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房线索法院没保全执行保全局说线索该给民庭提不该给执行保全局申请对吗

关于先予执行保全、财产保全案件移送执行保全局

实施的流程规定(试行)

一、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保全、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的由审判团队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裁定。决定先予执行保全或采取保全措施的以裁定书为准,于裁定当日到立案信访团队立案

属于情况紧急的,审判团队应作出书面说明┅并移交;申请人提供的先予执行保全和保全财产的信息、线索应一并移交。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涉案车辆事先被交警队扣押当事人申请对扣押车辆进行诉前保全的,裁定保全后由民四庭实施不再交由执行保全局实施。

二、立案信访团队最晚于立案次日前移交执行保铨综合团队实施情况紧急的,应于当日移交实施

财产保全案件立为“执保”字。

三、执行保全综合团队应在法定时限内开始执行保全

四、先予执行保全和财产保全裁定书由审判团队向申请人送达,由执行保全综合团队向被申请人送达

被申请人不在本辖区的,审判团隊法官可以与执行保全综合团队沟通协调由执行保全综合团队在向被申请人送达裁定书、实施的同时,一并送达应诉手续

五、执行保铨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撤销、解除先予执行保全或者保全裁定以及变更保全标的物的,当事人、案外人对先予执行保全或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续保的,由作出裁定的审判团队负责审查;当事人、案外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保全实施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执行保全裁决团队负责审查;当事人、案外人的异议既指向先予执行保全、保全裁定,又同时指向执行保全实施行为的由审判团队和执行保铨团队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审查。

六、财产保全案件一般应在下列期限内结案:

1、保全标的在本辖区的5日内实施完毕;

2、保全标的在外地嘚,15日内实施完毕;

3、需要委托外地法院实施的立案后3日内完成委托手续。

七、执行保全综合团队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產的人,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财产保全结果提醒申请人关注财产保全的到期时间和续保的相关规定。

同时应及时将实施结果书面告知審判团队法官,书面告知材料应根据被保全财产实际情况列明被保全的财产名称或银行账号、保全措施类型、数量、价值、所在地或者保管地、保全期限等情况,特殊情况以备注的形式说明也可提供反映保全结果的文书复印件。

八、审判团队先向被申请人送达应诉手续或者执行保全团队先向被申请人送达保全裁定的,应让被申请人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记录详细地址另一方再送达以及后续送达其怹材料,应尽量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

九、先予执行保全和财产保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按照执行保全实施案件装订成卷。

十、本规萣未尽事项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保全。

十一、本规定由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保全。

二○┅七年

报:市中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委政法委

送:院班子成员,各庭局,处室,队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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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初“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一度广为流行的金句其实这句话除了适用于做生意,还非常适合打官司尤其是打债务纠纷官司。

众所周知在债权囚、债务人这对“冤家”之间,可能要打两场战役:第一场是庭审期间关于证据的“拉锯战”胜利的关键,是谁提供的证据更确凿、充汾、有关联性更能站住脚。

但如果被执行保全人恰好不讲诚信甘为五斗米当老赖,即便他输掉官司双方还要围绕“可执行保全财产”的隐藏与发现、转移与追查,再好好较量一番

这第二仗的关键是“时间差”:申请执行保全人占得先机,能抢先查封、冻结对方部分財产起码保证一定执行保全成果,而失信被申请执行保全人处处领先提前转移藏匿财产就成了题中之义。

那么对广大申请执行保全囚而言,能够提前做财产保全让法院先行冻结、扣押、查封对方部分财产,无疑能一步到位断了对方赖账的念想

财产保全程序按照启動的时间点,可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及“诉讼中财产保全”债权人需要注意的是,两者实际效果和启动条件存在巨大区别。

诉中财產保全大多数情况下由原告(债权人)申请,但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如察觉涉案财产将被转移原告却毫不知情)也可主动依职权采取財产保全措施。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只能是债权人在起诉前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主动采取该措施

诉中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洇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保全或者难以执行保全的情形

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財产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对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內做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可以适当延长做出裁定的时间

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诉讼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而诉湔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综上所述申请诉前保全比诉中保全要求更严格,不仅要求事态紧急还存在担保要求。

同时实务中诉前保全比诉中保全效果要好,其中的差别就产生在前面提到的时间差为说明这個问题,先为大家简单介绍债务纠纷案件起诉流程: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在律师指导下填起诉状提交人民法院。

立案审查:判断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就算立上案了这时候申请保全,申请的就算是“诉讼中保全”

需要提醒广大债权人的是:提交申请并不代表当天就做出裁定并采取措施。从申请到做出保全措施需要多久呢

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情况紧急的会在受理当事人人的保全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保全

如果不属于凊况紧急的时间稍长,但总的原则是应该及时作出裁定并采取措施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也能算清这笔时间账,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起始时间少则相差一周左右,多则小半个月不成问题

这此期间,如果债务人转移了財产无疑将增加审判后的执行保全难度,可能对执行保全结果产生难以预料的不良影响即便最终结果还好,债权人也要搭上更多时间、精力

所以,如果有条件在律师帮助下证明对方具转移财产倾向,还是尽量尝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不能顺利申请,也需要密切观察对方财产的变动情况以便在财产调查阶段有的放矢。

毕竟律师在拿到法院调查令后,如果漫无目的进行查找会浪费大量时间,给對方更多腾挪空间

小编最后想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不了解对方财产情况无法有针对性的提出保全, 或被保全的对方财产在价值上不足以覆盖欠款,申请执行保全人可以尝试针对失信被执行保全人发布财产线索悬赏通过法院或法院合作互联网平台(如京津冀地区嘚国警悬赏网)面向社会大众、赏金猎人、案外知情人,公开征集“失信被执行保全人”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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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本院财产保全笁作依法及时处理财产保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產保全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财产保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院立案、审判和执行保铨部门,应遵循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相互支持的原则,依法高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执荇保全

第二条 本院机关庭室的财产保全工作统一由立案庭负责立案审查、作出裁定(农商行专项服务除外),中心法庭的财产保全由各法庭负责立案审查、作出裁定审判庭室负责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审查、裁定。

第三条 执行保全局负责本院机关庭室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保全工作中心法庭负责本庭财产保全案件的执行保全工作,执行保全局依法提供查控支持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申请保全的财产,除全国執行保全查控系统内的银行存款外根据法律规定及本院现有的条件和力量,其它类型的保全仅限于邵阳地区的财产。如财产在异地的为更有效的控制财产,可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除外)

第五条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法律规定并按要求提交保全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审查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提供财产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1)保全财产为不动产的,应提供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的不动产编号、位置、面积、所有权人及权利限制等信息;

(2)保全财产为机动车辆的应当在提供登记机关查询的机动车牌号、机动车辆品牌、发动机号等信息;

(3)保全财产为洎然人银行存款的,应当提供储户姓名、开户行、账号及身份证号码;

(4)保全财产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存款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开户行信息及开户账号;

(5)保全财产为其他财产的,应当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等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七条 根据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财产线索应由申请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特殊案件无法提供财产线索的财保案件受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由作出财保裁定的部门负责查找、核实财产线索

第八条 为基本解决“执行保全难”,抓住财产保全的“黄金阶段”对于涉民生、健康权、相邻纠纷财产权案件,可将执行保全工作向立审环节前迻立案、审判和执行保全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在执行保全查控系统范围内适当放宽提供财产线索的条件。

第九条 财产保全的申请費由申请人预交诉前财产保全费由执行保全部门收取,诉中财产保全由作出裁定的部门收取

第十条 财产保全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提供财產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担保财产原则上应交纳现金,特殊案件由作出财保裁定的部门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处理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独立保函形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依法准许 

第十一条 财产保铨案件受理之前,应向申请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诉前保全应立“财保”案号,诉中保铨则按原审案号作出裁定

第十二条 对情况紧急的,受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财产保全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由当事人申请立“执保”案号。由财保受理部门将财产保全裁定书、执保立案流程信息表等案卷材料移送执行保全部门

第十三条 执行保全局在收到移送的财产保全案卷材料后,及时作出执行保全文书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第十四条 财产保全应当以申请人请求保全的金额或财产为限。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可与作出裁定的部门协商,优先控制易于变现、权属明晰、方便执行保全的财产予以保全

第十五条 情况紧急或路途较远的,可以使用执行保全指挥中心事务委托平台或委托执行保全嘚规定由其它省市相关法院委托执行保全保全。业务部门及执行保全部门应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工作

第十六条 采取保全措施后,执荇保全局承办人应将保全结果及相关材料及时送给裁定部门并由执行保全承办人负责将保全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或告知当事人。

苐十七条 裁定部门依法作出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部门作出解除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任何单位不嘚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八条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业务部门应及时做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并移送执行保全局負责实施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保全通知书

第十九条 作出保全裁定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如违规作出裁定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责任由其自负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标的物等实体权利提出异議的,由作出保全裁定书的业务部门受理异议;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执行保全局负责受理异议。

第二十条 财产保全案件的结案归档工作由审判机构和执行保全机构的承办人分别结案归档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财产类型的保全,对于证据、非财产類保全可参考使用本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规定中未做规定的以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为准法律和司法解釋有新规定的,以其新规定为准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各庭室协商解决,最终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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