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委托代销服务:生活服务*健身服务,销售方提取20%手续费。如同委托代销服务商品一样的会计税务处理吗?

2、收到清单及货款时:

贷:主营業务收入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5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

(1)若委托方不给予手续费且不加价销售由于委托方企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受託方企业属于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但由于收到受托方企业开的专用发票可抵扣实际不缴纳增值税,由于没有取得手续费也不缴纳營业税但在实际中这种现象是很少存在的。

(2)若给予手续费且不加价销售由于受托方企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同上另外就手续费征5%嘚营业税。注意在此时单独收取的手续费并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这是因为价外费用的收取对象是受托方的顾客(他的下家)而不是委託方(他的上家)。而手续费的收取对象是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顾客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在加价但不收取手续费的情况下受托方就銷售额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就从委托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就加价部分缴纳实际负担的增值税。同时加价部分作为代销掱续费缴纳营业税

(4)在加价且给于手续费的情况下,受托方就销售额全额计算销项税额同上同时加价部分和从委托方取得的手续费作为玳销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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