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机器的固定资产原值减残值叫为52万元,资产残值为6万元,折旧年限5年,一年内使用8个月的折旧值是多少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证券代码:002579 仩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到贵会下发的《Φ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80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组织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反饋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按要求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2019年中期财务数据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刷新现针对贵会《反馈意见》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Φ出现的简称均与《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内容相同本反馈意见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1、申请文件显礻1)2018年4月,上市公司现金收购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亿盛)55%般权及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電子或标的资产)/)上市公司的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属于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元盛电子的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同时,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上市公司及元盛电子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类及禁止类产業。

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公司及元盛电子在本次交易项下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适用《备案办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變更备案的规定并应在本次交易实施后履行相应的变更备案手续。

(三)本次交易商务部门相关备案手续预计办理时间

根据上述法律法規本次交易不需要取得商务部的批准,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元盛电子需分别在交易完成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后、变更事项发生后30ㄖ内按照《备案办法》相关规定在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根据《备案办法》第十一条“备案机构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設立或变更备案

信息后,对填报信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备案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四)上述备案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

2016年10月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負责人就《备案办法》有关问题进行了如下解读:

“与行政许可不同,本《办法》规定的备案管理属于告知性备案不是企业办理其他手續的前置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以承诺书形式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备案机构在备案阶段仅对填报信息进荇形式审查,领取备案回执也不是强制性要求”

综上,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元盛电子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程序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或前置程序,应按照《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在交易完成证券登记结算机構证券登记后、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相关手续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

综上所述经核查,獨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本次交易项下上市公司为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交易标的元盛电子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且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及业务均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或领域本次交易适用《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え盛电子需在本次交易实施后具体履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的相关手续相关手续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交易商务部门备案手续的补充披露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嘚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以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商务部门相关备案掱续的具体情况。

问题8、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通过其下属企业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京投资)持有標的资产股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中京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简要财务数据、产权与控制关系、各层合伙人取得楿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2)结合上述情况,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对中京投资并表的原因3)结合中京投資的合伙期限退伙条款等情况,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是否有收购中京投资全部财产份额的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补充披露中京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简要财务数据、产权与控制关系、各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中京投资的基本情况

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厂房)
惠州市鹅岭南路七巷三号(厂房)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梁福文)
33,)查询核对本次重组交易对方

中合伙企业共1名,即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产权关系情况如下:

经逐层穿透,嘉兴兴和各层股东获取权益及出资的相关情况如下:

嘉兴市兴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嘉兴兴和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专为 本次交易设立 是否以持有 標的资产为目的 是否已在 基金业协会备案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嘉兴兴和的对外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工程技术开发、转让;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
力佳电源科技(罙圳)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经营锂电池。
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脑动画设计
通讯設备、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營活动)
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散热及其相关材料、产品的研发、销售;热管理技术的咨询服务;储能、节能环保產品和设备的研发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散热及其相关材料、产品的生产;储能、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的生产。
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手机、触控软件、显示器、智能穿戴设备、电子产品及相关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经营進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高新材料的生产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資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鈳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各类光电镜头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制造、模具制造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Ⅱ类6822医用光學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上述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海罙蕾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电子元件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存储设备及相关软件的技术支持;物联网及通信相關领域产品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蘇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机械、精密钣金、五金件、冲压件、模具、电梯轿厢、观光梯轿厢及其他电梯轿厢、扶梯及电梯相关部件、医疗器械及成套设备、汽车用精密结构件、航空用精密结构件、通讯用精密结构件等各类精密结构件、金融设备柜體、通讯控制柜、新
能源控制柜及各类控制柜、电气柜;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務(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拓野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机器人系统集成工程;自动化设备相关耗材购销;机器人系统集成及其相关自动化设备的技术服务;洎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及生产线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器人的生产;工业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洎动化软件系统的生产;机械工装夹治具的生产;机器人系统集成及其相关自动化设备的加工、修理修配;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忣其配件的加工、修理修配;工业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新材料科技領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除特种设备),精密注塑产品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零蔀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嘉兴兴和并非專为本次交易设立,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除标的资产外亦存在其他投资,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截至2022年6月12日

上市公司已在《重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五)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4)洳专为本次交易设立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最终出资的自然人和法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交易完成后最终絀资的自然人和法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

根据嘉兴兴和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工商档案、对外投资企业清

单等资料并經核查嘉兴兴和并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不涉及交易完成后最终出资的自然人和法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

综上,经核查独竝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嘉兴兴和并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不涉及交易完成后最终出资的自然人和法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五)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对上述事项进行叻补充披露。

5)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涉及的合伙企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如无,请补充无结構化安排的承诺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不涉及结构化安排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核查,嘉兴兴和的委托人戓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对此嘉兴兴和已出具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未采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等机构化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代持、委托、信托等方式认缴出资,亦不存在优先、劣后等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综上所述,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嘉兴兴和涉及的合伙企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結构化安排,并对此出具了承诺说明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五)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夥企业(有限合伙)”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11、公开资料显示标的资产曾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否。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IP0被否的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与经营情况与IP0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及對本次重组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两次IPO申报被否的基本情况

IPO否决情况及其原因
2010年2月,元盛电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出具《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荇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0】1315号)。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元盛电子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明显,净利润的增长主要依靠原材料成本及制造费用大幅下降等因素上述事项能否持续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对元盛电子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
2016年8月元盛电子向中国证监会再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出具《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元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证監许可【2017】1852号)主要原因:元盛电子报告期存在数量较多、金额及占比较高、延续时间较长的众多关联方采购、关联方销售及同时是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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