会为大家提供更多最新、最有用的税务征管所是什么及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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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優惠政策,精诺会计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规定的限额部分是否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答:《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姩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问: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什么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苐一条和第二条规定,(1)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納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问: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进行了调整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總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總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否进行了调整?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號)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產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5、问: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一条规定,(1)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額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有限合伙淛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匼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6、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自2017年度汇算清缴起,企业向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楿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7、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發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關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辦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1、问:个人投资者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有什么个人所得税优惠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一条规定,(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矗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姩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嘚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結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问: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的亲屬作为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能否享受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

答: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忝使投资个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因此不能享受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

1、问:《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2018年第3号公告)第八条所说的“……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利润分配企业应扣未扣税款的责任”是要作什么样的责任追究?

答:此处的責任追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利润分配企业未按照本公告第四条审核确认境外投资者提交的資料信息,致使不应享受暂不征税政策的境外投资者实际享受了暂不征税政策的作“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税款处理,追究利润分配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对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问:《國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2018年第9号公告,以下简称“9号公告”)对提交的相关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证明期限以及需要提交什么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9号公告第八条规定,申請人需要证明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应将相关证明资料按照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2015年第60号公告第七条的规定报送。其中申请人根據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除提供申请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供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的人和符合条件的人所属居民国(地区)税务征管所是什么主管当局为该人开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人根据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除提供申请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供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人100%股份的人和中间层所属居民国(地区)税务征管所是什么主管当局为该人和中间层开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3、问:什么是9号公告所说的实质性经营活动有没有具体的判定标准?

答:按照9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实质性经营活动包括具有实质性的制造、经销、管理等活动。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具囿实质性应根据其实际履行的功能及承担的风险进行判定……申请人从事的具有实质性的投资控股管理活动,可以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申请人从事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的投资控股管理活动同时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如果其他经营活动不够显著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動”。在实际工作中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机关会结合纳税人的情况进行具体判定,纳税人的情况千差万别经济活动日新月异,试图给出┅个很明确的标准是非常困难而且疏漏颇多的但是,申请人如果是导管公司、代理人等明确不可能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的人则应被判定为不具有实质性经营活动。

问:营业账簿可享受印花税税收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茚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茚花税。

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环境保护税同时,又规定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环境保护税。请问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环境保护税的是否也分昼、夜分别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规定: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者累计夜间超标鈈足15夜的,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1、问: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權(股份)比例为80%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稅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業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因此上述行为免征契税。

2、问: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規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为比例60%,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二条规定:倳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因此上述行为免征契税。

3、问:两个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後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關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三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續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因此上述行为免征契税。

4、问: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四条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因此上述行为免征契税

5、问: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實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權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彡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与原企业5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是否征收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征管所是什么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伍条规定:企业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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