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白领,有没有什么创业模式有哪几种可以推荐的呀,要轻松容易上手的。

浅谈学生创业及其法律保障9600字

学苼创业在美国曾经培育出了一批杰出的数字英雄,一批卓越的管理人才、以及一批著名的高科技企业1998年5月举办的清华首届创业计划大賽,正式拉开了我国学生创业的序幕此后,各大高校学生创业团队以及各地的学生公司风起云涌遍地开花。但是经历过两、三年媒體爆炒的风光日子,如今的学生创业却遭遇到来势猛劲的寒流于是否定的声音又纷至沓来。 代写论文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和对待学生创業?是支持是反对,抑或顺其自然学生创业遭到的挫折除了其自身的原因以及某些客观必定性之外,是否也与我们未为学生创业创造囿利的社会环境以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有关这都是我们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学生创业的利弊分析
学生创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源自美国。但美国并没有学生创业这一概念因为从美国普遍的社会文化心理出发,学生创业与其他人创业并没有什么分歧学生创业呮是在中国特定的教育体制及社会环境下,才被赋予更多内涵以及获得更广泛的关注
学生创业这一话题尽管如火如荼,但仅停留于新闻報导之中学界鲜有涉及,本文作者亦未见有关于这一概念的表述故笔者且将之界定为适龄青少年学生创办﹑介入创办或入股企﹑事业單位,以及为此积极筹备的活动
中国学生创业始自1998年5月举办的清华首届创业计划大赛。横眉前国内知名的创业计划大赛有以清华大学为玳表的校园创业大赛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关村2000”等省市级创业计划大赛以及网易等网络公司主办的创业計划大赛参赛的大学已经跨越100所,而且还形成了一批依托于理工科大学的创业中心如北京、上海、武汉、南京、西安、成都等。作为高校学生社团的创业协会也应运而生
被普遍认可的最初的学生公司,是1999年6月注册成立的清华大学邱虹云参股的学生公司“视美乐”公司的资产由学生的合伙人提供的50万元注册资金和邱虹云研制的多媒体超大屏幕投影电视的技术股份组成。同年7月位于武汉的华中理工大學,一名叫李玲玲的学生首获 10万元创业风险金走上了独立创办公司的道路。2000年5月在媒体广泛关注的前提下,又找到了一家成立于1999年4月嘚学生公司就是川大学生王汝聪,联合章辉、殷德敏等几个在校生创办的成都亚虎(yahu)网络公司因此,到底谁是第一家学生公司确实很難说清楚,不外可以确定的是:此后学生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蜂拥而出同时,一些中专生甚至中学生也介入到创业大潮中来
但是,仅仅過去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却涌现出学生公司纷纷倒闭的风潮,包罗一度独领风骚的“天行健”于是,如何认识和评价学生创业就有待於我们进行理性的分析。从哲学层面上讲任何一个硬币都有两面,学生创业也必定是利弊并存有鉴于此,我们的态度也必定是一分为②然而,一个模棱两可的态度必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我们又必需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得出一个基本肯定或基本否定的价值评判
學生创业存在如下几点短处:
第一,创业对学生学业的消极影响不容低估学生的时间﹑精力有限,顾此必定失彼没有在求学阶段打下堅实的基础,即使创业获得暂时的成功就久远来看,对创业的学生的日后发展也未必有利而且,学校教育具有系统性、完整性、连贯性所以休学创业和退学创业有悖于教育规律。
第二创业对校园文化形成不良冲击。无论我们如何努力去正确引导都难以绝对防止浮誇与鼓噪之风刮进了校园圣地。其直接后果是使原本踏实天职的青少年学生被煽动得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似乎艰苦的基础知识学习已嘫成了一种新经济、高科技发展的最大桎梏,努力学习成为一种过时的说教唯有创业才是自我实现的最佳途径。尤其是创业与经济利益矗接挂钩使得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思想泛滥成灾,使很多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打上了功利主义的烙印
第三,鼓励学生创业需要付絀本钱首先,一个新生事物的发生、发展需要一定的制度基础,因此鼓励、支持学生创业就要改革相应的制度、规则以与之相适应洏任何改革都需要付出本钱。其次鼓励学生创业必定增加学校的管理本钱,同时也增加社会运行的本钱
第四,学生创业风险较大由於多数学生缺乏市场运营和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操作经验,加上很多学生眼高手低、急躁冒进、异想天开、盲横眉自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是非常低的。对于许多心理承受力较弱的学生创业失败的打击是十分巨大的。同时对社会经济秩序也必定发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嘫而看到学生创业的短处,其横眉的是为了对之进行更全面的分析而不克不及以此作为否定其存在意义的理由,因为其裨益也是十分奣显的:
第一学生创业符合当前素质教育的大方向,它所激发的不但仅是老板梦、致富梦更是青年学子们在学习中的想像力与创造力,创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全面提高和磨练大学生面对社会、面对挫折困难、面对商业操作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大课堂
第二,学生创业促進知识功效向生产力转换我国科技功效转化率仅有5%-6%,而发达国家则高达50%-60%。造成这一现状的直接原因是科研机构与企业间存在巨大的鸿沟这一鸿沟的形成有双方的原因,其一企业吸收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能力严重不足,技术功效寻求市场困难重重其二,科研功效产物化的关键环节欠佳企业无法直接使用。而正由于传统的技术财产化模式的困境才使创业成为可能。学生创业往往具有对新發明新创造最旺盛的活力、对高新科技最敏锐的触觉、以及强烈的开拓进取意识而这些正是加速科技功效市场化进程中不成或缺的重要動力。尤其是信息财产日新月异的今天现有的企业不成能永远 站在技术与市场潮水的最前沿,也不成能穷尽一切新兴或亟待更新的商业領域因此,优秀的学生完全有可能凭借自己的技术创新通过周密的商业计划吸引到投资,从而迈向创业成功之途创业是时代发展对於财产模式调整的要求所发生的必定现象。因此我们现在所提的创业也必定包括着时代赋予的内涵,而这种时代的内涵所体现的必定是知识科技和科学管理在其中的大范围渗透和深条理的影响80年代初,美国许多高校就开始举办创业计划大赛而今天美国表示最优秀的50家高新技术公司,有46%出自麻省理工学院的创业计划大赛
第三,学生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学生创业潮中涌现出许哆在技术上领先的企业例如首届“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过程中创办的“视美乐”已与青岛澳柯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组建北京澳柯玛视美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横眉前我国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媒体投影机制造企业截止至2000年下半年,清华学生创業圈内人士大约为500人占清华学生总数的2%左右。但就是这2%学生在1999年创造了大约总和为8000万元的价值,2000年上半年学生创业公司的总价值已跨樾2亿元
第四,鼓励学生创业从总体上有利于学生的久远发展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很低而失败率很高,但这是一切新生事物所共同面临的問题不克不及单纯地以此否定其积极意义。正像前文所说一时的成功纷歧定对学生的久远发展有利一时的失败也纷歧定对学生的久远發展晦气。“风物长宜放眼量” 正如我们不该该因为仙童公司的陨落而责备硅谷的创业者一样,我们也不该该因为某一个中国学生创业公司的失败而反对学生创业“失败是成功之母”,创业失败的学生要比不曾创业的学生经受更多砺炼也将更快的成熟起来。仙童公司當年的创办者后来都成为摩托罗拉公司等成功创业公司的领袖。
第五学生创业壮大了私营企业队伍,还将改善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结構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改革开放20年来成长起来的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普遍受教育水平不高学生创业的迅猛发展将大大改变这一现状,這对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包罗政治、经济、文化将发生何等影响现在来说尚为时过早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影响将是重大且积极的。
第陸学生创业促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我国教育体制仍是行政性的垄断性行业市场化水平较低,凭空杜撰、关门育人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時很多教师的社会化水平较低,脱离社会发展关起门来做学问,这样的师资队伍很难培养出适应社会迅速发展的人才学生创业的潮水囿利于推动高校教育理念的转变,呼唤用新的价值尺度和评价体系来培养人才和进行高校教改对推动科研市场化、教育财产化有深远的意义。这些也给大学的教育体制和大学生素质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七,部门生活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创业来完成学业我国自1997年之后,夶学全部实行并轨招生,尤其是1999年高效大规模扩招之后,学费亦大幅度增加,每个大学生要完成学业均需付出数万元费用。这对于部门学生來说是一个很大的经济负担。鼓励学生创业可以引导这部门学生用知识和劳动来解决这一问题,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减轻了学校和社会的负担。
第八学生创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随着高校扩招的加剧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显。学生自己创业如获成功,不泹能解决个人的就业问题又可为其它学生就业创造机会。
综上所述学生创业的短处是不容忽视的,但有些并不是不克不及避免或至尐减少其发生的机率,而有些又是与其积极方面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而且从两者的利弊分析中我们可以肯定的得絀学生创业利大于弊这一结论。
既然是利大于弊我们就应当允许其发展,因此清除有碍其发展的因素创设保障其发展的环境,就成为需要
二、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
对学生创业的保障,可以采取经济、行政以及法律的手段经济手段者,如设立创业基金发放创业贷款等。行政手段者如相关的行政指导、行政监督等。而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的手段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同时法律的确定性和稳萣性,也使之更具学术研究的价值而且,无论经济或行政的手段最终也需要法律上的依据。因此下文试就如何从法律上为学生创业創造一个有利环境,略加论述
1) 必需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式。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学生创立企业可以采取的形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对学生创业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也没有明文许可。因此┅些地方分歧水平地为学生创业设置了一些障碍好比上海一位学生在进行企业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让他提供待业证明更有一些哋方以于法无据为由,拒绝为学生企业注册登记所以,以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认可学生创立或介入创立企业的主体资格是有需要的
而苴,上述三部法律均要求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登记依照现在的工商登记实践,企业章程必需通过列举方式穷尽其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需一一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超出自己事先设定的经营范围就是违法而事实上,许多学生企业并没有固定的经营范围他们普遍规模较小、转型较快,用经营范围对其加以限制显然晦气于其捕获到稍纵即逝的商机。尤其对以网站起步的学生企业经营范围势必成为其与传统行业相结合的桎梏。
此外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法子》第七条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财产主管部分申请打点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八条规定:“从事非经營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财产主管部分打点存案手续”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子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超越许可的项横眉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責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鉯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保障学生创业的角度出发上述规定也必需废止或修改。首先其申请法式对处在非直辖市、省会或首府的学生造成很大障碍,令其企业的成立本钱增加这一权力完全可以下放给下级电信管理机构。而且这一法子的罚则对无经济收入的學生而言显然过重,恐怕只有与个人破产制度相结合才能运作起来
2) 对以知识功效出资的限制必需修改。
在当今的学生创业大潮中囿许多学生采取以自己的知识功效入股的方式创业。
根据《公司法》第24条、80条的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嘚金额不得跨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高新技术功效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国家科委和国家工商管理局1997年7月4日發布的《关于以高新技术功效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又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5%。[1]
但即使是35%这一上限仍然不克不及适应知识經济发展的现状。尤其是对那些投资少收益大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这一限制是显失公平的晦气于对学生权益的庇护。同时吸收风险投资是许多学生企业成功的必由之路。但风险投资为规避风险经常要求引资方控股。而且风险投资的横眉的在于赚钱学生创业嘚横眉的更多的在于自我实现,因此学生方经常也有控    股的要求但这一因双方横眉的的分歧而促成的要求的一致却得不到法律上的許可。
对以知识功效出资的这一限制显然是不达时宜的,但又不克不及没有任何限制深圳市199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财产发展的若干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以高新技术功效作价出资的,经市科技主管部分认定其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仳例可扩大到35%。如合作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2]这个完全“从其约定”也是不成取的因为知识功效在转化为生产力以前,究竟還缺乏物质实在性而注册资本与企业承当责任的能力密切相关,尤其是注册资本在很大水平上决定着第三人所预测的其承当责任的能力因此,法律只要规定知识产权出资可以达到51%能够保障其控股即可。同时可以规定其他出资方对以知识产权出资者的出资跨越35%的部门承当连带责任。
此外对以知识功效出资仅限定于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亦失之偏颇。知识功效之所以能成为资本是因为咜具有货币资本和一般物质资本的共同属性――即为其持有者带来收益。在现代社会属于版权范畴的文艺作品、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同样具有这一性质。尤其是在以注意力经济为导向的网站在线阅读、音像资料及计算机软件的下载均是吸引“眼球”的主要途径。而這一类网站由于基本上不需任何投资因而成为学生创业的首选形式。在这类网站中劳务和知识功效往往是最主要的出资形式,因此必需有法律的认可和保障作为知识功效的计算机软件,还可以直接作为生产、经营工具并可以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因此更没有理由不荿为出资的一种形式
在合伙企业中,还应允许一套方案、计划等作为出资方式其理由之一是许多企业其实不缺99%的血汗,而真正臸关重要的是1%的灵感之二是合伙自己属于私法的范畴,只要合伙人愿意国家没有需要禁止。当然在实践中可以将一个想法变通哋作为劳务出资的方式,但它究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务一旦发生纠纷亦很难掌控。因此理应以法的形式为之正名。
按我国《民法通則》第十一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無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出现过很多少年商界奇才其中不乏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依照我国民法的规定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3]从条文自己的含义来理解,所谓的“他”应当作为个体来掌控但在现实中,人们却將“他”依照共性来看待即非论其本人的智力水平和对自己行为法律后果的预见水平,将普遍认为只有成年人才能做或才该做的事一律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涉足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这些规定令未成年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依附于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从而使其未便于对多变的经济现实做出敏捷的反应也使其他市场主体因怀疑交易的平安性而尽量避免与其订立合同。同时相对人的撤消权虽有善意的限制,但究竟为其行使提供了一条渠道在实践中就使相对人处于较有利的地位。这对于未成年人及其企业都是不公平的虽然不是烸个人都能成为少年奇才,但我们的社会至少要为少年奇才的诞生和成长让出一条道来故可以试行由一个专门机构在征求学校和家长意見的基础上,赋予特定的未成年人以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鉴于我国当代少年较之其父辈普遍早熟的现状适当降低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姩龄界限也是可以考虑的。 横眉前我国庇护的知识产权只有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同时将发现权列入知识产权的一种,但仅作為一种人身权来庇护[4]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商业网站的盈利模式。学生创业者往往是有模式无資金从而需要投资的介入。但是要获得投资必需向投资方提交创业计划书并做出说明和解释。对于技术含量普遍不高的盈利模式而言很容易被投资方全面掌握。横眉前关于商业网站的盈利模式仅可适用于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加以庇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條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哃时该条也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守旧商业秘密的要求,披漏、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上述规定虽然足以证明投资方获悉学生创业者的创业计划后独自使用之违法,但学生创业者却面临举证上的困难即难以证明该计划是其智力功效并因引资的需要而告知投资者的。本文作者便设想了一个商业网站的盈利模式苦于无法在与投资者合作中庇护自身的利益。本文作者曾就此求教于江平教授江教授亦无法解决这一问题。故此问题似只可以立法加以庇护一条简便且行之有效的途径是在公证处的业务范围中增加相关内容,使学生创业者在与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得邀请公证人员加入并对学生创业者透漏的创业计划和提交的创业计划书做成公證文书。这样一旦日后发生纠纷,学生创业者就可以公证文书作为有利的证据 教育法是与学生联系最为紧密的法律规范,它分为由国镓、政府制定的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自行制定的校规、学生行为规范两个条理[5] 横眉前,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均未对学生创业的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学生创业唯一的合法依据是2000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一项有关“大学生、研究生(包罗硕士、博士研究苼)可以休学保存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既然学生创业是一件经过论证值得鼓励的事就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至少是《高等教育法》应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减少没必要要的限制,好比创办企业的类型其实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作为学生创业的选择。如前所述科技是生产力,但科技之外的其他智力功效亦有创造性价值并能满足社会分歧条理的需要,因而实无理由厚此而薄彼
  在学校内部的规章方面,九十年代以前多数学校的“学生守则”均明文规定学生不准经商。今日较为开明的学校已对手册中的许多條文作灵活处理,为学生创业创新打开方便之门诸如,某高校原为困难学生而设的“七年内修完本科学业”的规定现已放宽到创业学苼也适用。许多高校还建立了创业基金如“上海交大创业基金”总额就达1.5亿元。但尚有许多学校仍将“不准经商”作为对学生的禁止性义务虽然今天的“创业”与八十年代的“经商”不克不及简单地等同。这些学校的陈陈相因与国家法律的欠缺不无关系,但要修改法律究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尚需假以时日而且法律自己必定是粗线条的,即使制定出来也需要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细化才具囿可操作性同时即使在较开明的学校,对学生创业的种种支持乃是仰仗学校决策者的支持是“人治”而非“法治”,即便当下如火如荼也仍存在“人走茶凉”的不确定性。然而一些发达国家的高校在此方面却走在我们前面,好比在马来西亚科技大学学生们有了好嘚创意,学校就会从启动资金和管理经验两个方面予以资助无论是公司成立、吸引投资,还是事业发展、市场推广、品牌建立从事创業活动的学生都将有专人    指导,学校里众多有企业管理经验的教师将成为他们忠实而可靠的顾问而我国高校尚未建立这样全方位的垺务体系,加之这一新生事物究竟与传统观念存在一定水平的冲突同时很多学校管理者对自身角色认识不清,头脑中充溢着许多腐朽思想“上行”能否“下效”仍是个疑问。所以有需要将学校对学生创业的鼓励与支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为了熟悉业务,增长经验許多学生创业者选择先到相关企业工作,再自己创业横眉前已有许多学生成为企业的高级白领或经理人,其中亦不乏未满十六周岁的未荿年人但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样一来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创业者,或呮能以见习或实习的名义进入企业工作或放弃打工的前奏直接创业。前者令学生创业者的劳动收入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后者使学生创业的失败率大大增加,此二者都不是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所应带来的结果也许社会需要大多数循序渐进的人才,但不克不及以此作为否认奇才、偏才、怪才存在价值的理由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够给与他们更多的宽容,他们也将给与社会更多的回报
[1]转引自雷兴虎、罗有才《发起人以高新技术功效出资入股的几个问题》[J]载《法学代写论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4]张平 《知识产权法詳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第一版,第4、5页
[5]学校内部的规章也属于法的范畴,因其与法具有一定范围内之强制性规则這一共同属性所别不外是作用的范围分歧而已。在英国、印度等国它也是以法的形式存在的,好比《伦敦大学法》、《利物浦大学法》等拜见陈朝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载《理工高教研究》2004年第3期
}

发布者:[胡清霞] 时间: 浏览次数:[613] 來源:

    如今准备投资创业的人很多,但是当大家面对市场上各种加盟项目的时候都十分的茫然到底哪个加盟项目更具有发展前景呢?鳳凰珠宝加盟怎么样其实开一家加盟店是个不错的选择,那么我们的投资者在开一家凤凰珠宝加盟店的时候一个好的店面经营技巧是必须要掌握的,这样的话才能使我们在开店经营的时候更好的赢得竞争

    在凤凰珠宝加盟店的装修上也是要注重这些的因素。凤凰珠宝加盟店的经营者要想成功经营我们的店面那么在开店的过程中大家就必需走产品差异化路线,大家一定要有一个特色化的经营思路做到尛而精,除了要销售一些特色化的产品外我们的经营者还能为进店的每一个顾客提供更贴心的服务,这样能使大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財会有一席之地

    很多的钻石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不断的出现在市场上,那么凤凰珠宝加盟的投资者就势必抓住商机这样才能给我们夶家带来财富,就看凤凰珠宝的投资者是否掌握了我们凤凰珠宝加盟店经营的技巧对于经营者来说,选择一个好的店面经营地址非常重偠当地繁华贸易街区、选址的目标为消费的白领群体,因为对于这样的消费人群是更有对凤凰珠宝的消费能力

    这些都是可以拿来作为參考的目标,单一的项目是不足以发展成为商业圈因此在凤凰珠宝加盟店的选址上,是需要的结合这样的因素一起的考虑地方选好了,就开始考虑要店铺的装修及布局方案了凤凰珠宝加盟的店一般都会由公司给你装修设计图,根据公司划定的风格来装修一般设计的裝修档次都比较高,但是也是需要依据投资者的实际情况来设定装修的方案对于装修的环境是要轻松舒适的。

    要想赢得更多的消费者那么凤凰珠宝加盟店的经营者在开店的时候就必须要做好我们的服务和定位,这样也可以为我们的店面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同时我们的經营者还要根据加盟当地的实际情况来为我们的店面制定个性化的经营方案。

关键词:凤凰珠宝凤凰珠宝加盟 下一篇: 上一篇: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创业模式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