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的幌子,加入三人合伙做生意,发现没有做生意没诈骗

星报讯 因经营不善生意长期亏損,男子先后欠款、借款200多万元在四处借款无果的情况下,他竟打着“合伙做水果储存生意”的幌子骗取合伙人3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批捕

林某某,男43岁,2013年他来到合肥做水果生意,因经营不善生意長期亏损,2015年底他发现,已在外欠款、借款200多万元遂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在外四处举债。去年10月在四处借钱无果的情况下,他打着“合伙做水果储存生意”的幌子骗取了合伙人杜某某合作款30万元。去年12月底杜某某发现林某某骗了自己,且在外欠了许多外债紧接著,他还发现林某某失联了,遂赶忙报警今年4月,林某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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