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题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7姩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费)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煙丝加工完成后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 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
(2)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
(3)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根據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税率: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免费查看千万试题教辅资源
第 1 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4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4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並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囙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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