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沈阳女子秦某虚构准备开設酒馆,缺少资金邀请杨某入股并承诺分红。杨某答应入股并于2016年6月9日至2016年7月21日,多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和ATM提现方式交给秦某入股资金人民币227399元。之后该款被秦某用于购酒和消费挥霍。
杨某曾询问酒馆地址秦某虚构酒馆地址在沈北新区。但此后杨某并未见到秦某經营的酒馆,于是向秦某追索酒馆入股款秦某通过支付宝偿还杨某8210元。
2016年12月秦某伪造房屋买卖合同,欺骗杨某其投资入股入股款已为其购买房屋意图拖延还款。
当月秦某涉嫌诈骗犯罪被沈阳警方刑事拘留。经查秦某共计诈骗杨某人民币219189元。
2016年杨某曾帮助秦某卖酒,秦某曾让杨某送货2016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10月6日,秦某通过微信红包给杨某支付运费互相微信转账往来记录,与杨某投资入股入股酒馆无关
2017年12月,法院一审认定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秦某退赔杨某人民币219189元
宣判后,秦某不服提絀上诉。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竝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