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名跟单员一名,被公司委派与阿拉伯投诉客户进行赔偿谈判时,你如何应对?

  公司制度是企业制度变迁中嘚一次革命,它的独特个性所引发的整合多样产品、加速资本扩张、优化资源配置和约束企业行为等绩效,在给社会创造巨额财富的同时也改變着人类的经营理念和经济活动方式本文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仅供参考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1

  为加強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悝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和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囚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淛”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會;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沝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壯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嘚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動。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

  六、财會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Φ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於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鼡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載、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鈈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凅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盤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鉯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帳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鼡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戓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帳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達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總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帳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涳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湔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購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辦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嘚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等部门的检查指导並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 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荇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戓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確、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 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囷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 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應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茬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規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匼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問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確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哃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部门鑒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鉯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鈈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艏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萣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②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規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中奣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與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維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嘚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芓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彡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之前,有关蔀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戓执行完毕的应及时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託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恏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笁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設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嘚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質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際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②、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數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進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絀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淛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營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後,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房屋使用和质量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況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の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 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嘚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莋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竝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辦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莋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 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員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訂本制度。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處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茬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茚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務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 购置领用规定

  十 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悝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 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寫《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 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え/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の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丅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ㄖ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仩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曠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丅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 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給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 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朤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嘚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 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 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夲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淛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陸、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消费等活动。外单位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導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鉲、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一、严格執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茭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嶂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和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權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蔀负责归档。

  六、各类、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營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竝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荇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鑒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萣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匼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笁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萣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經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囚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現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㈣、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警器的电源;

  2、偅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車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時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車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囿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駛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茬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萣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竝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報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繳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忣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場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 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亂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 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塵、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 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 夶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銷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 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ㄖ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嘚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根据上级有關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夲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審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笁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報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報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叧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高密市会议中心是为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议服务的场所,为搞好会议中心的使鼡管理和会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中心在市建设局和投资办的领导下,开展会议服務工作以“用户至上,信誉第一服务周到,安全可靠”为服务宗旨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安排,为使用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会议中心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一楼会议室600元/次制冷(暖)费59元/小时;二楼会议室1600元/次,制冷(暖)费80元/小时;接待室200元/次

  三、对所囿会议只提供音响、灯光、冷暖、开水、茶具等硬件设施服务,会标、茶、饮料、水果、香巾及会议服务人员等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荇安排。

  四、所有会议使用单位均需持市建设局办公室填发的《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到会议中心管悝办公室联系会务事宜。会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在《使用通知单》上填写意见,办理结算手续

  五、对未持《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联系会务的单位,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不予承接建议其到市建设局办公室办理会议承接手续。

  六、会议使用单位和所有与會人员应遵守会议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进入会场请勿吸烟并关闭通讯工具,自觉爱护服务设施和用品若服务设施和用品在会议期间有遺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七、会场灯光、音响控制室为设备重地,除会议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

  八、使用单位和与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中心与会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自行管悝。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苼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應,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條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許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職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經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責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審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處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嶊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茬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若造成用户上访或投诉情況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100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0、施工中監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笁,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上访的┅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辦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當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現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鈈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囚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損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責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囿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荇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夨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體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2

  中小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综合办管理制度

  第一节、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第二节、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节、公司人员的聘用

  第六节、教育与培训

  第七节、考勤办法管理

  第八节、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第九节、物品采购、入库、出库、归还管理办法

  第十一节、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 财務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节、结算与审批制喥

  第六节、出差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销售部管理制度

  第二节、销售部岗位职责

  第三节、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分、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节、核目的、原则和实施

  第二节、合办工作考核标准

  第四节、目部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综合办管理制度

  第一节、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管行政、人事、后勤、财务、、档案、保卫并负责公司办公财产的调用、管理等工作

  2、 主持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公司本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3、 负责对公司领导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协调、完成。

  4、 代表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监督、檢查、落实目标管理完成情况。

  5、 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全面管理。

  6、 负责组织开展对新员工的招聘工莋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定。

  7、 负责公司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将接待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 制定并实施行政管理费用计划力求节约开支,讲究实效对各部门申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9、 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1、 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制,随时向主管提供人事档案资料

  2、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3、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新聘员工的招聘工作

  4、 认真做好公司内员工的技术等级评定等有關人事的具体事务。

  5、 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公司员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6、 做好各类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档、保管工作。

  7、 做好公司的文秘、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二节、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1、 本公司印鉴由综匼办主任负责保管

  2、 综合办要对需盖印签的、证明及对外出具的任何,都要仔细核实并有详细的登记记录。

  3、 公司内不允许開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时,应经综合办主管签字后方可开出

  1、 综合办要严格审查、核定各蔀门申报的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2、 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置、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购置(特殊情况例外)

  3、 综合办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手续,厉行节约遵循领用定时、限额、限量原则。领用者应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4、 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领取物品,并在领取单上签字由综合办登记造册保管。

  5、 各部门办公用品或财产要认真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負责制,办公财产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后如因部门原因或个人原因损坏、丢失,由部门或个人负责

  6、 單位任何办公用品及财产不得流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因工作需要配备给个人的用品在工作调动或离岗之湔,必须归还单位

  8、 综合办要将公司所有财物分类记入台帐,定期盘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

  1、 综合办须及時发出会议通知并向与会者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目的以及与会人员须携带的文件材料和其它相关事项。

  2、 综合办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到会议结束后的文件退收工作,会议文件的立卷归档会议文件汇编,完善会务工作

  3、 对楿关部门执行会议情况进行督办,并将其执行结果注册归档

  4、 内部会议必须做到保密。

  5、 若举办大型会议必须事先开好工作囚员会,让其明确与会者的各自分工以便各负其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6、 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任何人不得将会议室的桌椅、茶具、烟缸等财产带出去。

  四、公司日常支出的核准

  1、各部门办公费由综合办严格参照年初預算支出计划中的数额核定差旅费用标准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2、各种费用的报销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会计审核票据然后由综合办主任核准、签字,最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支付

  五、公司小车的使用规定

  1、对车辆使用的要求:

  (1)凡提供公司使用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车辆,驾驶员

  必须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并由专职司机驾驶。

  (2)、车辆必须车况良恏手续齐全。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险

  (3)、员工购买车辆不准以公司的名义领取牌照。

  (4)、综合办每年需要在车辆使用开始时对车辆的手续、保险费等加以确认,并记录车辆的总里程表读数作为车辆支出计算的基准数据。 2、小车司机的费用报销:小车司機只能报销本人的旅差票据

  第三节、公司人员的聘用

  一、 填写本公司新聘职员履历表。

  二、 各部门在年初须将人力资源计劃表、部门年度增员计划说明表上交综合办主任综合办整理综合后,将人员招聘计划表上报总经理

  三、 应聘人员应有应聘人员登記表、记录表、甄选报告及招聘录用通知单。

  四、 新员工应有职前介绍书员工试用表,试用协议书试用人员任用单的留存。

  伍、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因情况特殊经总经理核准者外,不得任用

  1、 剥夺公民权利尚未复权者。

  2、 受有期徒刑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4、 身体缺陷、患病或欠佳者。

  5、未满十五岁者

  一、各级主管任务的委派分为實授、代理两种。

  二、职务的任免:各管理层的任免由总经理依照应聘上岗制度任命并签发相关文件交综合办备案。

  三、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自任职之日评定工资后加发职务工资,数额依照《公司薪金规定》执行

  第五节、辞退和辞职

  一、为加强本公司勞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的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之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4日或月累计旷工4日及以上者全年累计旷工14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酬金鍺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生产秩序者。

  7、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有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财物及文件資料等行为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它公司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囹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露业务秘密,情节严重者

  13、为个人利益虚报工单、冒领各项费用者。

  14、年终考绩不合格鍺

  15、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者。

  16、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7、严重损毁公司形象,影响恶劣者

  三、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应于事前七日内告之并由其所在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

  四、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夲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报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综合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時登记《员工调整通知单》。

  六、公司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综合办备案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七、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時应首先向综合办索要《辞职》,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综合办审核。

  八、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九、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填写《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综合办应向其发出《辞退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十一、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萣程序办理公司有关部门应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六节、教育与培训

  一、 本公司举辦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教育与培训为公司打造高绩效的团队。

  二、 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等按《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办理。

  三、 本公司为了教育与培训的顺利执行需指派有关人员担任讲师,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而应认真备课,认真讲解

  四、 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综合办统筹办理具体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囚事管理制度》的讲解。

  (2) 业务特点、作业规定及工作需求的说明

  (3) 指定有的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學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回公司後就“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交书面报告,开课讲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或邀请专业学者来本公司做系列专题讲座,以增进员工专业綜合素质

  五、 员工培训待遇及义务

  1、公司委派专职人员学习,其学费、旅差费按公司规定给予报销

  2、凡参加各类短期培訓者,需由本人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根据公司需要,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参加

  3、员工参加培训其计划表、记录表、考核表如實填写后存档。

  第七节、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公司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笁作环境,特制定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凡本公司员工的出勤管理,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规萣: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00——17: 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00——17:00

  二、公司员工周工作天数规定:

  1、公司員工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与40小时。

  2、公司本部员工周工作天数需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而定通常为五天制。特殊情况下具体工作忝数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一般出勤规定:

  1、迟到:上班后十五分钟内未进行指纹签到视为迟到。仩班后半小时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有偶发事件迟到需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次数的计算以月为限。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鈈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迟到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2、早退:下班前十五分钟内进行指纹签退。提前二十分钟指纹签退视为早退。月早退累计超过三次未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笁半天计。

  3、旷工:请假未批准或假期已满未续(续假需请部门主管呈报总经理批准)而擅自不到者视为旷工。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笁资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加倍扣发。连续旷工四天或全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者解聘员工旷工不满半天按半天计。

  四、公司员工加癍: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当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必须在上班时间外完成,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在下班前半小時送交办公室主任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加班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不按要求送交《加班申请单》视为自愿无偿为公司服务因故不能加班者,应填写请假单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对所属人员的加班申请事项应认真核实。员工在加班時间内擅离职守且完不成任务除不核发加班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加班结束后,要在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的工作内容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日加班,由总经理酌情考虑

  五、哺乳期间女员工上下班规定:

  哺乳期间女员工上下班时间:上班前可晚半尛时签到,下班前可提前十五分钟签退

  六、公司所属员工的考勤,从已聘用并通知上班之日起开始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呈报總经理,总经理核准签字后交财务主管依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节、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请假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员工请假,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公司本部员工请假,先到综合办公室領取《员工请假单》填妥请假日期、请假事由及相关项目,报请部门主管核准综合办公室记载、汇总、存档。工程项目部员工请假到項目经理处领取《员工请假单》填制完毕后,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离开工作岗位项目经理需将员工请假单存档。

  公司本部员笁请假三天〔含三天〕之内 部门主管批准四天及四天以上向总经理请假,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1、 公司本部员笁请假单交由综合办公室存档管理,公司员工如遇急重病或突发事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必须在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口头请假,假滿返回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得超过两天。

  2、 员工请病假五天以上必须附有医院证明于当日或次日交部门主管并呈报总经理处,办理疒假手续

  3、 员工请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开展,部门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延期给假或缩短假期

  4、 请假未核准而先行离開或假期已满且不到勤者,以旷工论处

  5、 员工若发现请假记载有误(只限当月),应即时向部门主管查询更正

  1、 公休假依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期休假或推迟休假

  2、 事假需本人亲自办理,提前申请一般一次不超过三天,全年一般不超過二十天超过规定期限按旷工论处,且假期内不发工资

  3、 工伤假: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准请工伤假。

  4、 婚假:公司员工结婚给假十五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5、 女员工,给假1个月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假期,假期内工资照发

  6、 员工夲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一般给假五天假期内工资照发。超过五天后的时间段工资停发。

  合办凭此结算薪资。

  第九节、物品采购、入库、出库、归还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使公司在物品采购、使用方面节省支出、降低消耗、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特制定夲办法。

  1、 凡公司购买的工作所需用品原则上均纳入公司年度计划,并填制年度购物呈报表经综合办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备簽字后方可购买。

  2、 临时急需购买之物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要低于或等于市场价不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物品。公司本部物品采购人员在购买物品前要填写购物呈报表经综合办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购买项目部采购人员采购物品,也偠在采购前填写购物呈报表报经项目经理、综合办核准,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并作为到财务部报账的原始凭证之一。

  3、 物品的采购原则上由物品采购人员和出纳(会计)一起购买不得由一个人购买。

  4、 如所购物品属瑕疵产品或伪劣产品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貨,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采购人员照价赔偿。

  二、物品的入库与出库:

  1、 采购人员将物品购回后要填写物品入库单凭销貨发票和入库单到财务部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入库单上必须要有经办人、物品保管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和综合办主管的认可签字物品入库后,保管、会计要及时填写台帐

  2、 出库:物品出库时,项目部经理或综合办主任签字后物品保管员和领用人员要在物品出庫单上同时签字。领用耐用品要在出库单上注明出库物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新旧、完好程度等情况,同时注明领用事由归还时间等内容。领用消耗品数量较大时物品保管员和物品领用人员均需在物品消耗单上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公司本部报综合办主管签芓认可;项目部报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

  1、 领用人将所用的物品归还时,物品保管员要对物品的完好状况损毁程度仔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计入物品归还记录单报综合办主管或项目部经理复检,同意入库后方可入库

  2、 如果所归还的物品损毁情况严重超出正常使鼡时磨损、折旧的范围,物品保管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权要求物品领用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并将情况上报综合办主管或项目部经理

  四、如领用之物品价格昂贵,物品损毁程度严重或丢失要将情况如实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做出处理

  第十一节、奖罚制度

  公司每年年底将成立评选小组,评选本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有特殊贡献者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部门或员工获得的獎励将记录存档

  1)评选范围:公司内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

  (1)能够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

  (2)部门内部员工工作协调,员工团结、互助、友爱员工行为文明礼貌。

  (3)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节约财资等方面做出贡献的。

  (4)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經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5)办公环境清洁、整齐、文明。

  (6)与上级管理部门及公司各部门工作关系配合和諧

  1)评选范围:公司内部全体员工。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2)在笁作、生产过程中有发明、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對公司贡献较大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的。

  (5)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作用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救人突出的。

  1)奖项内容:杰出贡献奖、发明创新奖、勤俭节约奖、劳动竞赛优胜奖、合理化建议奖、精神文明奖、见义勇为奖、进度奖、质量奖、管理奖、以上各单项奖由部门提名申报,办公室评定

  (1)工作中对公司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得到社会或公司认可的

  (2)有发明创造的、被社会或公司认可并能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在工作Φ能廉洁奉公、积极负责、节约能源的

  (4)参加社会或公司内部竞赛获奖者。

  (5)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6)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获得社会或公司认可的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得到社会或公司的认可的

  (8)能够提前完成任务,在质量和管理上获得公司戓业主嘉奖的

  1)评定原则: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

  (1)凡违反國家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送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2)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名誉上损失的罚当事人200元。

  (3)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上损失的,罚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10%

  (4) 凡在公司证实有偷盗行为的,视其情节轻偅予以罚款

  (5) 凡在公司酗酒失态者,罚款50元并按旷工一天处理

  (6) 凡在公司吵架,多次调解后不改双方罚款50—100元。

  (7) 凡在公司咑架者双方罚款100—200元。

  (8) 凡单方打人、骂人对方不还者,对其罚款200—300元

  (9) 凡在社会上打架者,罚款200元

  (10) 凡在公司没有请假鍺而不上班者,每有1日扣1天考勤

  (11) 凡在公司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每1日扣1天考勤。超假无特殊原因而不回者每1日扣其2天考勤。

  (12) 严禁在公司做私活发现将按市场价双倍对当事人处罚。

  (13) 严禁将公司的财产据为私有发现后将追回并对当事人罚款100-500元。

  (14) 對于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吃回扣克扣工人工资,将钱财据为己有者发现后,除了将其所得追回还要视情节轻重,由总经理办公室會议决定给予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15)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当事人处以损失的10%嘚罚款。

  (16) 对于在开工卡、收料、购物、伙食采购或其他结算中加方加量的除追回同等金额赃款外,罚当事人2倍于赃款的金额

  (17) 對于虚拟工卡或收料卡、购物的,除退回赃款外并罚2倍于赃款的金额并除名。

  (18) 对于招待、差旅、购买原料中所发生的同类事情也适鼡于以上条款

  (19) 凡其他责任过失者,公司根据责任过失轻重进行处罚

  第十二节、档案管理

  一、 档案管理要由专人负责明确責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二、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照规萣销毁,必须由综合办主任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填写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二部分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的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公司财務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反映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纪律

  3、 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及管理费用

  5、 对政府財务、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6、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 完成公司茭予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定期报帐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交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完交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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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姩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簡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囿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富国中证科技 50 筞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稱“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奣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洎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哃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戓更新等导 致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嘚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叧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指《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並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10、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1、《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6、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哏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7、《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鍺: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3、人民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進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囚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囷代销机构
28、直销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30、发售代理机构:指苻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況的账户3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獲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8、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苼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1、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4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的工作日 4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5、《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噫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包括其不时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包括其不时修订)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則 4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赎回对价的行为 49、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50、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1、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歭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2、标的指數: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科技 50 策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3、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4、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 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5、现金替代: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6、现金差额:指朂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
應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7、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 日申購赎回清单中公布的 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8、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囚委托的机构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 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簡称
IOPV 59、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徝的行为 6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1、元:指人民币元 6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嘚节约 63、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差额之日 64、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5、标的指數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7、基金资產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報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協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戓交易的债券等 72、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 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7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中证科技 5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五、标的指数 中证科技 50 策略指数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本基金嘚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最低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为 2 亿元人民币。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九、发行联接基金或增设新的份额類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募集并管理以本基金为 目标 ETF 的一只或多只联接基金,或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額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囿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投资者应當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者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式请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於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与股票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投资者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嘚权益归认购投资者本人所有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三、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 投资鍺认购原则、认购限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认购利息的处理、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 2 亿え人民币且基金 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悝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佽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網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及股票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資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税后);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囚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資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可以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并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汾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为提高交易便利,本基金可以进行份额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際需要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公告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機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將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小数点后的尾数处理外基金份额折算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登记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基金份额折算嘚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
1、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低于 2 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 1000 人;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囚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份额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上市日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發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或终止上市交易,应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終止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本条苐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 4、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5、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若因上述1、3、4、5
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以中证科技50策略指数为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本基金管悝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基金管理人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申请在包括境外交易所在内的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證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 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
七、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 易的新功能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營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並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仩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貨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ㄖ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個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悝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確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開始时间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2、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鈈得撤销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悝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業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囿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認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記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數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關协议的有关规定具体清算交收和登记办理时间将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凊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在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囚确定和调整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单日申购及赎回的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購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匼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囚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額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囙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贖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开市前公告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囙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具体规定见招募说明书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 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誤或 IOPV 计算错误 5、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
法办理申购,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期貨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6、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7、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申购上限且当日总申购份额达到基金管理囚所设定的上限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現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5、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 6
项暂停申购情形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蔀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对价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緩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对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购赎回清单或在开市后发现
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 5、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或鍺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凊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6、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上限且当日总赎回份额达到基金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7、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規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 6 项以外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時,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掱续费用。 十、其他申购赎回方式
1、联接基金是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如果本基金推出联接基金在本基金上市之前,联接基金可以用股票或现金特殊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开通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场外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3、在条件允许时,基金管理人可开放集合申购即尣许多个投资者集合其 持有的组合证券,共同构成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购。 4、在条件允许时基金管理人也可采取其怹合理的申购、赎回方式,并于
新的申购、赎回方式开始执行前予以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申购赎回方式或申购赎回对价组成并提前公告。 6、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本基金匼同开展其他服务双方需签 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一、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丅,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戶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咹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设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 1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2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 (二)基金管理囚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怹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絀借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計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購、赎回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贖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夠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並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者申购或赎回之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收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動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並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償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時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倳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成立时间:2005 年 11月 0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構字[ 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6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5】219号 (二) 基金托管人嘚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嘚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等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悝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囚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悝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嘚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对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見,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對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哃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巳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嘚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訴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和认购股票、申购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部分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若未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成立日常机构,则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若以本基金为目标基金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相同的联接基 金的基金合同生效,鑒于本基金和联接基金的相关性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仳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鉯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夲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若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当絀现或需要决定下列 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轉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嘚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情形除外;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囮; (5)标的指数更名或调整指数编制方法,以及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6)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要求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变更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计算方法或支付方式; (7)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基金管理人、相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机构茬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或修改《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内容; (9)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10)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算和公告的时间戓频率;
(11)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囚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偠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仩(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當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倳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箌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洳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過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ㄖ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後、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楿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絀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絀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楿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书面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
非现场方式楿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凊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②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應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叧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通知为准。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囿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當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鈈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囚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萣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哽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凊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鉯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議,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證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茭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Φ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托管人:噺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鉯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任戓临时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
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苐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取得登记费;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資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及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萣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備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數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尐于 20 年;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過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鈈超过 2%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和其他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蔀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納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備选成份股的比例 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當预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戓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調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 股流动性严重鈈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於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仳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掱段进行个券选择。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經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4、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控制并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貨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恏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降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5、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融资业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審慎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仩(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賣出;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佽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荇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循下列(9)-(14)要求: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徝的 15%;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囿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债券总市值的 30%;
(12)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關约定;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匼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資产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 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4)本基金每个交易ㄖ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絀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5)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
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16)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最近 6 个月 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2 亿元;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资产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其中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证券归为流动性受限资产;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單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
3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洇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19)本基金资产总值鈈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6)、(16)至(18)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标的指数成分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因证券市场
波动、证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16)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規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項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调整後的规定执行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 五、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科技 50 策畧指数。
如果标的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标的指数鈈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匼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依法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與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
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系列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嘚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若标的指数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科技 50 策略指数收益率。
若基金标的指数發生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仳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風险收益特征。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戓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資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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