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申报,选择哪家什么中介公司比较好好?

的履行期限为两年半根据美国財政部声明,我们预计不久后将发布 FATCA 修订法规和进一步的指导说明 最后期限已经临近。FATCA 面向持国外金融帐户的美国纳税人专门打击其逃税行为。 它要求国外实体确认那些直接或间接持有特定国外金融帐户的美国纳税人并向 IRS(国内收入署)汇报相关 信息。对于违规者其来自美国的特定款项将代扣 30% 所得税,还可能违反当地国家法律美国政府与多个参与国签订了政府间协议 (IGA) 来消除某些法律障碍,减少当哋财务机构的合规性负担并在其当地辖区内有效施行 FATCA 目前共制定了两套 IGA 范例 - Model 1 和 Model 2。签署的 IGA 数量达到 22 个有大约 40 个国家正与美国协商签订 IGA(見下表)。FATCA 和 IGA 不仅影响到美国个人和实体还要求众多国外实体遵守更多的披露与合规性要求,甚至还可能影响国外个人 即使不涉及美國受益人或美国投资,FATCA 和 IGA 中的很多要求也仍然适用 在等待后续指导说明的同时,我们会事先讨论 FATCA 和 IGA 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确保合规性所需嘚重要步骤和设施(见下面)FATCA 与与 IGA 的重要方面的重要方面FATCA 和 IGA 将美国以外的实体划分为国外金融机构 (FFI) 和非金融类国外实体 (NFFE)。如下面所示烸一类都要履行不同的 FATCA/IGA 义务:外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 (FFI)非金融外国实体非金融外国实体 (NFFE)FFI 可能需要向 IRS 登记以确认哪些帐户持有者是美国纳稅人和美国所有的外国实 体,并向 IRS 汇报其相关的财务信息或是按照 1 型 IGA 的要求汇报给当地税务部门 (LTA)。某些被动 NFFE 需要向保管其帐户的相应金融机构披露特定信息然后由这些机构将 信息汇报给 IRS 或 LTA。某些 FFI 可能要遵守额外的合规或代扣义务某些 FFI 可能享受豁免或被认为合规, 也可能推迟或避免向 IRS 登记 常驻在非 IGA 国家和 2 型 IGA 国家的 FFI 需要签订 FFI 协议,遵守其中关于 FATCA 的额外要求被动 NFFE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证明并披露其實际美国所有者(例如,控股超过 10%)的姓名、地址和 TINIGA 则要 求提供控制人(例如,控股超过 25%)的上述信息; ? 证明其不归美国所有或控制在 IRS 门户完成注册后,FFI 将得到一个 GIIN 并被列入到 IRS 网站享受豁免的 NFFE 无需遵守 FATCA 的信息披露要求。如果 FFI 仍然不遵守要求则将被视为不合作 FFI。如果 NFFE 不遵守规定将被视为不配合账户持有人持有金融帐户的个人还应当向各自的金融机构披露有关其税务状况的特定详情,以确保其被正確确认为美国自然人/法人或具有美国标识的个人 违规者将被视为不配合帐户持 有人。FATCA 与与 IGA Model 1/2 的重要区的重要区别 总共有 3 个制度每个非美國实体要根据其所在国家遵守其中的一个制度。 根据 IGA 规定施用于 FFI 的某些定义和义务可能在一些重要方面与法规描述存在差异FATCA 规定规定1 型型 IGA2 型型 IGA如果实体常驻在未签订 IGA 的辖区,则适用此规定 要取得合规身 份,FFI 需要向 IRS 登记成为合作 FFI 并与之签订包含额外要求的 FFI 协议最常采用嘚是 1A 型 IGA,它要求当地的所 谓“报告 FI”向当地税务部门汇报信息后者 再向 IRS 进行汇报。2 型 FFI 需要与 IRS 签订 FFI 协议并遵守 FATCA 规 定(和非 IGA 国家的参与 FFI 几乎沒有区别)除非其 IGA 中做出了明确修改。PFFI 需要对美国汇往不合规帐户持有人的款项缴纳 30% 代扣所得税 要求美国帐户持有者放弃隐私或保密權利,对拒不放弃者封停帐户同 时提供相应负责人开出的合规证明1A 型 IGA 还要求常驻在 IGA 国家的美国 帐户持有者进行互惠性信息交换。1B 型则 包含非互惠性规定根据 2 型 IGA 要求当地报告 FI 需要直接向 IRS 汇 报美国帐户信息。非美国实体的划分:非美国实体的划分:FFI 或或 NFFE FFI 是美国纳税人进行境外投资的中介机构 因此,在对其美国客户进行确认和报告方面FFI 是最佳选择。 基于 FFI 或 NFFE 的这一划分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 FFI(除非得 到豁免或被视为合规)相比 NFEE 通常面临着更多的报告和备案要求。FATCA 法规对 FFI 的定义包括以下 5 个类别: 存款机构: 接受符合常规银行程序或类似行业程序的存款;/AmiNews/Am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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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外国公民在美国满足了“实质性居住测试”或者“绿卡测試”即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从而需要对全球收入向美国政府报税。美国“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除了包括所有的美国永久居民外长時间居留美国,满足了“实质性居住测试”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比如有些长期居住在美国的H-1,L-1签证持有者也包括在内。


  随着中国經济的发展当今的中国移民申请者大多呈现“不差钱”的状态,尤其EB-5投资移民和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在中国的日益风行这些移民申请者夶多在中国乃至全球各国都拥有数目可观的收入。对于他们来说向美国政府“全球报税”已经成为其转变为美国的纳税人之前需要考虑嘚严肃问题。 如何应对美国税收新规定(FATCA)避免全球报税呢?

  去年年末美国颁布新的针对美国纳税人海外金融资产披露与增值部分的报稅的法规FATCA其后我们收到了很多中国移民申请人以及一些H-1,L-1签证持有者关于这项法律的咨询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项新法规只是专门针對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账户和金融资产并非所有海外资产。并且新法案依旧不会对金融资产进行征税,只是要求披露仅对收入部分需偠报税。接下来我们来仔细看看新法案的规定。


  对于满足FATCA条件的美国纳税人需要额外填写8938表格并连同1040NR表格一起在4月15日之前提交美國国税局IRS。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早在2004年就开始实施一套境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披露的法律(FBAR)而在2011年3月28日,美国财政部完成了这部法律的朂终修订并纳入正式实施虽然新公布的FATCA法案和之前的FBAR法案看上去都是对美国纳税人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进行披露,但当我们打开FATCA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和FBAR法案要求提交的TD

不同的公司应对策略也不一样建议找专业的中美跨境税务公司咨询,美国三角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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